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我答应过江城的那片海,每年大学城放暑假的时候,都会去看它。

现在是二零一二年七月,又到了一年一度我该去江城的时候,我准备吃过午饭就从白桦村老家启程。此时,快要近晌午,盛夏的烈日浑身解数地炙烧大地,万物都显出慵惓的疲态,唯有蝉在幸灾乐祸地聒噪。虽是酷暑,在这村里却毫不觉得热,过山风“呼啦”一过,带着自然的独特香味,立刻沁润心脾。

我奉老妈之命,去村东头柳树林下喊老爸回家吃饭。他此刻正跟小宝叔下棋,见了我,满目慈祥道:“好了,上午就战到这吧,连生来叫我了。”

小宝叔收拾棋盘:“老赵,你这儿子啊,是真孝顺!”

我散烟给小宝叔:“小宝叔,一起到我家吃饭吧。”

小宝叔接过烟后,连连摆手:“不了不了,我中午已经有酒局了,改天吧,哈哈!”

老爸今年刚到五十,已经退休在家,快活度日。这是我明令要求的,他前几年一直在工地上卖力气,累得人老背弯,如今我挣的钱足够养家,不必他再工作。我们踏入家门,老妈正在灶台上做饭,热气熏得她满头大汗。这种天气里的厨房,就算站着不动也会汗流浃背,可老妈忙得不亦乐乎,她还让我们赶紧进空调房:“外面热,饭马上就好了。”

我家由一个阔绰的庭院分成两块,前面是平房,一间厨房一间杂物室,可晾晒大面积谷物的楼顶;后面是三层欧式洋楼,外立面由朱红色琉璃瓦覆盖,堂皇博雅,在这村里已是头号建筑。这房子建成不过一年有余,去年夏天,我和老爸联手,我出资,他出手艺,把从前的老房子整个拆掉翻新、修葺装修,使它从内而外焕然一新,跟五星级宾馆似的。尤其是内饰,上下雪白的墙,古朴质感的深褐色木质家具,随处可见抽象浓艳的壁画,地上铺满清凉的大理石,马桶、热水器、空调,一应俱全。我这个人比较要强好面子,要么不做,要么就走在所有人前面。房子虽美,但我并不是为自己造的,我们一家三口住在距村子约十里的镇上。我做这些,是为了老爸老妈能住得舒心安度晚年。在平常,我们一般一周回来一次,陪二老吃饭聊天。现在因为我老婆怀孕,我让她回老家修养,毕竟山里空气好,我也干脆住下。

我们住的这间房,是十几年前我和爷爷奶奶共同生活的地方,现在完全变样。此刻,我的儿子小凯一动不动地盯着电视上的动画片《喜羊羊与灰太狼》,他今年五岁,虎头虎脑,活泼机灵。我的老婆阿凤正躺在床上休息,她隆起的肚子里,怀着我们的第二个孩子,我希望这次会是个女孩,等她长大了我就帮她打扮得花枝招展,那样我就儿女双全了。我靠近阿凤坐着,轻抚她肚子。

“你下午就走吗?”阿凤躺在床上问我。

“是呀,吃过饭就走。”我说。

“路上开车慢点,早点回来。”阿凤对我的备至关怀,数年如一日。

“放心老婆,”我吻起她的手,“我过两天就回来了。你想要什么礼物吗?”

阿凤莞尔:“我什么都不要,只要你快些回来。”

稍后我们三世同堂共进午餐,这温情的菽水之欢,彷如多年前爷爷奶奶带我的时光。那时尽管家贫,尽管老爸老妈都离家千里,但我仍度过了人生中自由快乐的童年。午饭后,小凯用袖子抹一下嘴巴,就到门前的泥地上和村里的小朋友们玩起玻璃球。他的奶奶在厨房一直喊:“小凯,快回来睡午觉!”我的儿子呢,蹲在地上低着头“哦”的一声,就没有下文了。小孩子们不知道热,阳光这么烈,他们好像失去知觉一样,赖在炽热的地面,跟着玻璃球滚动。现在的我不能理解,但我像小凯这么大的时候,比这帮孩子还要不知所畏。他们五彩斑斓的玻璃球在地上来回运动着,一颗颗反着强烈的光,眩得我闭上眼睛,陷入五彩斑斓的回忆之中。

