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狼人墓(一)

十四世纪,文艺复兴的序幕刚刚拉开,但丁的巨著《神曲》方才问世,达芬奇、米开朗基罗、拉斐尔等艺术大师尚未出生,出发寻找新大陆的船队尚未扬帆,中世纪的黑暗和愚昧还在欧洲大地挥之不去,人们在对黑死病、瘟疫、热病的恐惧下生存,一边讲述着女巫、狼人、吸血鬼的故事,一边睁开惊奇的眼睛,谨慎地窥视席卷欧洲的文艺风潮。

这是一个全新的时代,也是一个尚未开化的时代。

骑士、没落贵族、强盗、乞丐、窃贼,一切居无定所的流浪者在这片土地上漂泊,欧洲民间至今流传着他们的故事,然而,更多曲折离奇、惊心动魄的故事湮没在历史中,被人所遗忘……

瓦拉几亚公国(如今的罗马尼亚)的一个小镇里,一位身穿绣花锦缎衣服、相貌英俊的金发青年带着随从,走进小镇上唯一的一家旅店门口下了马车。他举止优雅,袖口层层叠叠的蕾丝花边纹丝不乱,耀眼的金发被一条黑色缎带仔细扎起,跟店里衣着简陋的镇民完全不同。

旅店里走出一个端着破碗的小乞丐,他看了青年一眼,突然发出一声响亮的尖叫,激动得把半碗脏兮兮的牛奶都洒出来了。青年有点得意,又有点羞涩。他知道自己长得英俊,衣饰又讲究,在这个穷乡僻壤的地方是鹤立鸡群,但他没料到这里的人看到他之后会高兴、激动成这样。

“你看看脚下。”青年身后的随从小声提醒他。

青年低头一看,他的黑色小牛皮靴子下露出一团绒毛。他赶紧把脚挪开,发现那是一只拳头大小的小猫,已经死了。看来是他下马车的时候不小心,把小乞丐养的猫踩死了,那只小乞丐手里的半碗牛奶是他特地拿来喂猫的。

青年正要说什么,旅店里的一个伙计早已出门把小乞丐一把推开:“吵死了!一边去!反正你这只病猫也活不了多久了,你只是以它为借口,天天过来讨牛奶!”然后又陪着笑脸转身对青年道:“先生,请问需要什么?”

青年淡淡答道:“请给我们一个楼上的房间,最好是带阳台的。”

“好,请跟我来。”伙计扫了他们一样,就觉得没有多少油水可捞。虽然那个青年衣着华丽,但他身上那套缎子衣服看上去已经因为年代久远而变得黯淡,而他那个身材高大的随从更是从头到脚只穿着一件带兜帽的粗亚麻布斗篷,看着跟乞丐一样。看来这青年不是没落贵族就是贵族家里没有继承权的小儿子,这种出身贵族的穷客人是最难伺候的,他们架子又大,又挑剔,出手又小气,也不会给多少小费。

伙计帮这两个客人把行李搬到房间里,那位金发青年优雅而傲慢地示意他离开……没有给小费。伙计心里暗暗咒骂一声,重重地关上门。

门一关上,金发青年就眉飞色舞地问他的同伴:“阿瑟斯,我刚刚表现得像不像一个贵族?看那小子的样子,还真被我唬住了。我说阿瑟斯,你干嘛总穿得像乞丐一样?别人还以为你是我随从呢!”

“就算他认为你是贵族,也是没落贵族。如果你一进门就给他两枚金币做小费,就算你穿得像乞丐,他也一定认为你是贵族。”

阿瑟斯摘掉兜帽,露出一张比希腊雕塑还俊美的脸庞,黑发绿眼,相貌跟意大利人有几分相似,说的却是英文。他大约二十多岁,眼神却像阿尔卑斯山顶千年不化的积雪一样沉静悲凉。

金发青年一副受伤的表情:“亲爱的阿瑟斯,我知道你是富豪出身,但好歹我们也是一条船上的了,你能不能不要这样打击我?”

阿瑟斯冷冷地说:“我们现在一贫如洗,你还在装贵族。你以为我不知道,你连这身衣服都是你老师留给你的。你好歹都快成年了,什么时候才能学成熟点?”

“我安东尼奥?卡洛斯威尔本来就是贵……”金发青年还想顶嘴,但还是忍住了,“好好好,只要陛下还没把头衔还给我,我就还是一介平民。”

阿瑟斯叹道:“我以前也是喜欢排场……我现在的结局你也看到了。我希望你不要重蹈我的覆辙……”

安东尼知道阿瑟斯又要提他大肆挥霍导致破产后因为寻找财富而失去爱人的伤心往事,赶紧打断他的话:“我冒充贵族是为了行动方便些,让这里的人不会对我们起疑。谁会料到一位贵族是来取经的呢?如果像刚才那个乞丐那样穿得破破烂烂,躲在城外东张西望的,人家早就盘问我了。”欧洲古代的盗墓者又称作取经者,因为中世纪的欧洲人经常把在下葬时圣经垫在尸体脑袋下面,盗墓贼在盗墓时经常把圣经连殉葬物一起拿出,所以被称取经者,盗墓也被人称作取经。取经者的始祖是圣马太,他在十字架上盗走耶稣的尸体,耶稣在三天后复活,因此不少盗墓者在遇险的时候都会默念他的名字祈求保佑。

阿瑟斯冷冷说道:“你知道派到敌国打探消息的间谍是什么样子的吗?”

