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本书,两步就够了......
第一步:下载掌阅iReader客户端
第二步:用掌阅客户端扫描二维码
一
托马斯·哈代的《苔丝》之为英国文学和世界文学的瑰宝,现在是没有人会怀疑的了,但是它当初出版时却有过坎坷的经历。
哈代写《苔丝》时原是说好交波尔登城的梯洛岑父子公司连载出版的,但是书稿还没有交齐,梯洛岑公司却因为小说里有骗奸和私生子的情节拒绝出版。哈代无可奈何,只好把书稿送到了《慕莱杂志》,却又遭到拒绝;他只好另谋出路,又把它送到《麦克米伦杂志》,结果仍然碰壁。看来,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社会是不会容许《苔丝》照原样出版的了,哈代只有再辟蹊径,跟一个家庭办的报纸《图像》达成了协议,半是高兴半是嘲弄地向传统让了步,执行了一个不能算是很严肃的折衷方案。他把猎苑骗奸部分和私生子的情节删去了,把安琪儿·克莱尔抱四个姑娘通过积水地段的部分也做了修改,让他使用手推车把她们送了过去。这样,小说《苔丝》才得以以每周一期的连载形式跟读者见面,从1891年7月4日起直到当年的12月26日载完。与此同时,《苔丝》也在美国的《哈珀市场》杂志上连载。被删去的那两章也分别换了名字发表。猎苑骗奸一场于1891年11月14日在爱丁堡的《国民观察家》文学增刊上以《阿卡地周末之夜》的标题发表;苔丝为私生子施洗一场则于1891年5月在《双周评论》上以《夜半施洗,基督教世界速写之一》的标题发表。
《苔丝》虽然遭到这样的阉割,发表后仍迅速取得巨大的成功。1891年11月《苔丝》连载尚未完毕,麦克米伦公司便把它以单行本的形式出版,在短短的一年之内连续再版五次。
《苔丝》出版之后哈代又对它做过多次修改,不但把删去和改写部分恢复原样,而且又根据哈代自己思想的变化对角色、事件、地理、时间和方言等等方面反复作了修改,直到1912年(即初版发表二十一年后)《苔丝》才算最后定稿。本书便是根据1912年版翻译的。
《苔丝》不仅在出版前命途多舛,出版后也遭到了种种非难,但是由于《苔丝》本身的生命力、说服力和艺术魅力,这本书三年之内便征服了舆论界,获得了崇高的评价,成了英国文学中的不朽之作。这场斗争的过程可以从哈代为几个版本所写的序言中清楚看到。
哈代在1891年11月《苔丝》初版说明中很含蓄地驳斥了对该书的某些攻击。他说:“我只需补充一点:写作本书的目的是完全真诚的,是企图以艺术的形式表现一连串的真实事件。这本书说的是现在大家都感觉到而且想说的话;对于反对本书的意见和情绪,我只好请求那些太高雅的读者记住圣徒杰罗姆的一句名言:‘若是真理对谁有了冒犯,那就让它冒犯好了,真理是不能掩盖起来的。’”
1892年哈代又为《苔丝》的1892年版写了一个序。这个序较长,列举了一年来对《苔丝》的主要批评意见。有的人认为《苔丝》故事不宜作小说材料;有的人认为副标题“一个纯洁的女人”中“纯洁”二字碍难接受;有的人则觉得哈代没有对苔丝作批判;有的人则受不了小说中那把撒旦的钢叉、公寓里那把切肉的刀和那把来得肮脏的阳伞;有的人则说哈代不应当表现出对神灵的大不敬。对这些哈代都一一做了回答。而对那些“打击异端的摩登棍子”的断章取义和有意歪曲,哈代也略带讥讽地进行了反击。他模仿哈姆莱特在坟场那句名言说:如今的世界实在拥挤,每前进一步都难免碰痛了某些人脚后跟上的冻疮。
不过,世界毕竟要在碰痛冻疮中前进。三年后哈代又在1895年版《苔丝》的序言中说:“在本书出版几年之后那些当初迫使我作答的评论家们自己倒噤若寒蝉了。这似乎是让大家想起:他们当初的议论和我的回答其实都无必要。”
1912年,即又过了七年,哈代为《苔丝》的1912年版写了个序,告诉读者两点:一、这一版里补进了川特里奇那个灰尘飞扬的舞会的描写。这一部分原是最初手稿中就有的,只是在1891年单行本出版时忘记补进去了。二、本书的副标题“一个纯洁的女人”是作者当初看完校样后根据女主人公留在心里的印象补上去的。对此“现在大约是不会有人提出异议的了。其实这问题在书中的议论最多,Melius fuerat non scribere(拉丁文:原可不必再提),但副标题仍保留了”。
副标题“一个纯洁的女人”的旧话重提标志了一场争论的结束和一种观念在上世纪末、本世纪初的改变。不过在贞操观念很重的华夏古国,对这个问题的探讨也许还不是毫无意义的。
二
正如哈代所说,苔丝是否是个纯洁的女人在书中议论最多,实际上舆论界的分歧也最大。许多人只承认“纯洁”一词的引申的、人为的含义,却无论如何也难以承认这个既不贞洁、又杀了人的女人是纯洁的。
其实,一部《苔丝》写的就是社会如何把一个纯洁、质朴、正直、刻苦、聪明、美丽的农村姑娘逼得走投无路,终于杀人的故事。她的失贞主要是阿历克的责任;她的第二次落入阿历克之手是她的父母、安琪儿和阿历克的责任,而她杀死阿历克则是受尽欺凌的弱者的最后反抗。
在苔丝身上我们自始至终看到的是她纯洁的本性对逼迫她的力量的苦苦挣扎。最终她被逼得上了绞架,做了祭坛上的牺牲品,而社会和读者却还在冷漠地议论着她的贞操,这是何等麻木的世情!
