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学校财产管理

第一节学校财产管理概述

1.学校财产的概念和范围

学校财产的概念

学校财产是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的必要的物质基础。管好、用好学校财产(以下简称校产),是每个师生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延长校产使用年限,提高校产使用效率,确保其正常运行,是贯彻执行勤俭办学,提高教育事业经费使用效益的重要方面。

学校财产的范围

校产涵盖的范围包括以下七个方面:

(1)教室;

(2)专用室(含操作室、准备室);

(3)办公室;

(4)食堂(含餐厅);

(5)男女学生宿舍及教工寝室(含浴室);

(6)田径场地(含篮球场、器械场);

(7)物品(器具)储藏室;

(8)总机房;

(9)其他公共区域:报告厅、自行车库、校门、围墙、水泵房、配电房、学校小卖部、操场公厕、照明及消防设备、卫生设施、草坪、花坛及广场、宣传长廊等。

2.学校财产管理的意义

学校财产是搞好教育活动的基础,为此,搞好财产设备的管理,对于学校的管理工作有重大的意义。

(1)学校领导要教育全体师生员工尊重各级财产管理人员,自觉遵守各项管理制度;规章制度的建立增强了管理人员的责任和权限。未经领导批准,任何人对学校的财产都不准私自使用、转移或调换,如有发生要进行教育、制止。

(2)有针对性地向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开学初进行宣传规章制度的教育;其中发现好人好事及时宣传,期末结合评选财产管理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教育。

(3)学校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平时的管理育人。

要经常进行文明用物、管物的教育,如使用桌椅要平起平放,不准推拉;开窗户时要用力适度、以防脱落,关窗时要插插销;在实验室上课师生要严格按实验操作规程操作,节水、节电,人走灯灭等等。还要进行文明举止的教育、门要轻开轻关、不准用脚踢;不准乱画乱写乱刻字,总之,管理人员也是教育工作者,学校总务处和政教处要密切配合,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

3.学校财产的管理组织系统

(1)在校长室的统一领导下,由分线副校长主管,总务处具体负责、总管学校财产。

(2)各类设备、校产根据分块、分线管理原则落实,由各有关负责人具体负责、管理。各处室内财产负责人为各处室主任;各教师办公室财产负责人为各办公室主任;各班级财产分块主管为年段长及年段核心小组,具体负责人为班主任;各专用室(含报告厅、会议室、实验室、图书阅览室、音、体、美、劳室等)的财产负责人为各专用室负责人;食堂(含餐厅)财产负责人为食堂主任;学生寝室的财产负责人为各相关班级的班主任,田径场(含篮球场)财产负责人为体育室负责人;小卖部的财产负责人为店主;各储藏室财产负责人为各物品储藏单位的负责人。

(3)总务处协助财务核算中心建立学校固定财产帐并立卡存档,分类建立固定资产帐和分类明细帐,所有固定资产和大宗物品(图书、仪器、课桌椅等)都必须登记造册;各处室(包括教室、寝室、办公室、实验仪器室、食堂以及各专用室等)现有财产均应登记造册,经总务处核对无误后,总务处代表学校与各处室财产负责人签定有关协议,建立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制度,落实具体责任人。

(4)学校应经常性地对师生进行“爱我学校从爱护公物做起”的道德教育,努力引导养成爱护公物光荣,损坏公物可耻的良好习惯。

4.学校财产的常规管理

学校财产的管理原则

学校财产的管理原则是:谁使用,谁主管,谁负责。

但要想用得好,用得方便,先要管得好。用须先管,而管是为了用;

常规管理的一般要求是:既要有组织保证,又要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和措施,并要形成系列化、规范化、经常化。

学校财产的组织管理

建立组织管理系统,设置校产管理机构,使财产管理有可靠的组织保证。

(1)主管校长对全校的财产总负责,实行统一领导。

(2)总务处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对全校财产负责统管。实行统一建账,归口分管、实行专管、分管(兼管)、群管相结合,并建立具体的管理责任。

专管:指设置专业管理员。如负责学校财产的管理员。

分管:指部门财产的管理员。各部门要设立专人负责财产管理。如由实验员兼任的物理实验仪器和设备等的管理员。各功能室、班级财产的管理员;图书管理员等。学校的房产由于性质特殊,一般出专人管理。

群管:指全校教职工和学生对学校财产都有用好管好的责任。不允许只用不管。从管理上一定要坚持管用相结合。

(3)建立组织系统,定期召开管理员会议。

由主管校长、总务主任介绍财产管理的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问题,提出改进要求。每学年进行一次评比。

主管校长和总务主任可以对班主任提出具体任务和要求,全校要形成爱护公物的好风气。

学校财产的财务管理

建立固定资产帐、卡登记、领用和赔偿制度。

(1)建立固定资产总帐:

由学校财产总管理员和学校财产会计统管。先要按照规定设置固定资产科目和财产资金情况表。总管理员还要建立财产明细帐,对全部财产予以登记;学校财产会计要记载财产总值和财产资金活动情况。各分管理员要用统一的帐薄设置分类帐,管理记载要与实物相符,并要与总帐相符。

(2)建立领用、借用、赔偿制度。

凡经常使用的设备,可以领取专用,并填写领用财产登记单,一式两份。一份自存,一份交总管理员。总管理员发放财产后,应在固定资产领用单上注明,同时做好财产分布记录:用者交还时,还要有注销手续。

凡临时使用品,可作借用处理,办理借用登记手续,并由借用人签字;交还时,仍要在该档内登记交还日期,并记录物品的完好情况。

凡教职工调出学校时。办公室必须见到总务处签字,证明不欠学校物品时,方可办理调出手续。决不允许国家财产随便流失。

赔偿制度是指:财产发生人为损坏或损失时,经教育对当事人进行的经济制裁。

(3)房管员要建立校舍的资料档案,做好房产编号。

对校舍房屋的结构、面积、位置、价值和用途,都要详细记录;新建房屋应保存设计、施工的全部图纸以及水、电、天然气等安装线路图、消防设施、上下水道线路位置、施工合同、验收证书,建设金额及来源等。按学校财产编目统一编号,入学校财产总帐,并由总务处统一保管。

经常检查、定期清理学校财产

财产总管理员和分管理员应经常检查财产的使用、分布和完好情兄。以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定期清理是指:对全校财产进行全面清查和部分清点。由于这项工作量大、面广,一般在学年终全面清查一次;也可以每学期进行一次部分清点,年终清理可为年终决算提供情况。

