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他拉开窗帘,呆呆地站在窗口,窗外的风声很大,庭院口的树叶声声作响,随风摇摆的枝丫像个在舞蹈的少女,他仰身贴近窗户,天空蓝得如同海水,那一片云刚好从浪潮中游过,如此轻淡。

原来那些昨日,或许都不如明日的灿烂。

风声持续地响着,他拉起窗帘回到屋内。书桌上的日历本,记载着今天的日子,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七。

床头的mp3,正在单曲循环着周杰伦的《夜曲》,《夜曲》这首歌收录在周杰伦2005年11月发行的专辑《十一月的肖邦》中。那一年的这首歌,因为拥有心疼而悲伤的旋律大火,所有人都因此记住了那段歌里的遗憾。

“我在空旷的墓地,老去后爱你。”歌里正唱完这句,他便过来关掉了mp3。

他换上西装,打起领带,穿起黑色皮鞋。他微微眨着眼站在镜子前,看着额头前的那叠刘海,像是入了神,一个忽然之间,便将它们掀起,它们翘在上面的感觉像是高中军训时期寸头的自己。他对着镜子一笑,像是在嘲笑自己虚假的成长,便又继续放下那叠刘海。

车声响过整个街道,人行路上总是有人在等绿灯。猫咪四处可见,小狗也是到处流浪。阿妈和阿婆家的花花草草,总是滴着水珠。谁家阳台上的衣服,总是被风吹走。小卖铺的冷藏室里,总有卖不完的冰棍。

夏天的感觉,真是来得热烈又寂寞。热烈的是太多相似,寂寞的是太少不同。

铃铛的声音,在风声中清脆作响。那只蜡笔小新的笔盒旁,散落着几张黄色便利贴,其中一张上面凌乱地写着“加油”两个字,便利贴已经被折皱,但仍未被扔进垃圾桶。忽然一阵风来,书桌上的那些纸,便像逃兵一样,四处乱窜。

她揣着被子在床上呼呼大睡,窗帘遮盖着窗口,玻璃门却未关,风直接吹起窗帘,像是漂亮姐姐的婚纱裙一样,在空中摇摆。粉红色的墙壁,被一群蜡笔小新玩偶们拥挤着。床头上的那只水杯,刻着蜡笔小新的模样。

环视这间屋子,有一个地方是特别的。

在床对面书架下的最底层柜子上,有一把黑色的小锁,这把看似不起眼的锁,是这间屋子里唯一的锁。没有人知道这把锁的钥匙在哪里,包括她,这间屋子的主人,同样不知道钥匙在哪里。

闹钟的声音,突然像一颗炸弹一样,席卷着整间屋子。她不耐烦地翻了个身,但并没有去按下闹铃,也没有继续睡去,她微微睁开眼,床头柜上的日历,在眼前立着,七月十七。

她掀开被子,忽然坐了起来,凌乱的短发,和浮肿的眼睛,不像是今天美丽的节奏。因为昨晚的她,哭了一宿。

这是一个漫长的暑假,没有人知道这个夏天究竟还会发生什么痛苦的事情。在她的眼里,快乐真是难求,所以她只求不要悲伤。大概,她从来都不知道,被悲伤席卷的自己,却拥有能够唤醒起他世界里万物复苏的能力。

今天七月十七,是他第一次当伴郎的日子。

橘子味的汽水,在阳光下散发着一股甜味。他穿着西装,骑着那辆蓝色单车,左手拿着橘子汽水,右手握着扶手。他仰天长喝一口橘子汽水,深深打了一个嗝。风迎面吹来,吹散着他的刘海。人群里投来各色的目光,路人心想这是一个什么样的男孩,洋溢着众人不再有的青春气息和自由而奔放的勇气。