撇开社会环境这个大因素不论,造成苔丝毁灭的主要是两个人:阿历克·杜伯维尔和安琪儿·克莱尔;一个“撒旦”和一个“天使”。
阿历克·杜伯维尔是自称撒旦的,他在黑原谷黄昏烧枯草的滚滚黑烟中映着火光出现时手执了一柄钢叉(耪地用的齿耙),自称是“那幻化作低等动物来诱惑你的老家伙”(即撒旦)。这话他虽说得玩世不恭,却也道出了他的本性。他是个典型的花花公子,有名的猎艳能手、负心汉子。老克莱尔一到川特里奇便听说了他的劣迹。黑桃皇后卡尔·达尔其和她的妹妹红方皇后都跟他有暧昧关系。他作风下流,利用苔丝的贫穷,假冒母亲的名义骗她去饲养家禽;利用高速赶车吓唬她,占她的便宜;在猎苑趁她精疲力竭的时候奸污了她;以后又乘人之危利用她一家老小无家可归时霸占了她。尽管他也曾做过“回头浪子”,现身说法狂热地宣扬过福音,但正如哈代所说:“他的阵地其实不堪一击。他那心血来潮式的转变跟理智并没有关系,那只不过是一个吊儿郎当的人由于母亲逝世心里难过、在寻求新刺激时搞出的一种怪花样罢了。”他的信仰经苔丝转述的安琪儿几段怀疑主义的逻辑一吹便倒塌了;他的转变在重新见到苔丝的美色之后便也消失了。他还是他,活脱脱一个花花公子,花几个小钱蓄养个情妇的冒牌贵族子弟。
苔丝对他是看得很清楚的。她在从爱明斯脱回来跟他路遇时就斥责过他:“你们这种人在世界上尽情地玩乐,却让我们这样的人受罪,让我们悲伤绝望。等到你们玩够了,却又想保证自己在天国里的幸福,于是又皈依上帝,成了回头浪子。”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苔丝才一任他的纠缠追求,不肯遂他的意。但是悲剧却在,她终于在克莱尔的冷酷和家庭的困厄这双重压力之下做了牺牲品,向他屈服了。
而最带悲剧反讽意味的是:苦苦逼她走向撒旦的力量之中也有号称天使的安琪儿·克莱尔。
安琪儿一词原是天使的意思。在西方传说里,安琪儿是在云端里弹奏着竖琴的仙灵。那个夏天的晚上,安琪儿·克莱尔就是用他的竖琴弹奏得苔丝的灵魂飞升,绕着琴音飘荡的。他在苔丝心里也的确是个天使。苔丝在乡社游行时就曾对他一见钟情,因他没有找她跳舞而久久怅然若失。在泰波特斯奶场两人再度相见之后,苔丝便如痴如醉地爱恋着他——那是她的初恋,也是她唯一的一次恋爱。
安琪儿·克莱尔忠实于自己的思想。他因为怀疑基督教义便毅然放弃了上剑桥读书的机会。他博览群书,有独立的思想;他瞧不起等级、财富等差异,对社会习俗和礼仪明显地表示冷淡。为了获得精神上的自由回避宗教事业,他决定从事比较艰苦的农业,而且到农村去学习各种农事劳动。他能克服中产阶级身份感,跟奶场的人打成一片,像理解朋友一样理解他们,不但不把他们当做所谓的乡下“哈甲”,而且能欣赏他们的性格和才能。他钦佩父亲老克莱尔对教会事业的虔诚和自我牺牲精神,却也明白他的狭隘和局限。对两个哥哥他看得更清楚,尽管两人“浑身上下无一处不是中规中矩”,他却看出了两人思想上的局限和庸俗。他在他们面前我行我素,毫不掩饰自己因在农村生活而产生的变化。对于两人那种自命不凡的浅薄,他言词犀利,寸步不让。
他对苔丝的爱具有初恋的纯洁、炽热与真诚。苔丝在他眼里达到了物质美和精神美的极致。他对他母亲夸耀苔丝“真是浑身上下都洋溢着诗意,她就是诗的化身……她过的就是诗的生活,她那种生活舞文弄墨的诗人只能在纸上写写而已”。他对她的爱是纯洁的、柏拉图式的、带着田园牧歌的情调。因此他尊重苔丝,抱着郑重的婚姻意图跟她接近,在遭到拒绝时虽很痛苦却总耐心等待,尽力去说服。他的不懈努力终于打动了苔丝,她同意了他的婚姻要求。
一切的阻力都没有了。苔丝克服了精神上的压力,克莱尔准备在婚后开始创建新的生活。他们的婚姻原是可以十分幸福美满的,可是,就在新婚之夜当纯朴的苔丝向克莱尔讲述了她的过去之后,一切却突然变了样,苔丝的悲剧,还有克莱尔的悲剧开始了。两人生活中风和日丽的日子从此一去不复返了。
