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一个人走山水,就想去看看这个世界1

巴黎

像塞纳河一样

你常常听《少年》。巴黎的雨,下个不停。

你终于懂得,那是你们回不去的从前。哭够了,你要往前走,就像塞纳河一样。

夜晚的巴黎铁塔浪漫到叫人心融化,却也同时残酷到撕心裂肺。

五彩灯光下,A字形的塔时而妩媚,时而俏皮。国庆之日,在万众瞩目下,烟火漫天。而细雨里,坐在塞纳河岸仰望铁塔,有多少恋人相拥亲吻,就有多少心碎的孤影心痛拭泪。

“当初说好一起来巴黎的,可是我的身边却没有了你。”听完朋友的故事,我仰起脸,又望了一眼在夜雨中朦胧的铁塔。

男孩和女孩无法忍受异地恋情带来的思念煎熬,放弃了各自不错的学校与梦想,一起学法语,一起报考巴黎的大学。春天还没有结束,最初提出想要去法国生活的男主角却牵起了别人的手。带着一颗破碎的心,女孩来到这里,终于见到了铁塔,泪流满面。

我们常常愿意在爱的时候,付出一切也要在一起,做了傻事还自以为其实很值得。每天牵着手在东方明珠塔下走过,那幸福都好似在巴黎铁塔下一样满到溢出来。不过是为了一个约定里的执拗未来,傻呵呵地就把它当作每天睁开眼面对生活的动力。

后来,我又听到很多同样的故事。为了那个人所在的城市,你放弃一切来到一片新的土地,只为了每天更贴近对方,然后呢?没有了然后。你尴尬地飘零在原本就不属于你的陌生世界,那个曾属于两个人的梦想,结果唯独你一人还在扛着。

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旧日的你侬我侬,如今斯人却早已陌路。有时候路过铁塔,想到这些故事我也恨不能像是莫泊桑一样,大半时间在铁塔里的咖啡厅度过。原因很简单,因为太不想看见它,索性就身在其中,不再哀愁。

哀愁的并不是异国他乡孤身一人,而是回忆汹涌来袭的时候,站不稳脚,一不小心就被浪卷了进去浑身湿透。牵手走过的路,说过的誓言,背诵过的电影台词,为爱做过的疯狂小事,你以为面对这一栋冰冷的铁建筑,距离家乡上万公里,可以像是罪犯一样逃之夭夭,可你的心却没走多远。

那天,当你终于抵达,飞机亲吻大地的一刻,铁塔看起来却那么刺眼,在一片白色巴黎楼房中高傲矗立。心融不掉了,那个人不在,碎成一小片一小片拼不回去了。多少次你只是呆呆坐在那里,抬头看塔。

忍不住眼泪的时候,你望向塞纳河的水。告诉自己,塞纳河的水流不止,你也要往前走。只是偶尔有时,你傻傻问自己,还剩下多少勇气呢?

其实,勇气就是要百分百的完整才叫勇气啊!遇到下一个的时候,你依然奋不顾身地去爱,依然不留任何遗憾,依然疯狂而热烈。每一场恋爱都是新的冒险,不让过去的伤口惩罚现在这个新的人。谁不曾在爱里受过伤害?谁不曾被回忆的甜美刺伤?我们都一样,在恋爱的腥风血雨里一路勇敢。

你常常听《少年》。巴黎的雨,下个不停。

你终于懂得,那是你们回不去的从前。哭够了,你要往前走,就像塞纳河一样。

巴黎的地铁

巴黎地铁的尿味,散发着淡淡的哲学之香。

巴黎的地铁。可惜的是,第一个念头并不是关于轻快浪漫的法式小调,或者吐着烟圈姿态优雅的法国女人,而是一股浓烈的尿味。

很多次从荷兰抵达巴黎的时候是在凌晨三四点,乘坐Euroline(欧洲长途大巴),最便宜的就是这个时段了。巴士站与地铁站相连,即使不认路,只要顺着隐隐约约的尿味走,就可以找到地铁进口处。为了躲避室外的严寒,这里是流浪者的最佳栖息地,一块毯子当垫背,一件大衣盖在身上,就是一张张温暖的“小床”。在我抵达的时刻,他们许多人都已睡得深沉,一排排的大衣盖住身躯,露出一颗颗表情安然发丝凌乱的头。

这里常年有人“居住”,因此各个角落也就成为“公用厕所”,巴黎地铁的尿味挥之不去。也并不是单独汽车站这里才有这股味儿,其余站也都相似。常看见有地铁清洁工并不是在扫地,而是用水冲刷着地面,他们应该最清楚这地下空间里发生的一切。