每学年末,在主管校长的统一领导下、由总务主任组织有关人员对全校财产进行全面清理。要见物对帐,按帐清物。清理要有计划地进行,时间、人力要尽可能集中。清理完毕,应做细致的分类、统计、核实,帐目核对要准确地核对增减,并编制财产清册;在帐目核实后,要及时调帐,并填报财产增减表。

部分财产的清点:根据学校情况有重点地进行。目的主要是为新学年做好准备,以便维修和添置。

维修和保养

维修分经常性维修和集中大修。经常性维修,应根据维修项目的情况,及时进行,以保持财产设备最佳状态。

工程较大,工期较长的项目,除特殊情况外,可在假期进行,以不影响教育教学。

对于易损必须的物件,学校应有一定数量的储备,以备急需。

易耗品的管理

易耗品的管理要做到:计划招标采购,留有储备,保证供应。

易耗品的管理形式:应按需供应,分类定位摆放,心中有数。

易耗品的管理要求是:建立收支帐,有盘点制度,严格登记。

管理方法

(1)损失学校财物,则按公物价值,视情节轻重赔偿。

(2)专业课器材和实验、体育器材的管理与赔偿由专业课教师、实验管理员、体育器材管理制定具体办法,赔偿金额交总务处。

(3)损坏与遗失公物主动向主管部门报告并承担责任者,按实际价格赔偿或酌情赔偿;若隐瞒不报者,则加倍赔偿。

(4)赔偿金按损坏程度确定,在规定赔偿金额时,要按公物的新旧程度和损坏的具体情况酌情赔偿。

(5)实施办法:

(1)每学年初由总务处分管人员与班主任一道清点交班使用,中途如有变动必须经总务处办移交手续,学年末检查验收。

(2)教师各办公室的一切公物清点,移交,验收手续与上条相同。

(6)财产管理实行“谁使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5.学校财产的规范管理

学校财产管理是指对学校固定资产、材料用品、低值易耗品的计划、采购、使用、保管、检查的活动,其目的是物尽其用,提高财产的使用率,降低损耗率,为学校工作提供充足和良好的物质条件,其基本要求是:力争实现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建立组织管理系统

主管总务工作的校长对全校财产总负责,实行统一领导。总务处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对全校财产负责统管。实行统一建帐,归口分管,实行专管、分管(兼管)、群管相结合,并建立具体的管理责任。

专管:设置实物会计和专业管理员,如,财产管理员、仪器管理员、图书管理员、美术器材管理员、食堂管理员、乐器管理员等,分别统一管理某类财产。有的也可以兼管,如实验员可以兼仪器管理员,图书管理员兼管图书财产,食堂管理员兼管炊具类财产等。

兼管:对财产用途专一,横向关系不广,便于管用结合的,实行兼管,如文化设备,可由音乐教师兼管,医疗器械由医务室人员兼管,交通运输工具由司机兼管,等等。

群管:一是全校师生员工,用物管物,责任到人;一是各教学班、各教研室(组),各部门设群众代表为财产保管委员,发挥群众管理与监督作用。如,教室设备可按谁用谁管,公用分管的办法,逐一落实到人,做到学校不能存在无人管的物品不能允许只用不管,厉行管用结合。

要定期召开总管理员和分管理员的会议。由主管校长、总务主任介绍财产管理的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问题,提出改进要求意见。每学年进行一次评比检查。在总务主任的领导下,还要召集各班学生财产管理员开会,讲解财产管理的具体任务和要求,并介绍一些保养知识和简单的维修技能,把班组财产的管理,列入评选先进班集体的条件之内。

建立并严格实施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规章制度是管理学校财产的保障。健全的规章制度标志着学校财产的管理水平,也是发动广大师生员工参与管理的基础。规章制度一旦宣布就应具有权威性,管理人员在工作中要以此为依据,师生员工也有章可循。制订财产管理制度:《学校财产管理制》、《班级财产管理制度》、《学校财产领用、借用、赔偿制度》、《设备、物品购置制度》、《各类器材使用维修制度》、《图书管理制度》、《实验室操作制度》、《校车使用制度》、《学校财产管理员岗位责任制》、《爱护公共财产的奖励制度》等等。学校领导要教育全体师生员工尊重各级财产管理人员,自觉遵守各项管理制度。

严格学校设备、物品购置的管理

严格学校设备、物品购置程序,把有限的教育经费花在实处。学校设备物品的购置决定着为教育教学以及其他工作服务的程序。教学设备和物品的购置,学校总务部门一定要和教学人员相结合。一般由教学人员提出项目,主管教学的校长同意,主管总务的校长根据经费情况签字批准。对于大型设备还要召集有关人员进行论证。设备和物品决定购置后,要及时落实,一定要把住质量关。对于花钱较多的设备要听取已经使用过的用户的反映。要千方百计避免购买质量低的设备和物品。否则,一是浪费资金;二是影响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弄不好会发生意外事故。设备和物品的购置要考虑适用、经济、实惠,服从教育教学的总体目标,并且在购置时还要有预见性,要考虑到教学工作长远的发展规划。教学仪器的更新换代和新技术、新工艺,要避免重复投资。

重要的设备物品购置后,要注重保存资料,如说明书、使用说明书、生产厂家的地址、电话等,以便科学使用,方便联系。

建立学校财产总账及资料档案

建立资产总账,由学校实物会计统管。即按照规定设备固定资产科目和财产资金情况表。实物会计还要建立财产明细账,对全部财产予以登记;实物会计要记载财产总值。各分管理员要用统一的帐薄设置分类账,管理记载要与实物相符,并要与总账相符。

房管员(由实物会计兼)要建立校舍的资料档案,做好房产编号。对全校校舍房屋的结构、面积、位置、价值和用途,都要详细记录。新建房屋应保存设计、施工的全部图纸以及水、电的安装线路图、消防设施、上下水道线路位置、施工合同、验收证书,建设金额及来源等资料。按学校财产编目统一编号,入学校财产总账,并由实物会计统一保管。分类建立学校材料用品、低值易耗品总账。

经常检查,定期清理学校财产,以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定期清理财产是指,对全校财产进行全面清查和部分清点。由于这项工作量大、面广,每年暑假,全面清查一次;在主管校长的统一领导下,由总务主任组织有关人员对全校财产进行全面清理。要见物对帐,按帐清物。清理要有计划地进行,时间、人力要尽可能集中。清理完毕,应做细致的分类、统计、核实、账目核对要准确地核对增减,并编制财产清册;在账目核实后,要及时调帐,并填报财产增减表。部分财产的清点是根据学校情况有重点地进行。目的主要是为新学年做好准备,以使维修和添置。