一向思想开明的克莱尔此时痛苦极了。他伤心、失望、苦恼,一筹莫展,遭受到严重的精神折磨,甚至半夜跑进苔丝屋里抱起她梦游,走过佛鲁姆河,几乎把两人都淹死,口中念念有词:“死了!死了!”在他痛苦时苔丝向他解释过:她是受害者,出事时又还是孩子。她也向他表白过:她一心只想让他快乐,愿意像奴隶一样服从他,甚至为他去死。她也质问过他:“我既然爱上了你,我就要永远爱你——无论发生了什么变化,无论受到了什么羞辱……那么,你又怎么可能不爱我了呢?”但是这一切他都听不进去,仍然苦恼万分。这是为什么?哈代说:
“他温文尔雅,也富于热情,但是在他那素质的某个深奥莫测之处却存在着一种生硬的逻辑积淀物,仿佛是横在松软的土壤里的一道金属矿脉,无论什么东西要想穿破它都不免碰得口卷刃折。”
这一道积淀是什么?克莱尔对苔丝说:“不同的社会是有不同的规矩的。你几乎要逼得我说你是个不懂事的农村妇女了。你根本不了解这种事在社会上的分量。”他说:“在那个男人还活着的时候,我们怎么能够生活在一起呢?”他甚至想到了孩子们,说他们“会在一种耻辱的阴影之下生活,而那种耻辱的分量会随着他们的年龄的增加而被他们充分地感觉到”。他又说:“我原来认为——任何男子汉也会这么想的——我既然放弃了娶一个有地位、有财富、有教养的妻子的全部打算,我所得到的自然应当是娇艳的面颊和朴素的纯洁。”
话说得再明白不过了。温情脉脉的土壤剥开了,骨子里还是利己主义、男性中心的金属矿脉,中产阶级的体面、门风、地位、利害。纯洁无私的爱情在这道矿脉面前卷口了。
作为一个思想开明的青年,他倒是应当怀疑一下自己的逻辑。首先,一个十七岁的少女遭到了那样的不幸难道是她自己的错?如果只把爱看做男性的占有,那和阿历克·杜伯维尔的态度又有什么区别?何况他自己也并非白璧无瑕。为什么苔丝可以原谅他一时的放纵,他就不可以理解苔丝的不幸?
正如哈代一针见血所指出的:
“这个具有善良意图的先进青年,这个最近的二十五年的样板产品,尽管主观上追求着独立思考,实际上在遭到意外事故的打击因而退回到早年的种种教条中去时,仍然是个习俗和传统的奴隶。”
看来小克莱尔虽然名叫安琪儿,实际上远远不像在云中弹奏竖琴、给人世带来幸福的安琪儿,相反,他跟撒旦所起的作用近似。也许苔丝从那儿所受到的打击和产生的绝望并不亚于阿历克的祸害。
安琪儿·克莱尔的悲剧不光是个人的悲剧,也是时代的悲剧。我们通过他看到了一定时代、一定阶级的意识形态是如何顽固地窒息和污染着人的心灵。这一“先进青年”在神学上、社会学上和许多问题上都可以抱开明的观点,蔑视传统,在这个问题上却无法逾越历史的障碍,闹得他自己痛苦万分,也残酷地折磨了苔丝。等到他历尽辛苦在一年半之后明白过来后,苔丝的新的悲剧又已酿成,再也无法挽救了。
哈代在苔丝被绞死之后写了一句惊心动魄的话:“那众神之首结束了他跟苔丝玩的游戏。”最具有反讽和悲怆意味的是:众神之首这场游戏的一个主要工具竟然是跟苔丝彼此爱得销魂蚀魄的安琪儿·克莱尔。
哈代在这里深刻地揭示出了中产阶级的意识、习俗、舆论是如何扭曲了人的心灵,给人们带来了痛苦。这便是安琪儿·克莱尔这个文学形象的深刻的社会意义。从这个角度看他,他比拈着髭须冷笑的典型坏蛋阿历克·杜伯维尔深刻得多,甚至不亚于曾引起众多争论的苔丝。
苔丝的悲剧是家庭和社会造成的。从她在小说中露面的时候起头上就悬着一柄达摩克利斯之剑,随时可能落下。
苔丝的家庭原属于在当时农村不受欢迎的岌岌可危的阶层。
作者哈代在1883年曾写了一篇近似农村调查报告的文章《多塞特郡的劳动者》。文章除了生动具体地介绍了多塞特郡农村劳动者的生活状况之外,也分析了农村的基本结构。他指出,那时的农村主要由农场主(包括“在外地主”的代理人,如燧石顶那个农场主格罗比)和农业工人两大阶级构成。农场主拥有土地和房屋,招雇劳动者进行农业经营。在这两大阶级之外,农村中还有个由木、石、铁匠及小商小贩之类构成的阶层。这些人往往较为见多识广,生活又很稳定,在农村有相当的影响,虽不能跟农场主分庭抗礼,却也不大受他们的制约,因此也不受他们的欢迎。农场主为了形成自己的一统天下,一有机会就要把他们排挤出去,逼得他们往市镇集中,形成市镇上的负担,甚至不稳定因素。排挤的方式之一是一等他们的房地租期到期便抽回房和地。苔丝家的房屋土地租期是到她父亲死亡为止的。父亲一死租约就到期,因此在小说开始不久苔丝的母亲谈到父亲的心脏病时,那话里的不祥之兆远远超出了表面的意义。
