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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晓生

百晓生

LV1 2016-10-31

【囚牢】

作者:百晓生

连载最近更新: 写在最后小说更新完了,偶尔会重读一遍,看看最后的推理有没有逻辑混乱的情况,也看看小说中是否存在不符合年代的穿越镜头,毕竟这是一件故事的背景在民国。另:感谢读者厚爱,没想到有这么多人看。若是小说后面的推理存在严重的逻辑漏洞,亦或是在某些地方存在时代混乱现象,望能指出,感谢感谢  ^0^

作品简介:民国十八年,杭州新安巷汪家老宅的地下室中发现一具童尸。死去的是屋主千金,年仅九岁。女孩惨遭杀害,父母却冷漠以对。探员姜静源与其好友程汇海联手查案。随着案件调查愈加深入,原本锁定的犯罪嫌疑人却变得似是而非。隐藏多年前的往事随之揭开……

这篇小说大概2.5W字的样子,以民国时期为背景,描写了探员姜静源和其好友程汇海破获新安巷女童被害一案。虽为悬疑推理小说,但终究多了几分悬疑,少了一些推理。如果喜欢,不妨点一个赞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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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百晓生

    百晓生

    楼主 LV1 2016-10-31
    第一章  童尸天阴惨惨的,针儿一般的雨丝不间断地扎向地面,嗤嗤作响。那尖风呼号着,冲着门乱刺。屋子中弥漫了阴寒的秋意。地下室昏暗潮湿,尸体躺在冰冷的地板上,站在台阶上看去还以为匍匐着一条黑狗。凶案发生在杭州城新安巷的一间大宅院里。死去的女童名叫汪雨轩,是汪明华和孙雯夫妇俩的大女儿。时当民国十八年国历十月上旬,她死去时才九岁。我与探长匆匆赶到。因这雨的缘故,我俩身背后都披上了一层雨珠。屋子里气氛压抑。汪明华和孙雯两人正襟危坐,但心神不定。连着他们的小儿子汪雨晨也受了牵累,坐在长凳上靠着孙雯,一言不发。一场秋雨,一场秋凉,可汪明华的额头却是渗着汗珠。见着我们,汪明华迎过来。他作揖说道:“王探长,你们可算是来了。”他与我想象中的大有不同,年纪不过四十上下。面相英俊,皮肤白皙,不留胡须。内穿一件蜀锦衬衣,外套一件鼠灰色绸缎夹袍。看模样是个秀气的高级知识分子。而孙雯则与他极不相配。年纪比汪明华是轻了些,但面容平平,体态臃肿,竟然还裹着小脚。探长也注意到了孙雯的小脚,与我对望了一眼。“尸体在哪?”“在这边。”汪明华领着我们去地下室。走到台阶口,他站住不动,不愿进去。地下室没有灯光,他给我们点了支蜡烛。女童面色惨白,双眼圆睁,目露恐惧,暗红色的血凝结在她的脸颊。被这烛光一照,更显得恐怖,像是一具僵尸。她穿着的西洋裙下摆被撕裂,露出只有胳膊那么细的大腿。沾着血的内裤掉落在一边。“静源,”探长说,“高医生来了没?”我与探长是坐第一辆警车赶来,高医生和其他探员坐的是第二辆警车。我走去门口,他们刚好赶到。我带着高医生走到地下室。他随即开始验尸。高医生自带一名年轻的助手,两人差不多检验了三十分钟。“致命伤在后脑勺。凶器大概是某种钝器。死者被敲击了两下。颅骨碎裂,颅内大出血。死亡是一瞬间的事。据我的检验,两下都是致命伤。第一下就足以让她丧命了。”“其他呢?”探长说话的时候明显顿了一下,仿佛要说什么却不方便说出口。“您是指……”探长指着那条带血的内裤,说道:“就是那个。”高医生反应过来,说:“我检查过了,女童没有被玷污。可能凶犯正在实施强暴的过程中,失手将她打死。”探长咒骂了一句。高医生说道:“我留洋的时候曾听一个心理学的老师说过,有些男性因为自身性能力的缺陷,无法驾驭成年女性。为了满足男人的自尊,就会对女童下手。这是心理上的变态。”探长点点头,又问:“行凶时间你能推测出来?”“大约是在昨天晚上十点至十二点。”“凶器是什么?”“只知道是一件钝器,圆底,其余不得而知。”送走高医生后,探长离开地下室。雨势不减。水珠顺着屋檐往下滚落,颗颗相连,在这间老宅子的大门前挂上了一幕雨帘。汪明华在大堂内来回踱步,急躁不已。与他那沉稳的模样极不相配。“调查如何?”汪明华问。探长并不回答他,反问道:“尸体是你发现的吗?整件事是怎么一个过程,你把经过说给我听。不要遗漏了任何小事。”汪明华说道:“说来惭愧。昨夜至今日一早,我和贱内都照着平常一样吃夜饭、睡觉。根本没有任何奇怪的事发生。若不是家仆福生将我从睡梦中叫醒,告诉我这事,我还以为小女仍睡在她的房间里哩。”“一切照旧?”“是的。”汪明华说,“昨夜饭后。我把前些日子老友从西洋带过来的糖果分给两个子女吃。差不多八点钟,贱内带着他们去屋内睡觉。等他们入睡,我们俩也回去了房间。一直到今天早上。”探长思索了一阵,问道:“福生现在何处?”“在偏房。”“让他过来。”顿了顿,探长说道,“算了,偏房在哪?我们自己过去。”我们去了偏房,看到一个穿着短打,戴破旧瓜皮帽的年轻男子。他战战兢兢的模样,给人一种弱不禁风的感觉。等汪明华退出去,探长说道:“是你发现小姐的尸首的?”“是的,官爷。”“你把经过详细跟我们说说。”福生说道:“我因家里有事,昨天晚上跟老爷打了招呼,回家一趟。今日一早赶回来,照常打扫宅院。不过院子内放着的笤帚已经坏了,我去地下室拿新的。家中的杂货平日里都放地下室。可是我一进去就看到有团黑黑的东西。起初我以为是一个装东西的麻袋。走进一看才看清,竟是我家小姐!”他说到此处,浑身发颤,显然是害怕得厉害。“你昨天是什么时候回家的?可曾听到或者看到什么怪事?”“我是在晚上吃夜晚之前回去的,至于官爷说的怪事,我没有发现。”探长又问:“家中除了你还有谁经常去地下室?”“地下室我们都是不常去的。除开老爷夫人和小姐少爷,就只剩下我、老仆李叔和做饭的厨娘。厨娘把东西都安置在厨房,不去地下室,而且最近这段日子,老爷准许她告假回家,厨娘离开已经有多日了。而我除了备置杂货会偶尔去一趟外,也不会去。地下室的门基本是锁着的。”“钥匙在谁手里?”福生拿出一把铜制钥匙,说:“我有一把,老爷也有一把。”“平常你都带着吗?还是放在衣柜箱里?”“随身带着的,官爷。”“那今天你去找笤帚的时候,门是锁着的吗?”“是的,锁着的。”探长对这个答案颇为满意,他瞧了我一样,嘴角略微弯起。“门是上锁的。也就是说只有你和老爷能开。你又回家了。那你的意思,这门就是你家老爷打开的了?”福生说道:“我对官爷只是实话实讲,并没有要诬陷老爷的意思。不过……”说完,他瞥了一眼偏房的门,轻声续道:“不过老爷确实对小姐并不好。”“这话怎么说?”“因为小姐不听话,老爷总是会责骂小姐。有一回还把她关在大门外,不让她进屋。那天可是下着雨哩,老爷竟这样狠心。”探长在偏房里转悠了一圈,嘴里咒骂声不绝,由于声音不大,听着像是在念经。“你家老爷对二公子也是这样?”“那倒不是,二公子年幼。老爷和夫人从来不责骂他。”“那我晓得了。”探长匆匆结束这一话题,话锋一转,问道,“你家中怎么偏偏在昨天晚上出事了?”福生读书少,但探长的言语他听得很明白。“官爷,这个小的也不想。谁希望家中出事,但昨晚确实是家中有事。不信你可以去查。”探长见福生信誓旦旦,讨了个没趣,不再多说。“你家老爷平日里有没有和谁结仇结怨?”福生又望了眼偏房的门,他压低声音,朝探长凑近了些:“老爷在外头倒也没有和谁结怨。要真说起来,只有住在永宁街八字桥东面的傻子阿亮与老爷有些嫌隙。”“他们怎么结上怨的?”“老爷之前通过洋人买办购买了一辆洋车,但是傻子阿亮拿石块把老爷的车给划花了。”“他为何划花你家老爷的车?”“阿亮经常来我们这边,老爷嫌他碍事,常常让我赶走他,可能因为这样,他心生怨恨吧。”探长露出难解的神情,他思索了一会,没有再往下问。针对福生的说词,探长找了汪明华对了一对口径。探长说道:“汪先生,听福生说他发现尸体那会,地下室的门是上锁的。那么这钥匙你们谁有?”“福生!钥匙一直都是福生保管着的。”汪明华急道。“除此之外呢?”福生有钥匙,我们自然清楚。探长这么问,无非是想探一探汪明华。果然,汪明华似乎已经清楚福生把话已经说明了。他略过探长,向站在偏房门前的福生狠狠瞪了一眼。福生经他这么一瞪,缩了脖子,眼神顿时变得胆怯。“钥匙其实我这也有一把,”汪明华说道,“但常年不用。”“随身携带?”汪明华笑道:“探长这么问,难不成是怀疑到我这个做父亲的身上来了吗?轩轩是我女儿,我怎么可能干出这种伤害天理的事。”“问你话只管答!我说过怀疑你了吗!”“是是。”汪明华连连欠身,“钥匙一般是随身带着的。但我可真没做出……”“行啦。”离去时,我们经过宅院后门,那儿与前大门一样,清爽整洁,想来是天天有人在清扫。探长歪歪脖子,骨骼咔咔作响。我问他对案情有什么眉目。探长没有马上回答我,走了一段路,他说道:“那家人透着蹊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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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百晓生

