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遇见最珍贵的人

2003年7月1日,她不再叫唐欢,她认真地对小喇叭说:“妞,以后叫我唐未欢。”

那是她人生中第一次喝酒,十六岁生日,她和小喇叭一起逃课,跑到一个川味排挡里,点了宫爆鸡丁,酸菜鱼,卤猪头肉和卤花生米。她们正是高二的时候,两个人趁门卫室老大爷中午打瞌睡时溜了出来。

要了两瓶二锅头,一人一瓶,直接就拿着瓶子干杯,猛灌一口,生吞下去,辣得喉咙都烧灼了,打了一个酒嗝,两个人相视一笑。

她告诉小喇叭,早上父母大吵了一架,撕打成一团,双方都有外遇,她见过妈妈找的姘夫,比爸爸矮还很猥琐但是有钱,她不屑地骂了一句:贱人。而爸爸的情人,却是年轻摇曳水嫩得比她大几岁而已,她依旧是冷语了一句:狗男女。

她对着在客厅里扭打的父母,念着席慕容的诗《无怨的青春》——

在年轻的时候如果你爱上了一个人请你一定要温柔地对待她不管你们相爱的时间有多长或者多短若你们能始终温柔地相待那么所有的时刻都是一种无瑕的美丽若不得不分离也要好好地说一声再见也要在心里存着感谢。

小喇叭举起二锅头和她干杯,晃着板寸头说:“唐未欢,你怎就那么能装呢,他们打成一团,你搁一旁念席慕容的诗,能顶用吗?”

她吞下一口酒,真辣,咂了一粒花生米,说:“管用,因为我爆发了,我冲进了他们各自的房间,我知道他们早就分房睡了,我把他们的衣服都扔出了客厅,我让他俩滚蛋,是他们背叛了我们这个家庭,他们都背叛了我,然后他们去离婚,我去上课。”

几杯酒下肚,脚底下都飘忽了,她和小喇叭对视着,之后都哭了,她对自己说,过去的唐欢死了,只有唐未欢了,此后她很难再快乐了,父母既然给她取了一个唐欢的名字,却没有给她带来欢乐。

小喇叭本名是叫张小芭的,和唐未欢住在一个院子里的,小喇叭属于那种一下雨就会在六楼阳台上喊:“下雨啦,收衣服了。”的女孩子,有着清脆的嗓音,所以被唐未欢唤作小喇叭。

到最后两个人喝完了一瓶二锅头相互扶着出了排档,走在路上,下起了暴雨,两个人在大雨中抱在一起大哭,唱着老狼的《同桌的你》

“谁娶了多愁善感的你,谁安慰爱哭的你,谁把你的长发盘起,谁给你做的嫁衣。”

淋了那场雨,回到空荡荡的家里,她发起了烧,烧得稀里糊涂,嘴里一直念叨着,连房门都没有关,直到阿刺给她送唱片的时候才慌忙把她送进了诊所。

阿刺是她初中的同学,中考之后去了三中,阿刺还有一个同胞的妹妹叫阿猬,姐妹俩都生的十分精致,不过性格迥异罢了。

阿刺的口头禅就是:你他妈去死。如果让她回忆阿刺在她记忆里最深刻的一幅画面,那就是阿刺穿着人字拖坐在烧烤摊上一边吃羊肉串一边抽烟。

俗而动人,那么市井喧闹,阿刺依旧能国色天香。

唐未欢是更喜欢阿刺的,她一声声地叫着她阿刺,阿刺。阿刺有一个凯子,叫卫十三,总穿着乞丐服,嘴里叼着一根烟,混迹在各大溜冰场和网吧。

从喜欢上小喇叭和阿刺这样的女孩子起,唐未欢就相信,自己骨子里其实是一个不甘寂寞的胚子。

那次发烧之后,暑假就来了。

接着例假就来了。

那是唐未欢第一次来例假,小喇叭买了一大包卫生巾,从26cm到45cm长度不等,手把手地教会她,她说小喇叭教她用卫生巾的样子十分老练。小喇叭说是啊,谁让姐我大姨妈比你先来三年呢。

她羞涩了,自己是属于心理早熟身体晚熟的妞。

这恰恰和小喇叭是相反的。

唐未欢住在小喇叭家对面的一栋楼,第五层楼,傍晚黄昏时,小喇叭就会隔着一栋楼呼叫唐未欢,充分发挥着小喇叭的影响力,比如会问一些吃饭了没有,大姨妈完了没有,甚至是便秘了没有。