同样有流浪汉常年居住,甚至背包客搭帐篷的巴塞罗那地铁站,却从未闻到过一丝尿味。当然,每座地铁都是有自己独特味道的,空气的不流通,让巴塞罗那地铁常年有一股封闭塑料瓶的味道。地铁通常挖得很深,换乘线路有时候在地图里看起来明明是同一站台,可在地底下却要绕来绕去十几分钟。再冷的冬天,这里始终是温暖的,可想而知夏天这里就像是湿热的桑拿屋,行走其间恨不能裸体。

巴黎地铁虽说有尿味,但胜过巴塞罗那的,便是车厢里的读书氛围。

在巴塞罗那地铁,是很少看见有人捧着一本书在阅读的,往往人们都会小心提防着小偷,或玩弄手机游戏,或手舞足蹈地和朋友情绪激昂地交谈,西班牙人性格特别外向,周围落单的陌生人也都可以加入。在这样的环境,即使想要阅读,都很难。

可是巴黎的地铁里,往往可以看见一个年轻女人,或中年男人,或老人,捧着一本书目不转睛地读着。有时候可能还是一本极厚的书,但是早已读到了最后几页,令人对其巨大的阅读量敬佩不已。

“是不是抽烟和阅读是巴黎人热爱的两件事情?”我问约翰。一个巴黎男孩,高大消瘦,有着一张国际男模的脸和身材。每次我见到他,他总是在抽烟或者拿着烟正准备抽。早晨一根,是早餐;中午一根,是饭后消化;下午一根,是提神;晚上一根,是睡前好梦,他总有自己的一套抽烟哲学。至于读书,他也热爱,总是在包里放一本。

他笑着说:“读书,的确是喜欢的,而且还有一个功能,就是不需要和人面对面坐着的时候眼睛不知道往哪里放了。”他点起烟,望着我扬了扬眉毛,问道,“你不觉得很尴尬吗?读书的话,大家都有一个地方放思想放眼睛了。”哈哈!抽烟的话可以装深沉,不用说话,举着烟找些事情做。

对于他的答案,我无言以对,而后突然笑了出来。何必一定要给某个文化找一个高深的理由:巴黎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巴黎人热爱阅读的风气令人赞许。其实地铁本来就是一锅麻辣烫,各类人都有,每个人阅读,都有自己的理由。

又况且,走出地铁口的时候,谁都能闻到那股昨日的尿味。生活就是那么实实在在,读个书都要找那么多理由累不累?甚至在巴黎的各大书店结账处,还能看见各式各样不透明的包书纸。

我对约翰说:“你们爱书还真的到了一定境界了。”我最近一次包书还是在初中时候包教科书。

他又哈哈大笑:“这不是爱不爱书的问题,而是我们为了不让别人知道自己在看什么书。读历史也好宗教也好小说也好,甚至色情杂志,读什么书都是我们自己的选择。”

想起小资常常给巴黎扣上一层光环,巴黎被当作圣地,不知道当他们揭开巴黎人的一张张书皮,看到的却是千百类型的书籍,会不会顿生失望。

读书并不如同择友,读完一本书也就几天时间,不喜欢或者不同意其中的观点,可以扔到一旁,在下一本书里重组思绪。而朋友,怎么可能几天就轰轰烈烈一起经历沧桑,然后不喜欢就扔了?人与人之间,始终带着沉重的感情,倒是书,轻松简单,不需要任何承诺。

什么时候读书,读什么类型的书,未必硬是要拔高到“人类进步阶梯”的高度。几次友人谈论到要把一些烂俗的畅销作家的书销毁,可她便是曾经阅读着那些无营养的书长大的。未知事的时候,家里也不曾有人阅读,于是在书店里,父亲帮我一同抱回家了一箩筐《十日谈》《查泰来夫人》等,索性再审视一番如今的自己,也照样心理健康。

巴黎地铁的尿味,散发着淡淡的哲学之香。

荷兰

自由,你的名字叫阿姆斯特丹

再也没有哪座城市,能够将自由诠释得如此淋漓尽致。

黄耀明在《阿姆斯特丹》里唱:“找我的一种旅行,自由得昏天暗地。”

歌中所指的,就是这座名叫阿姆斯特丹、疯狂到张牙舞爪众人皆知的城市。

大街小巷,被禁止的大麻,堂而皇之地充斥在这里,带着一股骄傲扑鼻而来;沿街的性表演与用品商店,公然叫卖,毫无遮掩,亦无人面红耳赤虚情假意;橱窗女郎,霓虹灯照射下光彩照人,是你情我愿合法的,或者说,自由贸易。