    百晓生

    楼主 LV1 2016-10-31
    第二章  傻子永宁街的八字桥离这地方不远。我随着探长走路过去。途中,我掏出红金龙,递给他一根,替他点着。我自己也点了一根。“静源,你对这件案子怎么看?”“我认为汪明华夫妇好像隐瞒了什么。”“不光是隐瞒了什么,我看他们和那小女孩的死很有关系。”探长吸了口烟,鼓鼓的腮帮子一下子凹了进去。他把烟屁股丢在水坑中,呲地一声冒出一缕白烟。我询问一个过路人,那人伸手一指,把傻子阿亮的家告知了我。探长用力拍门,里面一点动静都没有。他踹了一脚,门开了。屋子里空无一人,桌椅长凳均是蒙着一层薄灰,墙壁透水发霉,墙角张着蜘蛛网。若不是地面上脚印凌乱,我大概以为这里久无人居。探长中气充沛地喊了阿亮的名字,屋子内传来了微微的回音。“大概没在。”我说。探长点点头,在每个房间都转悠了一圈,确实没有找到人影。“静源,把这个收起来。”探长指着睡房中摆着的一张照片。照片上是一男一女。男的应该就是阿亮。女的年纪颇大,模样与阿亮还有几分相像,应该是他妈妈。“有了这照片,我们找人会轻松些。”我们走出屋子,迎面碰上一个与照片中的男子极为相像之人。他见到我们从屋子出来,怔怔地望着我们。“你是阿亮?”探长问。他点点头,仍是怔怔地望着我们。我打量了一番这个男人。算不得高,但身形瘦削。头发乱糟糟的。双眼凹陷,眼色浑浊。嘴角两边凸出,人中长,说是雷公嘴一点也不为过。身上穿着单薄的短打。走起路来喜欢伸长着脖子。他比起照片男子年龄要大得多,应该是多年前拍下的照片吧。这一点从照片的年份上也能窥得一二。“你来得正巧。”探长说,“我问你,汪明华你可认识?”傻子阿亮听得这名字,咧嘴一笑。他的脑袋点的像是缝纫机一样。“认识。认识。”“他有一女儿,你也认识吗?”“认识。认识。”探长微微一笑,他想不到这个傻子回答起来如此爽快。“昨天晚上吃夜饭之后,你有去新安巷吗?”“有的。有的。”“哦?去干吗?”阿亮嘻的一声,说道:“不告诉你!”拔腿跑开,像是只穿山甲钻进了屋子。探长恼羞成怒,追上去,我也紧跟其后。阿亮身法很快,在屋子里窜来窜去,我们竟一时抓他不到。跑了会,他大概累了,停下来歇息,然后跑进了房间里。我与探长追进去,看到阿亮坐在长凳上正吃着饭。房间的床榻上还摆放着一个托盘,上面两个碗。一碗是白米粥,一碗是豆花。“好小子,”探长喘了喘气,走过去,一把打掉了阿亮端在手里的碗,“快说!昨晚你是不是找汪雨轩去了?”阿亮见探长脸色突变,神色一下子慌了。他拼命拽着探长的手,想要挣脱开来。“我说!我说!”探长放开了他,由他慢慢说。阿亮双眼闪烁,一张雷公嘴微微张开。“昨天晚上,我去找轩轩玩。他们家门前有一颗文旦树,我顺着文旦树爬啊爬,爬到了窗口。她已经睡了。我就从窗户钻进去,把她叫醒。”阿亮蹑手蹑脚地在房间里走动,如同是还原当时的情景给我们看。“她一看到我就阿亮阿亮地叫我。我跟她说:‘跟叔叔去玩,好不好?’她点点头。我就背着她,顺着那棵文旦树往下爬。我爬啊爬……爬啊爬……”探长耐不住性子,急问:“然后呢?”“然后啊,我跟她说,要不要玩亲亲?”“亲亲?”探长舔舔干燥的嘴唇,示意他往下说。“轩轩不玩。她跑了,我就追。她跑啊跑,我追啊追……”阿亮的声音轻悠悠的,像是梦呓,“我追到了她,她不让我玩亲亲。我一生气,我就打她。”探长一把抓住阿亮的衣领,将他提起来。“你打她?你怎么打她?用什么打?是不是用一块石头砸了她的脑袋?说!”阿亮颤巍巍地盯着探长,说道:“没有……”“没有?”阿亮缩着脖子摇头。他试图掰开探长的手,挣扎中,身上掉落一片碎布块,我捡起来。这碎布块感觉十分熟悉。探长丢下阿亮,拿过碎布块。“这不是汪雨轩裙子上扯落的吗?”他质问阿亮,“你怎么会有这个?”被探长这么一说,我记起来了。汪雨轩的裙子被扯破,破损的那一部分正好和这一片相吻合。“这是什么!”“我捡来的。”阿亮称。探长气急,出手扇了他一个耳光,打得阿亮脸上留了个红手印,鼻血也顺着鼻沟流了出来。阿亮受了打,慌乱之下爬进了床底。他的后背贴着墙壁,不是发出咻咻的吸鼻血声音。探长弯下身子,伸手去够,没够着。他怒吼了两声,想把阿亮吓出来,但这个方法不管用。末了,探长缓和神情,劝阿亮道:“算了。你出来罢。刚才是我不对,不会打你了。”见阿亮仍没有动静,探长强压火气。他端起床榻上的豆花摆在地下,说道:“吃饱没?你出来这一碗就给你。我不会再打骂你了。”探长绝没有这样的好心。我突然同情起这个憨傻的人。隔了半响,阿亮从床底探出脑袋来瞧瞧。探长迅捷地抓住他脖子,把他像小鸡一样从床底拖了出来。然后又是一个耳光打在他脸上,将他打倒在地。“静源,拿条绳子把他绑了。”探长长吐一口气。“好……好的。”我诺诺答道。我们把阿亮抓回了警察局,有探员过来说,高医生已经久候多时了。于是我将阿亮交给探员同事,随着探长去见高医生。“王探长,我解剖了尸体,在死者的胃部发现了这个。”高医生把一个不锈钢盘子端到探长眼前,上面放着一个黑块,似有融化的迹象。“这是什么东西?”“这叫巧克力。”高医生说道,“是西洋的一种糖果。入口微苦,但复嚼有甜腻感。非常受国外的年轻人喜欢。”探长说道:“我记得汪明华是说过有老友从西洋给他带了些糖果。他说吃完夜饭,分给两小孩吃。”“从这巧克力融化的程度来看,确实是死前没多久吃下的。”高医生说道,“还有一点,我在内裤上发现了一枚血指印。这指印十分清晰,纹路依稀可见,但过于宽大,绝不是死者的。每个人的指印都不一样,但也不能说绝对不会有重复。只能说重复的几率极低。我们若是能抓到和上面指印对上号的人,那人就是凶手。”探长听闻,惊骇之余,快步走出房间。他拉扯着傻子阿亮进来,强迫他在白纸上拍出两个红掌印。“高医生,你对一对。”高医生拿着白纸,仔细核对。“有了。”他喊道,“这人左手拇指的指印与内裤上的指印正好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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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凝忆

    凝忆

    LV12 2016-10-31
    嗯ヽ(○^㉨^)ノ♪不错,楼主加油(ง •̀_•́)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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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百晓生

