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旦的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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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0 2013-02-28
每一种开端都蕴含魔术魅力,但开端亦即终结,会因同一种魅力而终结那魔术。      毋用多说范达因在推理史上的地位和作用,与阿加莎、奎因等巨匠一起,范达因携同他笔下神经质而丝毫无正义感的、只对人类艺术和犯罪心理有兴趣的贵族侦探菲洛凡斯一起开创了长篇本格推理的黄金时代,或许本格这个词是后人所冠以,无法涵盖其他人的众多富有趣味的努力,但应能从表面上涵盖范达因的写作企图和态度。然后,每一本书都冠以杀人事件,推理小说二十守则,这样略带教条的做法似乎又给予后人嘲讽这位推理奠基者的机会和理由。去嘲弄他古板教条,去嘲弄他自己却无法在小说中完全撇开影响核心的爱情元素。甚至后人以打破这一条条准则为一种荣耀,这些反叛似乎在诉说着对于那个黄金时代的不屑、对于范达因作品之外表的鄙夷。更深层次的、更严肃的批评来自于作品本身,在自以为成熟的和见过世面的创作者看来,那些书中的小伎俩简直不值一提,甚至会责怪当时的读者为何会惊叹不已,旋儿忘记自己年轻时阅读到这些作品时的魔性体验。就这样,与凡斯那不切实际的犯罪性格心理演绎一样,这些雕虫小技也会被更层出不穷、更精心雕琢的魔术表演所抛弃。然而抛弃的又何止是一两件灵光一闪的诡计,魔术表演渐入佳境,观众发出更高分贝的尖叫声,渐渐这魔术成为了炫耀,成为了金钱和科技的堆弃,我们丝毫感受不到或者已经遗忘了真正充满魔力的体验,或者我们最新一代的魔术师们根本就没有这样的体验。      然而为什么说开端亦即终结,而且是被同一种魔术魅力而终结?人们喜欢一件东西,仅仅是因为这件东西本身,人们产生喜欢的情绪在后,因而给这件东西找到许多许多优点,既然优点这么多,我们实在无法不喜欢。然而,人们厌恶一件东西,难道不也是因为这件东西本身吗?人们逐渐的产生了厌恶的情绪,而原因、那些缺点和不满统统被找寻出来,既然有这么多值得鄙夷的方面,我们又怎么能不讨厌呢?然而真正具有非凡震撼的秘密在这里:那些我们为这件东西找寻的优点恰恰在本质上是和那些我们为这件东西找寻的缺点一致的。它们不过是相同的体现,然而奇怪的是我们因何觉得喜欢,故而开始,又因何觉得讨厌,因而结束?回到范达因和其作品本身来说,这些呢喃多语的文字,在开端受到人们的崇敬,人们对其有兴趣,然而沧海桑田,当每个人都是魔术师,而每个魔术师又都会这些法门的时候,这些呢喃多语的文字,将在终端受到人们的不屑和指责。人们会说,这些鬼把戏是有任何意义的存在吗?然而它们当时是多么的有趣呀!正如之前那道谜题的魅力一样,在这里也有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那些呢喃多语中,本身就蕴含着对于自身的嘲讽和厌弃,这表现在一个更高的也更广的维度上,也可说是一种总揽全局的穿越历史的鸟瞰。因而,人们一开始所津津乐道的元素,又回过头来讽刺人们的津津乐道,而不是这些元素本身,尽管我知道这很容易产生误解,使得我所诉说的愈发得像某一种被我所构造出的一厢情愿的轮回。虽然我不确认范达因本身会否意识到这种“自相矛盾”的幽默,但热爱本身就夹杂着偏执,而每一个热爱的理由又同样是一个偏执的理由,反过来攻击我们所热爱的事物。每经历这样一次攀登,我们便每一次的超越热爱与偏执本身。      当我偶然体会到这两场魔术,并且逐一更深入的体验到其魔力的时候,我便知道了很重要的事情。我便知道了往后会发生什么,当开端也变得不再那么重要,而过程是如此的漫长,终结又是如此的渺茫的时候,我便知道唯一能打破这些懒洋洋的情绪的,便是又一次的开端,而无论这终结是否像当初一般的渐成为废墟。这就仿似一种向外的包裹,尽管在壳中的世界依然是无穷的,但又有谁会再次关心呢?世界重新在更大更明晰的地方开始了无穷无尽的演绎,那魔术魅力便又一次开端,又一次重焕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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