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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逸轩

李逸轩

LV6 2016-09-09

【浮世之上,现实以下】

作者:李逸轩

连载最近更新: 那时,还在读书的我,理解不了发迹后邓无源的一些行为,他跟我认识的曾经的他,完全不是一个人。首先,他阔气得不仅令我惊讶,也让整个邓家铺子的人,对他刮目相看,钦羡不已。通常,邓家铺子一有人从外面打工回来,周围的邻居都喜欢赶过来围观,然后众星捧月一样地叽叽喳喳着问些家长里短的话。这样的习惯,从邓家铺子第一...

作品简介:爱是深渊,生命就如一口虚无的井。

夫妻、母子、父子,爱、婚姻、亲情,残酷而感伤的现实。

家人间的相互凝视和追寻,构成一个无限繁复的爱之深渊,嵌入到历史的最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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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逸轩

    李逸轩

    楼主 LV6 2016-09-09
     浮世之上,现实以下          文/李逸轩                                                                          一   跟醉酒后的轻飘飘大有不同,现在的我,摆脱了身体的桎梏,变得轻灵。不久前的滞重、疲累、疼痛,等等感觉,全都消失了——那些我受够了的加诸在身体上的痛苦。我俯视着躺在病床上的自己,静静地作壁上观,一副事不关己的漠然。病床边,两个小伙子,一瘦一壮,像两只八爪鱼,并排着趴在床沿上打盹。那瘦小伙,是我的儿子邓又于,壮小伙,是我的侄儿邓又文。虽然我听不到任何声音,但是从他们微张的鼻翼,我似乎能听到他们发出的轻微鼾声。被我折腾了大半夜,他们确实累了。确切地说,从下午开始,他们就一刻不停地忙碌着照顾我。  最近,我尤为烦闷,生活上、事业上,处处都不顺遂。曹操有诗云,何以解忧,唯有杜康。我这么文绉绉地说,你们肯定在心里笑话我卖弄斯文。不过,不是我夸口,虽然我读书不多,但酒文化还是略知一二。从什么时候起,酒精开始成为我的亲密伙伴,我不知道。反正,好几年都是这样,顿顿要喝白酒,少则半斤,多则两瓶。在我的观念里,男人勾搭上酒,进而爱上酒,似乎是一件颇为自然的事情,不管他是成功人士抑或是人生的失败者。酒精最为公正公平,它不会区分人,它只负责麻醉人的神经,让人忘记烦忧,得到暂时的慰藉。当然,人对酒精是有分类的,三六九等,壁垒森严。从而,各种包装的酒,又把人跟着区分开来。人们可能觉得,酒精仅仅停留在解忧的肤浅层面,算不上多么高级,它应该催生出更多的生活的艺术。比如李白,他就能斗酒诗百篇。我不是诗人,理解不了诗人喝酒前的动机,也不能想象诗人喝酒后的状态。只是我想,爱上酒的人,应该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推杯换盏间的豪迈。酒壮怂人胆,大概就这感觉。   生活中,我的嗜酒,给很多人带来不便和困扰,比如我的妻子尹莳苏,以及儿子邓又于。尹莳苏对我屡教不改的行为 深恶痛绝。在苦心劝阻无效后,她多次威胁我,说要和我离婚,再也不管我了,眼不见为净。有时说得狠了,她赌气地摔门而出,说让我喝死算了。我知道她的种种行为,都是出于关心的立场,她不会离开我。可是,从她最近这几年对我的言语、行为,以及态度,我又隐隐觉得哪里不对。酒精虽然麻醉了我的神经,但我的某些感觉,还是灵敏的,堪比雷达。我能根据她的某些细微变化,比如面部表情、说话的语气语调等,综合形成自己的判断。只要心里存了某些不好的悲观的想法,我更加需要酒精的慰藉。迷蒙间,我感觉生活中的一切,正在逐渐脱离我的掌控,包括我自己。我的人生,像打了一个死结,越缠越紧,直至跌入一个巨大的黑洞里,被吞嗤,湮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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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逸轩

    李逸轩

    楼主 LV6 2016-09-09
    求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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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逸轩

    李逸轩

    楼主 LV6 2016-09-12
    谢谢亲的好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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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逸轩

    李逸轩

    楼主 LV6 2016-09-12
    也合该出事。
    今天中午,抑或是昨天中午,我弄不清楚。时间,对我,已经失去了意义。我只记得,当时,我翘着二郎腿,一个人坐在饭桌旁,不停地喝着酒,嘴里哼着小调,似乎心里美得不行。直到达到一定的量,我感觉我的脑袋,突然轰地一声响,像水管爆裂了一样。随即,我像倒塌的比萨斜塔,嘭地一下栽倒在了桌底。与此同时,我的手臂扫过饭桌,桌上的碗筷、碟子、酱油瓶,以及我手中的酒瓶,像打翻了的潘多拉魔盒,一个个直往下掉。顿时,狭窄的空间里,响起一连串尖锐的杂音,不绝于耳。被我赶出屋外,只好躲着偷偷留意我的邓又于,听到声音,立刻慌张地冲了进来。他吃力地扶起我,大声呼喊着,试图把我唤醒。他用衣袖擦了擦我嘴上的污秽之物,然后小心地把我挪到一边,让我平躺在地上。一会儿,尹莳苏迈着轻盈的步子,走了进来。她冷冷地看了我一眼,远远地站着,不出声。她肯定以为我只是醉酒。她见多了我的各种丑态,早已习以为常。相较尹莳苏的冷静,邓又于显然吓坏了,脸色苍白。他央求她,说得赶紧把我送去医院抢救,要不然会有生命危险。他说他看见我的嘴角流血了,并肯定地说我一定有内伤。尹莳苏两手一摊,反问他,说哪来的钱。她激动地控诉我,说去了那么多次医院,家里已经没有任何积蓄。同时,她指了指对面的一块公司招牌,尖着嗓子说这个劳什子物流经营部,早就负债累累,只等关门大吉了。沉默了一会儿,她见说得重了,复又用轻松的语调柔声说我不会有事,睡一下就会醒来。说完,她扭动纤细的腰肢,转过身,施施然走了出去。
    邓又于一脸愁容地看着我,不知道怎么办。他不敢走开,怕我发生意外。沉思了一下,他拨通邓又文的电话,语气着急地向他说明了我的情况。没多久,牛高马大的邓又文,开着一辆破旧的面包车,赶了过来。在他的帮助下,我被送进了附近的医院。比想象的严重得多,我被推进了抢救室。傍晚时分,我又被推了出来。其中一个男医生告诉邓又于,语气充满遗憾,他说送来得太晚了,他们已经竭尽所能。男医生转身走开的同时,不带一丝情感地说手术还欠着费,让他赶紧去交。一旁的邓又文,插嘴解释说,刚交了三千块,余下的钱,很快有人送来。医生点了点头,不再说什么,负手踱步地走了。
    邓又文最先发现我没有了呼吸。他吓得脸色惨白,赶紧推醒身旁的邓又于。意识到再也见不到我时,邓又于失声痛哭。之前,他虽然有过心理准备,但真正面对失去父亲的事实时,他还是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毕竟,他还只有十六岁。人生里的生老病死,他没法看透。肆意宣泄了一会儿,他强忍住内心的悲伤,抽抽搭搭地对邓又文说,他必须把我的遗体运回邓家铺子进行土葬。他说这是我曾经交代过他的话。
    他们商量了一下,然后开始分工合作。邓又文抄起我的手,把我背在了他的背上。邓又于在一侧用手挡着我,不时矫正我僵硬如铁棍的身体的姿势,生怕我一不小心就跌落地上。同时,他探着脑袋四下张望,留意着医院里的动静。还好,只有几个穿着病号服的病人,投来过几注疑惑的眼神,其它再也没有任何阻碍,我被他们放进了停在医院门外的那辆破旧面包车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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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逸轩

    李逸轩

    楼主 LV6 2016-09-13
    邓又文熟练地开着车,穿过热闹的城市街道,快速地向人流和车流,逐渐稀少的郊区开去。在高速公路的入口处,尹莳苏牵着五岁的女儿邓浅语,登上了车。估计是在睡梦中被叫醒的,邓浅语一脸不高兴,呵欠连天。她回头看见躺在后座的我,奶声奶气地说爸爸怎么睡得像头猪。尹莳苏拿着手指放在嘴唇上,嘘了一声,轻声说别吵别吵,让爸爸好好睡觉。她甜甜地答应一声,说不吵爸爸。她撒娇地窝在尹莳苏的怀里,双手抱着她的脖子,脑袋搭在她的肩膀上,双目一闭,很快沉沉睡去。尹莳苏轻轻叹了一口气,表情木然。她直挺挺地坐着,双眼盯着前方车灯形成的灯柱,陷入沉思。
    我视线向下、呈平躺的姿势,漂浮在车顶。车子上下颠簸,我跟着上下起伏。当然,我并没有因为撞击带来疼痛的感觉,只是像山涧的云雾受到微风吹拂时那样,稍微改变了一下形状而已。这对我来说,是一个全新的体验。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发觉先前清晰明朗的自己,渐渐变得稀薄,直至模糊成一团,唯剩意识。同时,我的记忆也在快速丢失,就像一棵大树,细枝末节的黄叶,纷纷掉落,最终只剩下粗线条的几根枝干,苍老遒劲。此时,我的心境,也像抖落了一地加诸在身上的矫饰,变得纯粹而自然。唉,人活着,有时不得不戴上各种各样的面具,以致最后,忘掉了本真的自己。我不知道怎么会突然发出这样的感慨。在此之前,这是无法想象的事情。
    一路疾行,高速公路换成狭窄的县道,再换成尘土飞扬的乡村土路。经过几个小时的车程,第二天一大早,终于了抵达目的地——我的老家邓家铺子。此时,宁静的山村,尚在沉睡,偶有几声鸡鸣,更添寂静。村庄四周,黛青色的山,高高耸立。山的顶端,丝丝缕缕地缠绕着乳白色的薄雾。形如井口的天空,瓦蓝如湖水,不带一丝杂质。太阳还在山的那一边,但能够肯定,这必将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几条早起的狗,在村子房屋间的空地上闲逛,并不时抬起头,警惕地望一望村外的路口。这样的场景,如此熟悉又亲切,我像一条干涸到窒息的鱼,终于游进了大海。
    在我家屋外不远处,一株枝干蓬开的高大桃树下,车子停了下来。正是三月,莺飞草长,桃花开得正艳。一阵暖风吹过,花瓣摇落,纷纷扬扬,浮动的暗香,似有若无。家里静候多时,在屋檐下引颈眺望的一大群人——父亲、继母、伯父、伯母、叔叔、几个堂兄弟,以及邓家族人,在车子停下来的瞬间,迅速围了过来,一个个脸挂泪痕,神情凄然,有人放声悲哭,有人则痛苦得几欲不能自已。作为一个冷静的旁观者,我能从他们的伤心程度,大致可以判断出他们和我的亲疏关系。当然,这个亲疏关系,不是指血缘上的亲疏,而是指心理上的亲疏。比如我的父亲邓长青,尽管我们存在法律上的父子关系,但我想他未必有太多的伤心。包括他的老婆,我的继母王艳红,他们俩,只见干嚎不见眼泪,大有在村人面前做做样子,不得不敷衍的重大嫌疑。我的伯父邓长安、伯母周兰,则是真伤心,我了解他们。从他们冲过来时慌乱的步伐、惨白的面容、脸上肆掠的泪滴,以及呼喊我小名时哆嗦的嘴唇,我知道他们是真心在为失去我而痛心。可是以前,我理解不到这一点,还曾经因为自我的私欲,和他们大闹过一场,把他们当成仇人一样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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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逸轩

    李逸轩

    楼主 LV6 2016-09-14
    人总是那样,容易被浮于表面的虚幻假像所迷惑,而往往忽略那些貌似有点尖锐的赤城之心。亲人间的情感表达,越是静水流深,越是爱得深沉,越是喧闹浮夸,越是爱得肤浅。就这一点来说,尹莳苏似乎两者都不属于,又似乎两者均沾。一段时间以来,她的内心,我有点看不准猜不透。我们爱过,也恨过,爱恨交缠间,模糊了界限。在回到邓家铺子之前,她一直抱着沉睡的邓浅语,不动声色地坐着,平静的脸就如泛不起一丝波澜的湖面。而在一大波亲人围过来的瞬间,她则突然火山爆发了一样,嚎啕大哭,伤心欲绝。她的哭,从任何方面都挑不出瑕疵。她不像继母王艳红那么浮于表面,又不像伯母周兰那么深情隐忍,似乎惊天动力的表演中,又夹杂着某些真实情感的宣泄。
    她骤然的哭声,吓醒了怀中的邓浅语。邓浅语睁开睡意朦胧的眼,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扭曲着脸哭泣的尹莳苏吓坏了她。于是,她也张大嘴巴,跟着大哭起来。她仰着头大哭的样子,懵懂而纯真,让人心碎。我甚至能透过她张大的嘴巴,看到她喉咙深处颤抖不止的喉头。我不敢想象,当她明白我不是睡一会儿就醒,而是永远沉睡时,她会哭成什么样。我能理解那种仿佛被最亲的人抛弃在荒野,举目茫然的心情,因为我经历过。我的母亲桃夭,就是在我读小学五年级的那一年,突然离开我的。我的人生中,那段最为灰暗艰涩的岁月,是如何度过的,我至今不愿回头去想。
    一阵忙乱后,在村里闻讯赶来的村人们的帮助下,我的身体被一个有经验的老人,用白布擦洗干净,穿上崭新的寿衣,然后放进了一副事先准备好的棺材里,并密封钉好,刷上桐油。只有做完整套步骤,我的尸臭,才有可能尽量少地飘散在村庄的上空。我知道那是一种很难闻的气味,足以让人寝不安席,食不甘味。
    我想让父亲邓长青略感遗憾的是,我占用了他十几年前就做好的上等棺材。事后,他还得上山寻找合适的木材,然后请木匠师傅重新另做一副。顺便说一句,在邓家铺子的丧葬风俗里,步入老年的男人女人,为自己准备好棺材,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有些人家,在棺材做好的当天,还会大摆筵席,请邻里乡亲大吃一顿,以示庆贺。我不知道这样的风俗,是什么时候形成的。估计就算村里最年长的老人,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但村人们乐于保持这种风俗,并毫不忌讳地谈论死亡。他们这种面对死亡时,豁达又从容的态度,倒是值得学习,毕竟人终须一死。生命中的有些事情,面对总比逃避要来得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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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逸轩

    李逸轩

    楼主 LV6 2016-09-15
    毫无疑问,在邓家铺子这个古老的村庄里,也存在着一些千年不变的陋习。它们就像圣贤的金科玉律,带着一种无法理解的傲慢与偏见,绝对没有通融或商量的余地,没人可以打破。比如其中有一条,死在外面,或者非正常死亡的人,他们的遗体绝对不可以进入各家的祖祠。尤其是那些死法惨烈的人,比如喝农药、上吊、投水,等等,更加应该严格执行上述条约。村里曾有老人解释说遵循祖制,上述去世人员没有资格摆放在列祖列宗的面前,只能停放在屋外,或者远离村庄的马路边。现在的我,包括曾经的母亲桃夭,就是遵循着这样的惯例,被摆放在了屋外的桃树下。记得小的时候,凄风苦雨中,我身穿孝服赤着脚,就着一小把干枯的稻草,独自跪在母亲的棺材前,忧伤又彷徨。我无法理解这一风俗,像是被人毫无尊严地扫地出门。颇具讽刺意义的是,邓家那个摇摇欲坠的破败祖祠,曾经在我的倡议和主导下,出钱出力地重新修葺一新,并得到过家族长辈们的一致好评。但我的这个功劳,还是无法与那个古老的规则抗衡。我依旧没有资格面对列祖列宗。
    不过,我倒是不在乎这些虚无的名声。我很心安,因为我摆放在母亲曾经摆放的地方,也因为头上开得正艳的高大桃树,是当年我和母亲一起栽种的。现在,它蓬开的树枝,飘洒的花瓣,就像母亲张开的怀抱,迎接着我触摸着我,让我舒适地安睡在她的臂弯里。当年与母亲栽种桃树的情景,随着时光的流逝,已经在我的意识里渐渐消融,如今只剩下一些朦胧又模糊的记忆,像一张发黄卷边的陈旧老照片。记得那也是一个春天,天气乍暖还寒,冷风阵阵,三四岁的我,伸着冻得通红的双手,费力地扶着一株高我几个头的桃树的树干。母亲则弯着腰在一旁用一把铁锹,不停地铲土、培土,以使桃树直直地固定在某一个位置。然后,我们又抬来一桶水,小心地洒在桃树的根部。栽种桃树的整个过程,不过十几分钟,但在我的记忆里,却被无限拉长,延伸拓宽,笼罩着温暖了我的一生。如果生命真的有轮回,真的有所谓的天堂或地狱,我真有点庆幸死去,因为我马上可以见到日思夜念的母亲桃夭。只有在她的面前,我才不需要全副武装地面对这个坚硬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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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逸轩