    百晓生

    楼主 LV1 2016-11-01
     第三章  内情阿亮眼睛里闪着慌张,他想把手缩回来,但却被探长钳住着。探长拿过白纸,厉声道:“是不是你害死了汪家女童!”阿亮摇头,一脸的惶恐。探长一个耳光抽在他脸上,继续问:“是不是!”他还是否认。于是探长连抽了他几下耳光,将他一脚踹倒。阿亮抖索地找地方躲,但这回探长有了防备。他还没有钻进桌子底下,探长就一把抓住他的脚踝,将他整个拖了出来。然后又是一顿泄恨般的暴打。我在一侧旁观。这种情形我委实见多了,原本敏感的心也逐渐麻木。在我们警局,小案没有告破,安慰家属几句,最后不了了之;若是案子牵扯到租借内的日本人、洋人,我们一般是抓个流浪人回来当替死鬼。在审讯室进行一番所谓的“审讯”,无辜人也就成了罪犯。在我们看来,凶手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案件的告破。这也就是我曾经一度想要离开警局,自谋生路的原因。阿亮最终还是承认了。他默认了杀人的罪行。探长累得满头是汗,他直直腰,扭动了一下身躯,一副像是经过了漫长的辛劳工作的模样。阿亮匍匐在他脚下,像条虫一样蠕动着。他嘴角泣血,一只眼睛半开半闭。案件告破,探长提出今晚去百乐访庆祝庆祝。“静源,你也一起来。”“好。”探长的邀请我从不敢违拗,尽管同情阿亮,“探长,我有事想离开一下。”“去吧。”探长心情开朗,答应了我的要求,“不过晚上记得来啊。”我如同逃离似的快步走出了警局。阿亮傻傻痴痴,虽能将整个过程说出一二,但其中仍有不少无法解释的地方。我雇了辆黄包车,再次去了永宁街的八字桥。八字桥附近的民居最近做了一次修缮,几乎每户人家多少都装修了。只有阿亮那间屋子孤寂地蹲在这一堆新房子里。堆砌起来的清水砖因为年久失修已经耸动了,随意拍几下,便有黄泥簌簌下落。大门上贴着的楹联不知多久没换,红纸泛白剥落,门框处还结着蛛网。阿亮现在身处警局,不过以防屋内有人,我还是敲了敲门。“哪个?”对门人家探出头来问,“我还道是在敲我家的门哩。”“这屋子里有人吗?”可能是这一身警服的缘故,加上我不善的语气,探头出来的大姐惶惶地开了门。“我不清楚。屋子里住的是个傻子,天天疯跑出去,几时回来也说不准的。”“屋子里就那傻子一个人住吗?他的家里人呢?”大姐抿了抿嘴,一脸说来话长的样子。“死的死,走的走。”她说道,“那傻子叫赵嘉亮,我们都叫他傻子阿亮。平常也不来往,如果有些剩菜剩饭或者是吃不完的水果就会送他。他从小没有爸爸,老母亲早死,唯一的姐姐好些年前也跟人跑了。”她请我进去喝杯茶,然后将事情经过详细地跟我说明。阿亮成了今天这般,我知道肯定是有原因的,但不料其中的内情竟是如此。听邻居大姐说,阿亮从小无父,他母亲赵玉凤来杭州定居时手上牵着阿亮的姐姐赵红霞,怀中抱着阿亮。当时,附近的人家都不与他们这家人交往。坊间传言,赵玉凤是地方军阀的小妾,因不守妇道,被赶出家门。阿亮从小便是在这种白眼相加的环境中长大的。二十岁左右,这个不被邻居看好的年轻人考上了江南一所高级大学。消息传开,阿亮的风头盛极一时。多年来无交往的邻居一下子蜂拥前来,携礼道贺,和旧王朝衣锦还乡的状元郎差不多的待遇。赵玉凤欣喜之下,请了一个照相师傅,与他在校门口拍了一张照片,当做留念。我从阿亮住所找来的照片,便是当年拍下的。次年,阿亮在学校放假期间,带了一个同窗回来。这个同窗面貌英俊,举止不凡。赵玉凤得知儿子有这样优秀的同学,心头也是高兴。可是,这同窗与阿亮的关系绝非简单。他不光是阿亮的同窗,还是他的男友。那会,青年男女逐渐摆脱封建的桎梏,向往婚姻的自由。一夫一妻也逐渐成为社会潮流。但是男男相爱赵玉凤却是闻所未闻。阿亮与赵玉凤坦明此事,赵玉凤坚决反对。她对那位同窗男友的态度也由起初的喜欢转变成厌恶,甚至直接将他赶出了门。但这消息依旧如一阵能钻墙的风似的吹遍了大街小巷。阿亮喜欢男人这件事成了坊间的笑谈,守旧的老人还对他恶言相向,唾骂他是社会的毒瘤。赵玉凤为了打消儿子的这种奇怪念头,忙着找媒人给阿亮安排对象。生性倔强的阿亮一气之下,离开了家,回去大学。因过于担忧阿亮加上邻居的风言风语,赵玉凤一下子病倒了,两个月后郁郁而终。随之带来的后果是,阿亮也因不堪压力变得傻呆呆的。赵玉凤去世后,赵红霞担负起了照顾阿亮的生活。她读过一些书,又生得清秀可人,在茶馆给说书先生当个下手,赚些钱贴补家用,生活倒也维持下去了。大约这样过了一年半。适逢那年的夏天,天气很热。有个卖花露水的贩子路过八字桥。赵红霞叫住了他,挑选了一瓶花露水,让小贩替她涂抹手臂。垂柳直挺挺地立在院门前,将照射在地上的阳光切割成了碎片,仿佛这个家一样。她慵懒地躺在长凳上,昏昏欲睡。母亲死后,她还从来没有像这样轻松过。涂抹完后,赵红霞收拾了东西,跟着他走了,之后再也没有回来。她将整件事说与我听。各种莫名而来的情感五味杂陈,让我不由得暗叹世事无常。那急于破案的念头愈加深了。我辞了大姐,在八字桥附近的人家转悠了一圈,探明的事情和之前大姐说的大同小异,没什么新的线索。我想把探得的消息告诉探长,但很快又放弃了。阿亮际遇坎坷,但并不表示这就能为他开罪。我仅仅是查明了阿亮之所以变傻的原因,对于判断他是否为凶手,一点帮助都没有。将这种消息告知探长,也只会惹来探长的责骂。下午四点,我赶去百乐访。杭州城最繁华的花酒楼是在拱宸桥那边。有一条小街名为福海里,取名来自于上海的福海里。因此那边也被称作小上海。但拱宸桥以北又是日租界,许多女子不愿在那谋生便搬至青云街。百乐访就是其中一家花酒楼。我赶到时,探长与高医生也正坐着黄包车过来,一同前来的还有局里的几位前辈探员。我一一向他们问好,随他们一同进去。酒楼上窗户翕开,不少姑娘探着脸瞧着外面的行人。我过来时天色发青,云片中还透着些许的亮光,但转而已经黑幕落下。青云街上点起了花灯。那如病人白惨惨的面颊的灯光,把这整条街照得通亮。老板娘过来招呼我们。我听探长叫她红雀,那该是她以前的花名吧。红雀长得颇为高挑,穿着一双高跟皮鞋差不多与我齐平。看年纪已有四十岁,但风韵不减。听闻许多军官指名让她相陪或者想请她出堂差,但均被她婉拒了。“这小哥是新来的吧?”“红姐好。”我拘谨地答话。红雀嘴角一弯,取笑道:“王探长,这小哥真是有趣。”探长拍着我的背,说道:“我们局里的新人探员,带他出来锻炼锻炼。快把姑娘叫几个出来。”红雀喊了几个姑娘的花名,让仆人带我们去包房里先坐。一会,仆人端着托盘过来,奉上瓜子香茶,还有些糕点。他身后则是四五名姑娘。我因头一回来,举止拘束。探长搂着姑娘喝酒取乐,我却是离着她们远远的。几杯酒下肚,秋寒渐去,我也稍微放开了点手脚,但仍旧不敢僭越。我们一直喝到午夜一点。探长与其余人醉眼朦胧,像是一摊烂泥倒在椅子上。酒席散后,他们由身旁的姑娘扶回闺房。我喝的最少,不至于像他们不省人事,但走路也是十分勉强。姑娘让我留宿,我回绝了。走出百乐访,夜风清寒,浑身的酒意被吹走了一半,神智也稍微清楚了点。回去住所,倒头便睡。到了隔天早上,一阵敲门声将我喊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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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百晓生

