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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魏婴

    魏婴

    楼主 LV6 2017-01-14
    那天下午,直到于放走到白穆晗跟前,我都没想到他没选我,被小四儿拉去开球的时候,白穆晗就站在于放身后。那表情,没了那种强硬拼杀的气势,多了几分小鸟依人的感觉。
    狠狠地打出白球,四下撞击的球就像我七零八落的心。
    那天,不知道是小四儿的技术太差,还是于放真的找到了他的幸运女神,那一局除了开局小四儿的一杆,整盘,于放一杆挑。潇洒得一塌糊涂。
    赢了球,于放没再留,再带着我和白穆晗离开了台球厅,和老张先生不想让我染指他们的一切一样。从认识于放开始,他就把我保护得好好的,不让我去任何不良场所,不让我和任何小混混有来往,我上初中少不更事那会儿,认识一个小混混,就跟他兜过一次风,于放就带人把那混混打得够呛。那之后据说整个江城的混混都收到过于放放出的话,说要是他再看见有谁带坏我,他见一个打一个,见两个打一双,那时的于放,用他所能利用的一切资源保护着我,而认识白穆晗之后,那样本该全属于我的宠爱,被一分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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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魏婴

    魏婴

    楼主 LV6 2017-01-14
    我知道那话对那时候的白穆晗来说,已经算是气势十足,但我还是扑哧就乐了,乐得身边的白穆晗一句话也说不出,一张小脸红得跟个苹果似的。
    进包房的时候,于放的几个手下都靠墙站着,见我带人进来,于放一笑,没说话,弯腰对着黑八一打,角度刁钻的球顺着那轻轻的一杆,进袋,又赢了。
    那天跟于放玩球的是城北的一个小混混头目,原本我和白穆晗去的时候,那就已经是最后一盘,但是长得贼眉鼠眼的混混不服气,跟于放说再来最后一盘,这局输了谁包场子,于放淡淡一笑道:“行。”
    于放答应了,那混混又道:“于哥,最后一局,我得找个幸运女神沾沾喜气。”其实从我们进屋,那贼眉鼠眼的混混就一直看着我和白穆晗。
    听混混这么说,我微微一愣,毕竟整个屋子里除了我和白穆晗是女的,我倒没什么,就是怕白穆晗受不了。看着那混混,于放没生气就说:“小四儿,你要找女神,我也不能不找。”
    叫小四儿的混混客客气气地和于放道:“这屋就俩女孩,于哥您先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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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魏婴

    魏婴

    楼主 LV6 2017-01-14
    “是呗,我要不欠抽,也认识不了你。”其实这话说出口的时候,我都觉得自己欠抽,可怎么办呢,脱口而出的永远是心里话。
    没再说别的,电话那边的白穆晗干脆地挂了电话,脆得就像是初见时候她扇我的那一巴掌。
    其实如果没有那个嘴巴,我可能不会答应白穆晗,虽然张若曦认识白穆晗那年不过十四岁,但是跟着老张和于放却见识过形形*的女孩,只有白穆晗和那些女孩都不一样,一张林黛玉的脸,却带着滔天的气势,披荆斩棘地奔赴在寻找于放的路上,脚步坚定得让我望尘莫及。
    开始跟白穆晗好,带着她见于放不过是我们认识不久的事情。那时候的白穆晗一头长长的头发,长得倍儿纯净,虽然言语上,走着痞子的范儿。但是不得不说,她那样子,那表情,十足应该拿着小镐一边走一边唱《葬花吟》的林黛玉。
    我记得第一次带着白穆晗去见于放的时候,我等着白穆晗下学,然后就打车去了台球厅,那时候江城有一半的台球厅都在老张的名下,所以作为老张的得力干将,于放的台球打得很好。
    跟着我去台球厅,白穆晗一句一个张若曦地叫我,问我认识于放多久了。那时候于放的名声在二中混得挺大的,可以说说到于放,小女孩绝对两眼冒桃花,在少年的我们心里,于放身上充满我们所憧憬的江湖气。只是那时候的我们不知道,那样的江湖气,并非是身处江湖的于放想要的。
    一边回答着白穆晗的话,我一边想着一会儿见于放怎么介绍身边这姑娘。就连那时候我都不知道,这见面就能抽我一嘴巴的姑娘那么喜欢于放,喜欢到能够放弃一切,只为了融入到于放的生活里。那天,白穆晗跟着我往包房走的时候,有才来玩球的人冲白穆晗吹口哨,一开始她理都不理,见她好欺负,吹的人多了,一身校服,一头长发,怎么看都是一娇小姐的白穆晗突然吼道:“吹什么吹,老虎不发威,拿我当病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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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魏婴