小喇叭是和耳聋的外婆住在一起,父母都在北京漂着,也许是每次和外婆说话都要大声,小喇叭的高音得到了有效的锻炼,每次呼喊都有如火纯清登峰造极之感。

周围的居民已经习惯了这两个姑娘隔空高呼了。

那个暑假,发生了两件大事情。

第一件事是父母竟然比赛一般都在离婚不久后宣布要各自成家结婚,只是都没有告诉她,就像十五年前他们结婚也没有告诉她一样。其实他们都错了,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

她对回来拿公司文件的老爸说:“老唐,听说你和一个姐姐结婚了,恭喜你啊,你还想瞒着我是不是,你们过各自的好日子吧,我祝你们白头偕老,早生贵子。放心,我绝对不当拖油瓶。”

老唐脸上一阵白一阵青的,放下一叠钱,叹了一声气走了。

她抱着电话拨打了一个陌生的号码,喊了一声妈然后对着电话大哭,最后电话那一头传来一句骂声:“谁是你妈,打错了,神经病!”

爸爸一个家,妈妈一个家,她一个家。

第二件事是她遇见了方腾,那个穿着蓝色球衣怀里抱着篮球的男孩。

那天是立秋。

立秋是要吃西瓜的,小喇叭买了一个西瓜来,两个人吃完了一个十几斤的麒麟瓜,撑的肚皮鼓得像怀孕三个月了。然后小喇叭回家,唐未欢早早的洗好了澡,又洗衣服,晚上约好阿刺和小喇叭一起去看露天电影《西西里的美丽传说》。

她洗好了衣服,站在阳台上晾衣服,起风了,她白色的文胸和旧绿色的裙子一下子就被吹落下了楼,她慌忙一看,裙子和文胸都落在了一个男孩的身上,男孩站在原地,头仰起向上看着。

她羞极了,赶紧缩回了脑袋,蹲在阳台边,小心翼翼地祈祷着,最好是没看见自己,衣服她不要了。

天杀的小喇叭,竟然在这个时候大喊了一句:“唐未欢,你的小奶罩掉下去了你快去拿啊,你快去啊,人家在楼下等着你呢。”

她最后硬着头皮下去了,因为要是在不下去,小喇叭可能要像个小广播一样滚动播放个无数遍。她走出楼道,看见一个身高一米八二的男孩站在单车旁,穿着蓝色的球衣,一只手抱着篮球,一只手握着她的旧绿裙子和白色的文胸。

唐未欢就想谁叫你没事长那么高,不砸你砸谁呢。

抬头看见小喇叭站在阳台上正手舞足蹈兴奋着。

她心一横,想,反正也不认识,丢人就丢一次吧。于是走到他身边,原以为自己会吞吞吐吐,没想到竟说话那么麻溜,她伸出手,说:“不好意思衣服是我的请你给我吧。”

他竟红了脸,将衣服递给了她,她攥紧了衣服转身就想撒开脚丫赶紧跑吧,这时身后他温暖的声音叫住了她,她敢保证,那是她第一次听到一个男生把她的名字叫的那么好听。

“唐未欢,请等一下。”

她刚准备撒开的腿撤了回来,她回头问:“还有事吗?”心想不会是想勒索我说我衣服砸的你脑震荡了吧,口袋里还有五毛钱,不行就给他回去买根真知棒吃吧。

他指着她手中的裙子,说:“把裙子给我。”

她下意识的把手往回一缩,心想还好不是说把文胸给我,她不经意地抬眼与他的目光相撞,瞬间电石火花,她想自己是犯花痴了,怎么有长得这么好看的男子呢,目前最负盛名的帅哥就是三中的方腾,可惜无缘一见,不过,见到他的脸,她开始怀疑传说中的方腾应该也没有他这么好看得夺目。

像谁呢,像金城武。

只金城武这三个字,足以诠释这个被她衣服打中脑袋的男孩是怎样的帅。

既然他这么帅,那没有理由拒绝他说出的任何话了。

她温顺地把裙子递给了他,他接过,拿在手里,打开裙子,将裙子在空中抖了几下,再拎干了水,重新递于她手中,依旧是温柔的声音说:“我叫方腾。下次晾衣服再掉下来可就没这么幸运了。”