学校又放假了,自从四年级春天入学以来,这已经是第三次放假。第一次其实不算放假,镇上几所小学的领导来我们考察,我们校长在大喇叭里一声令下“今天全校大扫除”!教语文的谭老师把书往讲台上一扔,升起一圈白灰,“走,出去!”于是我们过了两天的劳动节。

第二次,我们正在上课,大风把教室上面的瓦片掀走了小半,轰然作响,所幸没有掉下来。我们全部昂首,看见头顶上碧蓝的天空。谭老师把书往讲台上一扔,升起一圈白灰,“走,出去!”我们就放了两天的假。

谭老师是我的语文老师兼班主任,我们的课堂只有两位老师,上午语文老师,下午数学老师。当然有的时候为了避免单调给学生们调剂,也会换成上午数学课,下午语文课。关于这所学校和老师,我回头再说,现在我要讲一件非常重要的事。

这一次放假,是因为村里的采茶季到了,村里的八个男老师包括校长都要回家充当劳动力了,我们理所当然的又放了一个星期的假。数学陈老师发挥精打细算的本领,趁机剥削了我们一把。周五下午本是数学课,陈老师到教室里没带书本,只背了一个竹篓,千年难遇地露出嵌着金牙的笑容:“同学们,今天下午不上课,我们一起去采茶!”全班沸腾,陈老师安排我们挨个走出教室,门口他的夫人早在等待,发给我们每人一个小竹篓。

上山的路就在教室旁,我们二十个人跟在陈老师后面,小道荦确不平,竹篓来回地撞击屁股,屁股再反弹回去。我看着前面的同学,他们像是在一段整齐的臀部舞蹈。到了山上,我们都很开心,努力地采茶,比在家里认真多了。那时年幼,我们都觉得能为老师干活是件很有面子的事,特别是平日不苟言笑的陈老师。尤其是班里那七个女生,简直像成婚已久的居家妇女,一边谈笑一边手飞快地在茶树间穿梭。除了兰兰,她可不像什么妇女,她是一只精灵。太阳比刚来时往西偏了一个小角度后,我没有了耐心,把竹篓放在地上,和志明逮起蚱蜢来。

蚱蜢在我们的追捕下扑翅乱飞,几次后她终于停落在一处,我看准了它的位置和将要逃走的方向,心想这次一定能抓住。一双穿白色双星鞋的脚在我的视线里动了一下,蚱蜢惊得飞走了。我从地上爬起来准备发火,却看见兰兰双手捧满茶叶在我面前立着。她站的地方稍高,所以我要抬头看她。

“你不去采茶在这干什么!”兰兰笑意盈盈地对我说。

我不知该说什么,不能说我是来逮蚱蜢的,太幼稚了,兰兰肯定不喜欢这么贪玩幼稚的男生。

我灵机一动:“没有啊,我来看看你采多少了,有没有我的多?”反正阳光也不小,我正好借势擦了下额头因不安冒出来的汗。

兰兰把手上刚采的茶放进竹篓:“那你看吧,有什么好比的。”

我从她的竹篓里抓出一把茶,放到鼻前狠狠地嗅了一下,“好香!”我很陶醉的样子,这其中也许有兰兰手上的香味。

“快点去采茶吧,别偷懒了。”兰兰拿回竹篓,转身继续采着。

我听了兰兰的话,认真地采茶。一个小时后,陈老师说结束了,我们又排着队往山下走。到了陈老师家在学校里开的小卖部门前,我们又排着队领取师母给我们每个人发的一个冰袋和一包辣条。帮老师干活不用上课还有东西吃,这种日子多多益善啊。