    魏婴

    楼主 LV6 2017-01-14

    于放说,不能跟陌生人说话,也不能跟不认识的人说你爸是谁,更不能把陌生人带回家。
    小时候,这话母亲就跟我说过,那时候,我会特听话,从不问为什么。等到会问为什么的时候,也明白了江湖险恶,提老大的名字是要挨刀的。而那些带回家的陌生人,有百分之八十可能是来查老张先生的底细的警察。
    直到我离开江城,我都不知道,老张先生所罩的地盘有多大,而他的一切又有多风光。我只知道,老张先生干的很累,他想金盆洗手,带我离开江城,哪怕是隐姓埋名地隐居起来,他也乐意。但是就像后来送我走的时候,他说:“闺女,你爹身处的这个江湖不是想退就退的,什么金盆洗手,什么告老还乡都是做梦。所以你可得好好地,别走我这条路。”
    我记忆中的老张永远都是那种样子,没念过多少书,却喜欢穿缎子长衫和中山装,书房弄得跟个大学教授一样,却连我的名字里面的曦字都写不全。
    白穆晗再联系我的时候,已经是她婚礼之后的半个月了。小妖精半个多月没来找我,我过得清清静静,不过交了个霍云峰这么个酒肉朋友。电话里,依旧在马尔代夫晒着阳光看海的白小妖精,一边吩咐林胖子给她拿果汁,一边问我,她走了我有没有艳遇。
    一边看着网上小三PK正室骂得跌宕起伏的帖子,我一边和电话那边的白穆晗乐呵呵地臭贫。
    虽然从开始恋爱白穆晗就一直奴役林胖子,但是白小妖精说得好,这是什么,这就是打情骂俏,打是亲骂是爱。
    其实当年林胖子给白穆晗挡下那一刀,除了流点血,他没任何损失,却骗了一个美女回家当老婆,白穆晗跟我说要结婚的时候。我就说,林胖子不愧是学经济的,就你这脑袋在填俩也算计不过他。一笑,喝着啤酒的白穆晗难得正式跟我说:“张若曦,我累了,想找个男人踏实地过日子了。”
    累了,这话放在十年前,她不会说。那时候的白穆晗能追着于放的摩托跑好几条街,也能早上六点就在“九点”门口等着于放出来,更能为了于放从一个淑女变成一个小痞子,说实话,她对于放的好,我这辈子都赶不上。
    电话里,享受着沙滩美景的白穆晗道:“张若曦,要是有一天,于放突然来西雅图找你,你还会和他在一起吗?”
    听着白穆晗的话,望着窗外的小雨,我一乐,道:“怎么着,还想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
    我和白穆晗在一起八年,我说什么,白穆晗一听就明白,电话那边的白穆晗一愣,摔着杯子冲我吼道:“张若曦,你欠抽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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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魏婴

    魏婴

    楼主 LV6 2017-01-14
    “若,你知道你昨天多失礼,吐了人家一车不说,人家把你送上楼,你还拉着人家的手,叫于什么……”尽管那韩国人的英语发音不准,但我还是听到了那个于字。
    我一定叫的是于放,因为我没出国以前,整整十八年的时光,有六年,我喝醉了是于放背我回家。
    鉴于韩国妞说我吐了霍云峰一车,我秉着对一车全手工小牛皮内饰的歉疚想要联系他。毕竟这厮说过,坐他那一鞭子都没挨过的纯小牛皮的座椅都是造孽。何况我是吐了一车。
    可是等我真想联系他的时候,才发现,我没这厮任何联系方法,那他是怎么联系上我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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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魏婴

    魏婴

    楼主 LV6 2017-01-14
    抱着我的老张先生一笑道:“你知道什么,我闺女长大了要能喝酒,把那些想泡她的小子都喝到了,那才是本事。”
    就这么,我七八岁的时候就跟在老张身边,来了叔叔阿姨,就端着酒杯上去敬酒。一开始还是雪碧对着度数不高的白酒,到最后就彻底变成二锅头了。
    后来,在孟先生的酒吧打工,一加拿大留学生想追和我一起打工的中国女孩,有时候还动手动脚。本来我们这些以非正常方式来留学的留学生,要是出一点岔子就会被遣返回国,所以那小女孩一见那加拿大男孩来酒吧就哭,为了让这个热情的加拿大人不再上门,我就想着办法把他打发走。那时候作为一个十足的奸商,孟先生说我卖多少酒就给我开多少工资,我就和那个加拿
    大男孩说,你要是能把我喝趴下了,我就让你女孩当你女朋友,她不当,我当。
    就这么着,那个加拿大人跟我喝了两打啤酒就倒了。原本不屑我们这些拿着家里的钱来留学的孟先生对我刮目相看,拉着我,问我,怎么这么好的酒量。
    我一乐一边收拾桌上的酒瓶一边道:“咱是二锅头灌出来的,这点算什么。”
    喝了几杯龙舌兰,微醉的我开始絮絮叨叨和身边的霍云峰说话,我喝醉了爱说话,爱哭,还是于放发现的。因为在国内的时候,我醉了都是他送我回家。
    和霍云峰喝酒的那个晚上,我们说了很多,霍云峰说他不是富二代,也是来美国留学的。原本想留在美国发展的他差点儿因为被骗而被遣送回国,后来在一个陌生人的帮助下他才留下。之后他把自主研发的一款破译软件卖给了一个美国公司,用那些钱还有那个陌生人隔三差五寄来的钱做了启动资金,开了一家小公司。
    我不知道霍云峰的公司有多小,但我知道,很多在美国发展的中国商人都没他这么骚包,穿阿玛尼的西装,开小牛的跑车。
    那天晚上,不知道是说的太多,还是太缅怀已经过去的一切,我光荣地先霍云峰倒在了酒桌上,就记得倒下之前,我还在跟霍云峰说我的故事。其实张若曦表面上再坚强,也不想把那些沉痛的秘密埋在心里,她也不想对着那些不能说话的布偶说这一切,一是没那么天真,二是她是想找个人安慰。
    我酒醒已经是第二天下午了,跟我住在一起的韩国留学生见我醒过来,给我倒了杯水,就八卦地问我,送我回来的是谁。
    我一愣想了半天,才想到男小三,霍云峰。
    没说霍云峰是谁,我问韩国留学生:“怎么了?”
    “是男朋友吧,要不然怎么会对你那么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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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魏婴