然后他潇洒地骑上单车,一手抱着篮球,单手骑车,渐渐离开了她的视线。

除了地上的一滩水能见证刚才唐未欢那倾城的一场艳遇。

随后她和小喇叭说这件事,她说那绝对是艳遇。

小喇叭说早知道是三中的校草方腾,她就是拼了老命也要抢先一步跑下楼,双手捂着嘴脚尖踮起来晃着身躯花痴状娇滴滴地说:“方腾哥哥,那个罩罩和裙裙是我的。”

接着小喇叭就挠着她的胳肢窝逼问她是不是故意的,定是见帅哥路过就学着当年潘金莲一时失手将撑窗户的竹竿砸到了西门庆的身上,小喇叭娇嗔着学《水浒传》里潘金莲的声音说:“奴家一时失手不小心打到官人。”

小喇叭央求她形容一下方腾具体的长相,她突然发现自己是那么的词穷,她说了半天,还是重复着两个词:好看,帅。

不过,小喇叭的又一句话刺激了她的神经,小喇叭瞪着眼睛站起来问她:“你穿多大的文胸啊?”

简直是悲剧,落到方腾身上的是72A白色带粉色小蝴蝶的文胸,实在是太拿不出手了。

晚上一起去看电影《西西里的美丽传说》,性感女神莫妮卡的身材着实让露天影院里的男士们唏嘘不已,阿刺和小喇叭打赌,说回去一定有很多男人要和老婆吵架的。

唐未欢想着自己瘦瘦干巴还没有长开的身子,还有那个尴尬的遇见,这让她何以解忧。

电影的最后,她竟然哭了,想到男主角最后说的那一句话:“后来我有了很多的女人,她们都问我是不是最爱她们,我说是,而我真正最爱的那一个女人,却从来没有问过我。”

玛莲娜的橘子落了一沙滩,他帮她拾起来,看着她走远,她从未知道他暗恋过她。

那是唐未欢看过的排的最好的暗恋,尽管阿刺念着说三级片啊三级片,阿刺的凯子卫十三则一边看着电影里莫妮卡傲人的上围一边对照着阿刺的。

所以唐未欢不喜欢卫十三,阿刺真是够二的了,怎么会看上卫十三这样的男人呢,第一眼看上去像是个乞丐一下,可阿刺觉得卫十三特别酷特别消魂。

这简直是一坨牛粪啪地砸到了鲜花上。

阿刺长得很像傣族的小姑娘,会跳孔雀舞,有着高贵的额头,盘起头发时,特别的像贵人,怎么这么有贵人气质的女生会喜欢上乞丐气质的男生呢,莫非这就是道家的阴阳相形相补?

电影散场的时候,卫十三朝另一个方向走了。她们三个人走在空旷无人的马路上,小喇叭趴在阿刺的耳朵上说起了傍晚时的那场艳遇,阿刺就追着唐未欢问她当时心里的感受,有没有心跳加速有没有面红耳赤有没有手脚发软。

“有!”她跑开来笑着说。

小喇叭接着问:“阿刺也是三中的,要不让阿刺帮你传封情书,中不中啊?”

“中!”她也学着河南话答道。

于是那晚一封相当少儿不宜的情书诞生了,是由小喇叭口述,阿刺执笔的情书,她默认了她们的行为,心想一家三口就她单身了,老爸要再婚了,老妈也要再婚了,怎么着她也要来一次。

如果这封情书出师未捷身先死,那么她也可以骄傲地置身事外,反正不是自己写的,打死也不承认就是。

如果方腾回了信,那么就死也要承认是自己写的。

唐未欢觉得自己在这点上要比她们俩聪明,但她忽略了要看一下那一封情书的原件,因为到后来才明白,阿刺写的并非是小喇叭念的那么情深深,她俩是串通好的,写了一封相当经典相当非礼勿视的情书。

那封限制级的情书是阿刺寄到方腾班上去的,却石沉大海杳无音讯。

直到开学后,唐未欢快要忘记了这件事时,路过学校传达室,老伯喊住了她,说:“唐欢同学,这儿有封信,写的是唐未欢,放着好多天了,也没人来领,我琢磨着是不是你的啊。”