我没有先回家,未来七天的假,有的是时间待在家里。我去了村头的剃头匠老胡那。

老胡是我们村唯一的剃头匠,掌管着两个村庄数十人的头。他好像从无来历,年届五十,孤身一人。好像也没人知道他叫什么,都叫他老胡。老胡极矮,还严重驼背,仿佛时刻保持着九十度的鞠躬。也许这般的滑稽模样,他才与我们这些小孩子更加亲近。大部分放学的时间,我们几个人都会扎进他家,看傍晚五点半准时开播的《数码宝贝》,不然等回家就来不及了。

老胡拥有一间土房子,屹立在通往村里石桥的拐角处。村里很多人都说这间房子的位置不好,会影响村里的风水,叫老胡拆了重建。但老胡一直没动静,大家也就不了了之。有次村里有人家盖房子,拉货的车没有减速,撞掉了老胡家的一个墙角。老胡跑出来,那人摇下车窗户,满脸堆笑:“老胡呀,真对不起。下次来修,下次来修。”老胡也无可奈何地笑。可是直到老胡去世,那间房子还是缺了一块,最后被拆。

老胡永远只会剪一种发型,平头。他的手中永远只有三样工具,梳子,剪子和推子。他先用梳子梳一通,再用剪子大刀阔斧浮掠头顶,最后用推子修葺。如是而已,简单至极。可他的双手很灵活,手里握满东西还能来回拨弄你的头,一会左倾,一会右转,一会下压,一会抬起,以为你的头和体操运动员一样可以来回旋转,自己却不试试看。

我们几个小伙伴们集中在帘子后面的里屋看电视时,老胡一般都剪完最后一个人的头发,因为农村的习俗,晚上是不能理发的。此时他正弓着身淘米做饭,小屋里弥漫着大米的香气,但这并不会诱惑到我们。《数码宝贝》里霸王龙刚进化成钢铁霸王龙,就开始进入广告,我们拎起书包就往家跑,才能赶上下半集。

爷爷奶奶在大山上采茶还没有回来,我嵌入半个身子到木门后面取出钥匙。几年前,我和表弟阿飞可以直接从旁边的土墙上面翻进去,哪用取什么钥匙,把自己塞进门里取钥匙的姿势肯定难看死了。我是算好了时间的,进屋里打开电视,最后一个广告的最后五秒钟,《数码宝贝》下半集就开始了。我看完了电视,家里还是我一个人,而我不写作业,一般都是第二天早上到教室抄别人的。小军、铁路和志明这时候也都出来了,我们在我家门前打玻璃球。我一直觉得自己在弹玻璃球这方面有着惊人的天赋,我的右手能摆出各种姿势,无论在什么样的地面,准确度都极高。虽然我很会赢,但到最后我都会把玻璃球还给他们的,所以他们也不会不开心——若是到了学校,只要赢了概不奉还。

我想先简单介绍下这三个小伙伴,以后讲故事可能会用得着。

志明小我一岁,他长得水嫩秀气,犹如白玉。每每我们在一起时,大人们见了他总有意无意地惊异道:“这谁家的孩子,长得真漂亮!”而全然不顾我的感受。我当时只觉得他比我白一点,并没有多好看。在平常,他坐着或者站着,尤其是在大人面前,你会觉得他乖巧可人,可如若和我们在一起玩起来,他像换了一个人似的,可以废寝忘食,从天地混沌初开到宇宙爆炸而不觉疲倦。

小军肥头大耳,虎背熊腰,但他绝不会倚仗着这副身材去欺负别人,因为他的胆子和他的身体成标准的反比。有一次他不知为什么和我们之间的一位玩伴闹翻了,那玩伴气得打了他一拳,小军愤愤地站着,双手握紧了拳头,嘴唇咬得发白,眼里充满杀气。我们在旁边静候赵军爆发,都有一种云端里看厮杀的快感,不料小军只坚持了几秒,眼里的杀气液化成泪水,拳头也松开用来擦眼泪,一边擦一边抽噎着说:“我去跟你妈讲,你等着!”我们看着他转身而去的魁梧的背影,失望到不行,不过从此以后我们当中也没有人再欺负他。不过小军也有胜利的时候。他最喜欢做的事是在同伴面前卖弄力气,经常怂恿我们去玩一些比力气的活动,譬如较手劲,扔石子,在这时他成了一个国王,脸上始终洋溢着骄傲的笑容。