再也没有哪座城市,在这个地球上敢如此公然挑战人类底线,如此义正词严地将sex、drug、rock'n'roll 摆于厅堂。

于是,被束缚惯了的世人,将这块土地称作天堂,即获得心灵自由的好地方。居住此地,便可言行怪异,惊世骇俗,放浪形骸。

殊不知,若接触过阿姆斯特丹人,就不会被这表层的自由所蒙蔽。阿姆斯特丹城市,与阿姆斯特丹人,两者相结合才构成了真正的阿姆斯特丹文化——自由。

再也没有哪座城市,能够将自由诠释得如此淋漓尽致。况且,自由本就是一个令人疑惑充满矛盾的哲学词汇,倒不妨来此一行,与阿姆斯特丹人在这片土地上居住,就可以悟出所谓的自由,其实如同当地人一般,是有些矛盾却又合乎情理的。

阿姆斯特丹的城市是自由开放的,但令人惊异的是,它的人民却是循规蹈矩的。他们说好了时间,就一定会准点到达,上课或者开会,晚到了好似犯罪一般;他们每一个项目,都有一个评判标准和体系,逐条对应最后才给出一个科学的结果;他们的演讲,都有一个大纲和行程;他们分摊钱的时候,每一分每一毫都算得清清楚楚。

对于大麻,阿姆斯特丹人又是这样的:他们与全世界人一样,对于抽大麻有一股负面情绪。一位年长的当地好友对我说:“大麻合法化不代表阿姆斯特丹人爱抽这个玩意儿,而是这样做最好,不像别的地方,越是不自由的东西人们越是要去做,特别对于青少年,好奇心太盛。那干脆合法自由化,摆在外面,人们的神秘感也就消失了,完全靠自觉性。”

这也解释了为何阿姆斯特丹大街小巷的coffee shop里面坐着的大多是前来尝鲜的游客,当地人很少。记得有一次参加一个疯狂的全城派对,大街小巷每个人打扮得光怪陆离,在一群人中,最鲜明的对比就是一个荷兰中年男子,骑着他的自行车,悠闲地穿过人群,身穿灰色西装,头发一丝不苟,典型的荷兰人脸与金色头发以及瘦长身躯,公文包挂在自行车上。他对这里没有任何的惊喜或好奇,日子照样在过,或许他对于朱自清那句“热闹是他们的”也深有感触吧。

阿姆斯特丹对酒精是自由开放的,这里有喜力啤酒,这里有沿街的酒吧纸醉金迷。因为酒精,它的夜生活是狂放的,与静静流淌的运河形成对比。但荷兰法律规定,不可以在街上喝酒,甚至是超市买了酒,不能拿在手上要放在袋里,不然会被警察抓住罚款。阿姆斯特丹人爱喝酒爱派对,但是他们不会在错误的地方出现。

阿姆斯特丹人说话是荷兰人典型的直白与自由,有时候直白到让你不知所措。他们有一说一,不满全部直白讲出来,即使会伤害人。与荷兰人相处,没有什么隐秘,他们的喜怒哀乐都表现出来。但他们又是保守的,对于脸面与尊严,看得很重。红灯区这些地方,他们是不会公然去的,私底下的当然另当别论。

放纵与自由,是有差距的。

阿姆斯特丹人花钱的时候是束手束脚却又大笔自由的。他们惊讶于中国的父母对于孩子的慷慨,要知道,他们是与小孩直接算钱的,一同去超市,是各买各的。小孩到了打工年纪就要学会照顾自己,政府亦是给予一定房屋和交通补贴,鼓励其独立。但对于旅行,似乎荷兰人又是舍得的。

荷兰人对于荷包里面银子的态度是任其自由的,天底下全是“飞翔的荷兰人”,他们能出去见世面就出去。在上海虹口足球场,曾多次遇见申花球迷,居然是亲切的荷兰人。连三毛的《万水千山走遍》都描述过其与一位荷兰女背包客之间的故事。在荷兰,大部分人收入都是很高的,但几乎不见当地人穿名牌衣服或背奢侈包,质朴至极。午餐他们吃的是最简单的三明治,对于折扣他们更是趋之若鹜。

自由的定义很多。但人是社会的人,一切都要在法律的框架内行事。如果没有了这个框架,放纵所谓的自由,一切随心而为,又令人冒冷汗担心起社会秩序。

所以说,阿姆斯特丹无愧为最懂得适当的自由的城市。阿姆斯特丹人常被说成是冷漠无情的,与阿姆斯特丹旅行城市那热情自由的形象毫不搭界。但只要是在他们法律允许范围内行走,却又是万分自由的。只要你满足了要求,你就和任何人一样有平等的权利。交了学费就是本校的学生,就有权利在规定时间内收到作业评价与考试结果,老师没有达标就可以去告他;交了税就是社会合法公民,公司员工不满足社会最低工资标准,就有权利拿到该拿的数额。