    李逸轩

    楼主 LV6 2016-09-17
    在邓家铺子,一个乡村葬礼,基本上需要出动全村所有劳动力,才能完成。如果严格按照古老的风俗举行,不落下任何一个流程,那必定是繁琐而又复杂的。葬礼流程的细节,一般由常任主事礼生来安排,他最为熟悉本村的风俗礼仪。村里一有人去世,在接到通知后,他会马上赶去主人家,布置灵堂、在门框上贴白色对联、写请柬,准备相关物件。同时,他还会派人请来地仙,看风水,选择好下葬地址,然后立刻安排几个健壮劳力,去选址地开挖墓坑。再之后,地仙根据往生者的去世时间,加上生辰八字,推算出一个下葬的良辰吉日。下葬时间的确定,尤为重要,这决定了后续流程时间的长短。我记得村里曾经有一老人寿终正寝,他的后人们为了表达哀痛之情,葬礼在家里足足举行了半个月,直到把全村的人都累趴下。
    确定好具体时间后,在征得主人家同意的情况下,主事礼生又会派人请来活跃在乡村葬礼上的各种队伍,比如唱灵歌的歌郎师父、扎纸屋的扎纸手艺人、敲锣打鼓的锣鼓队、唱戏班、电影放映员、渔鼓队,等等。当然,这些队伍,可以适当增减,随意组合。一切就绪,过不多久,主人家的亲戚朋友,在接到请柬后,就会陆续赶来吊唁。顿时,锣鼓喧天,鞭炮齐鸣,其中又夹杂着或真或假的尖锐的女人哭声,好一派热闹又凄婉的山村图景。
    通常来说,在村里人看来,葬礼热闹或风光与否,既是对主人家孝顺与否的判断,又是对主人家财力雄厚与否的揣测。虽然这种判断与揣测,有其主观的因素,不一定准确,但是村里人不会去深思其中的道理,他们愿意相信得出来的这种简单又粗糙的结果,并以此为准绳。在整个葬礼期间,主人家的亲朋好友、各班人马,加上本村人员,庞大人群的接待、吃喝拉撒睡,就成了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于是,一户人家的葬礼,往往就会演变成村里人的一件大事,倾巢而动。
    当然,世易时移,这样的旧风俗,也受到过一些新思想的冲击和挑战,尤其是在村庄寥落、人心不古,大部分劳动力都不在家的如今。前几年的一个夏天,有一位上个世纪六十年代考学出去,在北京工作了一辈子的老人,去世了。他的遗嘱是希望后人们把他的骨灰,葬回老家父母的身边,并按照村里的风俗流程走一遍。他认为只有完成那样的仪式,他才能魂归故里。不多久,他的三个女儿,抱着他的骨灰回来了,并把他生前的要求,转达给了他的一个弟弟。于是,一场饱受全村人诟病的葬礼,上演了。按照风俗礼仪,他的女儿以及外孙们等一大帮人,必须披麻戴孝,跪在灵堂里迎接所有前来吊唁的人。
    也许,老天爷为了考验他们的孝心和耐心,那段时间里,天天出大太阳,奇热无边。灵堂里狭窄拥挤,又无空调降温,再加上锣鼓、鞭炮、火铳的吵闹声,他的女儿们跪了几分钟,就一个个大呼受不了。尤其是他一个定居美国的女儿,当场发飙。她蹭地一下站起来,说哪有这样折腾人的破规矩,她不跪了。说完,她把穿在身上的白色孝服,撕下来一把扔掉,跑去阴凉的地方,乘凉去了。没一会儿,所有人都跟着效仿起来,跑得一个不剩。为了躲避可能的吵嚷,她又跟主事的叔叔商量,说葬礼弄多久她不管,反正她要去县城里住宾馆。她抱怨说村里没一个清静的地方,又脏又乱,蚊子追着跑,食物也没法下嘴。她说等葬礼流程弄完了,出殡那天,她再回来送葬。她的叔叔,早就看不惯她出格的行为,认为她简直是大逆不道,丢光了整个家族的脸面。他跳起来,指着她的鼻子,用蹩脚的普通话大骂了她一通。那位美国籍的女儿,用标准的美国人的姿势,耸了耸肩,一脸不解地摊开双手,似乎在说why。最终,她还是不顾她叔叔的阻拦,叫来朋友的几辆越野车,载着所有人,在一大群围过来看热闹的村人们的目光中,扬长而去。她的叔叔拿他们没有办法,只能折中地喊来他自己的儿子,让他跪在灵堂里,以完成接下来的所有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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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逸轩

    李逸轩

    楼主 LV6 2016-09-20
    与过去喧嚣热闹的葬礼场面相比,我的葬礼确实寡淡无味。阳春三月,正是一年农忙的开始,白天,村人们都在自家的田地里撒谷播种、锄地割草,忙得不亦乐乎;晚上,忙活了一天,村人们大都累弯了腰,一个个报到一样地过来瞄一眼,然后打着重重的哈欠,回家睡觉去了。只有几个精力充沛的年轻人,每晚必来,他们就着我家屋外昏黄的路灯,说笑着打字牌,以消磨漫长的春夜。一直通宵陪在我的灵堂边的,唯有邓又于和邓又文。他们俩拥着两床薄被,或坐或躺在一张凉床上,轮流为我守灵。偶尔,邓无可会走过来,和他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家长里短的事,然后一起望着天空中闪烁的繁星发呆。
    在葬礼进行的三天里,我的灵堂前,走马观灯似的,来来往往了许多人,面孔或熟悉或陌生。他们为我仅仅只有三十几年的生命历程,沉痛地向我的亲人们,表达着各自的感慨和唏嘘之情。也许,他们曾经在我的人生里,划下过或深或浅的印痕,或如刀削斧砍,或如风过无痕,此时,我都不能一一记起。因为记忆流逝的速度,大大超出了我的想象。好几次,我刚刚对站在我面前的人,产生一丝记忆的由头,他们的面目却在我想要循着源头溯寻的同时,又急速地淡化模糊,最终陷入一片虚空之中。
    我不知道这是否就是生命流逝的一个必经过程,因为从未有人说清楚过生命的奥秘。肉体和灵魂的关系,是相互依存,还是可以各自独立存在,古往今来的先哲们,都无法给出确切的答案。我只能清晰感觉到,我在流逝,就像兜不住底的水,一点一滴地无声消逝。我不知道我将流向何处,也无从感知。
    不过,并不尽然如此。
    在我记忆流逝的过程中,母亲桃夭的形象却越来越清晰,就像海潮退去,露出深藏海底的岛礁。她从我的记忆深处浮现,还是多年前的年轻模样,只是神情抑郁,仿佛有着无穷的心事。她缓步走来,越过我的身旁,一个人落寞地坐在屋外桃树下的青石板上。她仰着头,无神的目光越过如天井一样的黛色群山,望向苍茫的远处。我试图走近她,却仿佛有个无形的屏障,横亘在我和她之间,阻隔着我的进一步靠近。我做过几次努力,依旧无法真正抵达。我只能如水中望月、镜中看花一样地凝视着她,内心焦虑又彷徨。我安慰自己,也许,葬礼一结束,就是我和她汇合的时候。
    我俯视着为我的葬礼忙碌的人们,内心无比的平静。他们的哀伤、哭泣,抑或是痛苦,都与我无关。我成为了他们生命中的局外人。出殡的那一天,阳光明媚,蝶舞莺飞。在稀稀拉拉的送葬队伍之外,我留意到一个神情间无比哀伤的女人,她消瘦孤单的身影,就如一只离群的孤雁。她站在绕村而过的小溪边的一棵高大的垂柳下,手搭凉棚,远远地眺望,汹涌的泪水,淌过她松弛的脸庞,像犁开的两条田垄。我望着她,意识里如流星般划过一丝记忆的光亮,同时,似乎在遥远的天际,若隐若现地飘着三个字,汪秀如。我反复念叨着这三个字,有一股熟悉而亲切的味道。
    转瞬间,亦如此前,我依旧无法把她忆起。也就是说,她在的我的记忆里,唯剩一个名字。
    一抔黄土,迎头罩下,我在母亲桃夭的坟墓旁,被震得四处飘散。我曾经以为,我能在另一个未知的世界里,与她相遇,却不知道这里已是我的终点,再无前路。就在最后一丝光亮消失的瞬间,邓又于抱在怀里的那块灵牌,闪现在我的眼前。我见到了上面用楷书写的名字,邓无源。
    无源,无源?抑或无缘?
    不容再想,我的世界,迅速跌入幽暗的虚空。
    无穷无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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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逸轩

    李逸轩

    楼主 LV6 2016-09-26

    最后一次见到邓无源的那一天,是二零一三年的除夕。那一天的情景,我记得非常清楚,仿佛就发生在昨天一样。一大家子五十几口人,分四桌围坐在宽敞的堂屋里,屋内冒着腾腾的热气,窗外飘着鹅毛大雪,耳边不时传来爆竹的声音。呼啸的冷风,从门缝里挤进来,窗户纸不停地抖动。
    跟周围热烈吃喝的众人,形成巨大反差的是,邓无源显得颇为落寞,因为他被限制喝酒。好几次,他可怜巴巴伸出的拿着酒杯的手,想要趁乱接住一点酒,但都被在首席上端坐的邓长安识破,直接用筷子头打了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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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逸轩

    李逸轩

    楼主 LV6 2016-09-27
    像一个偷窃不成的小偷,他本来闪着渴望光芒的眼神,立刻暗淡了下去。他馋酒的模样,我很能理解。但他颓废枯萎的精神面貌,从和他见面的那一刻起,就一直让我惊讶不已。这跟我从前对他的印象,何止天壤之别。现在的他,脸面蜡黄浮肿,本来清晰立体的五官,变得界线模糊,双眼无神,且泛着黄晕,像遮挡着一块破旧的烂布。曾经,他的身材,在我们堂兄弟中,尚算高大。可如今,他围了一个游泳圈的腰,似乎支撑不住他庞大的上半身,以致他只能佝偻着背,勉为其难地耷拉着整个身躯。最近几年,忙于各自的生活,我们已经疏于联络。他见到我时,冲我露齿咧嘴地笑——僵硬的笑容,牵扯着向上歪斜的嘴,陌生又熟悉。
    说起来,我们这个家族,从来不缺酒鬼,基本上每个男人都能喝上一点,或多或少。但像邓无源这种以命相搏的喝酒境界,还是无人能及。在我的记忆里,很早就听说过家人间流传的一桩喝酒趣事。
    说是有一年寒冬腊月,临近春节的某一天,小脚的奶奶,开始酿酒。这会儿,必须插叙一下我的小脚奶奶,这跟接下来的叙述,大有关系。要不,我要讲的这个故事,肯定变得呆滞,味同嚼蜡。似乎从我记事起,我的小脚奶奶,就是一个垂垂老矣的沧桑形象。她只剩几颗牙的嘴,干干地瘪着,苍白的脸皮,像两张揉皱的纸,松松垮垮地吊垂着。尤其让我印象深刻的是,每当我们这些后辈走到她的身旁跟她打招呼时,她都要滑稽地翻起遮住她眼睛的眼皮,像撩起下垂的窗帘。以我后来对她的回忆,我想她应该是狡黠的。她一定能分辨出每个孙子的声音和样子,但她故意跟我们逗趣。每次,她撩起眼皮,瘦弱的身体前倾,圆睁着一双混浊的眼,脑袋凑上来认真地上下打量站在她面前的人,然后表情夸张,满心欢喜地呼喊出一个名字。有时,突然的兴之所至,她还要故意停顿一小会儿,歪着满是白发的头,思索着,然后假装犹疑地说出一个错误的名字。而当我们着急地纠正她时,她板着面孔认真地分辨说不要骗她,她还不至于老糊涂,怎么可能会错,你不就是某某某吗。见面前的人露出无奈或沮丧的表情,她仿佛阴谋得逞了一样地哈哈大笑,并打趣说臭小子,扒了你的皮,我都知道你是哪个。她很喜欢跟我们这些孙辈,玩这样的游戏,乐其不疲。受过几次骗以后,我们也学乖了,开始享受这个过程,嘻嘻哈哈地配合着她,跟她闹着玩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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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逸轩

    李逸轩

    楼主 LV6 2016-09-28
    小脚的缘故,她走起路来,一步一摇,颤巍巍的样子,似乎随时可能会跌倒。于是,为了保持平衡,拐棍成了她必不可少的第三条腿,没有它,她那双小得只有拳头那么大的小脚,无论如何也支撑不了她的身体。奶奶的小脚,给她的生活带来诸多不便,她还在很年轻的时候,就不得已拿上了拐棍。可是,就算行动不便,她也不愿意一个人呆在家里。她喜欢聊天,喜欢人多热闹的地方,喜欢成为人群的中心。
    在邓家铺子,有一条长长的小街,铺着青色的鹅卵石,像一条飘带,缠绕着从中贯穿整个村庄。每天,小街上来来往往的人群,热火朝天的生活图景,让外表看起来有点沧桑肃穆的村庄,变得灵动而充满朝气。理所当然,小街也是村人们聚会、闲聊的最佳场所。我的小脚奶奶,更是其中的生力军,她每天能毫不疲倦地从早聊到晚,从村头聊到了村尾。她聊天的内容,我听过一次后就再不想听,都是些村里鸡毛蒜皮的事,比如谁家的鸡去别人家的窝里下了蛋,谁又帮谁家做了什么事,等等之类。有时,她还会跟那些年轻的小媳妇,嘀嘀咕咕地说些让路人脸红心跳的话。
    因为爱说话,她甚至可以理所当然地推掉她当奶奶的部分责任。在传统的伦理关系里,奶奶帮着忙碌的儿子儿媳妇带孙子,似乎是天经地义地事情。可她偏不,她说她没空,她有自己要忙的事情。当然,也不能全然怪她,我们家那几年,接二连三地生下来的一大堆孩子,她就算有十双手,也不够她帮。于是,她干脆宣布,谁家的孩子也别想让她带。在四个儿媳妇忙得焦头烂额的那几年,她像一个甩手掌柜,天天倚靠在某人家的门框上,悠闲地跟人高谈阔论。
    插叙这么一大段,无非是想说明我奶奶的两大特点,一是脚小,一是话多。我的小脚奶奶,在邓家铺子,算是一个很有个性的女人。但你别以为我这么说,就轻看了她,然后轻率地给她打上一个诸如懒惰之类的标签,那就大错特错了。其实,她除了话多一点,还是很勤劳的,尤其擅长酿酒,简直可以说是一门绝活。她不喝酒,据说沾酒过敏,但为了伺候好好酒的我爷爷,她在不断的实践中,摸索出一套酿出好酒的绝佳流程。邓家铺子里,有人家要酿酒,叫她去临场指导一下,必出好酒。她也想把自己的酿酒心得,传授给儿媳妇们,但没一人能得到她的真传。
    有一回,伯母周兰不服气,在我的小脚奶奶不在家的某一天里,大张旗鼓地说要酿酒。她说她不信没有小脚奶奶,她就酿不出一坛好酒。可是,当清冽的酒,从一根长长的竹筒里滴滴答答地流泻出来时,她的脸立马红得像灶膛里烧旺的火。因为那酒看似清冽,却伴随着一股浓重的烧焦的气味,直冲鼻翼。不多久,整个厨房空间都被烧焦的气味填充,该有的酒香被挤去了爪哇国。毫无疑问,她彻底搞砸了,完全没有救场的余地。伯母周兰搬起酒坛,想要倒掉。伯父邓长安赶过来,大大地喝了一口,说酒味很浓,倒了怪可惜的,并安慰她说酒有烧焦味,更好喝,还能清火。从那以后,再没见到伯母周兰单独酿过酒。家里每有酿酒,她再也不急着去抢主控权,老老实实地给小脚奶奶打下手,认真学习,潜心领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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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逸轩