铁路的名字源于他出生那年县城里大举修火车铁轨,所幸的是当年县城里没有在修下水道。铁路的头是一个标准的椭圆,标准得足以让画鸡蛋的达芬奇无地自容,让几何学大师退隐江湖。在这样的脸上点缀五官可大大地为难了上帝一回,因为正面侧面都一样,稍不留神就让五官偏了去,那可了不得。幸好铁路没有这厄运。然而让上帝更为难的是,他为铁路精心造的双腿全然失去了行走的意义。铁路总是蹦来蹦去,无论平坦大道还是沟壑险坡,导致我们这里很少见到兔子和青蛙——羞愧得不敢出门。他时时刻刻都很谨慎,一双眼睛总在滴溜转着,审时度势,稍于他不公的事他是断然不去做的,大伙共同的事他也不卖全身力气,倒是很有政客的风范。

最妙的是在夏日。夏日里,我们常约好顶着烈日去河里捉泥鳅。这时便希望太阳愈毒愈烈愈好,因为这样泥鳅才肯出来我们才更能享受河水的清凉。出发之前要自备袋子,不是捕鱼用而是装鱼,我们是徒手去捉的。到了河边,立即开始工作。这水极清极浅,可以看见戏水的鱼儿,但多半是小鱼,我们是看不上的。我们的目标是泥鳅。

你轻步探到水里,小心翼翼地翻开石块,见了一只灰黄色的泥鳅在你面前摆动着触须,一吐一纳让它嘴边的水变得浑浊,你便屏住呼吸缓缓弯下腰深蹲下去,将手掌在它头部前方张开然后慢慢并拢。这泥鳅是极呆的,它受到惊吓就向前冲去,这时你赶快将它捧起,迅速合拢双手,泥鳅便在你的手中跳跃了。你须把它放进事先准备了水的袋子里。

但捉泥鳅不总是这般容易的。偶尔遇见一只狡黠的泥鳅,你得耐心地跟着它顺着河跑好一段路途。有时入了神,屁股贴到了水面,起身时后面已湿了一大块,腰酸得快断了,泥鳅还没有捉到。我和志明是捉泥鳅的好手,铁路不会捉,往往他还没下水泥鳅就逃了,因此他只负责提袋子。我们通常是捉一下午,从河的上游走到下游,倘若运气好的话,捉的河鲜晚上可以凑成一盘菜。

捕蝉也是顶有趣的。通常是在下午,早上露水太重温度较低,蝉是很少的。烈日下的林间,我们一人拿着一根系着塑料袋的竹竿,塑料袋最适宜用洗衣粉的那种袋子,用铁丝绕袋口处一匝,再绑在竹竿上,袋口张得越大越好。循着蝉声你靠近一棵树,抬头一眼便望见覆着轻薄羽翼的黑色躯体在有节律地抽动着,你轻轻升起竹竿慢慢靠向蝉,当袋口去蝉约五公分处,你只用力一扣,听见“吱”一声蝉就进袋子里了。你大可不必担心蝉会从张开的袋口飞走,因为蝉进了袋子以为是进入了黑夜,只顾呼呼大睡,绝不会逃走。

当然我们几个最多的时间还是用在“闯荡江湖”上。“江湖”是指村里的青山绿水、荒田深林。等到万物复苏的时节,村里小动物多的时候,我们便出发了。但决不能徒手去,你见过江湖中人手里是空的吗?所以要事先选好兵器。对于兵器没有什么要求,顺手就行,但必须得结实。通常是光滑的一节竹子,我们称之为“竹片剑”,还有“龙脉”(竹根)、“软剑”(藤条)等等,不可枚纪。我最喜欢的是比较轻盈的剑,感觉用起来很潇洒,小军则偏爱笨重的棍子。

