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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逸轩
楼主 LV6 2016-12-12眼见只要几步,我就能退出教室。这时,肖亮看出了我的意图,他快速地冲上讲台,大声地呼喊着我的名字,并且不知何时,他的手里多了一束鲜艳的红玫瑰。很明显,他有备而来。我怔怔地站着,脑袋空空如也,进也不是,退也不是。在一众同学的起哄声中,他从讲台上走下来,缓慢地一步步靠近我。他半跪着把花递给我,嘴里说桃夭,我爱你。在同学们的眼中,可能这一切有表演和戏谑的成分,但从他真诚的眼眸里,我知道他是认真的。可是彼时,在我的心里,并没有一丝一毫要背叛宋子鱼的想法。
其实,我一点也不喜欢这样被众人围观的情感表达方式,仿佛被绑架,逼着去做一件符合大众趣味的事情,根本没法做出私人意志的选择。在当时的情况下,我知道我只能顺着他的话,继续表演,以博大家一乐。接过他手中的花,我慨然一叹,故作娇羞地吊着酸文说,蒙君青眼相加,无比荣幸。只是可惜“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在一片在一起在一起的起哄声中,我尴尬异常。我发现自己还是无法自如地应对这样的场面,内心有种做错事被抓现行的慌乱。难道我的心,真的在摇摆不定?一丝不安的念头,像一颗拖着长长尾巴的流星,划过我漆黑的脑海。李逸轩:那个黄头发男孩,叫张怀伟,一个富二代。他父母把他送到学校来,不是为了让他学到多少知识,最主要的目的,是不让他跟社会上的闲散人等,整天混在一起。他所有张扬叛逆的行为,都是为了表示自己与众不同,或者说哗众取宠。他曾经嬉皮笑脸地在课堂上公开对我说,我不用管他。他还特意重点强调,说我就算想管,也管不了。他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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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
LV7 2016-12-19我是TimeSpace,来自地球,在一次实验中, 我终于逆向解析了时间领主的重生机制及他们在时间与空间中遨游所最终奥秘。同样,我也发现了宇宙并不只有一个,宇宙灭亡后同样会迎来二次大爆炸,称为第二混沌纪元,这个过程是无休止的。在长达19770的时间里,我穿越最长时间跨度108个混沌纪元,9000个平行宇宙。在无尽的旅行中,我发现我的身世与时间领主息息相关,我的上一世,HuoKmng,被他们称为“圣贤”为了逃离时间锁的束缚,不惜浪费上万年,8次重生机会终于逃离。在2000年的地球生活,然而,下一世的我生活了太长时间,改变巨大到凝聚了另一个人格,上一世旧人格突然觉醒反击,然而在我经历了“魂界”后,自身的灵魂已经成就了不灭圣魂,真正的不死不灭使时间领主无可奈合,双方必有一死,生者将破心魔,证就无上大道,超脱万物之上,真为圣人,死者就此被对方吞噬,化作虚无。我与他战斗了无数个纪元,我最后惨胜,付出了巨大代价,但好处也是极大的。一瞬间,大道的印迹透过万界印到了我的身上,证就了天地唯一一位天道圣人――至强之圣。同样我还为后世人尊称“不死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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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域之境
其子狡娈
···吾名殷封,是这无域之境的主人··· ···若想要这里的宝物,就来交换吧··· ···留下你的姓名,留下你的交换品··· ···记忆,情感,时光,或任何东西··· ···当然,你也能拿自己的宝物交换··· ···至于换到什么··· ···一切皆是缘···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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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之旅
断断
《兔子什么都知道》 这本书是发生在时光森林里的故事。这片以胡萝卜为名的森林里住着许多只长着温柔的红眼睛的兔子。其中有深爱着彼此的兔小灰和兔小白,有互为冷暖的兔小冷和兔小暖,有忧伤的总是睡不着觉的兔小眠,有疯癫地每天想着逃离这个世界的兔小枫,有整天念叨着说要减肥但仍然舍不得抛弃胡萝卜的兔小胖。一只兔子所喜欢的:胡萝卜和白菜;小草静静生长的声音;一朵花努力展开自己时的姿态;从枝叶的缝隙间照进森林里的光,七月午后一阵突然袭来的凉风;轻轻落在小溪水面上的雨滴;冬天里的第一场雪;印在雪地上的两排小脚印;以及,另一只兔子的体温。 每个人心里都有一只柔软的有爱的兔子,一起找到心底的那只兔子吧~ 德国哲学家康德说过:“这个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心灵感到深深的震撼: 一是我们头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 读书,让我们不孤单,可以看到银河里那些古远,孤独的星星。 他们是夜空里最亮的星。 从小时候开始来说吧, 《伊索寓言》,《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 小学的时候,就喜欢上了读书,可是那时候没有自己喜欢的可以读,其实说实话是没有书可读。 一本作文书我都可以津津有味地读好久。 进入初中,租书,买书更多了,影响较大的有: 《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十八岁第一次出门远行》《荒村公寓》,《狼图腾》,《废都》 贾平凹的狂放之风,余华的悲观但努力的气质。 《小王子》则是读过的次数最多,星星盈盈,童心未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