苔丝的父亲是个懒散无能、虚荣愚昧而且好酒贪杯的小贩,母亲则是个浅薄庸俗、不谙世事的大娃娃,也是一脑子虚荣。两个无能的父母却有着七个孩子,沉重的家庭负担随时都可能落到苔丝头上。偏偏苔丝又深情地爱着几个弟妹,不忍心看他们受苦。这个形势已决定了苔丝的命运。她的悲剧迟早是会发生的,只是表现形式可能不同而已。
苔丝只是一个农村姑娘,并非是什么女性的懿范。若不是因为家庭的贫穷和社会的歧视她原可以跟别的农村姑娘一样平平安安地过一辈子纯朴的劳动生活的。但是多嘴的特令安牧师带来了有关她的贵族家庭历史的消息,让她的父亲多喝了几杯,不能按时到卡斯特桥送货。勇敢的苔丝只好带了弟弟一起去赶马车,没想到闯下大祸,弄死了“王子”,开始了她的悲剧。
这悲剧的开始,也反映了她的性格。她是过早地承担起家庭的重担而遭到厄运的。她太纯洁,太勇于作自我牺牲。她的这个性格却不断地给她带来灾难。这真是莫大的不公平。
猎苑事件之后,她选择了离开阿历克自己回家的路,这是一个朴素的决定。跟自己并不爱的人谈情说爱,硬要他娶她,她做不到;跟他鬼混下去,她更做不到,于是便离开。她的逻辑就是这样简单。不过她也并非不明白这个决定的后果。她的决心是朴素的,也是勇敢的。
这里有个传统的男性中心贞操观念的问题。按那传统,妻子的贞操是丈夫的特权,妇女失去贞操就是不洁。因此,一个女人被某个男人占有之后,唯一的出路就是跟他结婚,无论对他有没有感情。而男性却没有守贞的义务。连克莱尔这样自认为思想开明的人也并不把自己的放荡当一回事。他不但曾在伦敦跟一个成年妇女有过四十八小时放纵的历史,而且曾打算带了伊兹·休爱特到巴西去。但他并不怎么内疚,反倒对苔丝的失贞长期耿耿于怀。
苔丝的选择实质上是用纯朴的逻辑对传统的贞操观念的一种否定,表现了她本性的纯洁,这是难能可贵的。但是传统的贞操观念在苔丝身上仍然有着严重的影响。她原是个勇敢坚强的人,自从猎苑事件之后却总是怀着一种犯罪感、内疚感、自卑感,一遇到这类问题就畏缩退让,表现软弱。她看到人家刷《圣经》语录就惭恧不安,在教堂见到人家窃窃私语就神经过敏,她老想着《圣经》里的淫妇,不知不觉地把自己当做淫妇,甚至想过:“如果她因为自己的行为应当被烧死,那就烧死好了,烧了也是一种了结。”
在奶场她一再拒绝安琪儿·克莱尔求爱,就是因为这种自卑感,她不愿意欺骗他。等到她在对方苦苦追求之下终于同意婚事之后,她的纯洁的天性便催促着她不顾母亲的反对而把自己的过去告诉他。由于种种不便她一直没能办到,这才在婚期快到时写成短柬告诉了他。可惜那封信塞进了门里的地毯底下,他没见到。但她仍在新婚之夜向他说明了情况。她爱得真纯,她要求的也是真纯的爱。
但是安琪儿·克莱尔不但不能原谅她的过去,而且怀疑她,埋怨她,责备她。于是形势急转直下。怀着自卑感的苔丝不断地解释、请求,甚至表示愿意做他的奴隶,只要他愿意跟她生活在一起,甚至为了他的利益跟他离婚或是去死。但这一切都在克莱尔心里那道顽固的“金属矿脉”面前“卷了口”。
对这个阶段哈代在好几处做了大段分析。他指出,苔丝若是个普通的女性,她原可以运用她女性的魅力软化他,也可以利用安琪儿的同情心征服他,甚至可以大哭大闹压倒他。但是苔丝太纯洁,太自尊,不肯那样做。他也指出,苔丝可以在克莱尔梦游之后把他梦中的痴情告诉他,唤醒他心中的柔情,造成转机,但是苔丝却体贴他,不愿伤害他的自尊心。
为了追求不含丝毫杂质的爱情,宁可因此而失去爱情,这就是苔丝的高贵选择。苔丝的悲剧正在于她的纯洁。她颇有点像我国的屈原,大有“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的气概。只是屈原这样的决心更多地出自思维,而苔丝则大体出自纯朴的本性罢了。