脚踏车的声音,好像一直都代表着青春。他回头看看那群人的眼光,便更加得意般地放开手骑着单车。橘子汽水的味道,跟随了一路,甚至留在了车把手上,黏黏的。

如果夏天是有颜色的,那么他一定会选择橘色,只有橘色的夏天,才拥有被泡泡沐浴过的甜,所以整个高中时代的他,课下最爱买橘子味的芬达汽水了。

他拐过了几道弯,绕过了几道口,穿梭于车水马龙之中,才终于在一家酒店门口停下他的单车。

那辆蓝色单车,和在场的宝马、大众、奥迪汽车相比,实在是小学生的架势,没有任何人会在乎它的由来,甚至还被保安拦住不给放门口。

两个保安围着他,让他把这车不要停在大门口,说是会影响酒店形象。他气得狂按车铃,噪音在酒店门口响个不停,不管保安说什么,也不愿意把这辆蓝色单车放置于无人知晓的后面。

两个保安的脾气也不是盖的,既然好心相劝来不通,便直接双手架起他的单车,跑到了酒店后面。

“我的车要是受到了半点伤害,你们家的酒店就等着倒闭吧!”没人会在乎这个小孩的言论,因为就冲这辆蓝色单车来看,他对于这家酒店似乎毫无威胁力。

单车事件就此结束,他没有继续跟两个保安斗气,毕竟今天是七月十七,有一个更重要的事情等待着他去做。即使往日的日子里可以不用成为一个大人,但是今天的自己,一定要假装成为一个大人模样。

酒店电梯的门开了,只有他一个人进去。对着电梯里的镜子,他照了又照,生怕自己不够成熟和帅气。黑色皮鞋上面,沾染了灰尘,他蹲下身子,用衣袖擦了擦,殊不知衣袖也被沾染上了黑色污渍。唯有左手上面,还残留着一丝丝橘子汽水的清香甜味,缓解着这糟糕的味道。

“如果你能够在夏天看见彩虹,在冬天看见流星雨,那么你很有可能就会在今年里遇到一个对你而言特别的人。”今天的午间电台里,竟然在讲着类似小说般的爱情故事。

“你好像离开了很久,我却总觉得你还在。”粉红色的房间内,在日历七月十七的下面,她用红色水笔加了这句话。

如果夏天还有另外一个名字,那么她一定取名叫做“记得”。

她叫陈久深,一个短发女孩,九月将就读于金城中学高三(八)班,文科班。

他叫许啸清,一个短发男孩,九月将就读于金城中学高三(四)班,理科班。

“哎,许啸清,你今天穿的真让我吃惊啊,你从哪里整来的西装,真搞成一副大人模样了啊,我去!”今天的新郎官,许啸清的表哥。

表哥没有许啸清高,虽然许啸清是个高中生,但他的骨骼显高,瘦弱的身躯使得他看起来有一米八了。表哥是一个浪子,比许啸清就大一岁,中考那年没考上高中,就读一所职业高中,结果放荡不羁的性格,一年不到就把一个女学生肚子搞大了。由于年纪上的限制,只有等到十八岁成年的今天,才能举办婚礼,而表哥的宝宝此时都开始在婚礼上摇摇晃晃走路了。

“这可是我特地租的,怎么样,够帅吧!”许啸清扯着脖子上不成型的领带,故作得意。

“瞧你这领带系的,假装成为大人的最大败笔。”表哥觉得这领带系得实在幼稚,可低头再看一眼自己脖子上的领带,好像也不是自己系的,便没再去说领带的问题。

说起许啸清今天能够出席表哥的婚礼,还要感谢于自己的户籍。许啸清的爸妈在他初中时候就离婚了,他随妈妈生活,但户籍是跟着爸爸留在了南方。所以今年高三的他,不得已必须回南方读书参加高考,也因此有机会参加表哥的婚礼。

