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俊少

俊少

LV11 2019-04-15
李三先与被继承者李某也就是他的父亲去世,所以并不拥有继承权,其妻魏某腹中胎儿若出生时存活则拥有代位继承权也就是直接继承李某1/3的遗产,若出生后死亡则并没有继承权,由李大李二继承90万元。魏某不享有继承权
  • Joker

    Joker

    LV14 2019-08-27
    “出生后死亡”包括两种情况:①出生时活着,后来死亡。②出生前在母体内就已经死亡(死胎)。这样一来胎儿的确没有继承权。另外补充说明一点,我国《继承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如果丧偶儿媳魏某对被继承人李老头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即使胎儿失去继承权,她也有权继承那3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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