她的选择严重地打击了自己。一年半的时间里她四处流浪打工,长时间连信也不敢写一封,一味痴等着克莱尔回心转意。她参加极其艰苦的劳动,还要受到农场主格罗比的刁难、世人的冷眼和阿历克的纠缠。与此同时,无能的父母还不断向她要钱。在这样几乎是山穷水尽的时候她仍不肯向克莱尔的父母请求援助,虽然克莱尔在出国前曾告诉她可以那样做。她就这样苦苦撑持着,怀着渺茫的希望等待着克莱尔的宽恕,直到那悬在她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落下:父亲去世,全家被扫地出门,露宿街头,无家可归。
此时此刻苔丝该怎么办?冷酷而严峻的现实迫使她做了最痛苦的选择,放弃了自己的爱情,把自己当做牺牲品,换取了家人的温饱。她做了不纯洁的事,正因为她的心地太纯洁。
到克莱尔蹉跎了一年多的时光从南美回来时她已做了阿历克·杜伯维尔的俘虏。此时的苔丝在精神上已经死去,她的存在只是为家庭献出的一份燔祭。死去的人是无所畏惧的,正当她因为克莱尔的突然出现而大为震惊,痛苦不堪,对阿历克的第二次欺骗怒不可遏的时候,阿历克偏偏又咒骂起克莱尔来。苔丝长期积郁的冤苦、仇恨和愤怒爆发了。她一跃而起,把刀子插进了阿历克的心脏。她保卫了她仍然刻骨铭心地爱着的人,也痛痛快快地惩罚了那蹂躏她、欺骗她,把她的生命全部都撕成了碎片的人。
她这样的爆发已不是第一次。早在她愤然离开川特里奇,阿历克驱车来送行时,她就曾在车上因他藐视她的痛苦而生气,叫道:“我真恨不得一拳头把你打下车去!”第二次是在燧石顶的麦垛上,当阿历克骂安琪儿时,她抓起皮手套砸得他嘴上流血。对她的这一行动哈代说:“稍作幻想便可以把她这一动作看做她那些玩武器的祖宗久经训练的武艺的重现。”那么,苍鹭居卧室里的这一刀呢?也许更是杜伯维尔遗传因子的表现吧!
我们也许可以承认杜伯维尔家族有暴烈的遗传因子,但那爆发的根本原因还在于郁积已久的强烈愤怒。这愤怒里有对他玷污了她的身子的仇恨,更有对他破坏了她跟安琪儿的爱情的仇恨。她后来告诉安琪儿:“很久以前,在我用手套打在他嘴上的时候我就担心有一天会杀了他的,因为他在我还单纯幼稚的时候设下了圈套,欺负了我,又通过我欺负了你。是他插到了我俩之间,破坏了我们。”
阿历克罪不至死,苔丝的惩罚显然过当,她也为此付出了生命,但谁也无法否认那惩罚是正当的,是纯洁无辜对淫邪奸诈的反击。
阿历克死后苔丝并没有逃跑的意思,她追上了克莱尔,两人在布兰肖斯躲了六天。每一次安琪儿提出要继续逃亡时她都反对,说:“要来的总是要来的!”有了这六天,苔丝已经心满意足了。她终于获得了克莱尔的谅解,获得了爱情。
她在悬石神庙的石坛上醒来看到身边的警察时说:“是应该的。安琪儿,我几乎还感到高兴。”然后平静地对警察说:“可以走了。”
苔丝在小说中表现了许多优秀品质,但是哈代选用了一个词概括她:纯洁。这是哈代写作《苔丝》的基本用意所在。他用这个词向传统的贞操观念提出了挑战,否定了男性中心的绝对化的贞操观,揭露了它的不公和造成的危害。
三
20世纪的世界文坛出现过一些写农民的作品,如美国约翰·斯坦倍克的《愤怒的葡萄》和法兰克·诺里斯的《小麦史诗》中的《章鱼》,但在世界文学史上直到19世纪末写农民的作品却还是凤毛麟角,极为罕见的。《苔丝》是一本写农村和农民的小说,就题材而论,在当时是极其独特的。哈代笔下的世界很小,只有泰晤士河以西、萨默塞特郡以东、巴斯以南、英吉利海峡以北方圆不到一百英里的土地,但他却写出了这里的人和景物、风俗和劳动,赋予了它们巨大的艺术魅力。
1889年,哈代在写苔丝的同时写过一篇艺术短评,讨论了画风独特的画家J·M·W·透纳(1775—1861)的风景画。他说他的画是“一片风景加一个人的灵魂”。这话概括了透纳风景画的特色,也概括了许多艺术品的特色,同时也是哈代的夫子自道。