选好兵器就可以上路了,荒田里满是杂草,这些都是我们的敌人,我们的任务是将它们全部歼灭,真正做到了草木皆兵。面对这些数量惊人的敌军,小军表现出异常的勇敢,他一手拿着兵器,一手向后挥,侧着身对我们说:“敌军太多,你们先走,我断后!”我们一点也不怕死,开始了大规模的厮杀。经过长时间的激战,敌人终于被我们打败,看着眼前靡然倒下的敌人,我们开心地大笑,感觉自己是豪气冲天为民除害的大侠。

但山上的小动物可不这样认为,在它们眼中,我们恐怕是十恶不赦的魔王。变色龙常常跑到茶树里偷鸟蛋吃,这在我们正义凛然的侠客怎么能容忍,当它叼着鸟蛋准备逃时,我们举起兵器杀向它,直到它断了尾巴落荒而逃我们才不忍心追杀。大蝗虫和螳螂那浑浊奸邪的眼神一看就知道它们是大坏蛋,我们就逮住它们然后将其五马分尸。遇见蛇也是不怕的,虽然不敢靠近,我们可以用石子砸它,看着它逃跑然后获得精神上的胜利。

一次我们情绪高涨,准备当真正的侠客,浪迹天涯,云游四海。于是我们选了一处平坦的地,插上三根枝杪,然后四人在面前磕头盟誓,结为兄弟。我在给大家制定的战略中,决定从村里的山上出发再沿着山走出去。前一天晚上,我让大家回家再见一见自己的家人顺便带些需要的东西,但不能说出我们出走的的计划。我回家之后第一次帮爷爷奶奶盛饭,扫地,因为我知道我以后再也见不到他们了。临走时我拿了家里的全部火柴。第二天我们正式出发了,走了一上午还没翻过一座山,到中午吃饭的时候,铁路的妈妈使出千里传音大法喊他回家吃饭,铁路闻声,丢下手上的兵器就跑了,我们三个在后面大骂他背信弃义,并决定对他发江湖追杀令。可后来我们的家人都在喊,我们互相望了望立即跑下山去。行走江湖的计划就这样夭折了。

天已经黑了,最鲜艳的玻璃球也看不见颜色,奶奶喊我回家吃饭。爷爷在后面的屋子里炒茶,清香漫溢。菜很少,中午剩下的鸡蛋羹,这回全是我的,我把饭倒进去搅拌,混合出来的饭比那茶味还要香;两大碗绿色欲滴的自家种的蔬菜,我们吃绿色食品一直都很奢侈,因为毕竟不用花钱。没有其他菜了,不过真的是很香,特别是在我玩玻璃球累了之后,这些菜的香味仿佛点亮了晦暗的屋子。

我之所以说晦暗,因为奶奶从不舍得点灯,太阳已经不见了很长时间,但只要吃饭没有塞到鼻子里,就算明亮。奶奶好像视力极好,厨房伸手不见五指,她也不会点灯,幸而碗是白色的。我总是会在奶奶洗碗的时候用蒲扇给她赶蚊子,但总是坚持不了多久,我不喜欢重复的东西。

于是奶奶叫我去后面柴房给爷爷送饭,我看到爷爷被烟熏得像花脸猫。爷爷很喜欢我,他用带着脏手套的手摸我的头,我一点儿也不介意,因为我的头发不见得比手套干净。爷爷暂时没空吃饭,他要等这一锅的茶炒完。我很喜欢和爷爷在一起,他很温暖,就像这刚出锅的茶,有着均匀暖手的温度。我很喜欢坐在旁边小板凳上看爷爷炒茶,虽然这也是重复性的东西。爷爷坐在高板凳上,一条腿架在小板凳上,手上挥舞着炒茶专用的竹扫把,在锅里做半圈的逆时针旋转。绿茶像掉入沸水的青蛙,上上下下的跳着,特别好看。爷爷炒完几锅茶之后,我止不住的倦意,所谓春困,大抵如此吧。奶奶这时通常洗好碗过来帮爷爷,我就去房间睡觉了。我躺在床上,隐约听见爷爷哼些我从未听过的小曲儿,来伴他辛劳至夜间,来伴我入眠。

漂泊无岸 -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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