    魏婴

    楼主 LV6 2017-01-14
    没说话,也没动,身后的日本男孩一边拽着我,一边用不流利的英语问我:“打完没有,这是公用电话,不是你的私人财产。”
    拿着电话回过头,我用那双还算大的眼睛瞪着那日本男孩,那男孩一下就挫了,看着我耸耸肩:“我再等十分钟。”
    就那十分钟,我和电话那边的于放都没挂电话,我一句话不说,电话那边的于放一直在骂人,骂得身边跟着他的混混都说:“于哥,淡定点,都看着你呢。”
    那天晚上,于放骂了我很多,我只清楚地记得一句。他说,张若曦,要不就死在外面,要不你就回来,反正你不回来,除非我死,我就占着你的地方,让你回来除了找我,无路可走。
    有人说,因为寒冷而逃往远方的飞鸟只有疲倦得再也扇不动翅膀的时候,才会忘记寒冷的冬天,选择留守,又或者放弃。我不知道我会不会有逃不动的那天,但我知道,如果有那一天,只要我回去,于放这个固执地挡着我的冬天的男人,一定会等着我。只是那只孤独的流浪在外的飞鸟只怕,她用力往前飞,等着她的冬天却融化在了春风里。
    “嘿。”吃着牛排的霍云峰用那小银叉子指着我叫了我好几声,我才回过神来。
    回过神儿,我看着他依旧笑得倍儿甜,有时候我都觉得我自己特假,明明在这样的时候应该带着一张晚娘脸让人怜悯同情,可是偏偏就能笑得跟个傻缺一样。
    在西餐厅吃完晚饭,我跟送我回家的霍云峰道:“我这人从不欠人情,你请我吃饭,我请你喝酒。”
    一笑,霍云峰开车带我去了酒吧,霍云峰开车的时候,我看着他的侧脸,他笑起来很好看,那种含蓄雅致,少了于放脸上的那种江湖气,怎么笑都让人觉得轻松,不沉重。
    我请霍云峰喝酒的地方是我曾经打过工的酒吧,老板是个中国人,当年抛妻弃女,来美国打拼,大半辈子攒下不少钱,却终究还是孤独一个人。
    见我带了男孩来,五十岁的孟先生道:“若,交朋友了。”
    若,是我的英文名字,到了美国,张若曦这名字除了偶尔白穆晗还叫之外,对我来说就已经是上辈子的事了。
    “屁啊,那句诗怎么说来着,他乡遇故知。你说是吧。”说着,我扫霍云峰一眼。
    这厮一笑,没说话,不过那笑分明在告诉孟先生,我俩有奸情。
    酒,依旧是我爱的龙舌兰,加上柠檬和盐,有种在咽眼泪的感觉。我开始喝酒,还是在七八岁时候的事情,在那之前,老张在我刚满月的时候就已经拿着筷子沾酒给我喝,那时候还健在的母亲就跟他说:“一个女孩学喝酒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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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魏婴

    魏婴

    楼主 LV6 2017-01-14

    再见霍云峰的时候,西雅图下着大雨,茫茫大雨,像是要湮没整个世界,亦一并灭了我们这些流浪在外没有勇气回去的人。从心理学大楼跑出来的时候,一个声音叫住了马上要奔进大雨里的我,回头的时候,身后的小哥一身倍儿得体的西服,小脸蛋别提多有范儿,最爆掉的是那辆跑车,在这样的野鸡大学,有钱人家的孩子不少,但是开着这么拉风的车来的我还没见过,又何况是个帅哥。
    见我发愣,帅哥一笑道:“再看,口水都下来了,走,请你吃饭。”
    直到上车,我都没想起来这帅哥就是那天在白穆晗的婚礼上要抢新郎的男小三霍云峰,直到在那家西餐厅吃完晚饭,这厮递给我二百块钱,我才反应过来。
    那表情没惊讶,只是好死不死地来了一句:“林大胖子瞎了狗眼,不要这多金又帅的男人,偏偏喜欢白穆晗这小妖精。不过说实话,你和白小妖精在一起,踢了林胖子,才是最完美的组合。”
    坐在我面前的霍云峰笑得倍儿含蓄地道:“我这么帅,还多金,那咱俩好呗。”
    “好个头,姐是矜持的小女子好不好。”
    那天的晚饭,特高档,走的是我以前从没走过的贵妇风,上车的时候内侍亲自给我开门,也是一个中国女孩。我记得刚到美国那段时间,我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守着一笔巨款,却过着穷困潦倒的生活。每天*三份,一份在唐人街的酒吧卖酒,一份是给住在一起的几个留学生洗衣服,最后一份就是晚上来高档西餐厅给那些上流社会的先生太太开车门,关车门。那时候累得要死,也不敢跟任何人说。每天除了抽烟就是感叹人生真比电视剧还跌宕起伏,我开始联系国内已经是一年多之后,攒了点钱,为了镀金,开始在野鸡大学念贵死人的心理学,毕竟那时候我拿着旅游签证,要是不念书,早晚是被驱逐出境的命。
    这些都是自以为为我铺设好未来的一切的老张先生所没想到的。
    再一次听到于放的声音,我已经到美国一年。那天是我十九岁的生日,因为想念,所以拨通了那个一直不敢拨通的电话。我没想到,我走了一年,那个电话还能打通,电话接通,我没说话,就听着电话那边的于放,喂喂的叫。然后念着电话号码问身边的人,这号是外地的吗?
    那时候,跟在于放身边的都是没上过几天学就走进他们所向往的那个江湖的小混混,所以听着那些二了吧唧的人在电话那边说,好像是上海的,再不然就是广州广东。
    还有的说,于哥,是不是那个穷山沟对你余情未了的嫂子。
    听到嫂子两字,于放一愣,拿着电话就吼着:“你是不是张若曦啊,你在哪儿呢?你倒是说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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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魏婴