    百晓生

    楼主 LV1 2016-11-01
    第四章  邻居我有些头痛,眼皮子沉重得睁不开。我把睡袍披上,蹒跚地去开门。门外站着一男子。身材颀长,体形瘦削。头发稍长,前端几缕发丝触到了他的眉毛。眼眶深陷,透着凌厉的光,仿佛在黑洞中时刻窥伺你的举动。左眼角下方留有一颗黑痣。年纪算不得大,但鼻翼两端已经刻出了八字法令纹。他里面穿着一件雪白的衬衣,外面是套着一件呢大衣,下身则是穿着山东绸缎哔叽西裤,脖子间围着一条手织赭色围巾。他将手一抬,把一件制服外套递与我。那件外套我一看就知是我的。大概是昨夜喝酒太过,无意间在走廊上遗落了。我急忙接过外套,并向他道谢。男子应酬了我一句,笑问:“姜探员昨晚头一回去百乐访,感觉如何?”我微微一怔,问道:“这位先生怎么会知道我昨晚去了那?”男子说道:“因为这制服。我昨夜零点三十分出了趟门,那会走廊内还没这件制服。等我一点半回来时,捡到了这制服。那姜探员不就是在这段时间内回来的吗?”我昨晚确实是在一点左右离开百乐访的,回来此处差不多一刻钟的模样,他会捡到我的制服,也算正常。“这制服上满是酒味和香水脂粉味,我料想你肯定是去喝花酒了。但喝花酒一般在这个点结束的,大都会在姑娘的闺房入睡到隔天早上。只有极少数人,因为头一回去,心中惴惴。未经人事,终不免有些心虚,所以会执意回去,不留宿。姜探员大概也是因为这个缘故吧。因为留宿的人是大多数,那些花酒楼前等着生意上门的黄包车夫太晚了便会离去。或去人多的夜市,或回去休息。所以若是住所离酒楼远的,即便想回来也难,更何况是喝得醉醺醺的呢。于是我猜测你喝花酒的地方离这边挺近的。周边的花酒楼有两个,一个是百乐访,另一个是铜雀楼。这百乐访算得上长三堂子,而这铜雀楼却是名不副实,充其量只能算咸肉庄。想来姜探员也不至于去这种地方。”我诧异于这男子的精妙分析,虽被看破了私事,但也说不上有多少愤怒,反而暗暗有种敬佩之心。我与他握手示礼,问道:“不知该怎么称呼?”“汇河溪以成江海,程汇海。”“我叫姜静源,取‘静水深流,源源不绝’之意。”因案件破获,探长特准了我一天假。我本想用这一天再去调查一番,碰巧在这机缘巧合之下结识了这位邻居。我欢喜之余,马上请他进屋,想听听他对这起案件的看法。我把案件始末说给了程汇海听,但也保留了一些不必要告诉外人的局内事。程汇海听完,问道:“你说的傻子阿亮,难道是那个住在永宁街八字桥附近的赵嘉亮?”“正是他。难道汇海兄认识?”我想起之前拿过来的照片,便把外套的口袋翻了遍,将照片拿给程汇海看。他接过照片,说道:“应该不会错的。”“这是好些年前的照片了。”“这个倒是没什么。你瞧这照片,后头的背景不是有‘国立’和‘央大’几字吗?”程汇海说道,“那是国立中央大学。赵嘉亮与我都是在那求学的,我听之前的同学提及过他的事。”我接过照片,收起来。“你们是同学?”“算是校友吧。赵嘉亮比我早几年入校,我入校那年他已经退学回家了,但是关于他的轶事倒是时常能听人谈起。由于我在大学期间时间都花在图书馆内,各中详情了解得不算多。只是曾听一位好友说,赵嘉亮喜结龙阳之好。”这一点我已从他人口中得知,此时听程汇海说起,惊讶之情比之前要和缓许多。“那你知道对方是谁吗?如果当事人能证明阿亮确实有这种癖好,也许能洗刷他的冤屈。”程汇海摇头说道:“别人的事我从不去干涉,他喜欢男人或者是喜欢女人,我都没有去探听的兴趣。不过这会听静源兄说了这件案子,似乎这一层纱布有揭开的必要。”“如果汇海兄能帮忙,那真是感激不尽了。”“干脆这样吧。我去邮政局拍一份电报,询问一下我曾经的好友,也许能得知对方的姓名。”我欢喜道:“那真是太好了。”我与程汇海整装出门。邮政局离我们所住的天海阁不远,坐黄包车大约十五分钟就到了。程汇海找里面的职员取来一张电报单,写明信息和内容,加了些钱,让他们拍发加急电报。因为我的事让程汇海多少破费了点,我感到过意不去。走出邮政局,一男子走上来,他喊住了我。“姜探员,有消息了。”听他说话,我才反应过来他是这一带的包打听,案发不久,探长委托了几名包打听去搜集命案线索。“是什么线索,说给我听听。”这男子却没有很快回答我,而是看着我身后站着的程汇海愣愣的。我催促了一下,说道:“你有什么消息,快说。”“是。我打探到,汪雨轩并不是汪明华的亲生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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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百晓生

    百晓生

    楼主 LV1 2016-11-01
    (^0^)谢谢支持

    凝忆:嗯ヽ(○^㉨^)ノ♪不错,楼主加油(ง •̀_•́)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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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凝忆

    凝忆

    LV12 2016-11-02
    (๑>؂

    百晓生:(^0^)谢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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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百晓生