    李逸轩

    楼主 LV6 2016-09-29
    只要简陋的厨房里,飘出好闻的酒香,邓长安邓长青邓长寿邓长生四兄弟,就像猫闻到了鱼腥味,一个个上蹿下跳心痒难耐,恨不得一头扎进酒坛里喝个够。那天,阳光温暖,小脚奶奶在厨房里,忙碌着,有条不紊地按照预定的流程酿酒。循着酒的香气,邓长安兄弟四人探着脑袋鱼贯而入,他们涎着脸围着酒坛打转,并不时用小酒杯接一口,喝掉,然后砸吧着嘴,依依不舍地走开。他们冠冕堂皇地说这叫尝酒,不尝尝怎么知道酒的好坏,小脚奶奶又不喝酒,他们乐意代劳。其实,小脚奶奶根本不需要任何人帮她判断酒的好坏,她自有其独到的方法。听大人们说,我的小脚奶奶,她能通过灶膛里燃烧火苗的旺盛程度、空气中酒香气味的变化、酒流出的速度快慢,以及酒的色泽浓淡,直接得出结论。同时,她还能及时纠正在酿酒的过程中,哪些需要改良的地方。所有这些,她是怎么做到的,无人能懂。就算她毫不存私地说出来,手把手地教导,邓家铺子里,还是没有人能完全继承下来。她的四个儿媳妇,更是明证。在所有人的心目中,我的小脚奶奶,就像一个神通广大的女巫,酿酒就是她的做法现场,带着某种令人不解的神秘的未知。
    中午时分,小脚奶奶满意地酿好了酒。她用盖子密封好酒坛,然后拄着拐棍,一步一摇地去向小街,找人聊天去了。那时,最大的邓长安,也不过二十岁。在我爷爷强大基因的遗传下,他们兄弟四人,个个堪称酒桶。一见到小脚奶奶从厨房里走开,邓长安就贼头贼脑地窜了进去,像极行窃时的鼓上骚时迁。他率先打开酒坛,再拿来一个杯子,舀了满满一杯,然后大口地喝了起来。没多久,其余三人,也先后加入了进来。他们四人,你一杯我一杯,畅快地喝着,仿佛在进行一场喝酒竞赛。
    天空擦黑的傍晚,小脚奶奶兴尽回家。闻着厨房里飘过来的浓郁酒香,她脸上满足的笑容,不由自主地荡漾开来。她似乎听到了从不久后的春节,传来的喝过她酒的客人们,潮水般的夸赞。但她这个美好的幻想,从她的一只小脚踏过厨房门槛的那一刻,就被残酷的现实,打破了。她四个满身酒气的儿子,四仰八叉地躺在厨房的柴堆里,正呼呼大睡。他们的身旁,原本密封的酒坛,已经空空如也,唯剩空中残留的酒香。她一看,气得不行,高高地扬起手中的拐棍,挨个儿地一一敲过去,但完全没用,他们烂醉如泥。
    邓长安四兄弟,一个下午喝掉一坛酒的神话,被好事者添油加醋的描述,很快传遍了整个邓家铺子,人尽皆知。我第一次听到这个故事时,还只有几岁。我仰着头,不可置信的地问父亲邓长寿是否真的那么厉害。他笑着点头,一身豪气地说那还能有假。说完,他拿着筷子头,从他面前的酒杯里戳一下,然后趁我一个不注意,把筷子头伸进了我微张的嘴里。顿时,一股火烧火燎的感觉,像一条火龙,在我的口腔里四处游走,进而漫延开来。我嗷嗷地大叫了一声,飞一般地远离父亲,慌乱地跑着找水喝去了。那种高度酒精灼烧口腔的感觉,至今我都能记起。也许,正是从小到大的这种酒精熏陶,我也渐渐变得喜欢喝酒,但不如父辈们痴迷,故酒量一直卡在某个刻度上,再也难以突破。
    在酒桌上出洋相、丑态毕露,是我们这个家族里惯常的事儿,几乎每个男人,都能或多或少地说上一两桩。比如四叔邓长生,一醉酒就开始哭闹,一边哭一边絮絮叨叨地说些生活不如意的话。我的父亲邓长寿,喝醉酒后比较安静,但他通常不脱衣袜不脱脏兮兮的鞋子,直接摊卧在床上,还得有人帮他脱鞋盖被。二伯邓长青,似乎更甚,他喝醉酒后,不仅骂骂咧咧,还动手打人,大力地掀翻桌子。大伯邓长安,最为冷静克制,甚少见他有在公众场合喝酒乱来的例子,一直维持着庄重威严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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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逸轩

    李逸轩

    楼主 LV6 2016-09-30
    而我的堂兄弟们,在这方面的表现,更是百花齐放,一时难以说清。还是拿二零一三的除夕来说吧,那天邓无源是没有喝到一滴酒。他怏怏不乐地很早就离了场,托词说累了,要早点睡觉。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他在场时的气氛,有点压抑沉闷,大家都不想触及某些话题,都自觉地避而不谈。他一走开,如湖面冰封的气氛,顿时冰消雪融。目送他离开堂屋,剩下的堂兄弟们,似乎一下天性解放,放肆地喝了起来。本来也是,一众堂兄弟,近年来很少聚在一起,喝一杯酒聊几句体己的话,倒也是人之常情。酒确实是个好东西,它能打开人的心扉,融洽人际关系,让人撕掉生活中的某些矫饰,变得赤城。但俗话说成也萧何败萧何,喝酒坏事的情况,也俯拾皆是。
    这不,喝多了的一位堂兄邓无缺,一不小心管不住自己的嘴,失言了。他刚刚生了一个儿子,估计太过高兴,一下说漏了嘴,无形中打击到只生了两个女儿的另一位堂兄邓无间。他们开始还是理性的不动声色的辩论,随后声音越来越大,脖子越说越粗,最后干脆推开酒杯、碗筷、桌椅,扭打在了一起。邓无间似乎颇为伤心,哭喊着说全家人都看不起他,就因为他没有儿子。他这一委屈,直接一棍子,打在了所有人的身上。其他人,都装作没有听到,醉酒的话,哪能当真。如果真去计较,那只能是多几个人加入战争,局面更加混乱,更加夹缠不清。由此看来,不管世道如何变换,某些传统的观念,依然还在禁锢着人们的思想,就像刀刻在石头上,不腐不灭。
    见他们在冰冷的地上扭打得厉害,大有不分出胜负不撒手的势头,一旁的众人,着急忙慌地上去劝架,试图把他们分开,但都被邓长安制止了。他淡定地说让他们打吧,发泄完了,明天醒来,他们还是好得穿一条裤子的兄弟。可以说,我们家里只要一有人喝醉,基本上闹得鸡飞狗跳,就像一个兵荒马乱的战场。女人们在处理战争后的遍地狼藉时,更是恨声连天,一个个埋怨说干嘛要灌那么多马尿。
    当然,我自己也有过喝醉后出洋相的例子,跟他们比起来,似乎动静更大,有过之而无不及。当时,我还把一众家人吓得不轻,以致他们后来再也不敢劝我喝酒。那一年,也是春节,我的母亲王可琴酿出了一坛好酒,同时她还兴致勃勃地往酒里,加进去了许多配料,诸如参须、枸杞、冰糖之类。可能上述物品加得太多的缘故,那酒喝起来,口感甜而不腻,完全掩盖了酒的辛辣,喝起来就像普通的饮料。
    那时,我的小脚奶奶已经去世好多年,她唯一勉强称得上接班人的,就是我的母亲王可琴。这不是我说的,是邓长安他们上一辈人的一致评定。但是,他们同时又客观地补充说,比起我的小脚奶奶来,我的母亲还是大有不如。从私人情感的角度出发,我觉得母亲酿出的酒,已是大好。至于小脚奶奶酿出的酒,我不曾喝过只是听说,没有比较,当然不能体会出它的好。情感上的偏向,使得我多次在众人的面前,为我的母亲辩护,煞有介事地评价说她的酒无论从口感、色泽、气味,还是其它方面都无可挑剔。但是我的母亲,她自己却坦然承认,说绝对不是谦虚,跟小脚奶奶比,她酿的酒还是差点儿火候。她说她试验过多次,最终只能选择放弃,小脚奶奶就像一座高峰,她无法翻越,更遑论超越。因为我的母亲平时也能喝一小点儿酒,她对其中细微差别的判断,估计更为权威和客观。于是,她公开这么一说,我的小脚奶奶神一样高大的形象,在所有家人的心里,更加牢不可破。
    我醉酒的那一天,是大年初二,天气晴,和暖如春。我醉酒的见证人,不仅有我的家人,还有远道而来的舅舅和姨妈家的表哥表弟们,真可谓臭名远扬。酒桌上,多年未见的表哥表弟们,客套一番后,开始放下矜持,勾肩搭背地喝了起来。期间,我还一度对母亲王可琴开玩笑说,怎么拿些饮料来滥竽充数。母亲不置可否,一劲儿地劝我慢点喝,悠着点喝,多吃点菜,不要那么大口,又没人跟我抢。她说这酒度数不低,后劲儿也足,不能小看了它。我以为那是母亲在危言耸听,她那样的话,几乎每到男人们喝到兴头上时,都会时不时地冒出来提醒几句。在这个家族里,不仅她这样,就算平时温文寡言的伯母周兰,也常常如此,败兴之极。为了表示自己有充足的酒量,我和坐在同一条凳子上的大表哥,一口一杯地干了起来,豪爽得很。一连干了五六杯之后,我发觉没事,于是更加忽略了母亲的警告。具体喝了多少杯,我也不太清楚,只是突然一下子,我控制不住地一头栽在了桌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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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逸轩

    李逸轩

    楼主 LV6 2016-10-05
    随后发生的事情,我更不清楚,都是来自母亲的侧面叙述。当我像一条结束冬眠的蛇,悠悠醒来时,已是第二天的凌晨三点。母亲王可琴,双眼通红,疲惫地歪斜着身子,坐在床边。她见我醒来,重重地呼出一口气,沙哑着嗓子,嗔怪说,真是个不让人省心的孩子,都多大的人了。她说我这一醉,全家人都吓得没有心思吃饭、睡觉,他们都以为我要醉死。大表哥一个劲儿地后悔,说不该附和着我喝那么多的酒,他以为我有很大的酒量。我醉倒后,大哥邓无忌立刻开车拉着我去了镇上医院。打了两针解酒针以后,医生多次强调说没什么大事,他才又安心地把我拉了回来,等着我自行苏醒。回来后,见我呼吸均匀,脸色渐渐红润,所有人才放心地解散,各自回房睡觉。
    第二天,他们看到我,一个个默契地绝口不提前一天我醉酒的事,估计都商量好了,免得我尴尬。但从他们欲言又止的表情里,我知道我肯定丢人丢大发了。我都能想象,我栽倒后,全家人人仰马翻的混乱场景。对于这段丢人的历史,我时常在脑袋里自行填补,但究竟和事实有多大的区别,我一直都没有勇气去问我的母亲王可琴。不过,从那以后,我在家的待遇,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每次只要一坐上桌,我立马成了被人监控和孤立的对象,没人再劝我多喝,只劝我少喝,实在不行,大有人来执行强制措施——酒杯被夺,碗筷被抢,人被赶下桌。
    与我大为不同的是,邓无源喝酒时,没有人能抢夺下他的酒杯,怎么劝都没用。他王八吃秤砣铁了心一样,就是要喝。也许,这是他最终因为喝酒,滑向更深的深渊的重要原因。接到他去世的消息时,我并没有感到意外,只是想不到会那么快。墨菲定律说,如果事情有变坏的可能,不管这种可能性有多小,它总会发生。对于邓无源的死,按照墨菲定律的说法,我时常想,固然与他自己不珍惜生命的行为有关,但外部环境的潜移默化,似乎也有着不可估量的推波助澜的作用。生活中,我们某些细微的行为,也许就是助长他最终走向死亡的蝴蝶效应。
    我跟邓无源同龄,我们一起度过了那些或美好或感伤的童年和青少年时光。他的性格的形成过程,以及纠缠在他身上,紧紧束缚得就像蚕茧一样的心理阴影,我都是最为明晰的见证人。我猜想,也许,直到他咽下最后一口气,他依然没有和某些伴随终生的记忆,达成和解。打开层层遮蔽,像俄罗斯套娃一样的记忆,循着幽暗的时光隧道,我抵达到了生命最初的地方。
    如果用金庸小说里的一个人物来评价邓无源的话,那么我想,一定是杨过。杨过那种聪明机灵、亦正亦邪的性格特征,跟他尤为相似。他小的时候,不仅调皮大胆,鬼点子还特别多。好几次,我跟着他,差点儿连命都要丢掉。事后想想,真是后怕不已。比如在山洪暴发的下雨天,我们去暴涨的小溪里游泳,差点儿被洪水里的漩涡卷走。再比如,我们去烤烟房里偷烟叶,差点儿被烤烟房里的浓烟熏死。还有上树掏鸟窝,下池塘摸螺丝,等等事情,无一不充满惊心动魄的过程。我想我们能平安度过惊险无比的童年时光,真算是幸运无比。如果有时间来对过往的岁月慢慢梳理,做一个回顾的话,我们的糗人糗事,估计能有好几箩筐。我想,就算最为细致的笔墨,估计也难以一一描画。你若不信,且又有多余的闲暇时间,我倒是可以随意地拾取一两桩,细细地讲给你听。
    就说我和邓无源去烤烟房偷烟叶,差点儿被熏死的那一段往事吧。啊?你说为什么选它?倒也没什么特殊的原因,主要是因为它最先跳入我的脑海,正迫不及待地想要我把它叙述出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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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逸轩