通过学校财产管理,有针对性对学生进行教育

学校领导应重视平时的管理育人。开学初,可以专门向学生宣传学校财产管理规章制度。期中发现爱护学校财产的好人好事及时宣传。期末结合评选财产管理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教育。要经常进行文明用物、管物的教育,如使用桌椅要平起平放、不准推拉;开窗户时要挂风钩,关窗时要插插销;在实验室上课师生要严格按实验操作规程操作,节水、节电,人走灯灭等等。还要进行文明举止的教育,门要轻开轻关,不准用脚踢,借用图书不准乱画乱写字。总之,总务人员也是教育工作者,学校总务处和教育处要密切配合,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

6.学校财产的台账管理

学校财产实行台账式管理,分层分类,责任到人。

(1)各处室办公室、教师办公室、教室的学校财产,统一清理造册,并由各处室、备课组长、班级负责人签字后,一式两份各处室自留一份,总务处保管员留一份,每学年末,再由校产保管进行清点封存。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2)图书室、医务室、体育器材室、文印室、微机室、食堂等各功能室的财产经学校清理造册后,交给本室责任人签字后,一式两份责任人自留一份,总务处保管员留一份,期末清点,损坏或遗失的酌情赔偿。

(3)学生公寓内校产。由学校清点后,属那个楼层的,由公寓搂层楼管员签字后,一式两份各搂管员自留一份,总务处保管员留一份,期末清点,对已有损坏的公物一律照价赔偿。对故意破坏者,加倍处罚。

(4)其它财物由学校保管员管理,用者到保管室借用领取,用后归还,有损失的酌情处理。

7.学校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的概念

固定资产是管理范畴的概念。为了便于管理,人们把财产物资划分为:

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和材料。固定资产指的是可供较长时间使用,并在使用过程中能保持其原有实物形态的各类劳动资料和其他物质资料,如房屋及构筑、机器设备、食品工具等,叫做固定资产。它是固定资金的实物形态。

固定资产的范围、分类与计价

(1)范围。列为固定资产管理的各类劳动资料和其他物质资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二是单位价值在规定限额以上(大型企业为800元,中型企业为500元,小型企业为200元)。

国家教委规定学校固定资产的范围和金额起点是:

(1)单价在200元以上,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教学、科研设备。

(2)单价在50元以上,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一般设备。

(3)单价虽达不到划分标准,但耐用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种类财产或与已列入固定资产目录的财产系同品种、规格、型号的。

(4)有的财产比较稀缺,学校认为应列入固定资产管理的。凡是自制、捐赠或调拨的财产,符合上述四条规定的都应计价列入固定资产。

学校所有的固定资产,不论其资金来源如何(教育事业费、基本建设拨款、学校基金、科研专款、自筹资金、联合体投资、世界银行贷款、捐赠等)都属公共财产,都要纳入固定资产的管理范围。

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学校财会工作要逐步从投销型转变为核算管理型。为了便于管理和核算,在学校内部固定资产的金额起点应统一标准,按中、小型企业定为200元或500元为宜。

(2)分类。根据国家教委制定的《学校固定资产分类目录》,学校的固定资产分16大类,大类以下分三级明细分类,共四级。采用八位数,四节编码。固定资产的一级和二级分类,学校不得变更;三级和四级分类,学校可根据管理要求自行规定。现将其一级分类列示如下:

固定资产一级分类:

(1)房屋及构筑物。

(2)土地及植物。

(3)仪器仪表。

(4)机电设备。

(5)电子设备。

(6)印刷机械。

(7)卫生医疗器械。

(8)文体模型。

(9)标本模型。

(10)文物及陈列品。

图书。

工具、量具和器皿。

家具。

行政办公设备。

被服装具。

牲畜。

(3)计价。固定资产的计价,就是以货币表现的固定资产价值。计价的原则如下:

(1)新建、购入和调入的固定资产分别按造价、购价和调拨价入帐。

(2)自制的固定资产按实际开支的工、料费入帐。

(3)无价调入、帐外盘盈和其他原因增加的固定资产,不能查明原价的,可以估价入帐。

(4)新生的牲畜,估价入帐,以后根据成长情况定期调整。

(5)调出、变卖和报废的固定资产,都按帐面原价注销。

(6)购入和调入固定资产的运杂费、安装费直接在经费支出列出,不计入固定资产的价值。

进口仪器设备国外部分运输费、关税、海关手续费等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固定资产按原价入帐,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增减其原值:

a.因加工改制而增加其数量或提高质量时,按所开支的成本费增加其原值。

b.成套设备,因毁损或拆除其原有一部分的,应减少其原值。

c.房屋及构筑物的拆除、改建应按增减固定资产分别处理有关帐务。

固定资产的管理办法

(1)增添固定资产,必须按年度购置计划进行,实行计划管理。编制年度购置计划的原则是:

必须按照学校发展规模、专业设置、科研方向进行全面规划。必须贯彻勤俭办学的方针,根据教学、科研、生产和生活总务等方面的实际需要与综合财务计划安排的财力,统筹考虑,精打细算,分别轻重缓急,逐步解决。属于基本建设范围的应按照基本建设计划的审批程序办理。

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必须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论证,提出可行性报告。其内容包括:

(1)仪器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及产地。

(2)数量、单价、总价。

(3)用途和必须购买的理由。

(4)利用率和效益预测。

(5)操作人员及安装场地。

(6)资金来源落实情况。编制年度固定资产增添计划,除规定应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以外,均由校长批准。新增固定资产完工交付使用或购入到货,应由使用部门办理验收。对仪器设备要及时组织人员开箱清点或安装调试,发现缺少、损坏或质量有问题,要及时办理退、换或索赔手续。对技术性较高的固定资产要组织专门班子进行验收。新增固定资产经验收后,要及时建立帐、卡及有关技术档案并办完财务报销手续,才能交付使用。

(2)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必须贯彻“统一领导、分工管理、层层负责、合理调配、管用结合、物尽其用”的原则。

做到坚持制度,责任到人,避免损失、积压和浪费。使固定资产经常保持完好、可用状态。

(1)固定资产的管理分工。在主管校长的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分工管理,互相配合,组成管理网络,层层负责。

8.学校的购物与领用制度

学校添置财产,须先经校长同意,必要时经校长办公会议确定,由总务处负责组织购置。

学校基建和较大型维修,较大型物品添置由分管副校长组织人员进行预算编制,交校长办公会议确定,必要时须报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基建维修和较大型以上物品添置,必须通过公开招投标形式,必要时报请上级人民政府或委托上级有关职能部门公开招投标。