    百晓生

    楼主 LV1 2016-11-02
    第五章  养女这消息对我来讲真算是刺破黎明前黑暗的一线光亮。我给了包打听一些赏钱,他嘿笑着领钱离开。随后,我与程汇海赶去了新安巷。当时正值秋高气凉,连续下了几天的雨。巷子里的青石板路湿漉漉的,沾着些青草枯叶,走起路来脚底打滑。汪明华的宅院在巷子的尽头。地处偏僻,但屋舍豪华,看外观显然是吸收了西洋楼房的风格对老宅院进行了新一番的装修。我们走到宅子门口时,敲了会门,却无人来开。隔了会,我再敲门,仍旧没人开门。我们只能悻悻而回。下午四点钟光景,我与程汇海再一同过去。这次,我们俩还未走到门口,宅院里就传来不小的吵闹声。听声音,那男的应该是汪明华不会错的。那个女声较为陌生。不过听她说话的语气及谈论的内容,大概是孙雯。我俩都没有急于进去的意思,悄悄伏在门外,先听听再说。只听得孙雯大声斥责:“你瞧瞧你,这个办不好那个办不好,当初就不该听从你的意思!”比起孙雯,汪明华的声音轻得很。我极力分辨他说的内容,也只听到如蚊蝇般的嘤嘤声,但他确实是说了什么的。隔了会,孙雯又说道:“那你说,这件事该怎么办!现在咱家不见得就没事了!”又是一阵嘤嘤声,我感到了些恼火。我瞧了眼程汇海,他气定神闲,看不出是否在听。汪明华说完,孙雯不再答话。我们又等了一刻钟,确定没下文了,便敲了敲门。老仆李叔过来开门。他对我有些印象,见程汇海面相陌生。他指着我,一时想不起来,但看我穿着这身制服,也没有多说,只是诺诺问了句:“你们找谁?”“汪先生这会在家吗?”“在的。老爷和夫人都在大堂坐着。”老仆领我们进去。走到宅院,坐在大堂内的汪明华已经瞧见我们了,他赶紧站了起来,朝我们迎过来。“是姜探员。”他说话间朝我背后看了看,但并非在打量程汇海,“王探长没有来吗?”“探长有其他要事去办,差我过来一趟。”“是这样。”汪明华像是舒了一口气,之前见着我的那副惶恐的面容稍稍缓和了些。也许他正是害怕那些谈话被探长听见,才如此惊慌。听说探长没来,才松了松气。他显然是认为我这个小探员好对付得很。他让老仆给我们去泡两杯咖啡,请我们去大堂入座。孙雯坐在椅子上,见到我们来却是一句话也不说。她低垂着头,双脚并拢,两只手分别搓着自己的膝盖,显得有些瑟缩。我盯着她看了会,汪明华喝道:“探员先生过来了也不晓得招呼一下!还不赶快上楼去,免得丢人现眼!”孙雯慌乱地站起来,朝我们弯了弯身子,然后快步走去楼上卧房。汪明华笑道:“抱歉,贱内不懂礼数。姜探员不要见怪。”我与程汇海对视了一眼,说道:“哪里的话。汪先生,我这次来是有件事想向你请教一下。”“不敢当。姜探员有什么事,尽管问。”程汇海说道:“这件事关系汪先生和汪太太的声誉,为了慎重起见,汪太太那边我们也得进行照例询问。”汪明华此刻才注意起了程汇海,他语带不安地问道:“那么是要叫贱内下来吗?”“不用。我们还有要务去办。所以汪太太那边就请姜探员去询问吧。”说完,程汇海下巴抬了抬,示意我上楼去。我马上明白了程汇海的用意,汪明华油滑世故,想从他嘴里套出点消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反倒是孙雯,更易从她身上取得重要的线索。我走上楼去,敲敲房门。“谁啊?”孙雯的声音仿佛在颤抖着,她把门翕开一条缝,从门缝中张望出半张脸,“姜探员……”“打扰了,汪太太。关于令嫒的死,我有件事需要向你求证一下。”“你有事可以问我家先生。”她此刻说话的气势与我们在外面听到的截然不同。我说道:“程探员正在就此事询问你家先生。由于我们有要务在身,一个个询问未免浪费时间,所以趁着这空档,我来询问一下你。”“我……我怕答不好,你还是去询问他吧。”说着孙雯就试图关上房门,我急忙用脚尖抵住,愠道:“汪太太,被害的可是你的女儿。你却一点都不关心她,难不成这其中有隐情?”“没没……没有的!”“那为何连问都不让我问一句?”孙雯急道:“我……那探员你有什么问题……”“汪太太,可否让我进去坐坐,我们慢慢聊?”她把房门打开,让我进去。我找了张椅子坐下来,这会才细细打量起孙雯来。她身材属矮胖,入秋不久,天气还不算太凉,她就已经换上厚厚的绸缎夹袍,使得她更显臃肿。肤色说不上白皙,甚至有些蜡黄。一张圆圆的脸,鼻子略微有些塌,嘴唇稍厚。头发盘成发髻,插着一根银簪。实在说不上俊俏。她坐在床沿,两手摆在膝盖上,不安地搓着。汪明华一表人才,为何娶的妻子却是这样?而且从那番对话听来,在家中似乎孙雯占有当家人的地位,汪明华倒是处处低声下气。我一时搞不明白其中的缘故。孙雯见我迟迟不说话,抬眼看了看我,仿佛在催促我赶紧问。“汪太太,你与汪先生是何时认识,又是怎么认识的?”孙雯的脸色有些古怪,她思索了一会,说:“大约在十几年前吧。我也记不清了。至于怎么认识的,亏了媒人的撮合。”“是这样,那令嫒是哪一年出生的?”“该是民国十年吧。”“民国十年?”“可能我记错了。”她马上改口说,“让我想想……”“不碍事。换个问题吧。”我说道,“你们夫妇是从什么时候收养汪雨轩的?”孙雯霎时脸色发白,搓着膝盖的手搓得愈发快了。她颤声道:“这话从何说起,轩轩可是我与明华的女儿。”孙雯对我防备甚深,但这下被我冷不防地一问,她心中的诧异登时反映在了脸上。我几乎可以确定那包打听给我消息是正确无误的。“汪太太,你得分清目前的情形。我们已经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这一点。你如果不想把麻烦往自己身上拉,就把实话说给我听。但你若是执意隐瞒,我也只好请你到警局去坐坐。”看着她已经慌了神,我补上一句,“程探员熟知其中原委,你们是何时从何处收养汪雨轩的,他都清楚。况且汪先生又是不善掩饰的人,此时他可能已经将事实全都说了。倘若你一再否认,而汪先生却承认了实情。那你刻意隐瞒事实真相,我尽可以按照相关法规,给你定罪。”听了我的一番话,孙雯已是战战兢兢。“如此你还不打算将实情说出来吗?”我逼问。“我……我说。”她急道,“可我不知从何说起。”我松了松气,说道:“你请慢慢说。”孙雯逐渐镇定下来,像是要把内情都和盘托出。我换了一个坐姿,等着她发声。“我父亲在旧朝担任过一官半职,他对我从小的教育也属封建。让我裹脚,不让我读书,遵从三从四德。皇帝退位后,媒人少了。年轻人都追求新潮,崇尚自由恋爱。我因封建思想根深蒂固,对此嗤之以鼻。也因此,我到了二十五六岁仍旧未出嫁。这会我父亲就急了,他找来了媒人,让她帮我去说亲。那媒人已经好久不做,对此事犯了难。一天,她来了我家,说是给我找了个年轻人。样貌俊秀,学识渊博。还拿了他的照片给我父亲看。我父亲很满意,同意了这桩婚事。”她歇了会,继续说:“我与明华就这么结了婚。他家绝非什么富贵人家,礼金还是东拼西凑来的。我父亲虽看重门当户对,但是到了这个年岁,家庭条件差一点也就算了,重要的是人要出色。明华家境贫寒,但也算是一表人才。结婚后,我父亲就通过手头的关系,给他谋了个差事。我们也算是稳定安居下来。但过了些日子,我发现,他似乎是被迫和我结婚的。他与其他的年轻人一样,都是向往自由恋爱。”“是他这么和你说的吗?”“不是。我感觉是这么回事。”“也许是汪太太你太多心了?”“可是……”孙雯欲言又止,仿佛有什么难言之隐是对我这个陌生人不好开口的。我说道:“汪太太,你有什么事尽管告诉我。我作为一名探员,仅为破案而获取线索。如有牵扯到涉案人员的私事,我也绝不会往外说。这一点你大可放心。”她点点头,轻声说道:“可他并不与我同房。”“哦?为何?”我来了兴趣。盯着孙雯那张低垂又显得绯红的脸。“我也不清楚。新婚那几天,一到了晚上,他就搬到隔壁小屋子去睡。一连好些天。我问他为什么不一起就寝,他也不说。”“那这一段时间维持了多久?”“有……有两年之久。”“两年?”我惊道。孙雯的脸颊更显赤红,迟迟未答。我继续问道:“那这两年你们是怎么瞒下来的?”“我旧思想严重,认为嫁人了就不能改嫁,该从一而终,没有因为这事与他离婚。明华是因为看中我家的财力和地位。如果他与我离婚,不光变回原来那个穷小子,连工作也会丧失。所以我们两人一直装作恩爱夫妻一样过着日子。这段时间,我父亲总是询问我肚子的情况,我一掩再掩。到了后来,再也掩饰不下去了,便裹了一层白布,串通大夫,骗我父亲说是有喜了。到了生产那天,又串通了产婆,从外面抱了一个孩子过来。本来是想让她抱个男孩过来的,可是产婆却失措抱了个女孩来,但不管怎么说,对父亲总算是有个交代了。”“那女孩就是汪雨轩?”她点点头。其中曲直我猜到了一点,现在听孙雯把整个经过说出来,又不免一番感慨。难怪在这个家中,孙雯为长,汪明华对她是言听计从,不敢违拗。只是有客人在,会装作一副当家人的模样。见她长久不语,我推测道:“可惜的是令尊并不认为女孩可以延续香火,所以逼迫你要再生一个男孩。为此,你又与大夫和产婆串通一气,如法炮制,到了生产的那天,从外面抱了个男孩回来。这男孩就是你的幼子,汪雨晨,是不是?”“不不……”孙雯急急否认,“晨晨是我和明华的亲生孩子。”“他不愿与你同房,又怎么与你诞下一个婴儿?”孙雯说道:“这个我也说不清。轩轩抱回来后,明华对我的态度逐渐起了改变,生活逐渐美满起来。我们也有了夫妻之实。轩轩两岁那年,我生下了晨晨。”那真相仿佛被一条细线绑着,我循着这根细线步步摸索,一度还以为马上能看清这案情,谁知,孙雯此时却将其剪断,让我脑海中的想法登时破碎。“汪太太,你既已经打算告诉我实情,此时再说谎可太不明智了。”“你听我说,姜探员,这是真的。汪雨晨确实是我和明华的儿子。”瞧她诚恳的模样,与之前的反应截然不同。看起来确实不像在谎骗我。我也只得接受她这种说法。我下楼去时,程汇海早就结束了询问,在楼下悠哉地喝咖啡。我急于想和他交流结果,拒绝了汪明华挽留的好意,离开了这老宅子。走出宅院一段路,我问道:“你探听到什么?”“我想我知道的内容,你大概也已经知道了。”程汇海将他询问所得告诉了我,大致内容我已经从孙雯那边得知,那么可以证明孙雯对我所讲的是可信的。但我并未因此而欢喜,反而是有些郁郁寡欢。我一直有个想法,即凶手可能是汪明华。当孙雯说汪明华不与她同房时,我就在猜测,汪明华可能是一名有娈童癖的人。他因男性性能力的缺陷,无法满足成年女性,导致重度自卑,不敢与孙雯同房。汪雨轩长到八九岁,伶俐可爱,活泼开朗,汪明华注意到了她。因为不是亲生女儿,他心中的罪恶感没有那么沉重。长期压抑着性欲的汪明华终于在某一天对汪雨轩下了手,猥亵的过程中失手打死了她。孙雯思想封建,重男轻女,况且已经有了一个亲生的儿子,养女即便死了也没那么悲伤。为了替自己的丈夫隐瞒又为了抹掉这一段家丑,她做起了汪明华的帮凶。这本是一段非常合乎情理的推测,但因为孙雯的证词,完全碎裂了。我们俩许久无言,这沉默的气氛似乎又将我们变成了两个陌生人。走出宅院尚且还留着些微亮,仅仅几步路,这天色已经暗了下来,加上刚下过雨的缘故,小路越发不好走。我们走出新安巷,往街道北面走回去。程汇海在这路途中一句话未说,他似乎是个寡言之人。除开案件,我偶尔询问些私人问题,他均是极为简短地回答我,有时仅仅是一声叹息。走了不久,我看见前面小和桥上站着一女子。她穿着一件蜀锦无袖旗袍,曼妙的身材展露无遗。头发乱散散的,但随着夜风的吹拂而轻轻飘动,更突显着一种迷人风韵。桥下晃动的湖水映着白色的亮光,仿佛可以给这幽暗的桥面带来一丝微亮。她侧着身子,不过我还是认出了她的模样。不会错的,她是百乐访的红雀姑娘,我与她昨天才相识。红雀注视着那散着凉意的湖水。月光照在她秀美的脸颊上,我忽然感到她的身形透着难以言说的凄凉。她望了一会,便如同一阵旖旎的晚风远去了。我也没有机会和她打声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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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颜值担当