    李逸轩

    楼主 LV6 2016-10-08
    话说在离我们村不远的一座小山坡的山顶,有一排以前看林用的废弃的房屋,大概五六间。它们的位置很好,坐西朝东,屋前还有一大块空地。站在屋前,目光所及,田野、小溪、公路,以及整个邓家铺子,全在脚下。有几年,这些房子被修葺一新,开辟出来作为村里一所简易小学的校舍。恰好,我们一般大的十几个小孩,赶上了那一拨,以致我们不用像其他小孩那样走很远的路,去六七里外的乡政府所在地上学。当时,这所小学,只有一个从外乡调来的女老师,叫刘金娥。当时,她多大年龄,我判断不出来,十几二十岁都有可能,因为她人长得矮小纤细,肤白如雪,看起来就像童话里某位公主的微缩版。她喜欢穿白衬衣牛仔裤,整个人给人感觉干净利落,活力十足。她说话的声音,清脆悦耳,大珠小珠落玉盘似的,笑起来更像是山涧的百灵鸟。她有着不同于我们村里人的生活方式,一举一动,都让我们充满好奇和神往。所有日常的体力劳动,她一做起来,似乎格外别致,自带光环不说,还让人的内心充满欣喜,充满向上的力量。比如我们非常厌弃的上山砍柴、捡柴之类辛苦又枯燥的活儿,平时父母喊我们去做,我们能躲则躲,尽量逃避。但在她的带动和鼓励下,似乎一下子,这些活儿立刻升格,变成了一种自我成长的仪式,我们都抢着去做。所有人都乐于在她面前,有着优异的表现,以获得她只言片语的夸赞。她似乎有种魔力,什么事情经她一说,立刻变得与众不同,苦和累不再是成为推脱的理由。
    长大后,我才知道,她那迥异的生活方式,以及偶像般的人格魅力,叫做品味与格调。只是可惜,她在我们村呆了不到四年,就走了,以后再也没有见过。至于她是被调走,还是因为山村寂寞呆不住,我们不得而知。她去了哪里,更是无人知晓。她就像一个域外精灵,突然消失在我们的世界之外,去了她该去的地方。她一走,那所山顶小学,没有继续办下去。那些墙体斑驳画满涂鸦的老旧房子,再也没有被利用过,一直被风雨侵蚀。以致几年后,在一个雨雪交加的冬夜里,它们终于不堪重负,轰然倒塌,然后被杂草、灌木丛吞嗤,跟大地融为一体。
    虽然那所学校,早已不在,但在我的心里,依然屹立不倒。那些无法抵达的往昔岁月,经过漫长时光的淘洗,越发显得弥足珍贵。求学生涯的最初四年,启蒙老师刘金娥留给了我足够深刻的印象。许多细节我至今仍难忘记,比如她拿着粉笔在黑墙上写字时的娇小背影,她纠正我们汉语拼音发音时夸张的面部表情,以及体育活动时激励我们进击的怒吼,等等。但对于我和邓无源而言,让我们记忆犹新、时常感慨的事情不仅如此,还包括她不顾自身危险地挽救了我们的生命。
    说起来,还是要怨邓无源。不是他,我无论如何也不会陷入那样的险境。也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小小年纪的他,学会了抽烟,而且像村里的那些老头儿一样,非浓烈的土烟不抽。有一次,他偷了邓长青放在床头柜上的一包卷烟,一个人躲在学校的茅厕里准备抽时,被我发现。他见是我,紧张的神色,立刻放松了下来。他在我的面前,潇洒地从烟盒里拿出一根烟,划亮一根火柴点燃,然后猛吸了几口,吐出一团蓝灰色的烟雾。仰着脖子感受了一小会儿,可能不是他想要的味道。他大力一甩,把手中的一整盒烟,扔进茅坑,然后说了一句老练到吓着我的粗口,说这他妈的也能叫烟,太淡了。
    说来也巧,在我知道邓无源会抽烟后没多久,我们学校最左侧的那间空房,被用作了村里的烤烟房。每每空气中飘来大多数人都讨厌的呛人的烟味时,邓无源却一脸享受。本来坐在课堂里,昏昏欲睡的他,立刻来了精神,就像沙漠里干枯的复活草遇到水一样,被濡湿、软化,终至舒展开,重获生命的力量。他喜欢这种包裹在一团烟雾中,身心舒展的幻觉。可是不久后,这种稀释了的隔靴搔痒一样的烟味,对他来说,还是远远不够,他需要更加直接而强烈的感官刺激。
    一天傍晚,薄暮如烟,邓家铺子四周黛青色的群山,拖曳着一大片乌云。乌云下,隐约可见的闪电,蠢蠢欲动。从一个拐角处突然窜出来的邓无源,神秘兮兮地跑来跟我说,要不要去见识一下烤烟房究竟是怎么烤烟的。那时,我虽然不抽烟,但对烤烟房里的内部结构,对于怎么烤烟这个问题,还是非常感兴趣的。对于未知的事物,充满好奇,恐怕是每个人都有的天性。没费多少口舌,我很快答应了他,达成了一致共识。在昏暗暮色的掩护下,我们避开所有可能的监视,潜入了烤烟房。烤烟房的内部结构其实非常简单,就是地下挖了几条长长的灶坑,南北两面墙之间从高到低,依次装上适当距离的木制横梁。要烤烟叶时,先把潮湿的烟叶用细绳绑成一小捆,然后逐一挂上横梁即可。下一步的工作,就是在灶坑里烧起炭火,用热量把烟叶慢慢烤成合适的干度。烤烟叶,毫无疑问是一个技术活,没有一定烤烟经验的人,是烤不出好烟叶的。通常来说,太干或太湿,都不是好烟叶的标准。恰到好处,是一个烤烟工,最难把握的尺度。对于烤烟叶,我更是一窍不通,只是我想烤烟叶的火候,应该是第一需要考量的指标。火太旺或不够旺,都是不行,那将直接影响到烤好后烟叶的质量。这也是为什么,来烤烟房工作的人,我只见过一个佝偻着背不停咳嗽的老头儿,从来没有见过其他备选的替换者。看来火候的把握,不是那么容易就能熟练掌握的。要不他那么大年纪了,为什么还没有一个接班人。
    我和邓无源,鬼鬼祟祟地通过隔壁房间的一个结满蛛网的窗户,爬进了烤烟房。这时,烤烟房已经停火,烟叶早已烤好。烤烟房内静悄悄一片,只有微弱的暮光,从墙面狭小的缝隙里透进来,让人勉强能看清楚里面的景物。我们试探着,双脚站在两根并排着远离地面的横梁上,一只手还不放心地抓住头顶上的另一根横梁。置身在密密麻麻的黄色烟叶之间,闻着浓烈的烟香 ,邓无源欣喜异常,那神情那动作,仿佛这里才是他的国度。
    闻了一会儿,眼睛开始适应了烤烟房里的黑暗,邓无源有预谋地从口袋里,拿出几张小小的事先裁好的白纸和一把小刀。他嘿嘿一笑,说他要卷一根烟来试试味道。我刚要阻止,他已经飞快地扯下一片烟叶,卷成团状,然后蹲下身子,在横梁上细细地切了起来。没多久,他切好烟丝,并在手中捻成紧紧的一团。他大大咧咧地一屁股坐在横梁上,一条腿吊坠着,另一条腿半曲着,踩在另一根横梁上。那是一个非常惬意的姿势。他微倾着身子,双手配合着,包起纸烟来。只见他,轻巧地抓起一小把烟丝放在白纸中央,紧紧地按压了一下,然后从对角慢慢地卷过去。卷出粗略的前粗后细的形状后,他把前端多余的白纸摁进烟管里,再把另一端放进口里转两圈,用口水把接缝处密封严实,于是,一根烟就卷好了。我时常见到村里的老头,坐在自家门口这样卷烟,没想到邓无源也如此熟练。估计平日里,他没少偷师学艺。见邓无源一个人坐在那里吞云吐雾,眯缝着眼非常享受地吐着烟圈,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我无聊,开始在横梁间跳来跳去,猴子似的,从这一根跳到另一根。
    事情的发展,在邓无源抽第三根烟的时候,发生了突变。都是因为他太过大意。他一时抽得兴起,抽完一根,随手一扔,接着再卷第二根。等一股超出想象的浓烟,席卷而来时,我们才意识到烤烟房里燃起了大火。我们一下慌了,最直接的第一反应,就是想要立刻退回到进来时的窗口。事情太过突然的缘故,加上年纪小遇事慌张,我们俩在横梁上跳跃着行走时突然失去重心,脚底一滑,直往烤烟房的地下掉去。还好有重重烟叶的阻挡,我们掉到地上时,已经不是正规的自由落体,只是屁股和大地来了个亲密接触,其他均无大碍。我们顾不得钻心的疼痛,一咕噜爬起来。我们的眼睛被烟熏得完全睁不开,只好凭着感觉,往光亮的地方跑去。这时,烤烟房里的烟叶,燃烧的面积越来越大,呛人的烟味,就连邓无源那样的重口味,也完全无法消受。我们真正体会了一回烟熏火燎的滋味。我一边咳嗽,一边眼泪与鼻涕肆意流淌,真可谓“落霞与孤鹜齐飞”。同时,那窒息到快要死掉的感觉,难受之极,就像有人拼命地掐着你的脖子。好几个瞬间,我似乎看到了一脸冷漠的死神,正站着不远处向我招手。我抓住咳嗽的间隙,大声呼喊救命。邓无源,跟我一样,早已失去了往日的镇静,他难受地闭着眼睛,像一只无头苍蝇一样,在烟叶丛林里四处乱窜,试图摸索着,寻找到一处逃命的出口。
    就在我们惊恐地陷入绝望的境地时,烤烟房的门嘭地一声打开了,同时传来刘金娥着急的呼喊声。她的及时出现,给我们打开了一扇生命之门。黑暗中,我沉闷地应和了一句我自己也不知道是什么的简短的话,然后捂着嘴,扑打着分开眼前重重叠叠的烟叶,拼命地往声音响起的方位跑去。我不想死,我一定要逃离这地狱般的烤烟房。接近门口时,我被冲进来的刘金娥拉住,并被她一把推到了门外。呼吸了几口清醒的空气,我仿佛又回到了天堂。此时,邓无源仍像一头困兽,在烤烟房里打着圈圈,苦于找不到出口。刘金娥用一块湿毛巾捂着嘴,伸着脖子睁着眼往烤烟房里探视,她看准邓无源所在的位置,然后又快速地冲了进去。她抓住他,并急速地说跟着她。
    经过一次生死考验之后,我和邓无源躺在地上,有气无力的样子,像两个破损的木偶。见我们俩总算平安无事,刘金娥又生气又后怕地骂道,要不是烤烟房的大爷把门钥匙放在了她那里,要不是她在厨房里炒菜时刚好瞄见了两个鬼鬼祟祟的身影,要不是她及时听到了我的呼喊,她说就算大罗神仙也救不了我们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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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逸轩

    李逸轩

    楼主 LV6 2016-10-09
    后来,邓无源多次向我描述,说刘金娥说的那句跟着她,是他听过的最美妙的话语。他说她的手是这个世界上最有力量的手,她把他从死神的手里拉了回来。他说这些话的时候,眼神投向远处,充满深情。同时,他说他一定要好好珍惜她奋不顾身夺下的生命。以我对他个性的了解,我知道这只是他一时的感慨,完全不能当真,就像你不能相信一个人醉酒后的承诺。纵观他的一生,他从来没有因为一句承诺,而放弃某些坚持,倒是因为喝酒这一始终如一的坚持,放弃了自己的生命。自从他去世以后,我的脑海里,很长一段时间,总是不自觉地浮现出那些从前在一起玩耍的场景,记忆也总在不自觉地溯回到源头,去寻找他个性形成的原因。
    邓无源小的时候,非常依恋他的母亲桃夭。在她的面前,他完全变了一个人,就像一只温顺的小绵羊,一点儿没有跟小伙伴们玩耍时的张牙舞爪。当然,他的这一变化,不是因为桃夭对他管理得有多严厉,而是他说他要保护她。他要防护的对象,不是其他任何人,而是他的父亲邓长青。前文提到过,邓长青是一个没有酒品的人。他脾气暴躁,一喝酒,犟牛一样的脾气,变得更加不可控制。但不知道为什么,他喝醉酒后,不管如何撒野,对桃夭从来不曾暴力相向。就算拳头高高扬起,但和她倔犟无畏的眼神一对视,他立刻像一只泄了气的皮球,气势全无。不过,他倒是没有任何理由地胖揍过好几回邓无源。估计,这也是他们父子关系,变得势若水火的重要原因。记得曾经有一次,在众多村人的注目下,邓无源被暴怒的邓长青追赶着,绕着村庄的外围打了好几个圈。最终,在几个看不过眼的村人的极力劝阻下,他们猫抓老鼠一样的追逐,才偃旗息鼓,不了了之。
    有一天,在一个树荫下玩耍的小伙伴们,不知道为什么突然聊到了各自的父母。他们中大部分人都是在表达对父母的感激之情,偶尔会有几句轻微的埋怨。邓无源对他们温情脉脉的说法呲之以鼻,他瓮声瓮气地接话说,等他长大了,他一定要杀掉邓长青。在邓家铺子里,跟所有的禁忌一样,直呼父辈或长辈的名字,绝对是一种莽撞和没有家教的行为。但邓无源充满戾气,一副恨得牙痒痒的凶恶表情,吓得所有的小伙伴,都不敢提醒他在犯忌。毫无疑问,邓长青追着他打,并让他在村人面前颜面扫地的那一段经历,已经给他造成了巨大的心理阴影。他在心里记恨着他。他的气性儿不可谓不大,很长一段时间,他都不理邓长青。就算迎面碰到,他也不吱声,像见到会传染的麻风病人一样,立刻低眉垂脸地远远绕开。好几次,自知理亏的邓长青,涎着脸想跟他达成和解,但找不到任何破冰的机会。
    在邓家铺子,邓无源是一个矛盾的综合体,他既是父母们教育子女时的反面教材,也是正面学习的榜样。可以说,他的聪明才智,不仅仅发挥在调皮捣蛋上,同时也应用在了学习上。他的学习成绩,从来不会因为放肆的玩耍,而产生雪崩式的坍塌,相反偶尔还会有所提升。这是别人学不来的,先天具有的某种优势。在其他小伙伴的眼里,他似乎不需要怎么努力,就能轻松搞定学习的事情,而他们付出百倍的努力,却未必有一个好的结果。当然,这是不了解他的人的一种错觉。他的努力在不为人知的暗处。他经常在母亲桃夭的陪伴下,认真学习到深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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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逸轩

    李逸轩

    楼主 LV6 2016-10-10
    那年夏天,几乎每天都阴雨绵绵,人的心情也跟着充满霉腐的味道,好想在阳光下尽情曝晒一番。跟所有往常的日子一样,邓无源就着昏黄的煤油灯,伴着窗外淅淅沥沥的雨声,在母亲桃夭的陪伴下,翻着书,认真地阅读。也许,白天的折腾用尽了所有的精力,他看了一会儿,只觉得书里的字,像一个个摆脱束缚的黑色的精灵,直接从书里蹦跳了出来,在他眼前不停地飞来飞去。他硬挺着坚持了好一会儿,却终究敌不过疲倦的侵袭,终于忍不住地闭上眼,趴在桌子上沉沉睡去。
    坐在桌子的另一端,一直默不作声的桃夭,看着睡去的邓无源,微笑着摇了摇头,眼眸里盛满怜爱。她站起来,准备把他抱去床上。这时,房门嘭地一声被人大力破开,随后一身酒气的邓长青,摇摇晃晃地走了进来,一只手里提溜着一个喝了一半的酒瓶。他的样子,颇为狼狈,湿透的白色背心皱巴巴地贴在身上,裤腿上沾满黄色的泥点,一双军绿色的解放鞋,早已看不出原来的模样。他严肃凶狠的面部表情,看起来像个勇猛的斗士。他身材魁梧,肩膀宽阔,眼神严峻而深沉。他斜着身躯,痞子一样地观看了一会儿桃夭,然后喘着粗气,仰起脖子喝了一口酒,通红的脸上,浮起一抹邪魅的笑。停顿了几秒,他似乎下定决心了一样,拖着沉重的双脚,一步一顿地走近不远处的桃夭。除了门响时吓了一跳,此时桃夭已经恢复镇静,她面无表情地瞟了他一眼,然后迈着猫一样轻巧的脚步,绕过桌子的一角,继续走向睡着的邓无源。
    也许,她无动于衷的漠然,激怒了醉酒的邓长青,他冲动地一把抓住桃夭的手,把她拉进自己湿漉漉的怀里,一双通红的眼盯着她恶狠狠地说,你他妈的有什么了不起。他完全不顾她激烈的挣扎,丢掉手中的酒瓶一把抱起她,然后踉跄着往床的方向走去。他心里只有一个信念,今晚他要定了她。
    乒里乓啷的声音,接二连三地响起,惊醒了邓无源浮浅的梦。他从桌上抬起沉重的头,睁开朦胧的双眼,往四周看了看,试图辨认出声音的来源。此时,油灯昏黄,室内的一切什物,都像蒙了一层轻薄的黄纱,窗外黑魆魆一片,什么也看不见,屋檐上的雨滴,有一搭没一搭地滴着,固执而顽强。当意识到耳畔带有愤怒情绪的含混而沉闷的声音,来自父母敞开的卧房时,他打了一个激灵。他猛地一下站起来,脑海里闪过的第一个念头,就是母亲桃夭受到了欺负。
    他疾跑几步,跨过父母卧房的门槛,瞬间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他目瞪口呆地站着,像一座石化了的雕像,卧房发生的事情,完全超出了他的想象。可以说,那天晚上,他见到的一切,影响了他的一生。那样的场景,很多次在不同的时间和场合,莫名地就从记忆的深处浮现,折磨着他,让他痛苦不堪。他想把它从记忆里擦除,可是记忆跟他开起了玩笑,他越是想要忘记,越是记忆深刻,像嵌入肉里的纹青。
    那夜,昏暗的灯光就像舞台上追光,映照着室内的一切,纤毫毕现。桃夭一丝不挂地躺在洁白的床单上。邓长青的双手,在她的双唇、细颈和丰满的胸部上游移,嘴里通同时发出低沉而压抑的呻吟。桃夭扭动着身躯,激烈地反抗,可是她无法离开床,因为她大大摊开的四肢,被撕碎的布条牢牢地捆绑在了四个床脚上。她也无法喊叫,因为她的嘴里,塞着邓长青湿漉漉的散发着浓烈汗馊味的背心,她只能发出一些含混不清的杂音。而且她的反抗和不配合,更加激发了邓长青心中积存已久的欲望。他狞笑着,快速褪掉自己脏兮兮的裤子,然后双膝跪在她叉开的两腿之间。他的一只手激动地套弄着涨大到发紫的庞然大物,一只手不停地抚摸着桃夭小麦色的大腿的根部、浑圆且细嫩柔软的臀部,以及郁郁葱葱的丛林深处,蓄势待发地想要来一次激烈的碰撞。
    邓无源快要窒息了,他站在门口大概看了将近半分钟。他起初是一副不可置信的表情,接下来就变得怒不可遏,相当震惊。尽管他内心的震撼无异于山呼海啸,但他并没有被眼前的场景冲昏头脑,以致失去理智。他知道他不是邓长青的对手,如果脑袋一热地冲上去,只会被他像老鹰抓小鸡一样,直接丢出去。他不能那么做。他抬起脚步,缓缓地往后门退,同时一只手从屁股后面的口袋里摸出一把弹弓。他想到了怎么做。
    就在邓长青俯下身子,准备发起猛攻的紧要关头,邓无源一扬手,随意地瞄准了一下,然后只见两颗像子弹一样的小石子,一高一低地射向邓长青。发出子弹后,邓无源潇洒地收起弹弓,快速撤退,从屋子里闪避到了门外的窗下。随后,他听见一声凄厉的惨叫,划破寂静的山村之夜,引起两条夜游的狗,跟着汪汪叫了好几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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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逸轩