安东尼一头雾水:“不知道。”

“能够充当间谍的人,都是身高不高不矮,体型不胖不瘦,长相既不好看也不难看,一点都不起眼,穿着非常普通。这样,就算人家见过他,也不会对他留心,更不用说记得他了。你想当贵族,连这个都不知道,将来怎么为你们国王分忧?还有,你穿得这么招摇,旅店老板早就记得你了,如果镇长发现坟墓被盗,打听有没有可疑的外乡人,他一定会把你说出来。”

安东尼嬉皮笑脸地凑上来:“我们得手后就连夜逃跑,就算他们发现也追不上来。再说,你身手这么好,他们就算来一百个人,也不上对手。”

“难说。”

“好阿瑟斯,我们先吃饭吧,晚上再去干活。”安东尼按铃叫了晚饭。

因为老板一眼就看出了他们是穷光蛋,送去的晚饭也比较粗陋,只有一大块面包,两小块冷羊排,一壶咖啡,两个烤苹果。安东尼知道阿瑟斯对饮食非常挑剔,想要下去再叫点精美菜肴,阿瑟斯叫住他:“不用麻烦了,等我们赚了钱,再去吃大餐。”

安东尼坐下和阿瑟斯一起进餐。安东尼吃相斯文,不发出一点声音。阿瑟斯举止也算文雅,但用起刀叉来还是不大熟练。

饭后,安东尼从行李里拿出一本医书开始读,阿瑟斯双手捧着一本破旧的《伊里亚特》发呆,谁也不知道他究竟看进去没有。安东尼看了几十页书就铺床睡觉,阿瑟斯也放下书,跟着熄灯上床。

下半夜的时候,阿瑟斯推了安东尼一把:“动手。”安东尼翻身起床,拿起几件奇形怪状的器械佩在腰间,又拿了一大包盐塞进口袋里。阿瑟斯准备了两个火把,又从行李里拿出两件戴兜帽的黑色斗篷,和安东尼一人穿一件。两人轻手轻脚地下了楼,去后院马厩里把拉马车的两匹马牵过来,阿瑟斯小心地把马蹄都包上棉花,免得马蹄声吵醒别人。

一切弄妥当之后,两人翻身上马。这两匹马是训练好的,不会嘶叫,包了棉花的马蹄走在石子路上没有一点声音,只是马蹄上包了棉花,走得不快。安东尼小声说:“按这个速度,我们什么时候能走到?”

“不要急,如果太早动手反而危险,不少老手都是因为半夜时分就动手才丧命的,我们到了坟地就赶紧动手,速战速决。”按照习俗,取经者只能在晚上才能盗墓,天亮时分必须离开墓地。有些古墓里,死者已经化作僵尸、幽灵或者吸血鬼之类的凶煞,袭击盗墓者,但天亮后他们就失去力量,所以取经者一般在下半夜动手,迅速把陪葬品取走,就算墓中的凶煞袭击他们,也没有多少时间跟他们搏斗,天一亮它们就失去了法力,取经者可以趁机逃走。但也有一些特别厉害的凶煞,眨眼之间就能把取经人撕成碎片,根本没人可以跟它们缠斗到天亮。

安东尼也知道这个道理,对阿瑟斯介绍说:“据我打探到的消息,这里的墓主生前是个骑士,参加过第一次十字军东征。他和他的伙伴一起,在那些国家烧杀掳掠,抢夺财物,战争结束时,他已搜刮了不少珠宝,想要启程回乡,这时他在路上看到一户富裕人家,便闯进去想在临走前最后捞一笔。那家人早已被十字军吓破了胆,赶紧把家里所有的钱财都送上。但他起了疑心,觉得这些人不会那么爽快地把所有财宝都交出来,一定是把更值钱的宝物都藏起来了,于是就把那房子搜了一遍,仍然没有搜出任何东西。但他还是不放心,就把那家人全部杀死,剖开他们的肚子,看看他们是不是把珠宝吞进肚子里躲过搜查了。那家的女主人懂得一些东方巫术,在临死前挣扎着诅咒这个歹毒的骑士化作恶狼,不得安宁。

“那个女人的诅咒显效了。回到家乡后,每到夜晚,那个骑士都变成一个狼人,在附近村庄里游逛,他的家人和朋友都害怕他,远远躲着他。他被人所嫌弃,孤独地死去。但他死去之后仍然对他的财宝念念不忘,每天夜里,他都会复活变成狼人,回家查看他的财宝是否安然无恙。他的家人只好重新打开他的墓穴,把那些财宝埋进墓里陪葬,又用石砖封住墓穴,他才安息了。据说这些年来,不少取经者觊觎墓中的财宝,想要盗取,都葬身狼人爪底。”

阿瑟斯点头道:“我们把墓穴挖开后就迅速进去,趁狼人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夹击他,打他个措手不及。等狼人被打倒,我们就带里面的殉葬物离开。那狼人力气大,又皮粗毛厚,如果一击不中,把它惹怒了,我们就完了。我们必须在刚进墓穴,狼人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一剑刺中它的心脏,把它杀死,才能顺利取经。进去的时候不要点火把,免得被它发现。”

安东尼赶紧点头答应。两人骑马来到城外,安东尼指着远处的一个小黑点说:“那就是狼人墓。墓前立了一个巨大的石雕,特别显眼。我们向那个方向走去就可以了。”说完,他纵马向前直奔狼人墓。

亡灵访客 - 第一章狼人墓(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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