    颜值担当

    LV6 2016-11-02
    吓死宝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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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月亮书屋

    月亮书屋

    LV11 2016-11-03
    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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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316479742游仙

    i316479742游仙

    LV24 2016-11-03
    邪门前世纪录了一个又一个人生命运多舛的伤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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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香草yu

    香草yu

    LV17 2016-11-03
    ☺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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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南瓜

    小南瓜

    LV14 2016-11-03
    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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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百晓生

    百晓生

    楼主 LV1 2016-11-03
    第六章  电报我对探员一职逐渐失去了兴趣。凭着这几日探长心情不错,频频跟他请假。我返回青云街,打算去找程汇海。我与他认识不过两天,但我明显感觉到,他的个性似乎极为矛盾。他为人落落寡合,不喜与人交往。但他又并非不善辞令。恰好相反,他的言语之中透着一股世故圆滑之气,对士绅官僚、市民百姓都能巧妙地把握其中的分寸。偶尔有几句调笑不伤大雅的言语从他口中蹦出,悠悠然如一股清风,让我得以暂时忘却心中的烦恼。除此之外,他为人和善谦恭,让人感觉与他相处十分融融。在这个人命得不到尊重的乱世,他能给人以恰如其分的自我存在感。也由此,我一旦有任何事都想着能与他分享。我回到天海阁阁顶的乙室,敲了会门,但不见有人开门。想来程汇海也许有事不在。我颇感失望,在楼下找了处茶馆,叫上一壶茶,怡然坐着。大约过了半个钟头,我见程汇海从茶馆门口走过。我叫住了他,他见着我欣然道:“静源兄,我正巧要去找你。”“是有什么事吗?”程汇海拿给我一封电报,说道:“之前发出去的电报已经有消息了。你瞧瞧。”我拿着电报走入茶馆,给他倒上了一杯龙井。电报上只有三个字。我因这三个字内心中起的波澜久久不能平息,双手兀自哆嗦起来,连我也搞不清是处于心慌还是兴奋。“汪明华……”我说道,“为何电报上只有这三个字?”“但已经说明了一切。”程汇海说道,“当年与赵嘉亮结龙阳之好的人便是汪明华。我接到这份电报后,还去调查了他一番。”我急道:“可有什么发现?”“我了解到,赵嘉亮和汪明华两人是同一年进入到国立中央大学念书的。两人既是同班,又是同宿舍的。”程汇海拿出一份杂志递与我。刊物名为《春色》,是一份主打时尚潮流,内容香艳低俗的杂志。我粗粗翻阅着,程汇海在一旁解释。“这份杂志上有几则关于同性恋的趣闻记载,内容涉及了电影明星,学生还有当代的几位知名女作家。不难看出,多年前,风气初开,同学之间交友是当时的时尚潮流。但民主思想尚未深入人心,封建文化依旧残存不去,加之学校管理严格,男女之间交友必然被无情切断。于是乎,同性恋爱逐渐萌生。男男相好,女女交往并不少见。最初也许仅仅是兄弟姐妹称之,继而逾越友情,导致最后超越了常理。赵嘉亮和汪明华两人也是如此。“但是赵玉凤死后,赵嘉亮被精神压力击垮。汪明华担心自己也会受此牵连,于是逐渐和他断了联系。从国立中央大学毕业后,汪明华与孙雯结婚。他一直不愿与孙雯同房,原因就在于此。”“因为他是同性恋人!”我恍然,“领养汪雨轩也有要隐瞒这一点的意图。”若真是这样,有一问题便无法得到解释。“那为什么他的性取向又怎么恢复了呢?”“这一点也不难解释。”程汇海说道,“起初赵嘉亮与汪明华只不过是被新事物所吸引,顺着时代的潮流随波逐流罢了。几年一过,潮流退去,思想深入民心,民风愈加开化,男女之间交往逐日频繁,汪明华也就认识到了自身的真实所需。与孙雯同房而生子,那也是正常。”“如此看来,汪明华杀害汪雨轩的可能性基本算是没了。”“这也不能如此断定。”“汇海兄,你对这件案子有什么看法。”程汇海注视着茶馆外那卖报的小工,说道:“想法确实有,但残缺不全,缺少关键性的佐证。还需再调查。”见他不愿将推测说给我听,我也不再多问。我们沉默了一阵。这时,有个卖报的孩童在叫卖,他走出了茶馆,找那个小工买了一份报纸。回来时,他虽面不改色,但说话的气息沉重了许多:“静源兄,出事了。”“什么事?”他把报纸拿给我看,我瞧见头版上的大标题,惊呼:“汪明华被不明人士袭击重伤?”“嗯。我们赶紧过去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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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V德

    TV德

    LV4 2016-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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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百晓生