    李逸轩

    楼主 LV6 2016-10-11
    没多久,相隔不远的邓长安夫妇,闻声开门走了出来。走在前面的邓长安,来到卧房看了一眼,立刻脸红脖子粗地往外退。他跟紧随其后的周兰耳语了几句,然后让她先进房给桃夭松绑,并帮她穿上衣服。与此同时,邓长青仍然双手护着下体,蜷缩着身子躺在地上,龇牙咧嘴地发出痛苦的呻吟,额头上冒出豆大的汗珠,看来伤得不轻。邓长安把他扶起来,给他披上一件衣服,并检查了一下他的下体。他一看,吓了一跳,只见邓长青生殖器的最前端,充血肿大,并且有一大块紫黑色的淤青,像一个霉烂的蘑菇头。
    邓长青一直怀疑是邓无源捣的鬼,但他抓不到任何证据,因为村里的大部分小男孩,都有一把自制的弹弓,每个人看起来都有做恶作剧的可能。第二天,他见到邓无源时,他正从外头回来,玩得一头汗水。对于他弓成一只虾米一样的身子,邓无源露出的是好奇的探究表情,而不是做贼心虚的慌乱。通过细微的面部表情,邓长青在心里否定了他。况且这种事情,又不宜声张,更不好跟一个小孩去对质,他只好自认倒霉。他努力地搽药消炎,差不多一个月,才祛肿褪淤。他也足足消停了一个多月,没再骚扰桃夭。
    上述事件,是在一个万物复苏的潮湿春夜里,邓无源主动告诉我的。当时,夜阑人静,在一个楼板上打着通铺睡觉的我们,头碰头,小心地说着话,生怕旁边某个睡不着的同学听了去。他说那是他保留了好几年的秘密,不说出来憋得慌。那时,桃夭已经过世三四年,我和邓无源在一所远离邓家铺子的寄宿初中念书,也刚好到了情窦初开的年纪。他说那晚的场景,就像一场性启蒙,也像打开了一扇神秘之门,让他懂得了男女床笫之欢的大致过程,但同时他又有一种负罪感,觉得想想都是一种亵渎,毕竟那是他的父母。
    他说他有一个烦恼。他说只要在大街上或校园里,看到胸部丰满的女性,他就忍不住想起那个夜晚,并且其它细节都自动隐去,唯剩那雪白坚挺的圆锥形乳房,然后身体里莫名闪过一丝悸动,就像一道闪电划过漆黑的天际。他问我他的心理是不是有什么毛病,要不怎么总是产生一些他自己都控制不了的稀奇古怪的念头。我回答不出来,只好含糊其辞地混了过去。随后,他又跟我说他暗恋班上一个叫曾丽的女孩。我一听,大吃一惊,揶揄他说他真是个人才,她都能下得了手。他嘿嘿一笑说,就喜欢她,没有任何理由。
    说曾丽是一个猛女,估计整个学校没有一个人,会提出反对意见。同时,用高大魁梧形容她,也一点儿不为过,他甚至比我们班上最高的男生,还要高出两厘米。从外表看,她无疑是发育成熟的,而且大多数部位超出常人许多,只是上下一致,看不出前凸后翘的韵致,形如一个大水桶。她如圆盘一样的脸上,长满大大小小的雀斑,走起路来,更是虎虎生风。她力气大得惊人,至今,她仍然保持着推铅球的校运会记录。
    记得校运会的那一天,两个没教过我们班的体育老师,站在草地上,低头做着记录。轮到曾丽上场时,她拿起地上的铅球,轻松地在两只手之间,来回抛了抛。也没见她怎么起势,似乎就那么随手一扔,硕大的铅球越过校运会的记录线,掠过一个老师的头顶,落在了他身后的不远处。那个老师后来说,他以为站在校运会记录线以外,绝对是一个安全距离,他没想过有人会打破校运会记录。当一块黑色的阴影,掠过他的头顶并重重砸在身后的地上时,他才意识到那是铅球,顿时,后怕得吓出一声冷汗。只差那么一点点,他就有重则身死轻则脑震荡的危险。
    曾丽还有一个特点,吃饭多,而且超级快,基本没人赶得上。那时,学校里实行统一蒸饭,八人一组共一屉,每组有一个分饭的人,负责用筷子把饭划成八等分。我刚好和她分在一组,她是分饭的负责人。每天,中午或晚上吃饭的铃声一响,她都是率先拿着碗筷,冲在了最前面,并且没几个男生能跟得上她走路的速度。等所有人到齐时,她基本已经划分完毕,并把她的那一份装在了碗里,悠闲地蹲在一旁,呼哧呼哧地吃了起来。当然,事情并不会那么简单,她拿走的那一块饭,是一个上窄下宽的梯形,有时足足有两份那么多。不得不佩服她分饭的技巧,从一屉完整的饭中,挖出去那么形状特殊的一块,不费一番巧思以及配合灵巧的手劲儿,是不可能完成的。那灵巧的手劲儿,与她外表的粗放笨拙,完全不能联系在一起,她那样的粗中有细,有点给人张飞穿针的相映成趣。
    通常,来得晚的人,没得选择,只能拿一块下面被掏空的饭,委屈地吃一吃。还好,八人中有四人是女生,其他三人饭量都不大,她们时不时会主动匀一些出来,留给后到的男生,而不是吃不完倒掉。当然,这也得取决于她们心情的好坏,哪天不高兴了,她们宁愿倒掉,也不留给其他人。
    曾丽吃饭的速度,也是无人能比,堪称神速。当大部分女生还在细嚼慢咽地刚吃几口,她已经吧唧吧唧地吃光了碗里所有的饭。一吃完,她豪爽地用手一抹嘴巴,擦掉饭粒或油渍,几步走到水龙头下,放水、洗碗、洗手、关水,整个过程一气呵成。往往她第一个到达饭堂,也是她第一个离开饭堂,真可谓来去如风。
    有一次,我不自量地,就分饭这个问题,想跟她聊一聊。我在操场的一角,找到正在打篮球的她,说明来意,并理直气壮地说她以后分饭要公正公平,不能那么自私自利,只顾自己吃饱,不管别人挨饿。她抱着个篮球,不耐烦地听我说完,然后狠狠地瞪了我一眼,说不服啊。她面对着我,举起她手中的篮球,不屑一顾地说打赢她,她就听我的。我知道我的小身板,绝对不是她的对手,于是岔开话题,找了个低劣的理由灰溜溜地走了。她在我的背后,爽朗地大笑,说小样儿,这么快就被吓跑了。后来,她依旧我行我素,其他七个人拿她没有办法,只能忍气吞声,敢怒不敢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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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逸轩

    李逸轩

    楼主 LV6 2016-10-12
    让我倍感震惊的是,邓无源跟我说了他暗恋曾丽没多久,他们真的就在一起了。至于他是怎么鼓起勇气,在那么一个庞然大物面前,进行表白的,我不得而知。好几次,我看到他们牵着手,走在校园某个阴暗的角落里,像一对甜蜜的情侣。偶尔,我还能见到她一脸羞涩,小鸟依人状地把她那庞大的头颅,靠在邓无源瘦弱不堪的肩膀上。我一直想不通邓无源为什么会喜欢一个跟他反差那么大的女生,以他的条件,他有更多的更好的选择。在学校里,他学习好,人也长得不赖,许多女生都主动向她暗送秋波。他让人跌破眼睛的选择,不仅让我不解,很多女生,也是完全无法理解。班上有女生甚至私下鄙夷地说他中了曾丽的邪,迷乱了双眼。
    那一年的第二个学期,大胆的他们,偷偷在校园外租了一间民房,像一对小夫妻一样,开始了肉体的同居。这又一次跌破了我的眼睛,我知道他对曾丽的感情不是真心的,也不会持久。也许,他只是好奇那样一个特立独行的女子,会有着怎样的内心世界。我这样纯洁的猜想,多年后被他一句不知道是否认真的话,击得粉碎。他评价他和曾丽在一起的那一段短暂的情感,只说了四个字,手感很好。我笑骂他儿戏爱情,害人不浅。当然,他们最终并没有走在一起,年少时的情感,终究经不住时间的考验。
    邓无源早熟,不仅表现在身体上,也表现在思想上,他过早地进入了成人的世界。当我还处在情窦初开,对男女之情充满各种幻想时,他已经进入了肉搏的实践阶段,并有着丰富的情史。我时常想,也许是他思想的早熟,催促他的身体,过早地成熟。在我们一般大的一伙小孩子,还全身光洁一脸童稚时,他的身体已经开始发育得有板有眼了,毛发变重,喉结突出,腿毛、胡须变黑,就连隐秘的三角处都长起了稀疏的长长的黑毛。这些当然显而易见,因为每年的夏天,我们都在一个两三米深的靠山水潭里,光着身子跳上跳下。每次,他从山上一处突出的岩石上,向着水潭纵身一跃时,他展现在空中的身体,一览无余。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邓无源应该是我们这一群小孩中,最先接触到毛片的一个人。记得那时,女老师李金娥刚离开邓家铺子不久,我们这群被迫解散的小孩,不得不去六七里外的乡政府所在地,接着上小学五年级。每天上学放学,我们都要经过一个紧邻马路边的小商店。在我的印象里,那个小商店似乎每天都生意兴隆,人来人往,店门外宽阔的屋檐下,聚集着一大群闲散的中青年男人。他们一个个看起来像打了鸡血一样兴奋和躁动,有些人还脸泛红光,眼睛定定地地盯着每一个路过的女人。遇到漂亮或打扮时髦的女人,他们还会开心地吹起尖锐的口哨,以引起她们的注意。
    没多久,邓无源摸清了其中的门道,每天放学,他都要找各种理由,去那个小商店里东张西望地转一转。有时,见我在店外等得久了,他就让我先回去,说不用等他。他磨磨蹭蹭地不愿出来,偶尔还会和横坐在里面的闲散人员应酬一番,借个火抽根烟什么的。不到几天,他就和他们混熟了,勾肩搭背的,俨然老朋友。我以为他只是烟瘾犯了,去找人聊聊天,抽抽烟而已。哪知有一天他神秘兮兮地跟我说,那个小商店背后的房间里有好东西,并让我放学后跟他一起去看。我问他有什么好东西,他含笑不说,只强调放学后跟他去就成。他神秘的话语,像一个有魔力的漩涡,我很快被吸引,并答应跟他一起去看看。
    记得那天放学后,走进小商店,穿过一扇贴有香港某位艳星图片的后门,通过一条狭窄的过道,掀开厚厚的门帘,我忐忑不安地跟着邓无源,来到了一间空气混浊,并且幽暗不清的小房间。眼睛适应了短暂的昏暗之后,我看见房间里坐满了衣衫各异的中青年男人,外加两个头发花白的老头子,他们俩抽着旱烟,不停拉风箱一样地大声咳嗽,大力吐痰,地上四处可见长长短短的烟蒂。见我们进来,坐在角落里的一人夸张地打趣说,嚯,又来了一个小家伙。
    在这之后,再没人说话,他们静静地坐着,似乎在等待着什么。我环顾着打量了一下,他们几乎每一个人都有着猥琐的表情和如饥似渴的目光。可能是中场休息或者是放映完了,他们正前方一个木柜子上的电视机里一片空白,正呲呲呲呲地闪着雪花点。一会儿,靠墙坐着的一个长发遮住半边脸的小年轻,可能等得太久了,他不耐烦地高声喊,老板换片,老板换片。
    我和邓无源,在靠近门边的一条长凳上坐了下来。对于看电视,我还是有浓厚兴趣的,因为那年月在邓家铺子,电视机并不普及,可是稀罕物,大多数家庭都没有,我家亦然。耐心地坐了一小会儿,一脸堆笑的老板,手里捧着几个黑盒子,从门外走了进来。他在电视机前,鼓捣了几下,突然电视屏幕上,毫无预兆地出现了一个全身赤裸,正在自慰的女人,耳边随之也响起了嗯嗯啊啊的声音。那是我第一次看毛片,也是第一次见到成熟女人的裸体,只觉得心脏砰砰直跳,同时心底升腾起一种想看又不敢看的羞怯,一种前所未有的心理冲击。很显然,这是老师和父母,平时禁制我们观看的内容。我坐立不安地观看了几分钟,脑海里只有一个想要逃离的念头。我甚至害怕,突然有父母或老师撞进来,直接把我们抓走。那样,可就丢丑丢大了。
    我跟邓无源说我不想看了,我们走吧。他好像没有听到我说的话,置若罔闻。他的双眼像被空中一条无形的细线牵引着,目不斜视地盯着电视机屏幕,面上一副享受其中的表情。并且不知何时,他的手里点上了一支烟。每隔一段时间,他看都不看地抬起手,把烟放到嘴里猛吸一口,动作潇洒无比。看他架势,我知道他肯定不会走的,于是一个人猫着腰偷偷走了出来,以后也再没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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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逸轩

    李逸轩

    楼主 LV6 2016-10-13
    第二天,邓无源一见到我,责怪说为什么不打招呼就走了。我辩解说我走的时候跟他打招呼他没反应,然后王顾左右而言他,说那黑屋子压抑得让人难受。随后,他兴奋地说我走了之后,他们还放了更加劲爆刺激的片子。他说我看到的那个片子,根本不算什么,那样的片子,早已满足不了他观看的欲望。我红着脸打断他的话,说我以后再也不会跟着他去看了,并劝他以后也要少看。在我的内心里,我总觉得那不是那时的我们,应该观看的内容,并对包括邓无源在内的他们聚众看毛片,投之以鄙夷。
    可能这就是我们性格中的差异之处,我中规中矩,他叛逆猎奇。他的叛逆,还表现在很多方面,难以尽述。比如他考上县城里最好的重点高中,却在读了二年之后,因为和继母王艳红发生的一点小矛盾,任性地退了学。他退学的事情,在家族里引起了轩然大波,这跟家族所有人的期待,何止南辕北辙。邓长安多次劝说无果后,还专门去学校打探了情况。得到的消息是,邓无源没有犯任何错误,并且学校也在积极挽留,一个热心的老师还特意来了一趟邓家铺子。但邓无源就是不去学校,铁了心一样不再读书。
    多年后的某一天,酒酣耳热之际,他突然良心发现一样地感慨说,当年退学其实跟王艳红没有半点儿关系,另有其真正的原因。他只是把她拉来背了黑锅,主要的目的,是让她背一个不是好女人的坏名声。那段时间,他尤其看她不顺眼,什么事情都要插上一手,她以为她真的能取代桃夭。我问他,真正的原因是什么,他支支吾吾地不愿意说,只说等哪天有空了,再跟我详谈。
    扪心自问,我对他一直是心存嫉妒的。从小到大,他什么都做得比我好,他玩耍时畅快彻底,读书又一骑红尘。我承认,他压倒性的优势,让我很不服气,心里早就暗暗地憋着一股劲儿,寄望在某一天来一番漂亮的回击。可是,可怜得很,在学习上,我仅仅只有一次超过他的经历,就是在他热衷看毛片的五年级。记得那一年期末考试,我拿了第二名,而他已在十名开外。我没有掩饰自己的开心,有种拨云见日的心情舒畅。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我拿着老师奖励的一块红色的毛巾,仔细叠好放进书包,一会儿又宝贝似的倒腾出来,来来回回好多次,生怕他看不见似的。隔几分钟,我还拿着那块毛巾奔跑,使得它像一块红旗一样,在空中迎风招展。我幼稚的行为,他完全视若无睹,一直默默地走着路,想着那些没人能懂的心事。等走到那个小商店门口时,他面无表情地跟我摆摆手,做再见状,然后熟门熟路地拐进那间小黑屋里去了。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超越他的可能。最为气人的是,他只要稍稍努点力,学习成绩就像着了火的窜天猴,势无可挡地蹭蹭往上升。初中阶段,他不仅可以和曾丽疯狂地谈着恋爱,还可以毫不费劲地考上县重点高中。那一年,我们那个乡村中学,仅有五人考上县城重点高中,他不仅是其中之一,并且据说还名列前茅。我付出巨大的努力,穷追猛赶,却也只能去一个镇级高中。我们之间的差距,无疑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他在家族中被众人寄予极高的希望,我却只能在他的阴影里,偶尔获得少量的关注。更重要的是,我可望不可及的县重点高中,他却弃之若敝履,说不要就不要了,这让我颇为沮丧。他有什么原因,值得放弃那么好的学习机会呢。考上县重点高中,意味着美好的大学生活就在他正前方的不远处,以他的能力,绝对是唾手可得。他关键时候义无反顾的退学,把自己的前途当成儿戏,让我完全无法理解。
    这一个困惑我多年的疑问,却在一个意想不到的场合,他给我了答案。
    因为工作需要,我前些年经常去内蒙古出差,在巴彦淖尔、鄂尔多斯、包头,以及呼和浩特几个城市间转悠。不知道什么原因,也不知道从何时起,一个叫呼翠衣的鄂尔多斯的意向女客户,开始向我发一些似是而非的暧昧信息,还极力邀请我去她家做客。我跟北方人打过很多交道,知道他们大多豪爽好客,喜欢直来直往,也就对她抛来的暧昧信息,不做它想,只认为她可能个性开朗,喜欢开玩笑。因为她是我们公司开拓当地市场的一个非常理想的潜在客户,我不能不和她保持良好的互动,于是某一次在出差内蒙古的前一天,我给她发了一条短信,告诉她我即将到达的时间。
    我首先要去的第一站是包头。在我刚刚完成在包头的工作,呼翠衣的电话就准时打了过来,她说她的司机已经出发去接我了,让我留意电话。她说她在鄂尔多斯为我订了酒店,晚上为我接风洗尘,并语气温柔地问我喜欢吃什么菜有什么忌口之类的。我有点受宠若惊,说一切都听从她的安排。
    其它地方的北方人,我深入接触的不多,但对内蒙古人的豪爽好客,深有体会。他们哪怕是接待一个客人,往往也要邀请一大帮人来作陪,非满满当当地坐满一整桌不可。对于这一点,我这个南方人刚开始有点不太适应,也不能理解,认为没有必要那么大张旗鼓。当我提出这个疑问时,一人风趣地解释,说这叫有备无患,不群起而攻之,怎么能灌醉客人,不喝醉,怎么能叫喝好。这话虽然有些玩笑的成分,却也道出了内蒙古人普遍的喝酒观念。他们就是喜欢从一个人在酒桌上喝酒时的表现,来判断值不值得交往和信任。他们认为,不喝醉表示有所保留,有所保留则是不诚实,不诚实则不值得交朋友,朋友都做不了,还做什么生意。
    这种思维的逻辑链,看似非常严谨,实则存在巨大的漏洞,就是把喝醉和诚实,简单地划上了等号。也许,这种判断方法,对于民风淳朴的内蒙古本地人来说,是适用的,行之有效的,但是否同样适用于南方人,我倒是有点不太认同。实际的生活中,人性的复杂程度,远远不是一顿酒,就能简单地判断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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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逸轩

