惹火燃情:总裁,慢点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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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 2020-04-23
其实吧,这篇文在总裁文类型里面确实不错,可是里面有些情节真的……不够严谨。
在四百多章那里,就是男主公司死了人,而男主在案件里也算受害人,原因是他的公司因此受到了影响。而随着剧情的发展,男主因为某些原因成为案件嫌疑人,女主是法医,是案件调查人员之一。
在法律上,①本人或者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办案的人民警察本人或者她的近亲属,由于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②不准向非本案案件调查人员透露有关正在调查核实的案件情况
该案件办案人员与该案件嫌疑人或当事人有直接关系或间接关系,理应退出案件侦查或案件的一切工作。(以上来源百度)
举个例子:若这个案件的警察和嫌疑人是曾经的高中同学,不管后来没有联系都不能参与调查了。首先,女主的姐姐是慕家的大儿媳妇,和女主是亲姐妹,男主是慕家三少爷,女主的姐姐是男主的大嫂,女主和男主家是亲属关系,女主和男主曾经是情侣,也就是说他们是前男女友关系。
在这个情节里,女主不回避就算了,当她提出以亲戚关系去审问男主时文里面的警察局长居然还同意女主还去审问男主,同意就算了还不好好审问,尽在打情骂俏。(职业道德呢?)
再到后来,男主家里人也就是慕家,还找女主打听案件相关进度,女主竟然同意了。
看到这里我以无言以对。
女主学的是法医,法医系里有一半的课程是法学(一半课程是法学不代表只学一半法律),这点常识都没有吗?
我没有在杠,既然主角是学霸人设,文章有相关法律背景,就不能严谨一点吗?就算在法律方面不是很清楚,难道不觉得不合常理吗?就好比你和好朋友去逛书店,书店有书不见了,朋友被怀疑偷书,店长是相信你这个嫌疑人朋友说的话还是相信一个路人?再把店长的角色换成你自己,你会选择相信一个和嫌疑人要好的人吗?文里的案件属于命案,命案要更加要严谨些,自然不能和前面举的“偷书”例子相提并论。
我只是把我认为不合理的提出来,也希望作者在今后的写作里严谨一些,不然有些年龄小的读者会被误导,希望作者往后写作更加细心。
最后,祝书大卖。(我只看到了这个情节这里,目前比较大的失误只发现了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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