她拿过信,上面落款是腾,她想幸好写的不是方腾,不然这封信早就尸骨无存被学校里的花痴给捎走了。她朝看门的老伯粲然一笑,说:“谢谢你啊伯伯,我现在名字叫唐未欢了。”

那一天,她对谁都笑,连上化学课都对着长了一头疔疮脓包的化学老师老窝微笑,老窝差点没手抖地把硫酸泼到了手上。老窝曾有一个鸡窝头型,据说做了什么化学实验爆炸了结果头上就被化学物质侵蚀了一头脓包,所以学生都交他老窝,此老窝非彼老挝。

小喇叭摸着她的脑袋说这妞是不是失心疯了,还是缺心眼了。

情书啊情书,唐未欢还没有打开看就担保那一定是一封情书,为什么呢,因为信封是粉色的啊,多么可爱的粉色啊,粉嫩粉嫩的,和她文胸上的粉蝴蝶结一样粉。

她觉得要单独享用自己人生中的第一封情书,苦恼着世界之大竟没有一个寂静无人之处来看这封情书,她瞪了一眼下课后还屁颠屁颠跟着她上厕所逛操场后小树林的小喇叭(这句话真绕,可见她绕了多远的路也甩不掉小喇叭),以后干脆叫小尾巴好了,怎么这么缠人啊。

她终于受不了啦,她回头看了一眼小喇叭,装出十分清纯且善良的微笑说:“喇叭姐,您不想上厕所吗?”

小喇叭吞了一下口水,摇晃着寸头说:“姐上过了。”

“那喇叭姐您饿吗?我孝敬您二毛钱您去买个泡泡糖嚼吧嚼吧乐呵乐呵。”她可怜巴巴的眼神望着小喇叭,企图用兜里上厕所在地上捡来的二毛钱贿赂小喇叭。

那时学校小卖部里最低消费就是二毛钱一个的水果味泡泡糖,小喇叭最爱吃了,边嚼边吹泡泡,发出声响,她说这时的小喇叭是最像个喇叭了。

小喇叭点点头,清脆地说:“中。”

早知道二毛钱就可以打发小喇叭,那就不必要兜圈子绕这么远的路了,确定小喇叭买泡泡糖去了,她这才坐在小树林后面,选择了一个比较舒服和阴凉的位置,又找了一下优雅的感觉。

看方腾的情书,那当然需要一个优雅高贵的姿势。

终于坐了下来,小心翼翼地拆开信封,还没有拿出里面的信,就远远地看见了小喇叭正飞奔着朝她跑来,那跑姿,说好听点是不怎么好看,说难听点是太难看啊。

赶紧就把信封又重新塞回了裤子口袋里,又压了压,故作镇定坐在那里。

小喇叭气喘吁吁地跑了过来,一屁股重重地坐在了她身边,摊开手心,一个泡泡糖,是唐未欢喜欢的薄荷味。

“小喇叭,你怎么跑这么快啊,你简直是飞毛腿,你可以参加长跑或者马拉松什么的,奖品只要是一罐子泡泡糖你绝对拿冠军你信不?当然,前提是评委不计较跑步的姿势难不难看。”唐未欢笑了,轻轻拍了拍小喇叭的长腿说。

“行啊,最好泡泡糖的味道由我来选,我要薄荷味的,因为我的欢妞喜欢呀。”小喇叭说着就拆开了泡泡糖包装纸,将清凉的蓝绿相间的泡泡糖从中间拉开,越拉越长,终于成为了两半,说:“欢妞,来,给你,一人一半。”

她想到小喇叭说的那句:因为我的欢妞喜欢啊。她暗暗自责自己刚才偷偷想甩开小喇叭独自看情书的心理实在是太阴暗了,难道世界上的女人都是这样的吗,什么都可以分享,哪怕是最爱的薄荷味泡泡糖,只有爱情一个人尝?

十五岁以后,她就十分爱说女人这个词。

即使是在路上看到一个三岁的小女孩,她也会拉一下小女孩的手对小喇叭说:“这女人真俊。”

谁能理解十五岁的唐未欢是多么渴望着成为一个女人呢?看遍了全校的女生,每一个都长得刚从黄土地里刨出来的山芋,不仅不女人,简直就是大烧饼,表面上撒了芝麻和炸酱的大烧饼。

起初小喇叭说只要例假来了,那么就不是女孩了,就算是半个女人了,后来小喇叭说生了孩子那才叫完整的女人。

她问小喇叭,那例假来了并且还谈恋爱了,那算不算是大半个女人呢?