    百晓生

    楼主 LV1 2016-11-03
    第七章  遇刺我与程汇海赶去了新安巷。路途中我不停地在思索,会不会是昨夜我软硬兼施,连说带骗从孙雯口中把真相给套了出来,他俩一对口径,发现被我们耍弄了,于是想出了这么个计谋,用以迷惑我们的眼睛?但若不是,又是谁因何种原因去袭击汪明华呢?这间宅院比之昨夜更显静穆。我走过去敲门,这次换做福生来开门。宅院中除了他,还有一个小孩在玩耍。大概是汪明华的小儿子汪雨晨。他手上拿着个银镯子,一下一下地敲打着青石板。“姜探员,您来有何事?”“听说你家老爷遇刺了,他现在可好?”福生说道:“老爷伤势过重,虽然叫了医生过来诊治,但目前仍是昏迷不醒。夫人正在房间照顾他。我担心小少爷会吵着老爷,所以把他带出房间。”他回头看了眼汪雨晨,见他把那只银镯子在青石板上磨阿磨的,慌了,疼惜道:“可别磨坏了。不然夫人知道该责怪我哩!”程汇海不知从哪里摸出几颗糖来,他蹲下来说道:“来来,小公子,瞧瞧好东西咯。”汪雨晨见那几颗闪着鲜亮颜色的糖,被吸引了过去。程汇海剥开糖纸,放了一颗在他嘴里,说道:“呐,我这还有四颗,你喜欢的话拿那个镯子跟我换。怎么样?”这笔交易进行地极为顺利,双方又均十分满意。福生还道程汇海是帮着他拿过了银镯子,正准备双手接过,程汇海说道:“我与姜探员正要去楼上探访汪先生的伤情,这镯子就由我代为转交吧。”“那好的,有劳两位了。”福生因要照顾汪雨晨,不便抽身,他喊了昨夜来给我开门的老仆带我们上去。“事情是发生在什么时候?”趁着这空档,我问了老仆一句。老仆答道:“是在昨晚。”“是我们走之后咯?”“是的。”老仆说道,“两位走后没多久,老爷与夫人都上楼了。当时我在收拾大堂,忽然听到楼上的房间里传来老爷的惨叫声。我急忙跑去楼上,看到夫人站在老爷的书房门口,整个人吓得失了魂儿似的。而老爷倒在地上,趴在血泊里,已经昏迷了。”“这之前你可曾听到什么声响或看到什么人影吗?”“没有的,探员。那叫声是突然之间的,在此之前一切就和平常一样。”“会不会……”我停住了口,暂时把这个想法保留一阵,“我想了解一下,平日里老爷和夫人的关系如何?”老仆像是没明白我的意思,他说道:“关系便是夫妻的关系嘛……”“我是问他们吵架多吗?”“这个该怎么说呢……”老仆停了下来,压低声音说道,“吵架倒是有的,但每次老爷都是默不作声,任凭夫人责骂。有时夜半三更,他们房间中会传出夫人的骂声。”“那么老爷总是如此吗?从没有顶撞过夫人?”他点点头,声音压得更低了。“老爷是个倒插门的女婿,他这些年都是忍气吞声的。夫人骂他,他从来不还嘴。”“李叔,今日这宅院的前门后院你有打扫过吗?”程汇海无端端地问这样一个问题,不知他是什么意思。老仆听闻,脸色尴尬。他的嘴角仿佛抽搐般地颤了颤,硬生生挤出一个笑脸。“探员先生,我可不是偷懒才不打扫的。全赖这场雨。”他说,“你们可别告诉老爷夫人,不然他们铁定让我回家养老哩。”“案发那天,你也没有打扫咯?”“扫了扫了。我就漏了今天的。”他说道。“是么?那为何福生说他回来准备打扫宅院,发现笤帚坏了。若是你已经打扫过了,福生何必再重新打扫一遍?”老仆急道:“福生这小子八成又在扯谎。”程汇海望了眼在宅院里照看汪雨晨的福生,说道:“那么这样吧。把福生叫来,你们两人对质一番,看看到底是谁在撒谎。”“哎,探员先生……这就不用了吧。”老仆说道,“也许是我人老头昏,记错了。那天说不准还真没打扫。”程汇海好言劝道:“李叔,我们只管调查案情,至于你到底有没打扫,我们才不在乎。你只管把真实的情况说给我们听。若是你撒了谎,导致这害人的凶手没抓到。不光我们要怪责于你,老爷夫人也会迁怒于你哩。”“是是……”老仆哆嗦着回应,“探员先生,其实……应该是没有打扫。”老仆才说完,楼上传来房门打开的声音。他急忙把手指贴着嘴唇,嘱咐我们别把这些话泄露出去。他带我们上楼,孙雯刚巧端着一盆清水回来。老仆上前接过脸盆,说道:“夫人,姜探员来了。”孙雯见着我们手足无措,她张了张口,最终没有说什么,只是不自然地跟我们示意了一下。“汪太太节哀,听闻汪先生遇刺,我和程探员也是十分惊讶,特地前来慰问。”“有劳。”她强笑着挤出两个字,但从她眼神中我却感受到了一股不耐和厌恶。我们走去房间,汪明华躺在床上,紧闭着眼。他面色苍白,好像戏台上涂了妆的戏子。看起来确实伤得不轻。“我们作为警署探员也会竭尽力量,抓捕歹徒。不过这事发过程,还得劳烦汪太太跟我们详细说明一下。我们也好尽早抓人。”孙雯已不再像第一次那样扭捏,回答问题时已经自然得多了。她说道:“昨晚两位走后,外子说想去书房看看书。他虽是个读书人,但那个书房他已经好久不去了,反倒是我去得多。不过听他这么说,我就先回房了。”“中间你有进去过书房吗?”她摇摇头。“没有。他要去书房也不是一件什么稀奇事,我没必要时时盯着他。只是后来发生了这事,我总感觉……”“你觉得汪先生去书房和他被袭击一事有关系?”“嗯。不过我也是瞎想。”都说女人有种天然的直觉,这一会我是相信了几分。她的想法与我的是不谋而合。我接着问:“后来呢?”“我准备入睡,还没躺下,就传来外子的叫声。我跑去书房,门关着。我把门打开,看到我先生躺在地上。”说到此处,她嘤嘤地哭了起来。“汪太太,你可曾看到什么人影?”“没有。”她顿了顿,改口说,“好像有。我在打开门那一刻,看到窗户那边有黑影闪过。”“有看清他的面貌吗?”“没有。”孙雯说道,“我吓得腿脚无力。即使他人未逃走,我也没有勇气去抓他。恰好,李叔赶了上来,我让他快去找医生,然后叫了厨娘和福生过来一起帮忙把他抬去床上。”她说得合乎情理。但歹徒是男是女,是老是少,还有高矮胖瘦,我们无法从她口中得知。“烦请汪太太领我们去书房看看。”程汇海少有问题,这是他第一次开口说话。书房不大,或者说是小型偏房更好。正对门是一扇开着的窗,左右两侧各有一个书架,上面整齐摆放着数种小说杂文。靠窗摆着一张书桌,几张纸片散乱地放着,汪明华的眼镜压在纸片上。地上散落些烟灰,但最显眼的还是那一滩已经凝固变色的血泊,血腥味仍是很浓。程汇海绕过血泊,走到书桌前拿起眼镜。他仔细瞧着眼镜,然后轻轻嗅了嗅。检查完眼镜后,他把身子探出窗户,往外头看。我也跟着过去做了番检查。书房位于二楼,窗框下方安了个挡雨棚。歹徒完全可以拿这挡雨棚当做跳板,爬上二楼的书房那是轻而易举。由于近几日的阴雨,挡雨棚上留着两个歹徒的鞋印。这鞋印前脚掌与后脚掌之间横亘一条空档,像是缺一块的模样。调查告一段落,我们与孙雯告别,先行离开。与昨天来时有所不同,程汇海变得积极了许多,尽管仍旧那样寡言。不过说起来,他从汪雨晨那边换来的手镯却迟迟没有交还给孙雯。差不多走出十分钟光景,我才向他问起这个事。程汇海说道:“静源兄,你今日有两件简而明了的事,你没有注意到。”“哪两件?”“第一件是关乎歹徒的。你说均未有人见到歹徒,那么对方是男是女,体型特征如何是丝毫无从了解了。这一点不尽然。我在观察汪明华的眼镜时,闻到了一股淡淡的香水味。这味道与孙雯身上的脂粉香不同。可能是由于书房内血腥味太重,掩盖了这味道。加上汪明华避开妻子去书房,又将书房门关上,从这种心理也可得出来者八成会是女性。窗户外那挡雨棚上不是留着的两个鞋印么?鞋印中间都有空档,那是高跟皮鞋留下来的。根据鞋印的长度,将其乘上6.868,粗略估算,袭击的歹徒身高大约在五尺左右。还有,挡雨棚的固定架上少有两枚螺丝,无法承受过重的物体。那名女性的身材应该不会过于肥胖。也就是说歹徒是个约五尺高,身材苗条的女性。”我暗暗叹服,同时也为自己辩护:“这个我是猜到了点。那鞋印确实过于明显,一般只有女性的高跟皮鞋会呈现这样的鞋印。那你说的第二件事又是什么?”“第二件事便是这个银手镯。”“这手镯有何问题?”“你与那福生犯了同样的错误。见汪雨晨拿着在玩耍就误以为那是孙雯的首饰。其实并不能如此断定。实际上那手镯并非孙雯之物,而是袭击者的东西。”“何以见得?”程汇海笑道:“静源兄,这手镯你绝对不陌生。你甚至见过许多次。”被他这么一说,我有些迷糊。程汇海从汪雨晨手里拿来这手镯时,我还仔细瞧了几眼,确实是从未见过。他这么说,又是依据什么来判断的呢?程汇海叫住了两辆过路的黄包车,他出手十分阔绰,给他们每人一个大洋,说道:“静源兄,上车吧。我们不是还得去调查些事情吗?”“去哪里?”我对他的身份的好奇程度似乎超过案件。“还有哪里,当然是百乐访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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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暗月幽兰

    暗月幽兰

    LV15 2016-11-03
    期待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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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失控了呗

    失控了呗

    LV7 2016-11-03
    路过的总说我帅,我站阳台上想了一个晚上 究竟是谁 走漏的风声。。。我长到15岁的时候,还不敢上学,不是没上过,幼儿园的时候上了半天就不敢去了,全园的孩子老师和园长都疯了,我的脸蛋被小女孩亲得肿成了西瓜。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组来采访我,负责采访我的那个美女晕倒了3次,负责笔录的那个小女孩生生把中文写成了意大利文加西班牙文。联合国拨专款为我建造了一座藏身之处,位于喜马拉雅山的珠穆朗玛峰顶端。我享受了真正的清净,蓝天与我无比接近,上帝简直就是触手可及。虽然清净了,但也是极度地烦闷,我站在颠峰大声呼喊:“我不帅!”突然,天上传来上帝的声音:“不,你撒谎…有人说我水经验,我上去就是一巴掌,你特么的不是废话吗,不水怎么升级以前不懂,看帖总是不回。一直没升级和增加经验,现在我明白了。反正回帖15字就可以升级,还可以赚经验。升级又需要经验,于是我把这句话复制下来。遇帖就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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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喜欢1052

    喜欢1052

    LV9 2016-11-04
    认识,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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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宇哥最帅

    宇哥最帅

    LV6 2016-11-04
    擦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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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运航

    运航

    LV27 2016-11-04
    这样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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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南瓜

    小南瓜

    LV14 2016-11-04
    笑死我了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失控了呗:路过的总说我帅,我站阳台上想了一个晚上 究竟是谁 走漏的风声。。。我长到15岁的时候,还不敢上学,不是没上过,幼儿园的时候上了半天就不敢去了,全园的孩子老师和园长都疯了,我的脸蛋被小女孩亲得肿成了西瓜。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组来采访我,负责采访我的那个美女晕倒了3次,负责笔录的那个小女孩生生把中文写成了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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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南瓜

    小南瓜

    LV14 2016-11-04
    每次更新都过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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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凉薄

    凉薄

    LV9 2016-11-04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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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星稀婕

    星稀婕

    LV8 2016-11-04
    作者写得好,很有神秘感,比柯南差不了多少。快看他们在一点一点地查询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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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百晓生