添置校产经校产专管员验收签字后,登记入册,方可分配使用,严禁未报购物和购物后未报验收入册擅自领用。

上级有关部门或有关单位、组织无偿调拨的仪器和赠送的设备,应由验收人员或接受人员填报《固定资产调拨使用单》入帐后方可使用。

各处室的用品、常规教具由总务处根据需要和可能情况统一配备。各处、室负责人或教职工个人领用公物均需填写《领物登记本》,写清数量、用途并签字,严格手续,明确责任。笔墨纸张虽属低价易耗品,也力求勤俭节约,减少浪费。

9.财产的使用、借用和检查

处室财产由其负责人负责或由有关人员负责使用管理,总务处每学期检查一次。

班级和学生寝室使用财产,原则上每一学期清点验收一次。在期初由总务处与班主任签定责任书(年段长证明),中途发生变化(增减),发现损坏应及时记载,由负责人追究责任人的具体责任,期末由总务处组织人员进行清点结算,作为考核和奖惩负责人的依据。

教师寝室财产由其教师本人负责,总务处一般一学期检查一次。

总务处依据以上规定期限进行检查外,有权利可以对各处室及部门的校产进行不定期的抽查,了解校产使用及维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发现损坏,查明原因及时理赔维修。

校长室要定期对总务处校产管理情况进行验审,保证帐帐相符。

校产原则上不出借。如确实需要的,应由借物单位或借物人出具借条,说明物品、数量、归还时间等内容。出借人签名并经校长室批准后,总务处备案方可出借,并由总务处开具出门证。本校教师确因特殊需要向学校借用财产的,也应办理相关手续。出借财产由总务处限期收回。归还时应严格验收,遗失或损坏的,应按赔偿制度处理,教学仪器为常用设备,原则上不予出借。

10.学校财产的赔偿办法

财产缺损的责任追究应遵循下列程序

(1)学校校产被损坏或缺少,由总务处逐级追究财产损坏或缺少者的责任。

(2)班级财产的损坏或损失,由班主任追查班级中的责任学生并索赔。

(3)各处室财产损坏或损失,由各处室负责人及时向责任人了解并核实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总务处,并索赔。

(4)专用室内的财产损坏或损失,由专用室负责人依据借用登记记载情况,书面向总务部门报告,追究借用人的责任或最近一次借用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并索赔。

(5)公共设施被损坏或损失的,由值周老师、保安及有关负责人查实情况,追究损坏人或携带人的责任,并索赔。

(6)班级中损坏或损失的财产,班主任未能查明责任人;各处室损坏或损失的财产,处室负责人未能查明责任人;专用室负责人未能查明专用室内财产被损坏或损失的责任人;值周老师、保安及有关负责人未能查明公共设施被损坏或损失的责任人,追究有关负责人应承担的失责责任。

(7)报损财产修复后,各相关处室的负责人和责任人应在修理单上填上明确回复意见。否则,将分别追究相关处室责任人及修理人的责任,必要时还将追究负责人的责任。

(8)学校贵重物品及设备由专人负责保管,如有失窃,学校将视具体情况分别追究有关责任人及保安的责任。

执行“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

学校严格执行“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照价赔偿”的原则和“有意损坏,从重赔偿”的原则。

(1)未增值校产损坏照价赔偿,已增值校产损坏按现价赔偿,贬值校产损坏由有关部门或领导估价后赔偿。

(2)无法评估现价的校产,按原价的一倍至三倍进行赔偿;有意损坏的,原则上按原价的三倍进行赔偿。

(3)损坏后经修理仍可使用的校产,考虑到修理后校产内在质量影响及外观影响,按修理价(含工、本费等)的2~3倍赔偿。

(4)班级财产损坏,坚持先赔偿后修理的原则。班级有关设施损坏赔偿金额参见《中学班级财产自查赔偿金额参考表》。

赔偿途径

(1)由损坏责任人向相关负责人报告设备损坏情况,再由负责人用书面形式向总务处报告财产损坏(或损失)情况。

(2)由总务处核实设备损坏程度,定出赔偿金额,或根据损失财产的价值定出赔偿金额,并由总务处出具赔偿通知单。

(3)由负责人督促责任人向财务处缴纳赔偿经费(由负责人直接向财务处缴纳)。并向总务处出示已赔偿金额的收据。

(4)专用室内损坏或损失的财物由各专用室负责人查实情况,并通报给使用单位的负责人(班主任)或最后一次使用单位的负责人(班主任)由负责人(班主任)按上述途径执行赔偿。同时专用室负责人应将财产损坏或损失情况报给总务处备案。

(5)学生在实验操作过程中,损坏玻璃器具等低价易损失物品的赔偿,由实验室管理人员根据一般定价在课后立即索赔,并当场开具由财务处发给的收据单,收取的赔偿款连同收据存根及时回交财务处。

(6)教师损坏财产的,根据总务处核定赔偿金额,相关负责人应督促责任人直接向学校财务处缴纳赔偿金。

(7)教师个人损坏财产而隐瞒实情、谎报或逾期(直至期末检查)不报的,将在期末岗位奖或月岗位工资中强行扣除赔偿,并视情况按教师岗位责任制和月岗中有关条款给予必要的处分。

(8)凡负责人无法查实财产损坏或损失者,由负责人个人承担赔偿。

(9)各处室公物损坏,须先缴赔偿金后修理,情况特殊的,可以由负责人先向总务处书面申请,经获准可先修理后支付赔偿金。

(10)教职工调离学校,应如数交回领用的所有校产(含图书、教参、耐用教学用具等)及寝室钥匙等,再分别由有关处室负责人出具校产回收证明报校长室,校长室据此开具“行政介绍信”,“工资介绍信”,损坏或损失的必须按规定赔偿。

11.学校财产的报废制度

固定资产超过使用年限,并被确定不能使用和修复的,或修复费用大于使用价值的,低值财产或另星校产应由总务处鉴定,校长室主管领导批准,填《报废单》,调整财产帐。高价值校产或大宗校产的报废须经校长批准或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必要时报请上级政府审批。

上面所提校产,主要指固定资产即指在多次使用过程中并不改变它自身的实物形态者,不包括高(低)价易耗品、文具纸张、一般低价办公用品、化学药品、低档塑料制品用具、卫生工具、报纸等。

在执行《学校财产管理制度》中有突出成绩或贡献的有关部门负责人或其他个人,总务处将呈报校长室予以公开表扬,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12.学校校舍的管理

校舍是学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工作、学习、娱乐、体息的场所,其是否安全适用,直接影响着学校师生的生命安全,以及教育投资的效益。因此,抓好校舍的管理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

