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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V1 2016-11-22人到中年的阿辉,就像他的名字一样,事业有成,人生辉煌。 然而眼看着接近年关,他却遇到了一件烦心事。这几年一直做房地产开发,作为房地产商,最烦人的自然就是钉子户。这次遇到的是一栋老宅,很老的两层平房,破败不堪,户主是一对年过七旬的孤寡老人。本想着老人无儿无女,十万块就打发了,这样阿辉又可以大赚一笔,可老人死活不肯,说是留给他们失散多年的儿子,最少一百万。本来按照行情,这一百万也出得起,但阿辉可不想出这个钱。 突然一阵急促的手机铃声打断了阿辉的思绪,松了松紧锁的眉头,阿辉拿起电话 “爸比,我是小博,我在公园里迷路了,你快来接我,呜呜呜” “什么?怎么回事?你在哪里?”阿辉有些慌乱和焦急,对于中年得子的他来说,四岁的儿子小博和现在的事业就是他的全部。 “我现在和一个老奶奶在一起,她说陪我等你来,你快来啊!” 阿辉一个箭步冲了出去,经过一个小时的焦急寻找后,阿辉已经满头大汗,终于在公园的长椅上找到了儿子。此时小家伙正和一个老太太玩着游戏,儿子身上披着老人的大衣,老人却在寒风中瑟瑟发抖。看到辉,儿子高兴地扑进了他的怀抱。“爸比,你可来了!” “年轻人,自己的孩子可得照看好啊”老太太缓缓站起来,拿过披在孩子身上的衣服,对阿辉说道。 “大婶说的是,我以后一定注意。”阿辉抬起头,望向老人,两人突然都稍稍楞了一下。 辉本想重谢一下老人,但老人拒绝了,老人说四十年前,她两岁的儿子就是这么走散的,她只是不愿在看到这样的事再发生,说完就颤颤巍巍的走了。 回到家,阿辉老是觉得这个老人很面熟,是在哪儿见过呢?当他翻开那个钉子户的资料时,“哦,原来是她,那个老人。”阿辉脸上突然露出了微微的笑容。 旧历的腊月二十九,大年夜前的最后一天,天上飘着鹅毛大雪,整个小城披上了银装,阿辉提着这一大堆东西,敲开了老人家的门。 许久两个老人搀扶着跟着辉出了门。 …… 大年三十的早上,雪下得更大了,一天一夜的雪,覆盖了整个小城,寒风呼啸,冰冷地钻着行人的衣衫。 当再次回到家老人们看到眼前的情景时,一声惊呼,晕了过。 眼前早已是一片废墟,断壁残垣,残砖破瓦,简陋的家具被铲的四零八落,寒风呼啸,大雪飘扬下的小城,一片死寂,仿佛刚刚经历过一场惨烈的战役。 时间回到腊月二十九,那是老头子近一个月第一次出门,他一直在家防着开发商强拆的人,寸步不离。可是阿辉为了感谢老太太,一定要请两老去吃一顿饭,不知为何倔强的老头在见到阿辉后就妥协了,只是他不知道阿辉就是那家地产的老板。那顿饭吃了很久。辉不记的那天晚上老人讲了什么,好像是关于他们失散的儿子吧!阿辉只知道,这个钉子户搞定了。 大年初一,雪已经散去了,太阳穿破重重阻扰,又回到了天空中,只是老人们再也看不到阳光了,他们死在了医院,老头心脏病突发,老太太也陪他去了。人是阿辉葬下的,算是良心未泯吧! 医生告诉阿辉老人的遗言:“把那十万给我失散的儿子,我们已经找到他了。”阿辉笑了笑,十万块也省下了。 房子开工时,阿辉去了工地,在挖机挖开废墟时,阿辉突然在地上看到了一张皱巴巴的照片,他走过去,捡起了那张泛黄的黑白照片… 这时,阿辉突然疯一般的冲出废墟,跪在地上,不停地以头撞地,撕心裂肺的痛苦着,工人们都惊呆了,不知所措。阿辉拿着那张照片,照片上是两岁的阿辉,那张照片,辉的钱包里也有一张。那是阿辉是两岁时去孤儿院时带在身上的。 “我该想到的,早该想到的…”阿辉一边哽咽着,一边呢喃,额头已经在地上磕出了血。 半年后,这里盖了一座孤儿院,阿辉是院长。 跪在老人的墓前,阿辉呢喃着:“爸,妈,儿子对不起你们,安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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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域之境
其子狡娈
···吾名殷封,是这无域之境的主人··· ···若想要这里的宝物,就来交换吧··· ···留下你的姓名,留下你的交换品··· ···记忆,情感,时光,或任何东西··· ···当然,你也能拿自己的宝物交换··· ···至于换到什么··· ···一切皆是缘···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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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之旅
断断
《兔子什么都知道》 这本书是发生在时光森林里的故事。这片以胡萝卜为名的森林里住着许多只长着温柔的红眼睛的兔子。其中有深爱着彼此的兔小灰和兔小白,有互为冷暖的兔小冷和兔小暖,有忧伤的总是睡不着觉的兔小眠,有疯癫地每天想着逃离这个世界的兔小枫,有整天念叨着说要减肥但仍然舍不得抛弃胡萝卜的兔小胖。一只兔子所喜欢的:胡萝卜和白菜;小草静静生长的声音;一朵花努力展开自己时的姿态;从枝叶的缝隙间照进森林里的光,七月午后一阵突然袭来的凉风;轻轻落在小溪水面上的雨滴;冬天里的第一场雪;印在雪地上的两排小脚印;以及,另一只兔子的体温。 每个人心里都有一只柔软的有爱的兔子,一起找到心底的那只兔子吧~ 德国哲学家康德说过:“这个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心灵感到深深的震撼: 一是我们头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 读书,让我们不孤单,可以看到银河里那些古远,孤独的星星。 他们是夜空里最亮的星。 从小时候开始来说吧, 《伊索寓言》,《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 小学的时候,就喜欢上了读书,可是那时候没有自己喜欢的可以读,其实说实话是没有书可读。 一本作文书我都可以津津有味地读好久。 进入初中,租书,买书更多了,影响较大的有: 《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十八岁第一次出门远行》《荒村公寓》,《狼图腾》,《废都》 贾平凹的狂放之风,余华的悲观但努力的气质。 《小王子》则是读过的次数最多,星星盈盈,童心未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