    魏婴

    楼主 LV6 2017-01-14
    但是这丫头典型的逆向生长,以至于初中那年,我被因病念了两年初三的白穆晗堵在学校的后巷的时候,脑袋比让人打一闷棍还难受。那时,比我大两岁,却是一脸弱柳扶风苦情样的白穆晗痞子一样地看着我说:“你就是张若曦?”
    微微一愣,我才“嗯”了一声。
    要不是白穆晗干脆的一巴掌,说她是来找被我抢了男朋友的苦情戏的女主角我都信,但是那一巴掌让我彻底火了。虽然那天白穆晗带着的人不少,但张若曦是什么人,老张的名字放在南城一条街都是没人敢问的主,又何况我这个独生的女儿。
    那天撂倒了跟着白穆晗来的那帮女孩,我也被打得够呛,拿着扯得烂七八糟的书就走了。再见白穆晗,不过几分钟之后,虽然校服上散着零星的血迹,但那表情,真让人想哭,我被打了一路上让人指指点点,这丫头被打了怎么就一副林黛玉的表情。
    把矿泉水和英语书给我,白穆晗道:“你真是张若曦。”
    “有话就说,有屁就放。”说着我开了矿泉水喝了起来。
    “你能收了我吗,我打架也挺厉害的。”
    噗,一口矿泉水,我全吐出来了,然后抬头的时候,白穆晗的眼神依旧带着那种坚定的光。我不知道那时候白穆晗喜欢于放才来找我麻烦,真不知道,要知道,我才不会点头。可那时候的张若曦真的傻得可以,比后来她笔下写的那些佯装坚强,却伤痕累累的女主角更他妈傻,所以在十四岁那年,我和情敌白穆晗成了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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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魏婴

    魏婴

    楼主 LV6 2017-01-14
    我喜欢的一个女作家曾说过,成长后的你,第一个爱的人,一定有你初恋的影子。那话原本我不信,却在遇见霍云峰之后觉得那简直就是在说我。
    那天酒醒的霍云峰,因为没钱,从我包里拿了二百块打车,连头都没回地走得潇洒至极,要不是他俩小时前还扯着我的裤脚哭着喊着叫白穆晗的名字,说他是专门来诈骗的我都信。
    霍云峰说的那句让人浮想联翩的话,真正的事实他怎么解释我也不信。之后在网上看到一个视频叫《悲催的新娘,抢走新郎的小三竟然是男人》的时候,我想到的第一个人就是霍云峰,虽说霍云峰和林胖子在一起你情我爱,看上去一点美感都没有,但是那句话足以奠定他们嗯奸情。后来和人说起霍云峰,我总能想到他后我说的第一句话。他说,*,她抢了我的男人。
    白穆晗结婚那年,我二十二岁,在美国一个野鸡大学读心理学,其实放在四年前我想破脑袋都没想到自己能来留学,而且还是这么一个野鸡大学,但是白穆晗说得好,野鸡大学怎么了,咱们要的就是“留学”俩字,回去怎么也得背个海龟的壳。
    我和白穆晗虽然从十来岁就在一起,却是实打实的俩世界的人。小妖精从小就在一生老爸老妈教导下要当个食不言寝不语,要笑不露齿,不能和陌生人搭讪的淑女。那时候不说二中,见过她的人都会搭上“淑女”俩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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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魏婴

    魏婴

    楼主 LV6 2017-01-14

    于放打来电话的时候,穿着婚纱的白穆晗正牵着二百多斤的林胖子站在礼堂里,跟着神父的那句“insicknessandinhealth,whetherpoororrichesandhonour”点着头。
    看着白穆晗那副“就算谁都瞧不起我,我也认栽”的表情,我对电话那边的于放说:“没可能了,现在白小妖精和胖子连戒指都交换了……”没来得及让我补上一句“天涯何处无芳草”,于放就挂了电话。
    听着手机里的忙音,还没反应过来的我,就听到坐满了双方亲属,安静得不得了的礼堂被一个拿着酒瓶的疯子踹开了门。看着门口站着的男人,我皱着眉头扶额。早就告诉白穆晗,这年头脚踩的船多了早晚会翻。她偏不信。
    就在双方亲戚“亲切”地注视着酒鬼的时候,接了白穆晗一个眼神的我,还没等那酒鬼说话,就赔笑着把那酒鬼拉了出去。虽然酒鬼一边被我拉着,一边还深情的喊着白穆晗的名字。但是白小妖精是谁,大学时候靠着美艳的脸蛋选修的都是戏剧。所以明明是一场脚踏多只船的小三儿戏,却在她的倾情演绎下,变成了“我是个被男朋友屡次虐打,却依旧矢志不渝”的苦情戏。
    那天,白穆晗如愿在二十五岁之前踏入礼堂。“这年头,能救美的不一定是王子。”正因为这句话,白小妖精遇见了仗义救人的林胖子,就此芳心暗许,甚至连远在国内的于放都忘了。看着载着新娘新郎,还拖着丁零当啷易拉罐走远的老爷车,我如释重负地叹口气,也在戒烟半年之后,问身边的喝得一塌糊涂的男人借了根烟。
    坐在教堂外的长椅上,我踢了一脚身边喝得醉醺醺,却依旧骂骂咧咧的男人道:“你什么时候认识她的,以前没见过啊?”
    说这话,并不是我装熟,实在是我是从十四岁那年认识白小盆友,她爱过多少男人又被多少男人爱过我几乎都知道,就连我在大学生唯一出版的一本书——《别叫我姐,叫我女王》,也是因为白穆晗大学时候的滥情才写出来的。
    抬起头,凌乱的长发挡住了男人清俊的脸,看着我,喝醉的男人吼道:“*,她抢了我的男人。”
    最后那口烟我我没抽完,一口气全喷男人脸上了,我就这么认识了霍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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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魏婴