    百晓生

    楼主 LV1 2016-11-04
    第八章  银镯时近中午,天仍旧是阴沉沉的。云层涌动,凉风飒飒。有着要下雨的迹象。车夫抬眼望望那远处晦暗的积雨云,加大了脚力。风喘息了起来,呼哧呼哧的与黄包车擦肩而过。由于那弯月还未上柳梢头,花街上的灯也都熄着,相比晚上的繁华,这档儿显得寂静冷清多了。离着百乐访还有一段路,我见缝插针地问了几件事。“汇海兄,你说我对手镯不陌生,是出于什么判断?我自己可从来不记得我有买过这种东西。”想到自己年纪已过而冠之年,却尚未婚配,也从未买过礼物赠予心仪的女性,心中一时竟空牢牢的,瞬间对任何事都丢失了一半的兴趣。“你把那张照片拿出来瞧瞧。”我依着他的话,把从傻子阿亮那取来的照片拿了出来。这照片我已经反复看过不下十数遍,但这与手镯又有什么关系。“你仔细看赵玉凤右手腕上戴了什么……”“难不成……”我凑近点看,确实是手镯,而且样式和程汇海身上那只极其相似。程汇海见着我的反应,说道:“这手镯的样式旧得很,大约是清朝末年的款式。现在已经极为少见了,应该是赵嘉亮家中的传家物。那日在小和桥边,我们见到红雀姑娘。我分明看到她手上戴着这样式的镯子。”“阿亮的家传之物竟然在红雀姑娘手里?”“红雀应该就是赵嘉亮的姐姐,赵红霞。她花名红雀,也是取了一个‘红’字。我记得你跟我说过,你们第一次见到赵嘉亮,他跑回房间去吃饭。那饭做好的,放在床榻。当时我就在想,会不会是有谁在照顾他。”“那个确实奇怪。他的房间中有两个托盘,每个托盘上放着三四个碗。一份是早餐,一份是午饭。托盘……”我不由得责怪起自己拙劣的眼神。在阿亮家看到的托盘与百乐访那招待客人的托盘分明是同一样式的,“当时探长还说他给自己准备好了中饭。现在想来,按照阿亮的行动能力,要做成这两份饭恐怕太勉强了。应该是有人在暗中照顾他。那个人就是红雀姑娘?”“没错。百乐访在青云街,那离阿亮的住处不算太远。而且就年龄上来说,红雀姑娘也符合这个条件。”“那汪明华被刺一事……”“也是她做的。”我对这突如其来的事实还缓不过神来,心潮一直如奔流的钱江潮般。待我将这些细碎的线索理清后,车夫已经停下了脚步。我抬眼看,已到了百乐访门口。百乐访这会来客不多,姑娘们都在走廊内调笑,有的伏在栏杆上注视着楼下进出的客人。我们走进时,一个戴着黑色瓜皮帽的龟奴上前来招呼。我不与他多说废话,直言道:“给我们开一间包房,然后把红雀姑娘叫过来。”那龟奴一怔,随即弯腰欠身,连声笑道:“是是。小的知道了。”他领我们走去二楼的包房,等我们坐定便给我们泡上两杯淡茶。“两位稍等,”他说道,“我这就去请老板娘过来。”上次来出了一番洋相,此刻心中仍是惴惴。说实话,我并不想见到红雀。她知道我之前的丑态,再与她碰面谈话,不免让我感到尴尬。几分钟后,红雀来了。她的装扮与前几天没有不同。只是那张总是笑脸盈盈的脸现在却是蒙上了一层寒霜,让人感觉冰冷冷的。她倚在门框上,那纤细的手指夹着一支快要燃到屁股的红金龙,烟丝袅袅上升,消散在房间内。她把香烟拧灭在烟灰缸内,吐着烟味的气息,戏道:“小哥,今天来找哪位姑娘?”“今天有要事在身。不找姑娘。”我一本正经地说。说完便看了看程汇海。他没有接过我的话茬,而是从身上取出了那只银镯,递给我。他大概是让我做发言人。我也不推辞,说道:“红雀姑娘,这银镯是你的吧?”红雀拿烟的手一颤。她很快恢复平静,找了张凳子坐下来,翘着腿。她脚上穿着一双高跟皮鞋,但脚背却是镂空的,连同脚趾也能瞧见。她把烟叼在红唇间,点燃,吸上一口后缓缓说道:“不曾见过。”“是么。这镯子应该是姑娘的传家之物,你怎么说从未见过呢?”红雀双手环抱在胸前,但因为我的话,那抹了口红的艳唇微颤,不觉抖落了几丝烟灰。她仍旧咬定原话,说道:“确实从未见过。不知道小哥为何非得把这镯子与我扯上关系。”我说道:“事关重大,我不得不调查仔细。如果红雀姑娘认识这首饰,愿意帮我们一把,让案件能早日真相大白,我们自然感激不尽。不过既然姑娘从未见过,那是我们工作失误,还请原谅。看来想要破获这案件,还得从赵嘉亮身上着手才是。”看红雀姑娘慌张的眼神,这话大概像是一根竹签子般扎进了她的指甲缝。那股因十指相连而钻心的痛让她脸色瞬间变得苍白。“你……你说赵嘉亮怎么了?”她的声音伴随着沉重的吐气,从喉咙里爬出来。“新安巷女童被杀一案,赵嘉亮是最大的嫌疑人。现在已经被警署逮捕归案了。但因案件蹊跷,仍有诸多未解谜团。此案仍在调查之中。”“不会的!他怎么会杀人……他可是个傻子!”“正因为是傻子,有时候做事超乎常人预料。”“你们肯定弄错了!”“我们也是希望如此,所以目前仍在为其四处奔波调查,希望能找出真相。”说着我有意无意地瞧了眼红雀。红雀用恶毒的眼神瞪着我,仿佛这一切的恶果都是由我造成的。我心中虽起了一阵慌乱,但表面上仍是镇定自若。我们互相对视了片刻,终于,红雀松了口,把那烟屁股都咬瘪的香烟丢进烟灰缸,重新给自己点上了一支。她的神情舒缓了些,淡淡道:“那你想知道什么?”“其实关于你的身份,我们已经猜到一二。”我把照片拿出来给她。红雀姑娘拿着照片,那纤细而白皙的手指却青筋毕现,死死扣住了照片,仿佛卯足了劲。“这下子是不是再清楚没有了?”我说,“这个镯子是你们家的传家物,传女不传男。赵玉凤女士去世后,这个镯子你就戴着了。那晚在小和桥见到你时,你还戴着这镯子……”我故意不往下说,过了会,红雀接口道:“没错。我是阿亮的姐姐。多年前,因不堪生活所迫,我离开阿亮,跟一个男人跑去了上海。”“那为何又回来了?”红雀熄灭了烟,淡然道:“去了上海,我才知道他有鸦片瘾。每天走街串巷,挣来的钱从不用在家计。赚少了去小烟馆,赚多了去抽上品烟。若不是我做些零活添补家用,这个家早垮了。有一天,我忍受不下去了,偷走了他最后一点存款,逃回了杭州。”“昨夜你是不是去了新安巷汪家大宅袭击汪明华?”红雀迟疑了一会,最终点头说道:“是。我接近汪明华已经有一段时间,但均没有下手的机会。那日他来百乐访,邀我出堂差。我婉拒了,跟他说如果登门做客,倒是可以。不过汪明华在外虽是当家人,但在家却得向老婆低头。说是说登门做客,实际是让我在书房内与他幽会。为了防止被人看见,我通过书房外的挡雨棚爬上去的。”“为的是赵嘉亮?”“对。他与我弟弟的往事,我想你们也知道了,不需要我再多说。”红雀说道,“我与妈妈一样,反对他们的关系。但我弟弟天性倔强,他认定的事想改变很难。那汪明华也信誓旦旦地保证,两人是真情实意。可是,谁知道,在我弟弟最需要帮助的时候,汪明华离开了他。他还与一个女人结婚生子……”见我似乎没有什么要问的了,程汇海插嘴询问了一个奇怪的问题。“红雀姑娘,在汪明华书房时,可有吸烟?”“吸了。我烟瘾很大,一天得一包烟。有时还抽客人送给我的雪茄烟。”红雀说道,“不光我抽,汪明华也抽。他家境也算是殷实,抽的是上好的雪茄烟,从国外运来的。我与他谈天时,他还递了一支给我。”“那烟头呢?”“自然是丢到了窗外。”程汇海也无其他要问,他起立,向红雀告辞。我们走出百乐访,程汇海要与我分头走。他说有要事得去办。我说道:“若是因为案件的事,我作为警署探员,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你该与我一同去才是。怎么你偏偏要避开我去调查呢?”程汇海说道:“其实关于这件案子,我心中已经明朗了。只是现在还不是把真相说出来的时机。静源兄,你身份特殊,这件事只得由我去,你得避避嫌。你请耐心等等。我去办完两件事就可以把整件事说给你听。明日早晨,你到天海阁的天字乙室来找我,到时我会详细说明。”“你已经知道谁是凶手了?”“是的。但暂时保密。”程汇海说完,朝着警署方向的东门街走去。他呢大衣的下摆随着走路左右晃荡,我兀自看得出神,直到他的身影消失在街角,才茫茫然收回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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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百晓生

    百晓生

    楼主 LV1 2016-11-04
    (^0^)谢谢支持

    暗月幽兰:期待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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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百晓生

    百晓生

    楼主 LV1 2016-11-04
    谢谢夸赞,一篇中篇小说,也快跟完啦

    星稀婕:作者写得好,很有神秘感,比柯南差不了多少。快看他们在一点一点地查询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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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百晓生

    百晓生

    楼主 LV1 2016-11-04
    (^0^)谢谢支持,加油把最后几章跟完

    凉薄: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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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百晓生

    百晓生

    楼主 LV1 2016-11-04
    (^0^)快完结了

    小南瓜:每次更新都过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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