    李逸轩

    楼主 LV6 2016-10-17
    同样地,为了陪我喝好,呼翠衣也安排了一个大饭局,且一桌子化着浓妆,珠光宝气的贵妇人。她给我一一做了介绍,说她们都是她的好姐妹,这个是房地产大佬的老婆,那个是煤矿老板的夫人,还有另外几位是官家太太。总之一句话,她们非富即贵。整个饭局上,还有另一个男人,他年纪和我差不多,穿着白衬衫打着领带,留着两撇浓浓的八字胡须。他坐在我的对面,酷酷地不说话,他扎着马尾的头发,抹得油光发亮,且整齐地梳向脑后,一副艺术家才有的深沉。呼翠衣热情地把他介绍给了我,说他叫霍步迟。他向我微微点了一下头,依旧酷酷地不说话。
    整个过程,跟所有的应酬差不多,无非是喝酒,和天南海北地侃大山。当然,所谓的酒文化,各地都有其独一无二的规则。如若放在古代,内蒙古人的喝酒风俗,则是绝对的异域风情了。别的不说,单说劝酒,他们不管男女,都有一套说一晚上都不重样的说辞,外加个个能唱能跳,客人不喝都感觉对不起他们的热情。在喝酒这件事情上,我算是耳根子软的性情中人,以致每次出差,都醉得晕头转向,硬撑着回到酒店房间,然后趴在马桶上,吐得感觉胆汁都要喷出来。
    有一回,实在撑不住,也来不及把头伸向窗外,直接吐在一个客户老板的豪车里,喷得到处都是,顿时,车内空间充满了难闻的怪味。我不要意思地向他道歉,同时提出帮他洗车以及更换车内配饰。他微笑着摇摇头,淡然地说我那么说话,是不把他当朋友。他说喝酒呕吐正常得很,不是什么丢人的事。为了安慰我,他还特意说了一件他自己醉酒的糗事。他说有一次喝醉酒,大冬天蹲在家门口的一个消防栓旁睡着了。还好他媳妇及时发现了他,要不早冻死了。他摸了摸鼻子笑着说那一次,也不知道怎么搞的,眼睛周围被磕碰出一大圈淤血,走出去像个大熊猫,一两个月才消肿退青。他轻轻拍了拍我的肩膀,说回到酒店安心睡一觉,不用担心弄脏了车子这样的小问题,生意继续做。
    被一大群女人围攻的喝酒经历,我还是第一次遇到。呼翠衣有意无意地护着我的举动,似乎更激发了她们的想象,一个个端起酒杯,说一定要和我连喝三杯。我哪里见过这样的阵仗,只能频频举杯。没一会儿,我就觉得头昏脑涨,眼前的人、物,都往上浮,漂了起来。我知道这是要顶不住的前奏。呼翠衣在一旁一个劲儿地往我的碗里夹菜,体贴地说多吃点肉菜。她说肉能解酒。这倒是一个我从未听说过的新鲜理论。
    此前,我见识过内蒙古女人喝酒的厉害,完全不让须眉。曾经跟一个大姐喝酒,她说南方人那种男人喝酒女人喝茶的相互敬酒,简直是对女人的侮辱,是一种性别歧视。她一下子把喝酒的问题,上升到了男女平等这样一个高度,哪里还有人能小看她。不过,她也确实厉害,她能在十几个男人的酒桌上,站起来一个个敬酒,一人一大杯白酒,一圈喝下了,还能气定神闲地说话、唱歌,插诨打科。简直就是传说中的“一直喝”。
    好不容易撑到饭局终点,在其中一个女人的提议下,一大群人又呼啦啦地集体杀往某个高档KTV。去的路程不远,我记得当时开车的是霍步迟,他依旧严肃地板着脸,像一张扑克牌。我难受之极,想吐,但残存的意识告诉我,必须挺住。呼翠衣坐在我的身侧,她两颊绯红,不知是喝酒的缘故,还是本来就涂着厚重的脂粉。我分辨不清。她不时偏过头盯着我看,眼神里冒着火花。好几次车子颠簸,她装作身姿不稳,扑倒在我的怀里,同时烈焰般的红唇擦过我的脸。
    车停下来时,呼翠衣又故伎重演,她扑在我的身上,嘴唇直接吻了上来。我试图躲开她,却被她双手抱着脑袋,完全避无可避,于是结结实实地吻在了一起。她那么用力,我的上唇挤到了门牙上,我似乎尝到了血腥的味道。霍步迟快速下车,重重地关上车门,然后阴沉着脸站在车外。突然,他一把拉开她,大声说姐,别太失态。在去往包间的途中,呼翠衣从背后搂住我的脖子,撒娇说让我背她。
    我承认那天晚上,我有些得意,也有些享受被那么多女人众星拱月一样地奉承的氛围,就像贾宝玉掉入一堆姐姐妹妹中,极大地满足了我的虚荣心。这是人性的弱点,没有人不喜欢被吹捧,被追求。何况,醉眼里的呼翠衣,有着成熟女人的动人韵致。她身材高挑,凹凸有致,只是涂着厚厚化妆品的脸,看不出真实的容貌。
    在酒精的媒介下,我的胆子比平时大了不少,也有些飘飘然,忘了今夕何夕。我蹲下来背起她,走了好远一段距离,才因为力量的压迫,使得体内的胃酸翻涌欲吐,不得不停下来。她俯在我的背上,亲密地在我耳边问我是否顶得住,如果实在支撑不住,她说她可以送我回酒店。我听懂了她话外的意思,虽然醉得难受,但我还是不想突破自己最后的底线,于是梗着脖子跟她说我能行。
    KTV包房里,灯光昏暗,节奏舒缓的音乐响起,呼翠衣又拉起我,说要和我跳贴面舞。我推辞说不会跳舞,她说没关系,她可以教我。她双手搂着我的腰,整个人紧紧地贴在我的怀里,像一条有着强劲吸盘的水蛭。她柔软的身躯,好闻的香水味,熏得我的身体,控制不住地起了反应。我尴尬至极,尽量地向后撅着屁股,僵硬地移动着步子,完全没有和着音乐的鼓点,好几次踩上了她的脚尖。她见我露出歉疚的表情,连声说没有关系,慢慢来,跟着她的脚步。说着,她又双手下移,放在我的臀部,并用力地搂紧。
    这时,只听嘭的一声响,我身后的茶几在一记重击下,被砸得粉碎。同时,一块飞溅而起的玻璃渣,划破我的手臂,顿时鲜血直流。我和呼翠衣迅速分开,懵懂地张望,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原来,霍步迟看不过眼呼翠衣出格的行为,发飙了。他一脸狂怒地拿起眼前的洋酒瓶砸向我,却因为力道过猛,砸过了头,直接砸烂了茶几。我不明白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呼翠衣立刻站到我的身前,挡住我,同时对那他呼喝道,霍步迟你再砸一个试试。听了她的话,霍步迟犹豫了几秒钟,又缓缓地拿起另一个酒瓶。他目露凶光,满脸涨红,准备随时冲过来跟我大打一场的架势。看着他暴怒的面孔,激动的行为,我突然明白了自己的角色。我是一个被人利用的棋子,趟进了一趟不该趟入的浑水。
    包房里的其他女人,吓得一个个惊声尖叫。等明白是怎么一回事儿时,有几个试图上去劝说他,却被他吓人的眼神震慑住,而不敢上前,另外几个收拾了一下包包,快速离场而去,她们可不愿意城门失火殃及池鱼。
    从小到大,中规中矩的我,从未跟人打过架,就连起过大的冲突的事件都没有。这样剑拔弩张的场合,我没有经历过,更不知道怎么处理。可以说,我不是一个擅长处理突发状况的人。我木然地站着,不知道该怎么应对接下来的可能出现的情况。对于耍勇斗狠,对于格斗,我完全是个外行。我在思考着他将怎么冲向我,我改怎么闪避或阻挡,才能把伤害降到最低,同时心中还有点隐隐的害怕。毕竟,在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未知的不可控的因素太多。未知的,不可控的,才让人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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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逸轩

    李逸轩

    楼主 LV6 2016-10-23
    紧要关头,邓无源嬉皮笑脸地闪了进来,他快速地一把夺过霍步迟手中的酒瓶,然后搂着他的肩膀,打着哈哈说,霍兄真是性情中人。看他的神情,以及说话的语气,他们似乎是颇为要好的朋友。他在霍步迟的耳边嘀嘀咕咕说了几分钟,估计在说明我和他的关系。在他的斡旋下,霍步迟紧绷的脸,松弛了下来,但眼神仍然是凶狠和不甘的。
    回到酒店,邓无源严肃地说,要不是他及时赶到,我会吃大亏。他问我知道霍步迟是什么人吗,知道他和呼翠衣什么关系吗。我一头雾水,说我哪里知道。他冷笑,说我这么糊涂,死了都不知道怎么死的。他说要不是他从包房里出来,刚好看见我跟呼翠衣蹲在台阶上调笑,他也不会想着过来打招呼。
    他说他知道呼翠衣是什么样的女人。因为她家在鄂尔多斯煤矿区有一大片牧场,前些年国家开发煤矿时,补贴了她大把的钱,她由此升格为富婆。对于手中的巨额财富,她不知道怎么打理,也不懂投资,于是干脆学着像其他人那样,搞起了民间借贷。三年前,她和前夫离婚,又闪电嫁给了是鄂尔多斯一个大的房地产商。他们都是二婚,毫无疑问的利益捆绑婚姻。婚后,他们的感情也不怎么样,也没有心思长期经营组合起来的家庭,基本上各玩各的,都有各自的情人。他说她的那些姐姐妹妹跟她一样,都是一些空虚寂寞的女人,以追猎年轻男人为乐,淫乱得很。他调侃我说呼翠衣盯上我,估计也是看中了我身上带有南方人的那种浓浓书卷味的斯文儒雅,在她眼里,这无异于异域风情。
    霍步迟也是一个放高利贷的人,只是他的资金远没有呼翠衣雄厚,找她垫资周转是常有的事儿。一来二往,他们不仅成了生意上的合作伙伴,也是床上的性伴侣。听霍步迟说,呼翠衣欲壑难填,她在其它的城市,还有好几个别的情人。她有钱,但精神空虚,所以玩弄男人成了她当前的一大癖好。她经常在他的面前,毫无顾忌地勾搭别的男人,从不在乎他的感受。
    霍步迟也有自己的家庭,但他发觉在不断的交往中,他爱上了呼翠衣,并深陷其中不能自拔。呼翠衣清楚地知道这一点,所以她经常跟他玩感情游戏,让她吃醋,让他生气上火。他的在乎,让她的满不在乎更有价值,她乐在其中。霍步迟拿她没有办法,只能忍,并试图包容她所有的个性和行为,有点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味道。邓无源说霍步迟如果把累积的所有怨气,一股脑儿地发泄到我的身上,估计够我喝一壶的。
    随后,邓无源直言不讳地说我别以为自己有多大魅力,我只不过是她一时兴起的一个游戏的对象而已。在鄂尔多斯,做民间借贷的人,多多少少跟黑社会扯上些关系,背景复杂得很。他说霍步迟绝对算得上一个狠角色,他和他打过几次交道,曾经对他做事毒辣无情的风格,深有领教。他说他要搞倒一个人,不达目的绝不罢休。他耍起狠来,谁都不管,就连他的老婆也吃过他的亏,被他一脚踹在地上,住了好几个月医院,差点儿成为了植物人。他的一席话,说得我脊背冷汗齐冒,酒也醒了一大半。
    一阵沉默后,邓无源安慰我,说哪天找机会一起喝一杯,解释只是一场误会,就什么事儿没有了。他说霍步迟虽然在某些方面够狠,但同时也是一个讲义气的人,只要说开了,不会太计较。他说他们是谈得来的好朋友,他对他的个性、脾气,深为了解。他说一年半以前,他被公司总部派来鄂尔多斯,管理这边的一个物流分公司。在开拓业务的过程中,他认识了他。
    可能是为了加强对我的教育力度,邓无源现身说法地陷入回忆之中,说他当年退学,就是因为一个女人,一个有夫之妇。他说如果不是因为她,他的人生肯定走在另外一条完全不同的路上。我没有出声,虽然我对这个话题很感兴趣,但我知道他打开了话匣子,一定会接着往下说的。我调整了一下坐的姿势,把注意力变得集中,让他知道我一直在听。他感慨说虽然现在也没什么不好,但终究不是他曾经梦想的生活。他那么渴望上大学,却在临门一脚,马失前蹄。他说人生就是那么奇怪,一个很小的事件,也许就是改变人生方向的第一推动力,就像第一张多米诺骨牌。
    氤氲的烟雾中,他伸出他的那根扁扁的结满蛛网一样伤疤的左手无名指,悠然地问我,知道它是怎么变成这样的吗?我不解地反问,说他曾经跟我讲过,难道不是不小心被石头砸的?他说是砸的没有错,只是被人故意砸的。我大吃一惊,说他当年怎么不说实话。
    记得那是高二下半期的某一天,春寒料峭,骚风阵阵。正是上课时间,邓无源突然出现在我班级外的走廊上,伸长着脖子往里张望。他穿着单薄,一只手横在胸前,瑟瑟缩缩的样子,像一个流浪汉。我竟然一时没认出他来。他头发蓬乱,脸色苍白,皱巴巴的牛仔裤上,一条黑色的血迹从裤腰一直延伸到裤脚。他见到我时,说他要在我这里玩几天,并一脸无所谓地向我展示他扁掉的结着黑色血痂的手指。他问我附近哪里有医院,他说他的手指必须要消一下毒,包扎一下。
    我一看,他的手指伤得还挺严重的,几块苍白的肉四散绽开,指甲盖翻转着吊垂在一边,晃晃悠悠,仿佛随时会断掉。我抓住他的手腕,看得心惊肉跳,赶忙问他怎么回事。他洒然一笑,说在来我学校的途中,不小心被一块石头砸烂了。听了他说的原因,我责怪了几句怎么那么不小心后,就不再详细追问,赶忙陪着他去了一趟医院。在去医院的路上,他一再跟我强调,说不要对家里人讲,懒得听他们的啰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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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逸轩