    魏婴

    楼主 LV6 2017-01-14
    《就像飞鸟也会忘记冬天》
    文/苏墨白
    有人说因为冬天的寒冷飞鸟也会到远方寻找温暖 只是也会有些迷了路的飞鸟会在冬天选择留守 因为飞鸟的停留冬天不会下雪 不会刮风疼惜那只留下的飞鸟 帮助飞鸟迎来春天 只是第二年 冬天依旧不会下雪 不会刮风只是飞鸟跟着鸟群飞去远方 其实她不是忘记了那个无风无雪的冬天 这个世界给她的温暖 只是怕再留下 那个冬天会忍者疼痛不肯融化 我忘记你也许就像飞鸟忘记冬天 那个世界 只有你的固守 与我的背叛 于放 如有来生 请让我做你的冬天 永远在寒冷的风中 为你留一片温暖 等你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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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魏婴

    魏婴

    楼主 LV6 2017-01-14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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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魏婴

    魏婴

    楼主 LV6 2017-01-14
    八.
    宁林出院后没多久,何罗念吻了她的额头。
    在那样的一刻里,宁林感到前所未有的幸福,幸福得有点晕眩,有点想哭。
    虽然有些事情她怎么也弄不明白,她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和罗念走到一起的,也不记得是谁先告白,又是怎么告白的。
    但是她觉得这些都无关紧要。
    虽然丢失了一段记忆,但是换来这样的幸福,实在是太赚了。她希望可以一直这样无知下去,幸福下去。
    很多年以后,宁林收到一份包裹。
    里面是许嘉好的婚纱照,还有一大盒新加坡猪肉干。
    宁林嚼着肉干认真地翻看许嘉好的婚纱照,真美,她打从心眼里这样赞美。
    何罗念关掉燃气灶上的火,从厨房里探出头来问,喂,宁林,要不要来一碗?
    宁林放下照片和肉干走进厨房里,就像走进一个等了太久的梦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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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魏婴

    魏婴

    楼主 LV6 2017-01-14
    七.
    宁林住院的那段时间,何罗念一直没有去医院看望她。
    他想,就当她去了远方旅行,这有什么好惦念的呢?旅行的意义,不是目的地,亦不是在路上,而是最终的最终,回到原点。
    有时候罗念会在半夜里突然想起宁林,从前她喜欢没事的时候翻过矮矮的墙壁跳进他的房子里,霸占厨房,敲敲打打地鼓捣出一碗热腾腾的方便面。
    燃气灶上蓝色的火焰映着她有点婴儿肥的脸,她会顺便喊上一句,喂,罗念,你要不要来一碗?
    罗念开始失眠,数一整夜的羊,又数一白昼的水饺,水饺,水饺,睡觉,睡觉。
    后来他干脆批了件外衣去了教会的小礼堂。
    他还记得宁林说过的那个传说,只要在深夜的小礼堂找到一枚被人遗落的十字架,就可以向上帝许一个愿望,再把这个写着愿望的小纸条藏起来,十年不被发现,愿望就一定会成真。
    罗念开始寻找十字架,他觉得这样的自己有点做作,或者,傻。
    但是没关系,真的没关系。
    他弯着腰仔细地在椅子与椅子之间搜寻,从深夜一直到凌晨,可是他什么也没有找到。
    窗外的雨水欲落未落,男孩颓然地坐在巨大的十字架像下面长久地沉默。
    远处的阳光即将跋涉而来的时候,他突然想起什么似的从地上跳起来,然后他绕到十字架像旁边,把手伸进相框后面的木格子里。
    等他把手拿出来的时候,他的手心里多了一张泛黄的小纸条,他把它轻柔地摊开,像是在铺展一块极脆的绸。
    女孩歪歪扭扭的笔记写着,上帝啊,求求你不要让何罗念死掉,把我的心脏给他行吗?
    那一刻,罗念觉得前所未有的难过,他从来没想过自己会这样,凝视着纸条上歪歪扭扭的字迹,一瞬间,天旋地转,千回百转,头昏眼花了。
    他明白了,一直以来,宁林都以为他的心脏病是会死人的,所以才会那么拼命地许愿,不顾一切地将他推开。
    那天清晨,罗念一个人来到一口干涸的水井边,翻手跳了下去。
    他蜷着身体静静地坐在井底,哭了。
    他想,这就是爱吧。
    事实上罗念并不知道爱是怎么一回事,爱是长相厮守,还是轰轰烈烈,是相伴,还是殉情,是吵架,是亲吻,是有一个孩子,还是一个愿望。
    他说不清楚。
    也许爱情只是一个瞬间,比一秒还短暂,却比永恒还漫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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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魏婴