哈代写《苔丝》写的是人,角色有十来个,却都围绕着女主角苔丝,而景物的描写也大多是“一片风景加一个人的灵魂”地围绕着苔丝。她在鸡场的劳动带几分荒诞,这跟她当时的处境一致。她在川特里奇看到的那个尘灰弥漫的“山精水妖的舞会”跟她马上就要遇到的厄运的情调相通。她在泰波特斯奶场的劳动和恋爱跟那里的欢乐明朗、丰美膏腴的环境一致。她在燧石顶恶劣气候下的艰苦劳动加深了她濒于绝境的失望与沉痛。在她遭到阿历克的骚扰时,她的劳动也特别混乱。这样,环境的情调跟角色的心灵形成了一个整体,环境反映心态,心态赋予环境灵气,两者融浑辉映,出现了许多动人的笔墨。这是哈代景物描写的重大特点之一,再加上作者诗人的眼光和诗人的笔力,笔下的景物便往往焕发出异彩来。
除了大幅的描写之外,哈代还往往以诗人的目光捕捉住一些小镜头,或幻美,或深沉,很有情趣,给人近似禅机的感受。试看他对奶场人员在消灭蒜苗时的几句描写:
“在他们低低地弯下身子细细地察看着植物时,金凤花便以片片柔和的黄光反射到他们被遮掩着的面孔上,让他们看去仿佛是些映着月色的精灵,尽管阳光此刻正以正午的全部热力直射在他们背上。”
再看下面这个镜头:
“路上的牛马蹄印里蓄满了水。雨水只够把它们装满,却又没有力量把它们冲掉。映在这些小水洼里的星星在她走过时匆匆地闪着光。她要是没见到水里的星星是想不到头上还照耀着星星的——那些宇宙之间最为浩大无垠的东西现在却反映在这样渺小卑微的东西里面。”
前一个例子的独特和幻美,后一个例子的深沉的哲理都把读者的想象引入了一种罕见的境界,显露出了哈代的大师笔力。
四
《苔丝》一书里有不少超自然的东西。
有一些是属于民俗学性质的,如关于白鹿森林里巫觋沉水检验的传说,奶场里关于奶油与巫术、奶油与男女关系的传说,公牛在圣诞前夕听见《圣婴诞生颂》而下跪的传说等。这些材料给作品增添了许多乡风民俗的色彩,使哈代笔下的农村更加真实,更具特色。不过它们并不引起其他的联想。
但有一类超自然的因素却不同,它们是围绕着苔丝出现的,给读者带来某些联想。如苔丝试穿婚服时在她心里泛起的《儿童与披风》的不祥民谣;苔丝举行完婚礼回到奶场时那“主凶”的午后鸡叫;新婚之夜守在新房门口的那两幅面目狰狞的妇女画像;苔丝曾被迫在它面前发过誓的“手中十字”和它那恐怖的传说;曾多次在故事中提到而在苔丝一家被扫地出门的黄昏又仿佛被苔丝听见的四马大车;还有原始的凯尔脱人在那儿举行献祭礼的悬石神庙,苔丝被捕前恰好在那儿睡觉。种种超自然的东西围绕着苔丝陆续出现,直到宣告她死亡的黑旗升起。这时哈代又似乎总结性地说了一句:“‘正义’得到了伸张。用埃斯库洛斯的话说,那众神之首结束了他跟苔丝玩的游戏。”若是再回忆起哈代在苔丝失贞之时所发的有关报应的感慨,读者完全可能产生苔丝是在遭到复仇女神追捕的印象的。也许正因如此,有人说哈代是宿命论者。
但这却是一个误会,是把哈代对苔丝负疚心理的描写当作了哈代的思想。苔丝所生活的农村是个闭塞的、充满种种迷信思想和迷信心理的社会,苔丝母亲的那本《算命大全》便是一个象征。苔丝受到社会成见和迷信的影响,在关系到自己命运的重大问题上产生敏感乃是必然的。《儿童与披风》、午后鸡叫、门口的女像、“手中十字”的誓言、四马大车的幻觉既是乡风民俗的描写,也是这种心理的自然反映。悬石神庙在苔丝心里也必然产生不祥的预感,它也是一种象征,但它象征的并不仅是苔丝“无可逃避”的命运,它也象征着人世对苔丝的残酷,有如古代的开尔脱人拿活人作血祭。
总之,哈代的作品里尽管有许多含宿命意义的东西,却只起着烘托气氛、增加色彩、刻画人物、加深主题的作用,而不能说明哈代是个宿命论者或有宿命论思想。相反,哈代是否定宿命论的。只以小说《苔丝》为例,其中就有不少对宿命论的尖锐的批判。
在谈到苔丝兄弟姐妹的命运掌握在一对无能的父母手中时,哈代说:“我们倒想请教一下,某个诗人所说的‘大自然的神圣安排’到底有什么权威和根据。”这话显然是否定宿命论的。
在谈到老克莱尔时,哈代说:“对他的理解力说来,《新约全书》与其说是记载基督事迹的典籍,毋宁说是宣扬保罗功劳的史书,与其说有说服的力量,不如说起麻醉的作用。他的宿命论信仰几乎成了一件坏事……”老克莱尔的特点是坚信,而不是理解,是把一切都交给上帝去安排。哈代对此显然是否定的。
哈代也曾公开怀疑上帝的公正。他引用圣奥古斯丁的话说上帝:“你建议走的路倒是好的,但你却不容许走。”