校舍管理首先要建立健全各种管理和维修制度;其次要坚持经常检查和定期全面检查,尤其对一些怀疑有质量问题的房屋,要进行重点细致的检查,如发现结构损坏、整体变形或其他重大险情的,应及时报告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地方政府,凡经技术鉴定为危房的,立即采取措施一律不得使用;再次要对校舍的辅助设施,如室内外给排水系统、电气照明系统、锅炉、水泵、避雷针等经常进行维修保养;第四要加强对师生员工的经常性安全教育宣传工作,使他们提高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和专业素质。

校舍档案管理是校舍管理不可缺少的一个方面。健全的校舍档案,可以为校舍管理提供从勘测设计到施工验收等各阶段的完整的文书资料、技术参数、账册图表的原始凭证,帮助我们清晰地了解校舍建设的历史和现状,为日后的校舍管理与维修提供便利。校舍档案的内容主要包括:校舍总平面图;学校房屋平面图及情况说明书;学校房屋的施、竣工图及有关资料;运动场地的施、竣工图及有关资料;全校给排水系统,照明及动力线路系统,电讯线路系统图及有关资料;历年校舍的增减情况及说明,等等。在建立健全学校校舍档案工作中,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制度。最后,学校要把制订详细的校舍档案提交给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以便上级行政部门对学校的校舍状况心中有数。如校舍有异常情况变化时,学校要及时报告给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地方政府,以便早作处理。

13.教学设备的管理

学校教学设备管理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固定资产管理;一类是材料、易耗品的管理。首先是固定资产的管理学校的固定资产分为动产和不动产两类,管理上宜用分工负责制。校舍由学校总务部门管理;设备、仪器等按使用部门和存入地点,落实到处、室、个人管理。固定资产分为四种类型:

(1)房屋和建筑物。包括学校的教学、生活、生产、办公用房及围墙等设施。

(2)专用设备。包括教学仪器、仪表、教具、模型、图书资料、电教设备、文体设备、医疗器械、交通运输工具等。

(3)一般设备。包括课桌椅、黑板、办公用具、水电、消防设备、炊事用具、被服装备及寄宿生和单身教工宿舍的公用家具等设备。

(4)其他各种固定资产。学校的固定资产,除校舍等建筑物外,对一般设备单价在100元以上,专用设备在200元以上,耐用时间均在一年以上,或虽不满上述金额,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财产,均属于固定资产核算范围。

为更清楚、更明白地管理好固定资产,学校可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将在用、在库的固定资产登记清册,做到账物相符,账账相符,账册记录齐全,以便定期核对,规范管理。

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其次是对教学用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学校教学用材料分为两类:

(1)一类属于使用后便消耗或逐渐消耗不能复原的物质,如笔、墨、簿本等;

(2)另一类是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器具设备等,如烧杯、量具、插座等。一般来说,上述材料可按品种由财会人员统一核算,集中管理,设置《物资材料进出登记簿》《库存材料明细账》,健全购物验收,使用列账的材料审核制度,并在实施中不断完善,真正使学校的教学设备发挥其教育功能。

总之,学校教学设备的管理,要遵循这些原则进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管用结合,物尽其用,同时建立建全管理制度,充分发挥设备的教育与经济效益。

14.学校办公室财产管理

(1)教师办公室财产管理实行年级组长、备课组长负责制。部门处室办公室实行处室主任负责制。

(2)各办公室(包括会议室、接待室)的财产,以及各办公室的办公自动化设施,均由财产管理员登记造册建帐,并标明固定资产的标记、标签。

(3)人人都要爱护办公室的设施,人人都必须具备主人翁的态度,凡因失职造成的失窃或损失将由当事人负责。

(4)调动或办公室的调整,所有设备由总务处统一调度。

(5)各办公室的财产由财产管理员负责定期清点,做到账物相符,总帐与分类账相符。

(6)各办公室的财产不得随意带出校园,如确须暂时借用,在不妨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经有关领导批准,并立借据。用完及时归还,损坏或遗失按价赔偿。

(7)办公室内应保持财产设施排放有序、整齐清洁。

(8)加强以防为主的思想意识,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安全工作。

15.学生公寓财产管理

(1)学生公寓财产管理实行公寓管理人员责任制,包干到公寓管理员,落实到使用者。

(2)公寓的财产:床铺、棕垫、竹笆、行礼柜、蚊帐杆等,实行人和物一一对应制度,期限为一年,不得任意变换。谁使用、谁负责;公寓管理员对所管区域负责。

(3)公寓的共有财产:寝室中的门、窗、玻璃、桌子、毛巾杆、电器设备,洗漱间、厕所设备由寝室包干,实行公寓管理人员负责制,包干期为一个学期。

(4)除平时抽检外,每学年末由公寓管理人员检查验收,每次检查验收要作好记录并上报学校财产管理员。对损坏的财产要及时赔偿和维修,以保证教学和生活次序。

(5)赔偿:单独包干到人的财产,根据谁损坏谁赔偿原则。由个人承担损失赔偿;公共财产不能查实的由公寓管理员和公寓各室所有人员共同承担损失。

16.学校班级财产管理

(1)年级、班级财产管理实行台账式管理和年级组长、备课组长、班主任负责制。学期初建账,期末结算。

(2)班级财产管理内容:

(1)课桌、凳、讲台、电教器材;

(2)室内墙壁、教室外走廊、墙壁、天花板、门窗、窗帘等;

(3)黑板;

(4)电灯、电扇、开关、插座。

(3)各班的公物均在学年开始时由总务处财产管理员与班主任当面点清,当场记载各班公物配置情况。各班清洁卫生用具也实行学年包干使用。

(4)班主任必须常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加强对公物的管理,对有关爱护公物的好人好事应及时给予表扬。

(5)凡是正常损坏,班主任应及时向总务处反映情况,经查明原因后,由总务处安排调换或派人修理,凡属非正常损坏则由损坏人负责赔偿。凭赔偿通知单到财务室交清费用。

(6)凡属违反纪律造成公物损坏的行为必须给予严肃处理,除教育外在经济上进行赔偿。

(7)对班级财产保管得好的班主任、管理员,根据学校规定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8)管理办法:

(1)各班挑选一名责任性强、有一定工作能力的学生干部或生活委员作为班级财产管理员,协助班主任作好班级财产管理工作。

(2)学年初,管理员会同班主任,检查好自己班级财产并如实填写《班级财产情况登记表》。平时发现财产损坏,应及时赔偿。凭赔偿通知单到财务室交清费用(除自然损坏外)。总务处开具收据及时记录,及时修理。