    魏婴

    楼主 LV6 2017-01-14
    六.
    宁林说话算数,她再也没出现在罗念的方圆五百里。
    过了一周,过了一月,又过了一年,罗念几乎不记得自己曾经喜欢过一个叫许嘉好的女生了。他的心渐渐被时间填满,那个原以为鲜血淋漓的大窟窿早已经在不知不觉间愈合结痂。
    他想,这就是爱情吗?
    他想不明白,有很多事情都让他想不明白,比如他为什么会常常想起那个叫宁林的傻姑娘,想起她浑身上下白花花的狗毛,像一个雪人。
    他也不明白曾经的自己,为什么要一次一次虎着脸把宁林赶走,可是每一天,又会巴巴地翘首期盼她可以拎着两罐冰镇啤酒上来找他。
    也许,他是把对自己的厌恶无端端地转移到宁林的身上了吧。
    是因为在许嘉好答应与他在一起的那一天,他却发现这不是他想要的。他并没有自己想象中的那样喜欢许嘉好,比这个更可怕的是,他比自己想象中的还要更喜欢宁林多一些。
    他从未如此厌恶过自己。
    冬末最后一缕阳光消散的时候,罗念接到了一通电话。
    对方说,一起去看看宁林吧,听说她醒了。
    罗念举着电话发了很久的呆,回过神来的时候才发现眼泪流了一脸。
    去看望宁林的那一天,罗念起得很早,他刮了青色的胡茬,还在脸上拍了一点带着消毒水味道的爽肤水。
    一群人一起走进病房的时候,宁林正在埋头削苹果,橙红色的苹果皮顺着女孩细长的食指一点一点打着圈落下来。
    一年没见,宁林头发疯长,乱七八糟地垂在肩窝处,细细软软依旧似小狐狸的皮毛。
    她顶着乱糟糟的头发招呼他们,我睡了一年啊!你们想死我了吧!
    然后她看向罗念,笑嘻嘻地问他,怎么就你一个人,许嘉好呢?
    罗念的脸有点红,但还是眨着毛茸茸的眼睛说,白痴,你忘啦?我喜欢的是你啊!
    宁林目光涣散地盯着何罗念看了一会儿,虽然有些摸不着头脑,但是有一种甜蜜的微醺感迅速从心底滋生出来,她觉得自己很开心,就像一觉醒来莫名其妙地中了五百万一样。
    她不好意思地说,我忘了,不过,以后不会再忘记了。
    宁林不知道自己忘记了很多事情,忘了自己在下雨天冒着小雨去买四十块钱一斤的樱桃,忘了自己用一枚茶叶蛋赶跑了罗念的小女友,忘了罗念对他说,滚啊,你每天都来,烦不烦!?
    她也忘记了那一天,自己从罗念的屋子里走出去,在大街上嚎啕大哭起来。哭到没有一丝力气,恍恍惚惚地伸手拦了一辆的士。
    下车后她才发现自己的钱包还在罗念家的客厅里。
    她红肿着眼睛向的士师傅解释,她说,就是这样,罗念让我滚的时候,忘记提醒我带着钱包一起滚。
    你有病啊!师傅把她轰下车,摔上车门发动引擎。
    他没发现宁林的衣服有一截夹在车门里,就那样无知无觉地把车开出去二百多米远。
    宁林头朝下栽下去的时候有点担忧地想,何罗念该不会以为我这是为他想不开了吧,我得好好解释解释才行。
    然后她闭上眼睛睡着了,睡了一年那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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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魏婴

    魏婴

    楼主 LV6 2017-01-14
    五.
    这世上有很多东西是说不清楚的,比如冬天的雨,六月的雪,以及宁林满腔的爱。
    有时候罗念带着许嘉好出去吃饭的时候也会喊上宁林一起,许嘉好并不介意,像宁林这样的女孩子是入不了她的眼的,在许嘉好看来,宁林不过是那个穿着熊猫装,浑身粘满狗毛的……邻居罢了。
    好在这个邻居还有点用处。
    比如她口渴的时候,会对罗念说,水。
    这个时候罗念就会转过头对宁林说,水。
    接下来水就来了。
    还比如她想吃樱桃,便对罗念说,樱桃。
    这个时候罗念就会对安静地坐在一旁看电视的宁林说,樱桃。
    接下来,提着一大袋子红樱桃的宁林就来了。
    那一天外面下着小雨,雨水不停地落在宁林的头发上,眼窝里,她被雨水淋得醉了。
    她带着醉醺醺的雨意把樱桃洗好,放进小小的瓷盘里。然后,她走向正在看电视的他们,眉间一亩笃定地问,何罗念,你介不介意换一个女朋友?比如我?
    罗念把眼神从电视屏幕上移开,仔细看着眼前湿哒哒的女孩子,她的眼睛如萤火璀璨,在乱糟糟的头发下静静望着他。
    许嘉好也看着宁林,眼神里一丝轻蔑,一亩同情,她站起来,没说一句多余的话就走了。只不过在离开的时候不小心撞掉了宁林手里的瓷盘子,盘子掉在地上,摔得粉身碎骨。
    那些樱桃滚落在凉丝丝的竹制地板上,像宁林惴惴不安的心,滚落得毫无章法。
    何罗念追着许嘉好离开的时候,踩烂了地上的樱桃,樱桃流出红淋淋的汁水,宁林蹲下去把它们一颗一颗地捡起来,像是在拼凑一颗四分五裂的心。北方的樱桃多贵啊,要四十多块钱一斤,她心疼得眼泪霹雳啪啦地落下来。
    何罗念,王八蛋,浪费是要遭天谴的啊!
    那天下午,宁林一个人呆在罗念的家,一边看电视一边把昂贵的樱桃吃掉,吃完樱桃又把客厅打扫了一遍,直到夕阳西下。她在楼下买了一枚五毛钱的茶叶蛋,一边吃,一边哭着走回了家。
    罗念没能把许嘉好追回来。
    后来,许嘉好有了新的男朋友。再后来,许嘉好和她的新男友去了新加坡。
    再后来,就没有后来了。
    许嘉好离开后,何罗念的时间就仿佛静止在一处,没有过去也没有后来。
    宁林后悔了,她觉得自己犯了一个不可饶恕的大错误,可是究竟错在哪里她也说不清,喜欢一个人是罪过吗?
    更何况,她喜欢了他那么久那么久啊,久到对那个令人讨厌的自己毫无办法。
    每天下午,宁林都会到何罗念的公寓去,有时候买两枚茶叶蛋,有时候拎两瓶啤酒,天气好的时候她也会帮他洗床单,阳光肆无忌惮地抖落在蓝色格子棉布上,宁林埋下脸去,想哭。
    直到有一天,何罗念对她说,滚。
    滚啊!你每天都来,烦不烦?!
    那……就这样吧。
    宁林想,她垂着头,慢慢走出罗念的房间,她再也不会回来了。
    因为那一瞬间,她忽然明白了一个道理,她错了,她做了一件天底下最蠢最傻最要命的错事。
    一个人的心,是不可能因为另一个人的离开而腾出空位的。
    许嘉好去了新加坡,罗念的心就变作新加坡,无论如何,也装不下傻乎乎的宁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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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魏婴