他怀着满腔的同情和赞美描述苔丝自己为婴儿施洗,通过苔丝的嘴说,“如果上帝不肯批准她这种大体相近的做法,那么那个能因为这种不合规范的洗礼而失去的天堂也就没有什么价值可言。”
他也曾指出了宿命论的根源。在谈到玛丽安等人对苔丝的态度时,他说:“她们都是些心怀坦荡的青年人,生长在穷乡僻壤,宿命论在那儿是很强烈的情绪……”他在苔丝婚期定下之后又说:“她……开始承认了宿命论的道理。这种道理靠土地为生的人普遍相信,跟大自然打交道多、跟人打交道少的人普遍相信。”
他在这里指出了宿命论跟蒙昧闭塞的农村生活的关系。靠土地与阳光雨露为生的人容易产生宿命论的思想,因为四季的变化、日月星辰的运行等是人力所无法干预的;而在与人交往多的环境里,人的主观能动性却可以起到改变局面的作用,因此宿命论的影响便会减弱,甚至消失。
他在纯洁的苔丝受到奸污时愤懑地问:“苔丝的保护天使到哪儿去了?她那朴素的心所信仰的上帝到哪儿去了?”接着他便对报应之说提出了批判:“的确,我们可以承认在眼前这桩灾祸之中隐藏着某种报应的成分……但是这种让祖宗的罪孽由后辈来偿还的做法在神灵们的眼里也许能维系道德风化,却是为人的本性所唾弃的,而它对于风化其实也全无作用……苔丝自己那些生长在穷乡僻壤的乡亲们总喜欢用宿命论的观点彼此不厌其烦地说:‘这是命中注定的。’这正是此事的可悲之处。”
书中类似的例子还很多。其实,一部《苔丝》写的就是一个纯洁的姑娘如何受到社会的蹂躏终于含冤死去的悲剧。若是把她的悲剧概括为命运的捉弄,岂不是就一笔抹煞了小说的全部社会意义,开脱了阿历克·杜伯维尔的罪责,否定了安琪儿·克莱尔的错误,取消了封建和中产阶级的某些社会意识对人的迫害这个重大的主题了吗?
现在我们来看看哈代在结尾时那句被称作是“宿命论”的话吧!
他先写了那环境。这是一个美丽宁静的城市,但那监狱的八角塔楼却是“城市美景之上的一个污点”。他又写了那面黑旗,它出现得多么阴森。最后才说出那句话来:“‘正义’得到了伸张……那众神之首结束了他跟苔丝玩的游戏。”注意“正义”一词在原文和译文中都带着括号,其含义是很鲜明的。再品味下面那句话,不难清楚地感到其中的反讽意味,话里有太多的愤懑、辛酸与不平,分明是对那“众神之首”的控诉。
哈代不是个宿命论者,但是哈代在《苔丝》里却还有另一个值得注意的思想,那就是对“错过的时机”的惋惜。
这一情绪几乎流荡在整个《苔丝》故事里。苔丝跟克莱尔的爱情之间出现了多少次的阴差阳错,而她的悲剧就在其中酝酿发展。乡社游行后的舞会给了克莱尔选中苔丝的机会,克莱尔却错过了,弄得两人都感到遗憾,苔丝尤其久久怅惘。苔丝第一次川特里奇之行遇见了她命中的魔星阿历克之后哈代发表了这样的慨叹:
“一意呼唤带来的却未必是意中的人儿。注定要爱的人在该爱的时候大多不能出现……一个十全十美的整体的两半并没有在恰到好处的时刻相遇。那迷失的一半还在世界上孤零零地游荡,浑浑噩噩,全无所知,直到延误了时机。而从这种糊里糊涂的蹉跎之中便生出了种种焦虑、失望、恐惧、灾祸和种种极其离奇的悲欢离合。”
哈代的这个思想是和全书结束时的那句激愤的话脉络贯通的:“那众神之首结束了他跟苔丝玩的游戏。”这“游戏”里有人世的冷酷,也有这种捉迷藏式的错过。
两年后两人来到泰波特斯奶场,重新见面,堕入情网。这时苔丝若是立即告诉了克莱尔她的一切,让他选择,那么即使造成痛苦也不会太大。但是却因苔丝的犹豫、苔丝母亲的干预、克莱尔的主观主义,还有最带有宿命意味的意外(苔丝的信塞到了地毯底下),苔丝的自白被安排到了一个最不恰当的时机——新婚之夜。这时两人已无法分开,却又无法相处,于是逼得克莱尔远走异国,苔丝也历尽艰辛。
克莱尔离去之后两人又开始了第三次的蹉跎。苔丝不敢给克莱尔写信,写了又不愿意发出。克莱尔老是想不通,又因得不到苔丝的信产生误会,迟迟不归。事实证明克莱尔原是可以回心转意的。若是苔丝早点给他去信解释、请求、呼吁,克莱尔原有早日回来的可能,那么苔丝也就不致落入阿历克之手,造成惨痛的结局了。这样的蹉跎、因循,在蹉跎时往往是不甚经意,而其后果又是多么严重啊!