从北方到南方,本就是一段很长的距离和思念,像后来的故事一样。

如果在这个夏天里,有人会因此而记住许多的忧郁,那么他们的内心深处,或许正在成长。

许啸清跟着表哥走进婚礼会场,漫天的白气球和玫瑰花,和那如同银河般的灯光,将舞台包围成了一道水晶之桥,就像书本里等待牛郎和织女的相见。他在现实生活里从来没有见过这样子的场景,这太让他感到惊奇了。他望着舞台尽头的银幕,那里的一张张相片,虽不知情有多深,又或者多真,却足够让他感受到一股向往的快乐。

他呆呆地站在舞台旁,忘记了今天自己伴郎的身份。如果真的有一种震惊能够让人为之疯狂,那么一定是从未有过的感觉。

她带着一束菊花,来到了那个常常让人夜晚想起的地方,他的墓地。她没有跟着大人们一起来,而是选择了最晒的中午,独自前来。通往墓地的那条水泥路,好像很会拽住人的脚步。她近视五百度,但是今天的她没有戴隐形眼镜,因为只要看不见墓碑上的照片,她就不会轻易痛哭,这是唯一可以抑制住自己情绪的方法。

曾经有个人说:“为了找到青春里的他,她整整找了一个夏天。”

夏天的风,吹落了耳边的碎发,她忽然转头望去,那身后一座座数不清的墓,像是不该藏在这美丽夏日里的孤儿。她望向远处的炊烟,那像是彻底消失于这个世界的最后嫁纱,如此美丽又轻柔。真正忠爱一生的恋人,他们只有一次婚姻,所以烟消云散的那刻,是所有美好被捏碎的时候。

她安神不宁,跪在他的墓前。她以为看不见那张墓碑上的照片,就不会哭,可是,喜欢的人是一直存活在自己眼睛里的,她想起他曾在去世前的一周,让她拉住他的手,帮他拉下他的裤脚。

他的裤脚下,是一双异常瘦弱的腿,没有了血色,如同即将干枯的树干。她慢慢拉下他卷起的裤脚,一滴眼泪打在了她的鞋子上。

还记得当时,他用着最坚强的语气说:“深深啊,我要看不到你结婚的样子了。”回想到这句话时,她突然跃起,疯狂地沿着来时的路跑去,眼泪被风刮到了眼角边缘。她抽搐的声音,在空旷的墓地里爆炸。一年了,她始终接受不了他离世的事实。

“喂,许啸清,你今天作为婚礼上最帅的男生,什么时候才能有喜欢的女生啊?”表哥喝多了,摇摇晃晃地拉着他,胡言乱语。

“表哥作为过来人,得告诉你啊,这喜欢的人得慢慢去找,急不来的,一急就得当爹了!”

话音刚落,忽然新娘手里抱着孩子,一巴掌过来朝新郎官表哥打了上去,于是婚宴在不愉快中结束了。

许啸清若有思绪地推着他的蓝色单车,走在路灯下。微醺的脸色和松开的领带,仿佛为他冠上了“失恋男孩”的称号。

陈久深哭红的眼,在路灯下显得如此迷离。她沿着路灯而走,沿着围墙而走,飘落的树叶,在脚下陪了一路,那埋着头的沮丧和忧伤,仿佛为她冠上了“失恋女孩”的称号。

没有一直不拐弯的马路,陈久深和许啸清,竟在马路的拐弯口相遇,这是他们人生里的第一次遇见。只是,那个角落的路灯刚好在维修,有点漆黑的夜,还是没有给他们机会去看清彼此的样子。维修工带着安全帽,在爬梯上辛苦地操作着。他全然不知自己身后,正出现一对有着奇妙缘分的高中生。

脚踏车的声音,吱吱作响,许啸清觉得燥热,便扯去脖子上的领带,缠绕在了自己的手上。陈久深一直低着头,就这么从他的车身旁走过,谁也没有停留。他们渐行渐远,就在背靠背离开的时候,路灯刚好被维修好,橘黄色的灯光,第一次让人觉得如此耀眼和珍重。

啸清了那冬城3 -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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