    李逸轩

    楼主 LV6 2016-10-31
    他在我学校玩耍的那几天,每天基本上都躺在床上昏天黑地地睡觉,他非常懒惰、邋遢、不修边幅,人看起来颓废萎靡,没有一点精神,半夜还大汗淋漓地做恶梦,含混不清地说一些乱七八糟的梦话。白天买饭给他吃的时候,我不经意地问他究竟怎么了。他说没什么,只觉得累,休息几天就没事了。但从我这里回去没多久,他没有半点预兆地向家人们宣布退学,就像国王向他的臣民突然颁布的一条法令,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和执行。
    当年的这段往事,被他一提,又从记忆里漂浮了上来,如此清晰,我似乎看到我们就在当时的现场。邓无源仰着头,一脸享受地吐出一个个烟圈,感慨说这么多年过去了,他终于可以像说别人的故事一样,轻松地说起那段改变他人生方向的经历。他说当年的那一件事,就像压在孙悟空头上的五指山一样沉重,他几无逃避,只能屈从。他说最主要的还是怪自己,怪自己年少无知,怪自己被情爱、被肉欲,冲昏了头脑。
    他说初中时,他跟曾丽谈恋爱,好奇、叛逆,多于爱情。他说他看了太多的毛片,积累的理论知识,已经足够丰富。那时,他只想找一个女人来实践,他太想知道在男女性爱中的真实感受。他对班上的女同学,一个个观察、考量,从性格和爱好上分析,看谁是最容易跟他上床实践的目标。他不想耗太多时间在谈的过程,他只想尽快进入最后的一个步骤。最终,他得出结论,曾丽是他最为理想的目标。她头脑简单、一个无人注意的丑小鸭,追求她把握更大。更何况,她超常发育的胸部,让他挪不开目光。在他的眼里,她的这一优点,足以遮盖她的所有缺点,也足以打败其余任何一个女同学。同时,他幻想着和她在一起时,班上同学一片哗然所带来的快感和满足感。那无疑是额外赠送的福利。叛逆的他,需要非常规的行为举动,才能给他的心理带来冲击和刺激。
    邓无源第一次和曾丽上床,手忙脚乱的,而且很快就完事了,毛片中的性爱技巧,基本上一个都没有派上用场。曾丽是他的第一个女人,他也是曾丽的第一个男人,他们在生涩笨拙的探索之中,把相互的第一次,给了对方。但是在他的心里,他不认为曾丽是他的初恋。他固执地认为,那只是一场精于算计的肉欲之爱,和灵魂之爱大有区别。而他灵魂的初恋,第一次灵魂的悸动,是在高中一年级,在一场让他怦然心动的邂逅中。
    第一次跟莫庭芷相遇,就像唯美的电影画面,他无限回味地说。风中不时飘落的桃花花瓣,迷乱了他的视线,让他分不清现实与虚幻的界限,有种真实场景的虚幻感,又仿佛虚幻的画面,再现在了现实之中。那天,是阳春三月的某一天,阳光明媚,莺飞燕舞。在狭长的山谷里,山花烂漫,一步一景,时有清泉叮咚,时有鸟雀伴行。蓝蓝的天上,一朵朵白云,就像神话传说中,织女精心为牛郎编织的衣裳,素净美丽。
    在一片一眼望不到边的,像火烧一样红彤彤,热烈开放的桃林里,在一池幽蓝的湖水旁,莫庭芷穿着一身素净的拖地唐装,披着长长的白纱,飘飘兮若仙。她的面容,她的身材,无一不是长得恰到好处,尤其是她胸前的双峰,在丝质长裙的撑托下,更是横看成岭侧成峰。她淡然地露齿微笑,熟练地在众人的聚焦中,拗出各种或性感或清纯或成熟的造型。她的四周,打光的打光,拍照的拍照,一片忙乱。那天的她,就像一个女神,站在人群的中心,也仿佛站在世界的中心。
    莫庭芷抬起下巴,高傲地俯视着,目光越过人群,投向邓无源站立的方向。就在两束目光相互触碰的一刹那,他立刻想到了李贺的一句诗“一双瞳人剪秋水”。他从来没有见过如此纯净透亮的眼睛,她的眼底倒映一抹幽净的湖蓝,甚是好看。她是一个什么样的女子呢,不知她前世有着怎样的修行造化,才让她今世拥有这样一双纯净如水的眼睛。看着她的眼睛,他一阵恍兮惚兮,那一汪潭水仿佛有魔力般,吸附着他,牵引着他,直至跌入那一抹幽净的湖蓝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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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逸轩

    李逸轩

    楼主 LV6 2016-11-01
    正发呆,莫庭芷一大帮人,取好镜头拍完照片,呼啦啦一下又转移了阵地。她拖着长长的衣服,逶迤着远去。望着她远去的背影,他像一个被施了魔法一样的雕像,呆立不动,灵魂似乎脱离了躯壳,早已随她而去。仅仅一次目光的触碰,她进入了他的心里,像打上的一个深深的烙印。好长一段时间,他都没有心思学习,眼睛睁开或闭上,她俏立池边的美好形象,立刻显现在他的脑海里,如影随形。
    多年形成的习惯,一遇到思想上的纠结或焦虑,邓无源总是喜欢一个人躲进幽暗的角落里,独自消化、排解。自从来到县城高中读书以后,他为之找到了一个理想的好去处——投影厅。那年月,对于年轻人来说,看投影片绝对是一个新鲜而时髦的事情,投影厅也是一个情侣约会、增进感情的绝佳场所。那时的投影厅,大多在阴暗潮湿的地下室,老板什么都敢放,通常上半夜播放时下热映的电影,诸如美国大片《真实的谎言》、《第一滴血》、《炸弹专家》等等,下半夜则进入毛片时间,日本的、欧美的,轮番上映。
    掌握了投影厅的这些播片规律,邓无源一般只看下半夜。我这么一说,你可能会立刻会心一笑,他的那个特殊癖好,所有人都心知肚明。其实,这倒真的和他的特殊癖好,没有多大关系。以他某一方面的突出特质,来概括他的所有行为,怎么说都有点儿以偏概全之嫌。除了毛片之外,他当然也喜欢看其它的各种影片,诸如武侠片、美国大片之类同样是他的最爱。他之所以选择下半夜出动,最主要是为了躲避学校老师的监管,封闭式的寄宿学校禁制学生夜晚外出。下半夜一过,老师撤离工作岗位,宿舍里的同学们鼾声一片,他才有机会开始行动。他像夜猫子一样,掀被下床,弯腰低头摸黑走到学校围墙的一个缺口处,然后越墙而过,走向他熟悉的最近的一个投影厅。他喜欢在黑夜中叼着烟,享受着感官上的刺激,那可以让他暂时忘却心中的所有情绪,不管是负面的,还是正面的。
    说到这里,我忍不住要插叙一件别的事情,虽然稍微有点偏离主题。邓无源因为看投影片,进过一次警局。那是一个深秋的夜晚,寒露深重,他叼着烟,缩着脖子,溜进一家投影厅的最后排,然后脱掉鞋子,舒服地躺在宽大的沙发上。投影厅里开着暖气,空气混浊而憋闷,但他还是准备在里面度过一个百无聊赖的通宵。宽大的屏幕上,照惯例放着毛片,嗯嗯啊啊的呻吟,似真似假的叫床声,在密闭的投影厅里回响,听得人心驰神摇。
    走进来的时候,借着放映机莹白的光束,他看见大半个投影厅里坐满了人。虽然每个宽大的沙发都有一块小小的隔板,但他还是能看到沙发里的各种情景,有连体婴儿一样黏在一起的情侣,有和着影片节奏独自做着各种猥亵动作的中年男子,也有人完全不受外界干扰,正呼呼大睡。凡此种种,他早已习以为常,一点儿也不觉得有什么异样。在他的观念里,投影厅里没有这些,才是不正常。
    投影厅屏幕上放的是日本毛片,关键部位打着马赛克,邓无源看了几眼,觉得没意思,于是闭上眼睛假寐,准备休息一会儿,等待换片。相较日本片,他更喜欢看欧美片,后者简单直接,没那么多虚情假意的情节,纯粹的动物世界。就在他排除杂念陷入冥想时,投影厅里一片骚动,十几个全副武装的警察,冲了进来。
    邓无源瞄了一眼,迅速明白了怎么一回事儿。他暗自庆幸坐在了最后排,他知道投影厅有一条后门。他猫着腰快速闪进臭烘烘的厕所里,然后打开一扇潮湿的木制侧门,准备沿着三楼一条狭窄的铁制楼梯,下到地面。可是,那晚的他不怎么幸运,楼梯上站着的一个肥胖的警察,堵住了他。他偏着肥硕的头颅,嘴里叼着一根烟,一脸阴险的笑。他的身躯如此庞大,以致他腰上堆积的肥肉,拥挤着露在了两侧的栏杆之外,整个楼梯被他堵得死死的,一点儿没有可以逃遁的空隙。
    一个投影厅,二十几个人被押着,带进了警察局。其实,也没多大的事儿,只是恰好赶上了扫黄打非的严打时期。他们一个个被请进刑讯室,笔录了一两分钟,然后交了几百块钱,就被放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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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逸轩

    李逸轩

    楼主 LV6 2016-11-02
    邓无源身上没几块钱,也不打算交,他一个月生活费都没有几百块。他知道不能泄露自己的身份信息,要不然他哪有脸回去学校。胖警察问他叫什么名字,他脸不红心不跳地随口胡乱编了一个,让他拿身份证,他回答说没带,问他家庭住址,他更是有鼻子有眼地说了一个详细地址。由于邓无源本来就发育得快,又长得比同龄人着急了些,再加上他老练油滑,如果他自己不说,很难让人从外表看出来他还是个高中生。
    随后,胖警察又列行公事地问了他一些别的问题,比如读书还是工作,什么工作,为什么要去看毛片,之类等等,他都能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回答得干脆利落。他说起谎话来,脸不红心不跳,一本正经且滴水不漏。
    最后的重点是,胖警察给他开了一张罚单,说交了钱他就可以走了。他淡然地说他没钱。那胖警察明显有些恼怒,威胁他说不交钱,那就只能把他关进牢子里去。他耸耸肩,不为所动,默默地坐着。胖警察知道碰上一个老油条了,也就不再啰嗦,把他赶出去,临时拷在走廊的一把椅子上,说让他想清楚再说。
    不得不佩服邓无源的心理素质,他从被抓到被拷,全程都冷静异常,也没有像其他人那样低头捂脸,觉得不好意思或产生强烈的羞耻感。被拷了,他也不急。他调整了一下扭曲的身姿,然后坦然地盘腿坐在椅子上,背靠着墙,闭目养神起来。如若不是刑讯室的门被进进出出的人大力打开又关上,他肯定能很快沉沉睡去。他的心是笃定的。他知道他并没有犯多大的错,不用着急忙慌地自乱阵脚。
    没多久,其他人交完罚款,全都走了,只留下邓无源一个人坐在空荡荡的走廊的椅子上。胖警察下班离开的时候,一脸阴笑地故意关闭了整栋楼的灯。这样,黑魆魆的空旷世界里,一片死寂,唯一能听到的声音,就是他自己的心跳。夜里有点冷,他不得不时不时移动一下膝盖和屁股,以缓解麻木僵硬的感觉。
    整个夜晚怎么度过的,邓无源差不多已经忘记,他只记得睡睡醒醒,颇不安稳。并且,当时尿憋得厉害,涨大的膀胱已经达到临界点,像要即刻爆炸的气球。第二天,胖警察那张油光发亮的脸,出现在他的面前时,他憋着通红的脸,威胁说再不打开手铐,他立刻拉满整个走廊,熏得大家都没办法工作。胖警察本来也没什么恶意,无非是让他认错交点儿钱而已,既然榨不出任何油水,他也拿他没什么办法。胖警察慌忙给他打开手铐,并给他指明洗手间的方向。胖警察可不想那样的事情,真的发生。
    邓无源飞跑着扑进三楼的洗手间里,放空淤积了一整夜的排泄物,前所未有的畅快,他几乎要呻吟出声。那淋漓尽致的快感,以后也不曾有过。走出洗手间时,胖警察没有在走廊里等他,也没有其他警察试图阻拦他。他左右看了看,知道已经没什么事儿,然后若无其事地走出了警察局。
    大街上,金黄色的梧桐叶,打着旋儿翩然落下,透过两栋楼的间隙射过来的橙色阳光,刺得人眼睛生痛。邓无源抬起头,看了看县城中心市场上的大挂钟,心里默叹一声:回到学校挨老师一顿臭骂,是无论如何也避免不了的了。
    我感觉又有偏题的迹象。现在,我要回到原来的话题上,接着说邓无源和莫庭芷相遇相识乃至相爱的后续故事。我强调邓无源喜欢去投影厅,不仅仅是想要加强他喜欢看毛片的个人特质,最主要还是想铺陈出他和莫庭芷再次相逢的地点。毫无疑问,他们的再次相遇,就是在气味混杂又人声嘈杂的投影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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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逸轩

    李逸轩

    楼主 LV6 2016-11-03
    对于爱情产生的各种模式,邓无源唯一不相信一见钟情,他觉得文学以及影视作品中所呈现的那种如遭雷劈、瞬间产生巨大能量的炽热情感,不可能发生在现实生活中。可是,和莫庭芷电光火石般的短暂对视,他动摇了曾经坚守的信念。并随着时间的推移,心中类似思念的某种情感,愈发强烈、凶猛,就像不经意在心中种下的一粒种子,他能感觉到种子破土而出、发芽、长叶,以及亭亭如盖的全部过程。他体会到了思念一个人的痛苦,也明白了爱情有时候不一定是厮守在一起,不一定甘甜如蜜,也包括诸如痛苦、空虚、寂寞,以及孤独之类的各种情愫。
    一个寂寥的夜晚,深秋或初冬的某一天。这不太重要,反正是一个气温不高,街上行人都要缩着脖子一路小跑的夜晚。百无聊赖的邓无源,像平日里那样,鬼鬼祟祟地闪进一家投影厅,目光随意的扫视,一个让他灵魂为之颤动的身影闯进了他的眼帘——他的脑海里、梦里,无数次出现过的美妙倩影。只是那晚的莫庭芷,完全是另外一幅模样。她发丝散乱,抱着双膝,窝在靠墙沙发的一角,形情落寞。她的眼睛,完全失去了那日的灵动和神采,变得笨重、呆滞,但还是足以让他认出她来。她的美好形象,以他想象不到的力量,深深印在了他的心底,像刀刻,像酸蚀。
    莫庭芷一动不动地斜视着,涣散的目光投向偏离屏幕的某个方位点,投影厅里正在进行的一切,似乎都与她无关。邓无源选了一个靠近她的位置,静静地观察着她,同时心底升腾起一丝莫名的心痛。他猜测她可能正在遭受某种痛苦的煎熬。她像极一只正在独自添伤的麋鹿,不由自主地让他心生怜悯。
    就在邓无源无声地凝望着莫庭芷,心里产生万千情绪的那段时间里,一个庞大而坚实的黑影,一屁股坐在了莫庭芷的身旁,他甚至都没有礼貌地征询她的意见,问她是否可以坐在她的旁边。接下来的行为,十分明显地证明他是一个非常猥亵的中年男人。因为不一会儿,他就露出了真实的面目。他的一只手,不停地抚摸着自己的下半身,另一只手自然地抓向莫庭芷的胳臂,同时嘴里说着挑逗的污言秽语,并牵引她的手,摸向自己的身体。
    等明白过来是怎么一回事儿时,一直在发呆的莫庭芷,吓得一声尖叫。她大力甩开他的咸猪手,花容失色。随后,她激烈地反抗,正颜厉色地喝斥,试图吓退眼前好色的登徒子。但这些,一点儿没有阻止他嘴上露骨的话语,以及毫不停歇的手上动作。他依旧嬉皮笑脸,甚至颇为受用,似乎她的声厉内荏,更加助长了他肾上腺素的飙升。
    嘈杂的投影厅里,莫庭芷激烈的行为,并没有引起其他人的注意。邻近的一个小伙子回头瞄了一眼,直觉以为是情侣间的打情骂俏,再加上猥亵中年男人凶狠的一瞪眼,于是立刻缩回了脖子,继续沉浸在影片所带来的感官刺激之中。见无人敢上前管闲事,那猥亵的中年男人,更加肆无忌惮,他嘟着嘴张开双臂,庞大的身躯压向莫庭芷,像拱食的猪一样,急不可耐。就在他肥硕的嘴唇即将捕捉到莫庭芷摇晃不止的脸庞的瞬间,他听到清脆一声响,随即迟钝的神经反馈出巨大的疼痛,一根木棍敲在了他的脑袋上。随即,又一记沉闷声音响起,他感觉腰部也受到了猛烈的袭击。在巨大力量的冲击下,他身子一斜,不受控制地直接歪倒,庞大的身躯卡在了两条沙发间的空隙里。不得不说,他绝对称得上久经沙场的悍将,就算经历了那样突如其来的袭击,身体的本能促使他立刻做出了反击的行为。他刺满纹身的粗壮胳膊反手一扫,差点儿扫掉邓无源手中的木棍。他顾不得额头汩汩冒出的粘稠血液,挣扎着想要爬起来看清楚袭击他的人是谁,并灵敏地确认出了邓无源所在的方位。他喘着粗气,目露凶光,像一条狼狈不堪的落水狗,伺机反扑。
    可是他刚抬起头,正要奋力挺起上半身,邓无源一只脚大力地蹬在了他侧躺的腰身上。顿时,他像一条被人捏住七寸的蛇,失去了好不容易积聚起来的反击力量,萎顿在地。他心有不甘地胡乱抹了一把从头上流下来糊住眼睫毛的血液,目光透过血流分叉形成的空隙,看见一个高瘦的年轻男子,牵过他垂涎已久的女孩的手,从容地跨过他的身体,扬长而去。看着他们远去的背影,他呲牙咧嘴地发出痛苦的低吼,因为在莫庭芷离去的最后一刻,她高跟鞋的细尖像锥子一样戳在了他的大腿上。
    邓无源牵着莫庭芷的手,在午夜的街头,一路狂奔。直到跑出很远,莫庭芷在他的身后说她跑不动了,他才松开她的手,不好意思地立在她的面前。此时,寒风轻吹,街道清冷空寂,完全没有了白日里的喧嚣浮杂。在一棵高大法国梧桐树掩映的昏黄路灯下,莫庭芷捧着肚子弯着腰,侧着身子靠在一根贴满各种小广告的电线杆上,喘气不止。邓无源静静地站着,等待她起伏不已的心境平复下来,他的脑袋里像播放电影一样,全是刚才刺激画面的回放。那个彪悍的猥亵中年男人出现的那一刻,他就暗呼不妙,知道接下来不会有什么好事发生。他太了解投影厅里的阴暗面。他心中评估了一下,知道打单独斗,肯定不是对方的对手。他可不想英雄救美不成,反而被人暴揍一顿,那就亏大了。他环顾了一下投影厅的各种角落,冀望找到一件趁手的器具,可惜没有。他思索了一下,跑出投影厅,快速地从街道上众多支撑法国梧桐树幼苗的木棍中抽出最为粗壮的一根,然后一路小跑着返了回来。他可不希望心中日思夜念的女神,受到别的男人的玷污。再次见到那中年男子猥亵淫荡的行为,邓无源气炸了肺,手中的木棍毫不犹豫地敲了下去。
    邓无源用手指抚摸着另一只手的手心,胸腔里充溢着温暖的情愫,那是和莫庭芷如玉葱一样细滑柔软的手指触碰的地方。她手心的温度,在彼此相握的那段时间里,传递给了他,传送进了他的心里。和她戏剧般的相遇,邓无源觉得就如一场梦。在再次见到莫庭芷的那一刹那,他的心狂跳,直觉告诉他必须抓住这次认识她的机会,但他找不到任何和她搭讪的方式,脑袋里一片空白。他曾经以为在追求异性这一方面,他已经驾轻就熟,能轻松掌控任何场面,可是在面对莫庭芷时,他瞬间退化成一个青涩笨拙的少年,并在内心深处升腾起类似进退失据的惶惑。想不到猥亵中年男子的乱入,反而成为了他认识她的绝佳时机,虽然事后他常常为自己有那样暗自庆幸的想法而自责。他咒骂自己,说他宁愿一辈子不认识她,也不愿意让她落入那晚一样的险境。
    莫庭芷直起身,用手指梳理了一下散乱的发丝,露出一张苍白如纸的脸。她对邓无源简短地说了一句谢谢,声音干涩嘶哑,就像钢丝球摩擦铁锅发出的刺耳噪音。邓无源因为紧张而干巴巴地回应说不用谢,然后就不知道该怎么办。他怕自己言多必失,也怕可能一句冒失的话,唐突了眼前刚刚遭遇了一场惊吓的她。他从未这样在乎过一个人的所思所想。沉默了一会儿,还是邓无源率先打破如坚冰一样凝固的气氛。他小心地试着问她的家在哪里,并说他可以送她回去。她面无表情地说,她不想回家,声音依旧干涩嘶哑。
    尴尬,犹如升起的浓雾,弥漫在四周,他又一次陷入了进退失据的惶惑。虽然他很想继续加深对她的认识和了解,但是他知道目前不是一个好的时机。他不知道是否该走,因为他不放心让她一个人走在午夜无人的街头。就在他呆立不动,苦思对策的时候,莫庭芷轻声说陪我走走好吗。
    邓无源说他一直记得那个夜晚。天边一弯如钩的白月,斜晖清照。城市里纵横交错的街道,泛旧的楼房,在昏黄路灯的映照下,给人一种遗世独立的孤寂之感,仿佛走入了另一个时空,一切都变得不同以往。他经常如夜猫子一样出入这座城市,见识过春夏秋冬不同的夜,却从未有过那晚的异样感觉。他清楚地记得,他和莫庭芷拉开一段距离,并排着走在树叶飘尽的高大法国梧桐树下,全程没有交流,哪怕一个细微的眼神触碰都不曾有过。他们静静地走着,空寂的夜里,只有他们脚踩黄叶时发出窸窸窣窣的轻响、彼此或轻或重的呼吸,以及火热的心跳。唯一一次拉近距离的接触,是邓无源脱掉身上单薄的外套,披在了她的肩上。她甚至都没有说谢谢,只是停顿下来扯了扯即将滑落的外套,然后抱着双臂低着头继续走路,似乎他所做的一切是那样的理所应当。他们一路无话地沿着县城的中轴线,从东走到西,又从西走到东,在再次往西走的半路,浅蓝色的天边,泛起了鱼肚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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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逸轩