17.学校食堂财产管理

学校食堂管理是指以专业、先进的物流基础设施和大规模的统一采购、源头采购形成品种、价格、数量、质量上的突出优势,为学校配送所需的肉类、蔬菜、豆制品、主副食品及调味料等。

物品采购和储存制度

(1)食堂物品采购和储存实行专人负责,负责人员大公无私,思想素质好,不得假公济私,在物品质量好、数量足、价格合理的情况下,验收签字。

(2)采购的食品及其原料无毒、无害、时鲜,符合营养要求。不采购腐败变质、生虫虫蛀、有毒有害、掺假掺杂、超过保质期等食品。杜绝一切来路不明的任何物品进食堂。

(3)大宗物品采购要签订有效合同,定点、定期采购,并向经营者索取检验合格证和正式票据存档备查。供货方向学校提供营业各种资质,合法供货。

(4)严禁莲花白、发芽土豆、豆浆、四季豆等高危和“三无”物品进入食堂。

(5)建立大宗物品进出台帐,记录详细、清楚,专人负责。

(6)设置物品储存专室,室内通风透气、干燥洁净,物品分类、分架或分柜、离地、隔墙、贴签存放。储存粮食的容器要加盖,防止老鼠、蟑螂等进入,室内保持干净整洁。

(7)根据需要进行物品冷冻或冷藏,经常检查冰柜、冰箱的制冷性能,定期清洗、消毒,确保无异味、臭味。进出食品应有记录,做到先进先出先用,腐败或不新鲜的食品不得放入,生熟食品不得混放,食品不得与非食品一起放,不得存放私人食品。

财产报损制度

(1)食堂工作人员,要定期召开生活会,认真征求就餐职工的意见,炊管人员要服务周到,提高饭菜质量,不断改善伙食管理,达到饭菜多样化。

(2)炊管人员要责任心强,要讲究卫生,经常保持伙房炊具清洁,定期进行消毒,防鼠害,灭蚊蝇。严禁出售霉烂变质食品,严防食物中毒。

(3)各食堂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设帐管理,钱料、物管理手续要健全。加强成本核算,要做到日清月结,每月公布上月帐目。

(4)食堂卫生要接受办公室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食堂要建立“员工伙食管理委员会”食堂人员要虚心接受“员工伙食委员会”的建议与监督,切实搞好来客接待和职工生活。

(5)对服务质量较差,帐目不清或不及时公布伙食帐目的,“员工伙食委员会”有权提请职代会评议,调离其工作岗位。

(6)炊管人员要加强成本核算,做到无利服务,饭菜谱每天一公布。

(7)炊管人员要不断学习业务技术,有条件时要外出参加培训,学习实践。

第二节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1.财产管理制度

(1)财产保管员应按财产分类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固定资产按现行管理办法分横向账和纵向账,按使用处室(个人)建立的分账及总账,称为横向账;以设备类别和使用情况所建立的卡片账,称为纵向账,建立两账的便于规范管理。

(2)校内全部国有资产不得擅自借给个人或外单位使用,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办理借用手续,并要求按期归还。

(3)学校贵重物品应设专人专库(或专柜)保管,健全安全措施,保证物品安然无恙。

(4)定期清查盘点。总保管员与分保管员每年要进行一次清查核资,对清查出的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报主管领导,按规定办理入账销账手续。每月末应与财务会计人员核对各大类固定资产的金额,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5)校内设备一般不得擅自移动,必须移动时,分保管员或部门负责人应及时通知总保管员,办理设备移动手续并及时调账,保证全校设备做到有序流动。

(6)由个人使用并保管的财产,由使用人到总保管员处领取并登记上账,以便于以后的清点与查找。

(7)教职员工调离或退休时,校务办公室通知校财产保管员为其办理财产清账手续。

(8)分保管员在工作变动前由新、老分保管员和总保管员共同清点财产,并履行交接手续,做到账物清楚。

2.物资采购制度

(1)采购员必须充分掌握市场信息,收集市场物资情况,预测市场供应变化,为学校物资采购提出合理化建议。

(2)认真检查物资质量,力求价格合理、质量合格。

(3)采购的物资要适用,避免盲目采购造成积压浪费。

(4)严格按采购计划办事,执行物资预算,遵守财经纪律。

(5)外加工订货,要对生产厂家及物资的性能、规格、型号等进行考察,择优订货。

(6)签订购货合同,必须注明品种、规格、质量、价格、交货时间、货款支付方式、供货方式、违约经济责任等。否则,造成的损失由采购人员负责。

(7)及时与库房联系,做到购货迅速,减少运输中转环节,降低库存量。

(8)对于教学用的仪器、设备等物资要报上级教育部门同意后,按计划定购。

(9)一定要从正规渠道采购学生用的教材教具。

3.物资验收制度

(1)凡购进一切公用物资,必须经库房办理验收入库手续,方可记账、领用。

(2)库房验收时,应认真检查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等,并做到发票与实物相符,否则,不予入库。

(4)各科室未办请购、审批手续而擅自采购的物品,一律不得验收入库。

(5)不得将验收新购物品与私人物品调换。

(6)学生用的教材,一定要核对数量,保证学生学习使用。

4.物资领用制度

(1)一律凭物资供应科签发的“领物单”到库房领取各种物资。无“领物单”,一律不受理。

(2)器具、器皿按标准配备后一般不能增加。因报损减少的,经物资供应科科长批准,方可补发。

(3)库房应坚持物资下送制度。

(4)科室领用的物品,若质量、规格不合格者,可在当天内到库房退换。

(5)学生教材的领取,一律由年级班主任按科目、人数领取,如有质量问题,要当天退换。

(6)教师用的仪器、低值易耗品(如粉笔、稿纸等),要定期凭“领物单”领取。

(7)每周一、三、五下午为领物时间(特殊情况例外)。

5.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学校的固定资产分为动产和不动产两类,管理上宜采用分工负责制。

(2)校舍由学校总务部门负责管理,设备、仪器等按使用部门和存入地点,落实到处、室、个人管理。

(3)固定资产分为四种类型:

(1)房屋和建筑物。包括学校的教学、生活、生产、办公用房及围墙等设施。

(2)专用设备。包括教学仪器、仪表、教具、模型、图书资料、电教设备、文体设备、医疗器械、交通运输工具等。

(3)一般设备。包括课桌椅、黑板、办公用具、水电和消防设备、炊事用具及寄宿生和单身教职工宿舍的公用家具等设备。

(4)其他各种固定资产。

(4)学校要建立财产管理制度,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将在用、存库的固定资产登记造册,做到账物相符,账账相符,账册记录齐全,以便定期核对,规范管理。

