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中央决策 第1章 中央提出建设新农村

2005年10月11日,在北京召开的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上,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任务。

2006年2月21日,新华社受权播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2007年1月2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公布。

2005年10月11日,在北京召开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上,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任务: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稳步地加以推进。

2005年12月29日,一年一度的中央农村工作在北京召开。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这次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主持会议并作了报告。

会议总结了2005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研究“十一五”期间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部署了2006年农业和农村工作。

会议讨论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讨论稿)》。这个文件修改后,将作为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下发,它将是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个纲领性文件。

会议强调:

中国的国情决定了农业和农村的发展事关全局,只有真正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才能把握住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动权。

按照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必须站在全局的高度,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认识和共同行动。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全面推进农村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必须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着力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使新农村建设带给农民实惠、受到农民拥护,扎实稳步地向前推进。

会议认为:

目前我国农业和农村的发展还处在艰难的爬坡阶段,农业、农村仍然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最薄弱的环节。

要根据当前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实际,重点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要把国家建设资金的投入更多的转向农村,切实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要围绕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要稳步发展粮食生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要坚持农村土地基本经营制度和严格控制建设占地,确保农业发展和农村稳定。

要引导农民有序进城务工,公平对待农民工及发展县域经济、促进农村劳动力就近转移。

要增加对农村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投入,从多方面加强农村公共服务。

……

就在这次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闭幕当天,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废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

从2006年1月1日起,中国农民彻底告别了缴纳农业税的历史,这是中国农村面貌即将迎来新一轮巨变的标志性事件。

在2005年12月26日,召开的全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会议,已经在这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

在会上,国务院明确表示:未来政府将把农村义务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率先在全国农村实现免费义务教育。

这一系列具有重大意义的举动表明,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已经全面开启。

泽被千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战略正式实施 - 第一卷 中央决策 第1章 中央提出建设新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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