    李逸轩

    楼主 LV6 2016-11-18
    见县城的街道上,早起的人们渐渐多了起来,街边还有一些做早点的摊贩开始了一天的生意,叫卖声此起彼伏,邓无源知道这时已经没有了任何危险。他匆匆地跟莫庭芷说了他的姓名以及就读的学校和班级,然后微笑着往学校的方向跑去。他知道如果不加快奔跑的速度,他又该迟到了,何况还有早操要出。变态的班主任,总是喜欢拿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来加强对他们的管束。
    再次见到莫庭芷,是在一个雪粒洒落四处弹跳的冬日,她拿着他的外套,出现在了他教室的窗外。她穿着厚厚的粉色羽绒服,脖子上裹着一条长长的雪白色围巾,遮挡着半张脸,让人看不出她本来的面目。她半张脸泄露的清丽容颜,在白雪的映衬下,不可方物。不是她冲他不停地挥手,并清脆地叫着他的名字,邓无源一点儿没有想不到会有人找他。与她眼睛对视的一刹那 ,他认出了她来,那是一双别人不可能拥有的剪水清瞳。
    当时,正课间休息。在一众同学的起哄声中,他满脸通红地走向她,仿佛心中隐藏的秘密,突然曝光在了大庭广众之下。莫庭芷一脸笑意地看着他,对于同学们的起哄嬉闹,完全不为所动。她站在众人目光聚焦的中心,落落大方。她把洗好的外套递给他,嘴里轻快地说着感谢的话,同时向他发出热情的邀请,说如果有空,她愿意请他吃一顿便饭,以示感谢。他无力地假装拒绝,说那没什么,小事一桩而已,心里却恨不得立刻答应。他曾经暗恋了她那么长时间,可不想错过结识她的机会。只是从小接受的教育告诉他,推辞一下再接受,是一种为人处世的美好品德。莫庭芷似乎看出了他内心的纠结,于是自作主张地定一个时间地点,说到时候不见不散。
    这会儿,又不得不插入一句题外话。酒精,对于拉近人与人之间的距离,确实有着非比寻常的重要作用。在邓无源抱着莫庭芷进入她的房间之前,他以为他们之间隔着一道天堑一样的鸿沟,而在喝了几杯酒之后,在酒精的刺激下,他们的目光交缠在一起,心中迅速达成了一致的认同。他们滚烫的身躯,默契地越过桌上残羹冷炙的阻隔,热烈拥抱着滚在了一起。随后,他们更是急不可耐地赤裸相见。他忘了是谁最先挑起的情欲,他只知道那是他一辈子都难以忘怀的一次经历,用酣畅淋漓来形容,毫不为过。随后的日子,虽然也有过激情四溢的时候,但是似乎再也达不到第一次的高度,至少没有了相互猜测、试探所带来的神秘又紧张的刺激感觉。那是熟悉的身体,不可能有的一种感觉。
    跟莫庭芷在一起,邓无源真正体会到了什么是两情相悦,什么是爱情,什么是灵肉合一。他在心里毫不犹豫地推翻了以前对于情感的认识,纠正了曾有的偏见,尤其是在有了强烈的对比之后。在床笫之欢上,莫庭芷绝对称得上是他的导师,她大胆而热烈,主动指导他变换各种花样,并常常坦诚地说出心中所想,有时还毫不避讳地提出某些改进措施,以期下次有着更好的预期效果。
    相较莫庭芷,曾丽只能算是一根粗壮的木头。她的思想无比保守,只接受传统的一个姿势,稍微做一下改变,她就激烈地反对,说那是一种变态的行为。她对他喜欢看毛片的行为,呲之以鼻,并深以为耻。这也是为什么没过多久,邓无源就对她的身体索然无味的直接原因。有时,他宁愿自行解决,也不愿跟她做那档子事儿。
    从身体的欲求上来判断,邓无源知道他和莫庭芷是相爱的。但是,在每次尽情欢愉之后,莫庭芷倦怠的身体、落寞飘忽的神情,又让他感觉不可捉摸。她很少跟他说有关她的事儿,即使偶尔触碰到,她也会很快用别的话题岔开。热恋中的人们,都希望更加深入地了解对方的个性和喜好,并以投其所好来表达自己深沉的爱。毫无疑问,邓无源也是这么想的。可是,每次他以为可以向前走近一步时,一堵无形的墙,竖在了他的面前,他无从突破,更遑论越墙而入。
    她跟他说得最多的,就是那个在街上不停行走的夜晚。她说她感谢他的默默陪伴,感谢他没有好奇地问她问题。她说在投影厅里发生的骚扰事件,其实并没有给她造成多大的心理阴影,倒是心中某件正在缠绕她的事情,让她喘不过气来。她说她不需要别人的安慰,她能自行调节和排泄淤积在内心的负面情绪。
    她笑着说如果那天晚上他表现得过于阿谀奉承,或者油嘴滑舌,她都不会对他产生任何好感。 恰恰是他的无言陪伴,让她的内心产生了一种别样的情愫,有种可以让她依靠的信赖感。她从他手足无措的言行举止中,早就看出了他对她的爱慕之情。在她的眼里,他虽然只是一个高中生,却有着颇为成熟的外表和强健的体魄,尤其是那种轻熟男人所散发的特殊气质,让她迷醉。邓无源问她那晚纠缠她的事情是什么,她岔开话题,在他耳边轻柔地说他们晚上可以试着玩点别的花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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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逸轩

    李逸轩

    楼主 LV6 2016-11-18
    嘎嘎嘎,大叔又开始更新了。快来围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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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逸轩

    李逸轩

    楼主 LV6 2016-11-19
    某种程度上说,邓无源对她一点儿也不了解,就连她的名字是否真实,也大有值得怀疑的余地。因为有一次去宾馆开房,他不经意地瞄了一眼她的身份证,好像看见了别的字眼。后来,他在心里说服自己,说那只是他一时眼花,或是酒店灯光相互映衬所造成的视觉偏差。那时,他天真地以为他爱她,爱她那个实实在在的人就已足够,其它附加在身上的所有社会属性,都不重要。
    对于他们情感的未来走向,邓无源其实也不愿意去多想。他同样不愿意触碰这类实质性的问题,毕竟未来的生活,谁也无法预测。他只想享受当下爱情的美好,他认为其它多余的想法,都是徒劳。何况当时的他,也没有任何能力去规划未来的生活,并为之做出某种不切实际的保证。年轻的他,考虑不了那么长远的问题。同样,他也不想像某些影视剧里的男主角那样,歇斯底地地说些海誓山盟又酸气冲天的废话。他认为那种过于浮夸的表达,都不是真爱的表现。他一度以为她的落寞和惆怅,只是因为担心他们不可预知的未来。她的保留和不说,或者说来自身份属性上的留白,使得她散发出的某种类似神秘的气质,反而更加了激发了他心中潜藏的欲望。他想他有的是时间去探究她的内心,日子长着呢。他认同距离产生美的说法。很多时候,适当的距离,才是保持情感鲜活的一大法宝。
    邓无源多次说,那种全身心投入、甚至愿意为对方去死的强烈情感,他只对莫庭芷产生过,以后再也没有过。可是,真的面临到死亡的威胁时,他承认自己是个怂人,一点儿没有表现出男子汉应该有的气概,更别说为了守护爱情而慨然赴死的。他自我解嘲地为自己辩护,说谁不想好好地活着,世界多美好,爱情毕竟只是生活的一部分。他说在爱情里,谁都可能产生那种为之生为之死的极端情感,但现实中,真的需要做出生死的抉择时,能否做到发乎于心,却又另当别论。
    有一段时间,他和莫庭芷爱得非常疯狂,有种“欲壑难填”的不管不顾。他们觉得室内的常规场地,已经满足不了他们追求刺激的澎湃情欲。于是,在一次尝试成功后,他们把场地转移到了室外。可以说,县城里的许多地方,都留下了他们挥洒的激情和汗水,比如溜冰场狭小的更衣室里、电影院的最后排、公园里臭烘烘的洗手间、办公楼里黑魆魆的楼梯间,以及野外树林的某个隐秘角落。
    就像影视剧里常常演的那样,每当有悲剧即将发生的时候,事前都是风平浪静的。为了表现前后的反差,有些影视剧甚至还会特意安排一件喜庆的事情,来加以对比和烘托,以强化悲剧产生的力量。这是影视剧作为一门艺术,常用的表现手法。当然,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对于尚未发生的事情,事先是无法预知的。事后回顾,有些事情的发生,可能比影视剧来得更为离奇和精彩。
    如果事先知道那天接下来发生的事情,邓无源说他无论如何也不会和莫庭芷相约去那片桃林里寻找刺激的。确实,就如编剧安排好的一样,那天是一个天气非常好的暮春午后,阳光灿烂,温度适宜,不冷又不热,所有人像结束冬眠苏醒过来的蛇一样,急不可待地脱掉了身上笨重的冬装,展露出捂了一冬的美好身材。县城街道上梧桐树的新芽,正从嫩绿向浅绿渐变,漫城飞絮。比第一次遇到莫庭芷的时节,稍稍晚了一些,那片桃林差不多已经花瓣落尽,嫩绿的枝头上结满了米粒大小的毛绒绒的青色桃子,桃树下铺了一层或干枯或零落成泥的粉红色花瓣。没有了花瓣的桃林,很少再有游人光顾,但对邓无源他们来说,却是一个绝佳时机。
    说起去桃林,其实还是邓无源的强烈建议。自从和莫庭芷好上以后,他总有个心愿,说要去爱情最初产生的地方,故地重游一番。他动情地说他要感谢那片桃林,让他遇上了她,给了他这么美好的一段爱情。他还待继续联想,大大地发挥一通,莫庭芷露出嫌弃的表情,毫不留情地打断他,说她不记得和他曾经有过目光上的触碰。她说她当时为了拍照而看向某个方向,眼神是放空的,根本就没有聚焦在某一个点,更别说与他对视。她取笑他,说一切都是他的一厢情愿,自作多情。邓无源趁机摸了她一把,嬉皮笑脸地说,那又有什么关系,就算是视觉上的偏差造成的误会,那也是一个美丽的误会。他说最重要的是从那时起,他记住了她,并心甘情愿地为她害了一场漫长的单相思。
    顺着水路观察,邓无源发现桃林边那汪幽蓝的湖水,是多条山涧水的汇聚,清冽透明,一望到底,周围的青山倒映在水里,山水一色。邓无源一时心情大好,他对莫庭芷说,一起下水游泳吧。她摆了摆手做了个打着寒颤的表情,说太冷了吧。那天,天很蓝,蓝得像海,没有一点儿杂质。白云悠悠飘来,丝丝缕缕地绕在头顶。
    世界原来竟是如此纯净。
    邓无源脱了个精光,大吼一声,奔跑着跳了进去。游了一会儿,他感觉身体已经适应湖水的温度,没有了刚下水时的寒冷,并且浑身透着舒服。他往岸上泼着水花,诱惑莫庭芷下到水里来。在他的极力相邀下,莫庭芷心痒难耐,说大不了舍命陪君子。她迅速褪去衣服,眼一闭尖叫着跳进了湖水里。
    如果此时的你,从高处往下俯瞰。你会看到,群山围绕的一潭碧水里,两个年轻裸露的身体,在尽情地嬉戏喧闹。他们时而会合,时而分开,激起片片水花。他们玩得那样的尽兴,那样的率性自然,仿佛伊甸园里的某个场景。
    上岸时,莫庭芷冷得瑟瑟发抖。邓无源赶紧找来他的衣服,把她裹上。然后他们找到一个宽大的石块,坐在了岸边。他搂着她,一丝不挂地。他说他要用体温温暖她。莫庭芷低头看了看他,说快去穿件衣服吧,要不会冷感冒的。邓无源爽快地说不冷,阳光这么好,晒一下很舒服。他看她露出不好意思的神情,愈发得意,于是故意叉开双腿,完全袒露在了她的面前。
    莫庭芷别开头,斜靠着他。阳光温柔地洒下来,暖洋洋的,让人不自觉地变得慵懒。她对他说,她想睡一会儿。他说睡吧,睡他的大腿上。她听话地把湿漉漉的头枕在了他的大腿上。他低头看她,含情脉脉。他呼出的气息,像春日里的微风熏过,让她迷醉。从下面往上看,他微仰的下巴,坚挺的鼻梁,坚毅的眼神,以及两条浓得化不开的眉毛,组合得恰到好处,她一下看得痴了。他弯曲着手指刮了一下她的鼻子,说不想睡了吗。她满面通红,不好意思地说睡啊。她娇羞的眼神,泄露了她心中的秘密。此时,他们的眼中只有彼此,似乎整个世界就只剩下他们俩人。
    一个高大的身影,如鬼魅般,从几步远的桃林里闪了出来,悄无声息。他一脸阴沉,面罩寒霜。他双臂交叉着抱在胸前,冷冷的目光死死地盯着眼前正你侬我侬、浑然忘我的俩人。他健壮的身材,挺直的大长腿,稳稳站立如钢板一样的身姿,一看就是个训练有素的军人或者保镖。莫庭芷转过头打喷嚏的同时,眼角的余光瞥见了那个身影。顿时,她脸如死灰,身体变得僵硬,似乎魂魄瞬间脱离了躯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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