6.教学设备管理制度

目的

为对学校教学设备的购进、使用、检验、维修、保养进行有效控制,以保证设备的适用性和有效性,使教学过程处于受控状态,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适用于学校所有设备的购进、使用、定检、维修和保养的控制。

职责

(1)由校长负责教学设备采购的审批工作。

(2)总务处负责制定学校日常办公用品的配置计划,提出采购要求,并负责购进和管理工作。

(3)总务处设备科负责教学设备的配置计划,提出设备采购要求,并负责购进和管理工作。设备科维修小组负责教学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工作程序

(1)教学设备的购进及验收

(1)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填写《设备增置计划审报、审批表》,报校长批准后交总务处或设备科实施。

(2)设备增置计划应包括:需购置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所购置设备使用部门及用途;需要投入使用的时间;相关部门负责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3)校长认为有必要时,可委派专门人员完成对某些重要设备的购置工作。

(4)各部门负责人协同总务处设备科及供应商完成本部门的教学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

(5)各相关部门组织好验收工作,验收内容如下:

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是不是与购置计划相符。

对设备功能、技术参数、指标的正确性进行检查。

设备各配件及说明书、安装图、线路图、发票等是不是齐全。

检查设备包装及外观的完好情况。

对设备供应方的检定证书及标志进行检查。

由各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填好设备或配件验收单,交总务处存档。

对验收不合格的设备由验收负责人填写《设备或配件留收单》送部门负责人,由经办人与有关供应商联系退货和赔偿。

(2)教学设备的标识

对所有教学设备进行编号,并在设备明显位置装上“设备卡”,其内容包括设备名称、编号、设备管理部门、操作责任人等。

(3)教学设备的使用和日常维护保养

(1)总务处设备科负责复印设备使用说明书,分发给各使用岗位,说明书底稿由总务处设备科保存。

(2)各有关部门对重要(或复杂)设备使用人员进行培训,直到其能正确使用该设备为止。

(3)各设备的使用人应严格按该设备使用说明书操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本部门负责人。

(4)各设备的使用人按该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对设备进行清洁、保养,并做好设备日常保养维护记录。

(4)设备检修

由各使用人负责教学设备的日常小修,当故障较大不能正常运行时,应报设备科或总务处检修并做记录。

(5)教学设备档案

由设备科负责建立并保存教学设备档案,内容包括:

(1)该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购进日期及学校编号。

(2)该设备使用部门及使用记录。

(3)该设备的检修记录。

(4)其他需要记录的事项。

7.学校办公用品发放制度

(1)各处、室应本着节约的原则领取、使用办公用品。

(2)各处、室指定专人管理办公用品。

(3)各处、室于每月规定时间将下月所需办公用品计划报总务处。总务处于每月规定时间一次性发放各处、室所需办公用品。

(4)采购人员根据计划需要采购、进货、保证供应。

(5)办公用品入库和发放应及时记账,做到账物相符。

(6)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办公用品库房,不得挪用办公用品及其他物资。库房要做到类别清楚、码放整齐。

(7)加强管理和消防工作,防止失盗、失火。

8.学校文具用品管理制度

(1)为使学校文具用品管理合理化,满足工作需求又节省费用,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将办公文具分为消耗品、管制消耗品及管制品三类,分列如下:

消耗品:铅笔、刀片、胶水、胶带、糨糊、大头针、图钉、曲别针、橡皮筋、笔记本、复写纸、卷宗、便条纸、信纸、橡皮、夹子、印油、圆珠笔、订书钉等。

管制消耗品:签字笔、白板笔、荧光笔、修正液、电池、横格纸等。

管制品:剪刀、美工刀、订书机、打孔机、大型削笔器、算盘、钢笔、打码机、日期章、计算器、米尺、印泥、印盒等。

(3)文具用品分为个人领用、部门领用。“个人领用”系应由个人使用保管的用品,如铅笔、胶水、橡皮、米尺等等。“部门领用”系本单位共同使用的用品,如打孔机、大型订书机、打码机等等。

(4)消耗品可依据年领用量、经验估算等设定领用限制基数,并可随部门或人员工作性质的改变适时调整。

(5)管制消耗品应限定人员使用,自第3次发放起,必须以旧换新,但纯消耗品(如横格纸)不在此列。

(6)管制品应由各使用单位造册登记,指定保管人,如有损坏,可以旧品换新品,如遗失应由责任人或部门自购赔偿。

(7)每月下旬规定日由各部门提出“文具用品请领单”交资材室统一采购,次月初发放。

(8)由资材室为每单位设立“文具用品领用记录卡”,统一装订成册,于领用文具时分别登记,以控制文具消耗。

(9)文具系为教学活动提供,严禁取回家私用。

(10)文具由资材室向文具批发商采购。特殊文具经资材室同意,可由使用单位自行采购。

(11)新进人员到职时由各单位向资材室提出文具申请单领文具,并列入领用卡。人员离职时,应将剩余文具及列管文具一并交资材室。

(12)印刷品除特殊用项者外,其印刷、保管均由资材室承担。

9.体育场地使用规定

(1)禁止机动车、自行车入内。

(2)禁止攀登跨越围网栏杆。

(3)禁止翻越看台护栏。

(4)禁止攀登篮球架。

(5)禁止用球类等物品撞击围网。

(6)禁止穿长钉鞋在场地内活动。

(7)禁止在场内乱扔废弃物。

(8)自觉爱护场地设施。

(9)外单位人员未经允许请勿入内。

10.给水设备维护制度

为了保证学校生活用水的水质,加强给水水质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保证给水水质标准

要搞好储水池、水箱的防护,防止污染给水,要定期清垢、洗刷消毒,从组织上、制度上、技术措施上落实水质检验、监督工作,保证给水水质符合国家规定。

保证供水压力

要保证给水设备的使用功能,就要保证给水系统的压力。根据经验,按建筑物层高确定所需最小压力值。

防止冻坏给水管网与设备

无采暖设备的房间或室外安装的给水管要做好保温工作,尤其是门厅、洗脸室、厕所等公共场所,更要加强管理,避免因开窗、开门冻坏给水管道。室外检查井、地沟口等在冬季也要做好保温处理。

给水管通过温度高、湿度大的房间容易在管壁产生冷凝水,一般是将给水管做保温处理,由专门的集水盘收集,然后排掉。

11.财产报失报废制度

(1)财产的报失报废,需要查明原因,如果因为过失造成损坏、丢失,应按赔偿制度办理后,方可按手续销账。

(2)已不适用的教育教学仪器设备,由分保管员向总保管员提出申请,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后,及时调出或报废报损,并办理销账手续。