    魏婴

    楼主 LV6 2017-01-14
    四.
    宁林知道罗念喜欢嘉好,是真心诚意的喜欢,喜欢得没有傲骨,得不到就索性让自己水性杨花。
    她不喜欢罗念虚情假意逢场作戏,像个没心没肺的公子哥儿处处留情,所以她丢出一枚茶叶蛋以示警告。
    宁林帮罗念追求许嘉好的时候也是真心诚意地帮,不藏私心,绝不马虎。因为她知道许嘉好是他想要的,在她面前他是没有风骨可言的,整个人暖烘烘,软塌塌,看得宁林心里起一层层的鸡皮疙瘩。
    他想进学生会,好跟许嘉好近水楼台谈谈情,她就冒着大雨到处给他拉票,拉票单上认认真真地粘着一枚糖果,公然贿赂,请投何罗念一票,谢谢!
    罗念想给许嘉好一个惊喜,她就得在三伏天穿上毛茸茸的熊猫服在大街上举着鲜花等女主角登场。
    后来罗念想送许嘉好一份价格昂贵的生日礼物,这次他没再找她,因为宁林也是穷光蛋一个。
    那段时间罗念一直在网吧打工,被一群小屁孩呼来喝去,熬夜熬得整个人飘起来,像一缕忠贞不渝的魂魄。
    三个月的工时也不过换来不到三分之一的钱,好在最后关头宁林出现了。
    罗念看见她穿一件黑色T恤,周身弥漫着纯白,像蒙着雾,细看才发觉那是动物的毛。宁林在一家宠物店打工,每天的工作是遛狗。有时候是三只哈士奇也有时候是两只萨摩耶,最多的时候是四只成年松狮犬。
    或者说,她的工作是每天被不同种类的大型犬拖着在公园里跑一圈儿。
    好在它们对她还不赖,它们知道知恩图报,从不会任性地乱跑。
    罗念把礼物送给许嘉好的那一天,宁林一个人去了动物园。
    她在圈着斑马的铁栅栏外面嚼口香糖,吹泡泡,站得累了,就蹲下来用小树枝抠地上的土。后来她发现有雨水落在被她抠得乱七八糟的泥土里,她知道自己哭了,用沾满泥土的手背狠狠抹了一下眼睛,随即惨叫起来。
    是一个路过的大男孩用随身携带的眼药水帮她冲出了眼睑里的土。
    宁林的眼睛不疼了,可是男孩却没有要走的意思,他开始跟她搭讪。男孩说,他每个月都和喜欢的女孩子一起来一次动物园。他原本打算来满十四次的时候跟那个女生告白,因为星座书上说,十四是他的幸运数字。
    可是在第九次来动物园的路上,女生突发心脏病离世了。
    男孩看着远处慢慢地眯上了眼睛,他看起来陷在往日的伤楚里很难过。
    宁林用红肿的眼睛看着他,忽然间也想对这个陌生人倾诉点什么,于是她说,我喜欢一个男生很久了,大约六七岁时就开始了。可是他看起来并不怎么喜欢我,有一次我在教堂里听见他对上帝祈祷,拜托,让她消失吧。
    所以你一直不敢告诉他你喜欢他?男孩忽然笑了,像一个大人在笑一个孩子的天真,他说,有些话,你不说出来,别人又怎么会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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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魏婴

    魏婴

    楼主 LV6 2017-01-14
    二.
    事实上罗念的心脏并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只要不去尝试逛鬼屋、玩蹦极之类的自残行为,基本上是不会闹到住院的地步。
    如果一定要给他住院的结果找一个恰当的理由,似乎就只好认定,这一切灾难全部来自宁林。
    请相信,有很多时候,我们未必能够猜中开头,却一定会被结局搞得半死不活。
    比如十一岁的罗念,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一定要在宁林的带领下夜探小礼堂。他打了个哈欠的时候,就已经被宁林牵着走进了位于二楼的小礼堂。
    黑暗中,宁林附在他耳边悄声说,何罗念你知道吗,我听说半夜十二点,如果在小礼堂的哪个角落找到一枚被人遗落的十字架,就可以在纸条上写下一个愿望。如果小字条藏在小礼堂十年都没有被人找到的话,愿望就一定会实现!
    罗念搞不懂这件事情究竟跟他有什么关系,但是朦胧月光下,他看见宁林的一双眼睛,晶莹认真得让人感动。
    他们借着微弱的月光在黑暗中摸索,直到罗念在楼梯边的椅子下面摸到一块凉凉的金属,对的,是一枚银质十字架。他小声地喊,喂,宁林,我找到了!
    下一秒,他便被匆匆跑来的宁林一把推开,顺着楼梯莫名其妙地滚了下去。
    罗念理所当然地在医院里住了大半个月,宁林来看他的时候一双眼睛肿得几乎看不见眼仁,就像一只可怜兮兮的小浣熊,他这样想,心里并没有多大的气恼。十一岁的罗念已经把自己当做大丈夫,一个心肠如蛇蝎,为了自己不为人知的小愿望而把他推下楼梯的小女人,他是不当与之计较的。
    不计较不代表不讨厌,罗念从一开始就讨厌宁林,没有什么道理。
    但是这种大度的行为让宁林的心灵大受震撼,于是在十一岁这一年,她再次因为罗念而感到自己有点不对劲,心脏的那个地方,有一种微醺的甜蜜感,她哭着,打了人生中第二个至关重要的大喷嚏。
    她相信世界上有那么一种人,他们也许一辈子也不曾为爱打过一次大喷嚏,这让宁林觉得自己很幸运,而这种幸运一定要由罗念提供才有效。
    罗念第二次住院是在五个月后的一个白昼,当然,与灾难同行的那个人必然是宁林。
    这一次她听说,在水井底下,即使是白昼也可以看见星星,如果看见七颗以上的星,便可以向上帝许愿,愿望一定会实现。
    他不知道宁林哪里来的那么多愿望,但是他知道那个水井至少有三米多深,当他想把这个数据与人身安全之间的关系讲给宁林听的时候,眼前一黑,宁林已经拉着他跳了下去。
    理所当然,他看见了很多很多的星星,在他漆黑一片的眼前转来转去。
    这一次他住院二十八天。
    他记得他被抬进医院的时候,宁林趴在他身边哭得天都塌陷了,一边哭一边说,罗念你不要死啊!
    当时他就双眼一闭六亲不认了,然后冲着演琼瑶剧的宁林喊,只要你离我远一点我就死不了!
    他不知道宁林在那一刻有着怎样的表情,他扭过脸去,懒得再看她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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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魏婴