小喇叭认真算术了一下,说应该算是八成的女人了,就差完事生孩子两步了。

唐未欢摸着情书就想:方腾,你就算是成全我想当女人的心情,做我的男朋友吧。

放学了,终于放学了,一路上的速度是从未有过的迅疾,她骑着单车,不停地拨着车铃铛,叮铃铃叮铃铃,她觉得自己的心都在欢唱。

她的单车车头安装了一盏小灯,是老唐改装的,自从老唐在外给她找了个姐姐后(她认为那个比自己大几岁的继母就是姐姐)就压根不再过问她了。

你见过那种自行车还带前照灯的吗?相当的拉风,只是唐未欢觉得欠缺的是少了一个音响,如果在自行车上安个音响,边骑边高唱,那真是无与伦比的拉风。

以至于多年后重逢高中的校友,他们都会说:你不就是那个自行车前面有盏灯的女生吗?

小喇叭在后面吹口哨紧跟着,引得路人驻足观望。

行至人稀少的地方,她们就并排骑着车,大声的高唱,高唱一些极童稚而纯洁的儿歌,或者经典的老歌。从不哼唱那时流行的网络歌曲,小喇叭说老歌才是经典,网络歌曲人人传唱那就叫“街歌”,太不拉风了,要唱别人不唱的歌。

比如:

我们的祖国是花园

花园里花朵真鲜艳

和暖的阳光照耀着我们

每个人脸上都笑开颜

娃哈哈娃哈哈每个人脸上都笑开颜

……

也有齐秦和叶蓓的歌谣,甚至还会吼几嗓子《我是一只来自北方的狼》——

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

走在无垠的旷野中

凄厉的北风吹过

漫漫的黄沙掠过

我只有咬着冷冷的牙

报以两声长啸

不为别的

只为那传说中美丽的草原

确实是狼,是两头近似鬼哭狼嚎的小母狼。

唱完后唐未欢扭头对小喇叭说:“我俩就是俩傻逼!”

小喇叭听着使劲地猛点头。

多年后,唐未欢回忆起那段时光时,先笑了,然后都哭了,经历了那么多年,当她长大真的成为女人之后,却难过的发现,再也不能唱儿时的歌了。最难过的是,那个小喇叭的大嗓门女孩,也只能在梦里见到了。

大笑大闹连蹦带跳肆无忌惮的时光啊,总是会去了。

只是有八个字说的好呀——光阴去了,唯你仍在。

唐未欢一口气锁好了车就冲回了家,边冲边对慢半拍的小喇叭说:“明天见,我内急,先走一步。”没等小喇叭回过神她已经关上门,背靠在门上大口大口地喘气。

果然是内急,不过此刻已不顾内急,心急啊,跟十八只小猫爪子一齐在挠一样。

躲到了自己的小房间里,打开了台灯,虽然不开灯也能看得见,但她喜欢在柔和的黄灯下看温暖的文字,比如看一些温暖的书,总是让她觉得沉静了下来。而此刻,她想沉静在方腾给的温暖里。

她是多么缺乏爱的一个妞啊,太孤单了,太渴望一个家了,关于这个方腾,出了帅,好看和金城武这三个词,她目前想不出别的词了,但是她总觉得这样会让她温暖起来。

无论是被牵挂还是心有牵挂,总不至于孤单。

打开被自己暗暗摸了好多遍带着身体温热的信封,里面是一张叠得整整齐齐的信纸,她打开一看,很丑陋的字迹,歪歪扭扭的像极了毛毛虫,还有几团黑乎乎的,她感觉像吞了一个活苍蝇一样恶心。

接着看信的内容,果然是大吃一惊。

这并非是方腾的信,她不禁窃喜,是说啊,字如其人,方腾那么好看怎么会写出这么难看的字迹呢,说是卫十三写的那还差不多。

这是一封写给方腾的信,接着看信的内容,简直是不堪入目,唐未欢握着信就想啊,这简直是一个青楼女子写给书生的相思情书啊,什么奴家官人啊,什么鸳鸯被床第之欢啊,太不婉约太不含蓄太少儿不宜啊。