(3)房屋建筑及单价在规定限额以上的(一批、次处置价值在规定限额以上)各类固定资产的处置,应按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由学校提出申请,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凭回执销账。

(4)单价在规定限额以下的(一批、次处置价值在规定限额以下的,不含房屋建筑)各类固定资产处置由学校提出申请,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凭回执销账。

(5)已报废的物资,学校不得擅自处理,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处理。

12.电教设备维修制度

(1)设备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报告主管领导,并送电教室检修,不得随意拆卸。

(2)贵重设备,要请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检修。

(3)检修时要填写检修记录,附在设备说明书后。贵重设备还要将检修记录填入使用记录本。

(4)凡需送外检修的设备,需设备管理员亲自送修和取回。并弄清故障原因,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5)设备维修后,立即交回原保管使用单位或个人,以免影响使用。

13.校舍管理和维护制度

(1)校舍是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场所。校舍是否安全适用,关系到学校师生的生命安全,以及教育投资的效益。因此,抓好校舍的管理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2)校舍管理首先要建立健全各种管理和维修制度。

(3)要坚持经常检查和定期全面检查,尤其对一些年久失修的旧房,要进行重点细致的检查,如发现结构损坏、蛀蚀、腐烂或其他重大险情的,应及时报告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地方政府,凡被鉴定为危房的,立即采取措施,否则一律不得使用。

(4)要对校舍的辅助设施,如室内外给排水系统、电气照明系统、锅炉、水泵、避雷针等经常进行维修保养。

(5)要加强对师生、员工的经常性安全教育宣传工作,使他们提高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和专业素质。

14.学校设备维修处理制度

(1)本制度旨在确定本学校设施的维修计划及维修手续。

(2)本制度中的维修是指土地、建筑物、构筑物、车辆、搬运工具和备品的增设、改造和更新。

(3)维修工作的责任人为工长。

(4)责任人负责制定所属设施的维修计划,并根据维修计划和预算,组织实施维修业务。

(5)总务科负责协助责任人组织、协调所属设施的维修工作。

(6)财务科负责协助责任人编制综合维修预算,检查执行预算情况。

(7)维修计划制订程序:

(1)责任人在进行维修前,应向总务处长提交维修计划。

(2)总务处长确认有必要,请示学校主管后,做出具体的指示。

(3)总务处长从技术的角度对维修计划的内容进行审查后,提出全学校的综合设备投资计划,交财务处长审查。

(4)财务处长依据全学校的综合设备投资计划,编制资金计划。

(5)设备投资计划和资金计划均由校长裁定,董事会审议。

(6)总务处长将决定的设备投资计划,通知责任人和相关部门。

(8)维修实施计划的编制与实施:

(1)责任人接到总务处长的通知后,组织讨论具体的维修工程方案,并制定出详细的实施计划,提交给总务处长和财务处长后,组织实施。

(2)紧急性的维修工程,不需要办理上列手续,直接由责任人与总务处长协商后,组织实施。

(3)当责任人制定的详细实施计划的内容、期限和预算,与设备投资计划有显著差别时,应按第七条所列程序,修订设备投资计划。

(9)设备投资计划的变更:

(1)维修实施后,如维修内容、期限、预算等需要做重要变更,或需追加预算时,责任人与总务处长协商后,应提交工程变更或追加预算申请。

(2)总务处长应从技术角度对上述申请进行审查,并编制设备计划修正案,提交财务处长审查。

(3)设备计划和资金计划的修正案最终由校长裁决,董事会审议。

(10)维修实施状况报告:

责任人应及时向总务处长和财务处长提交维修进展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11)学校职工住宅和集体宿舍的维修规程,另行制定。

(12)本制度的实施细则由负责维修计划实施管理的学校主管和财务主管制定。

15.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低值易耗品的分类

(1)一般工具。指生产、生活中用的各种工具,如钳子、扳手、锹镐等。

(2)管理用具。指行政事务用具,如水壶、热水瓶、办公用具和炊事用具等。

(3)医疗用品。指医疗卫生用的听诊器、体温表、注射器,以及各种零星的小型手术器械等。

(4)教学用品。指教学用的各种低值易耗仪器、仪表等。

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要求

(1)建立低值易耗品的库房,使之商店化。

存储一般低值易耗品的库房应充分利用空间,使低值易耗品全部上货架,使之商店化,一目了然。这样做的好处是:东西好找并且整齐干净。

(2)低值易耗品的分类。

根据具体情况,可将低值易耗品大致分成电料、水暖、五金、工具、化工、劳保、文具、日杂八大类。每一类都集中在一个或两个架子上。这八大类基本能满足学校的正常使用。如遇特殊情况需要的特殊物件可另行购买。

(3)建立低值易耗品的账本。

上述八大类,每一类建立1本账,从账本上要反映出库存量(一定时间盘1次库)、进货的时间、数量、金额和使用一定时间盘库后的结存。

(4)入库办法。

低值易耗品采用专职员工采购的办法。入库时,由库房管理人员凭发票在采购员的监督下上账,写清时间、数量、金额等。采购员应在发票上签字。

(5)出库办法。

按类别设立八大类领物账本,凡是领物人员领物,都要登记日期、数量、用途、本人签字。凡属维修项目的,要由维修专职人员来领,特别是电料、水暖件及化工用品。

(6)定时盘库及购物。

一个学期采取2次盘库的办法:期中1次,期末1次。某种物品用了多少,要在账本上减去,并在领物本上画红线,标明盘库的时间。红线之后领的东西,作为下一次盘库所使用的数目。盘库后,账本上能反映出各种物品的剩余数。要及时根据实际情况,按类别开出购物单,要求购物人员按类购买。

16.损坏公物赔偿及维修制度

损坏公物的处理

学生损坏公物除给予批评教育外,还要做如下处理:

(1)正常情况下损坏公物:在参加学校和班级正常的教学活动和课外活动中不慎、无意损坏的照价赔偿。

(2)非正常情况下损坏公物:在参加上述活动时有意损坏或进行不正当活动损坏或屡犯类似错误者,视情节给予罚款。

罚款、维修程序

(1)班主任应在当日将公物损坏情况报教导处。

(2)教导处根据情况做出处理决定后,填写“赔(罚)款通知单”交班主任通知学生家长,同时填写维修通知单交总务处。

(3)班主任应督促学生在1周内将赔(罚)款交教导处。

(4)总务处应在接到维修单的2天内安排维修,并将维修费用通知单交回教导处,由教导处结清费用。

3.执行赔(罚)款时应辅以教育批评,做细致的工作,防止学生出现其他问题。

校长学校财产财务管理(上) - 第一章 学校财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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