    魏婴

    楼主 LV6 2017-01-14
    《他以为那些都不是爱情》 文/墨小芭
    听说,
    上帝点点头,给你想要的。
    上帝摇摇头,给你更好的。
    上帝让你等,便会留给你最好的。
    一.
    宁林喜欢何罗念,喜欢得有点傻,有点莫名其妙。
    星期三的下午,这个刚刚剪了一头短发的女孩去敲何罗念家的大门,罗念不在,她就顶着毛茸茸的头发蹲在楼下看人家卖煮茶叶蛋。
    风吹起她的额发,我午后的阳光慷慨地陶醉在那个孩子气的额头上,照的发际线周围的胎发格外细软,像刚出生的小狐狸的皮毛。
    她托着腮看的很认真,看的卖茶叶蛋的老太太心里直发毛。
    直到夜从地平线上涌出来,宁林才从口袋里摸出五毛钱买了一个茶叶蛋,事实上这时候的茶叶蛋早就涨到八毛钱一个,但那个卖茶叶蛋的老太太并没有和她计较。
    这让宁林感动得有点想哭,有点舍不得吃它了,更不要提把它丢出去,砸在一个眼角上吊的女孩脸上。
    但她还是那么做了,义无反顾的,就像她喜欢何罗念一样,一点都不懂得及时收手。
    还是这个星期三的下午,何罗念和女友看了一场打折的电影,回去的路上女友找茬儿吵架,理由是他的睫毛太长有点娘,两颗虎牙又有点坏,总之她看他不顺眼。
    于是两个人在楼下吵起来,直到远处有一枚行侠仗义的茶叶蛋,“嗖”的一声飞过来砸在女友脸上,这场战争才告一段落。
    罗念看着鼻血直流的女友有点震惊,他瞠目结舌地看着宁林瘦瘦小小的背影跑远。待他转过头来向女友解释“她只是邻居”的时候为时已晚。
    去死吧!女友挥起山寨名牌包给了他一记结实的耳光。
    被甩的罗念捡起那枚粉身碎骨的茶叶蛋拍去上面的沙,小心翼翼地剥好蛋壳一口吞了下去。他讨厌茶叶蛋,也讨厌宁林,讨厌得有点久,有点莫名其妙。
    宁林第一次见到罗念的时候就觉得自己不对劲。
    彼时她七岁,在飞奔向教堂的路上摔了个狗啃屎,跌在四月凉飕飕的泥坑里被自己震惊了。
    她不明白这条小路上怎么会多出一个陷阱一样的坑,也没料到自己会跌得如此惨不忍睹,所以呆呆地在哭与不哭之间艰难地做着选择。就是这个时候罗念走过来,像一个身穿铠甲的小王子把她从泥坑里拽出来。
    罗念的手,怎么说呢,不像一个七八岁孩子的手,它是凉的,像一段月光的温度,虽然很凉,却让人感到温暖。
    宁林吃牙咧嘴地看着他,突然就打了个喷嚏。
    那天她原本是要去教堂给一对新人当花童,但是半路上摔坏了腿,罗念搀扶着宁林走进小礼堂的时候已经来不及重新联系花童。情急之下,宁林的父亲——也就是当天的主婚牧师,他将女儿头上卷翘可爱的假发戴在了罗念的头上,并让他换上了小礼服。
    男孩原本可以拒绝,但是他没有,因为那个陷阱一样的坑是他挖的,他怕大人们会追究起来,你知道大人追究起一件小事总是会没完没了夸大其词,他只好勉为其难地涂上胭脂上场了。
    那个坑原本是用来埋宝藏的,一个小小铁皮盒子,里面装着过世的妈妈留下的照片、玻璃弹珠、爸爸送的汽车模型。
    罗念的妈妈患有严重的遗传性心脏病,死于产床。爸爸将他扶养至今无法忘记丧妻之痛,便把他托付给教堂的牧师,而自己却一个人踏上传教之旅。
    遇见宁林的那一天是罗念幼时最伤心的那一天,所以他要把有关美好回忆的所有宝贝埋起来,没想到回去取罐子回来时就看见一个小女孩以一个极其古怪的姿势掉进了他挖的坑里。
    更令他伤心的是,他甚至要忍辱负重女扮男装做花童,他发誓,绝不会忘记这倒霉透顶的一天。
    宁林也不会忘记这一天,不会忘记罗念毛茸茸的,根根带着不满的睫毛,不会忘记爸爸对她说,罗念的心脏有点小问题,你以后要多谦让他。
    宁林以一个七岁小孩的智商把这句话理解为:宁林,你一定要好好保护罗念,不可以让他死掉。
    那是身负重任的一天,她觉得自己突然间变得很强大,像一棵小小的苗,忽然间投射出树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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