再一看信的落款,赫然被击中:你的仰慕者——唐未欢(一中)。

居然还在后面括号加了一中两个字,不然的话她还可以找借口说这是同名同姓的人,与自己无关,现在学校都划定了,连个借口都抹杀掉了。

尤其是唐未欢这三个字,写的是格外的丑,简直是丑的不可以饶恕,怎么有人能把美丽的中国汉字写到如此难看的境地,真是匪夷所思,唐未欢要抓狂了。

她仔细追忆信中的细节,想了想,这绝对是阿刺和小喇叭捣的鬼,狸猫换太子,当时当她面念的那封婉转而深情的情书早变成了另一个模样,更恕不能忍的是这么丑陋的字迹,一定是阿刺让卫十三那个乞丐男重抄一遍的。

那两个小蹄子变了信的内容,变得让她这么的情何以堪。

这一封信,毁了她十五年的清白,方腾一定会以为她是个——女流氓!

要是早几十年,她可就是犯了流氓罪。

她将这封信握在手里,跑到了阳台上,对着小喇叭的窗口高喊一声:“喇叭,你玩我!”

五十秒后,小喇叭出现在她家门口,手上拿了一个饭盒,抢先开口说:“欢妞,这是我外婆做的狮子头,让我送过来给你吃,你还没吃饭吧,趁热吃了吧。”

她握紧了拳头挥了起来,龇牙咧嘴作势要吓唬小喇叭。

“饶命啊,看在我外婆和狮子头的份上欢妞饶了我吧,无关我的事啊,主谋不是我啊,是阿刺,因为阿刺她妹妹阿猬也喜欢方腾啊。”没气节的小喇叭被我虚张声势一下子就招了。

阿刺,到底我唐未欢不是你亲姐妹,你就这个玩我啊,亏我平时把你当把子(姐们),她想到最后,就有了一个十分伟大的想法,越是不让我得到是吧,我偏要得到方腾,我偏要让那些喜欢方腾的女人都羡慕嫉妒恨。

不过一想到那庞大的对手群,就有些底气不足了,追到方腾,那可不是和一个两个三个女生对抗,那是一个人单挑一个群体。那些暗恋方腾的女生宁愿方腾就保持现在单身的现状,大家都公平暗恋,也不愿意让哪个女生独享方腾。

阿刺说方腾是公共设施,我可不愿意这个公共设施被搬走,那万一方腾走了,卫十三成下一个公共设施了怎么办。虽然阿刺不喜欢方腾这类型的,却希望众女生都把目光集聚在方腾的身上,以免方腾有女朋友了,众女口味大变会转移倾慕到她的卫十三身上。

苍天啊,就算卫十三成了公共设施,那也是公共垃圾箱,没有人想把它带回去的。

谁想把公共设施带回家,那就是破坏公物。罪过罪过,一不小心就要扰乱社会治安了。

小喇叭拿着那封信仔细一瞧,发现里面还有一张白色的信笺,小喇叭激动地挥舞着手中的信封说:“欢欢快来看快来看呀,里面还有一张呢。”

欢欢多像是一只宠物某的名字,宠物猪宠物狗宠物猫等等。

她打开一看,字迹很清秀,这么好看的字,一定是方腾的,她一只手遮着不让小喇叭看,把信举得高高的,小喇叭蹦跳着够不着。

她看得最后咬手指,眼冒爱心,原来信上写了相信这封信是别人以她的名字写的恶作剧,他相信她,自从那天见面之后,她在他心中已是美好的形象,他说他希望每个星期都可以和她写一封信。

小喇叭说这封信表露的很含蓄,但是仍能感受到那含蓄背后炽烈的浓情。

唐未欢陷入前所未有的热恋,其实不过是情书,她每周都会准时去邮局寄一封信,那些绿色的粉色的淡蓝的信笺,满载着她对温暖的渴盼。

她只是,太缺乏一个家的安全感,方腾的每周一封情信,让她感觉到了手心里微微冒着细汗的热潮。

除了念书,几个蹄子一起疯,然后就是写信,这些信,其实也不能称作是情信,上面写的,更是都是倾诉的心事。

这些事,有的是她连小喇叭和阿刺都没有说过的。

我欢就好 - 第一章 遇见最珍贵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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