对于这个问题哈代是这样说的:“造物主并不在他一声提醒便能使人获得幸福的时刻对他可怜的生灵叫一声‘注意’,他总要等到捉迷藏的游戏折磨得那人遍体鳞伤、精疲力竭的时候才会对那呼唤着‘在哪儿’的人回答一声‘在这儿’。”但对消灭这种现象的前景哈代虽不算乐观,却也提出了希望。他说:“在人类进步达到至美至福的境界时,人的本能也许能更为精微,社会机制的反应也许能更为灵敏,但现在它们却只把我们颠来倒去地折磨虐待。”
这就是说,在“这样的至美至福的境界”到达之前,错过时机而造成遗憾甚至终身遗憾的悲剧总是会出现的,那是一种“恨不相逢未嫁时”的遗恨,“无可奈何花落去”的怅惘,“天于绝代偏多妒”的激愤,是无法回避的,难以超越的。它是时代的、社会的、个人的,还有种种偶然因素的综合结果。
但是哈代对这样的遗憾也并不抱完全消极的宿命态度而听之任之。如上所述,他也寄希望于社会的进步和个人的努力,即“人的本能也许能更为精微,社会机制的反应也许能更为灵敏”的未来。对于社会机制的改善,哈代正以他的作品在大声疾呼,要铲除造成悲剧的社会偏见;而对个人则以克莱尔和苔丝的例子提醒人们注意生命的转折关头,不可蹉跎延误,从而减少这类遗憾。
他的这种思想我们还可以引用他的两首小诗来说明。一首是《火车上的懦夫》:
九点,教堂掠我飞奔,
十点,大海从我驰去,
正午,肮脏多烟的小镇,
两点,橡树赤杨的森林。
然后,是月台上的:伊。
好个明艳的姑娘,她没见到我,
我问自己,“可敢下车去找她?”
在座位上我找着借口蹉跎,
直到车又出发。我真愿,哦,
我已在那儿留下。
这仿佛是一见钟情的爱,那人做了须臾的蹉跎,于是错过了时机,留下的只是有如苔丝在草场上的那种怅惘。因此,哈代在标题上称他为“懦夫”。值得注意的是,苔丝专门去爱明斯脱拜见克莱尔的父母,却因藏在树篱里的那双靴子被两个大伯子无意中拾走而怅然离去时,哈代也说过她“怯懦”。
另一首诗是《最后的菊花》。这诗有六个小节,我们只引用其二,已能说明哈代的思想:
悠长的夏季中太阳总高叫,
催促着轮生的绿叶鲜花,
说它为花儿们竭力效劳;
可为何始终没唤醒了它?
寂寞的花!来迟了,她的娇艳,
它早已蹉跎完季节的荣华,
莫奈何它只能瑟缩在风前,
一任那狂风和暴雨吹打。
在诗里诗人惋惜着菊花的蹉跎,埋怨她为什么整个夏季不趁着阳光灿烂的季节开花,却拖延到了现在,只好“一任那狂风和暴雨吹打”了。
惋惜错过的时机是哈代的一个重要思想。这思想带悲观色彩,因为蹉跎毕竟难于避免;但也有它积极的一面,那就是呼吁社会理性化、合理化、灵敏化,用以减少阴差阳错带来的痛苦,也提醒个人要当机立断,不要让可能的幸福从手中溜走。这倒是一个往往受人忽略却又值得注意的主题。
本书根据企鹅丛书(Penguin Books)Tess of the D Urbervilles(A Pure Woman)译出。《苔丝》一书典故不少,难读处也很多,还夹杂着一些方言俚语。有些生僻的俚语我们是根据该版本后的Glossary of Dialect and Unusual Words翻译的。该版本有较为详细的注释,我们都全部译出,又根据我国读者情况补充了一些注释,用“原注”、“译注”字样加以区别。凡《圣经》译文都是根据中国基督教协会和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委员会1982年再版的《新旧约全书》译文。这个版本文体较旧,放在现在的译文中有时略嫌生硬,请读者原谅。
小说《苔丝》不很好读,更不好译,译者力求使译文近似原作,却因水平有限,画虎类犬之讥恐难避免,只好请读者批评和原谅了。
孙法理
一个纯洁的女人“令人心疼的受了伤害的名字!我的胸脯将变作你的眠床,让你安睡!”——莎士比亚:《维洛那二绅士》第一幕第二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