在我身上发生过一件永生难忘挺悲剧的事:在学校读书的时候,一次考试,考前发现学生证弄丢了,于是班主任帮助写了证明书,以为会无事平安。但当日,系里掌管考试的荷兰人硬是不肯,无论多少老师前去替我求情,他都只是铁面无私地拿出了考试规章制度不肯通融,哭也不成闹也无门。结果,因为办个证太久,所以我那一周所有考试都没有资格参加。自此,每每有考试,我定会小心读规章制度。

这件事也可多少看出,在荷兰,中国所谓“关系行事”在这里是很难行得通的。马云的那句“人际关系是最不可靠的”在这里得到了最完全的诠释。即便你和老师一起深夜派对,但第二天考试回答不出来还是会被批评;和老板私底下关系好半夜去酒吧买醉,第二天迟到还是要扣工资。这里的一切公私分明,他们对于传统习惯的坚持亦是。从一件小事就可以看出:在欧洲其他地方,见面与分别亲吻只有两次,但在这里硬是成为三次,难不成是阿姆斯特丹人为了掩盖太过冷漠专门设定的?每当在火车站看见正在道别的荷兰人,即使火车下一秒要开走了,他们也硬是要按照传统来匆忙亲吻三下。

阿姆斯特丹人冷漠与热情并存,我曾在火车上遇见一位大叔,他兴高采烈地和我一个陌生的异乡人聊起等下要开家庭聚会,多年不见的兄弟姐妹让他很是激动,忍不住与我分享。但是吧,你觉得他们如此温情如此坚持传统的时候,他们骨子里要自由的劲又来了。在阿姆斯特丹,年老的父母是从来不与子女住在一起的,往往被理所当然地安排到老人院。这让以孝道为首的中国人瞠目结舌,问其究竟,居然换来一句,大家都很独立,需要各自自由的空间,我们要,老人也要。

漫步在阿姆斯特丹,你就会看到运河两旁如积木般的房屋,无比高大而威严的房门,但走进去,里面也不过是充满生活气息的一个个小房间,为了节省空间,楼梯被设计得很狭窄。

大概,再也没有比阿姆斯特丹更懂得拿捏尺度的城市了吧!

鬼地方,我会想念你

城市永远不会变老,而只有我们,在不断行走不断经历,无时无刻不在细微地老去。无论曾经在这里挣扎也罢,厌弃也罢,始终,这里占据了我最青春最自由的一段时光。

《理想的下午》里,最喜欢舒国治写过的这段话:“有一种地方,或是有一种人,你离开它后,过了些时间,开始想着它,并且觉得它的好;然而你在面对它的当下,不曾感觉它有什么出众之处,这是很奇怪的。”

我会想念这里的一切小细节,我和所有人一样,曾经打心底里咒骂过它:

“无聊的鬼地方。”

“天气恶劣的乡下。”

“简直就是个大农村嘛!”

但无论这些小细节与我今后人生相关还是无关,这个住了一共两年的地方,它占据过我生命的一部分,曾带给我成长、失望和希望,这些我都一直没有忘记过。

我心怀感激,不带遗憾地离开了。

我没有喜欢过你,可是,在我的青春岁月里,你留下了一道奇特的痕迹。

我会想念那一声荷兰人独特意味的doei,拖拉着元音i,然后不自觉嘴角拉出一丝笑容。

我会想念和朋友见面时不厌其烦左右左脸颊亲吻三下的习惯,以至于每次其他欧洲国家的人只是两下就要放开我,但我还是会任性地多加一次才感到完整。

我会想念荷兰朋友说话时候不断发出g 吐痰音时默默感受到的畅快感,会想念模仿他们口音说话,理所当然地在英文演讲里用uit /huis 代替正宗的英文。

我会想念总是按照时刻表运营,万分准时的tram。想念它关门一刹那“叮”的一声,想念远远看见了电车就奔过去摁开门,司机却倔强不肯开门的那股小愤慨,想念每当有妇女推着婴儿车要上车时,总有人立刻过去扶一把。

嗯……我更会想念打格卡放入机器里,那一声清脆悦耳却令人心疼的“叮”。更会想念自己没有头脑,再一次忘记check—uit OV卡时候,狠狠瞪一眼已经远去的tram。

我会想念蓝色的Albert Heijin(荷兰连锁超市),想念里面各式各样价位的东西,没钱的时候买euroshopper;有点小钱心情好的时候充当暴发户买AH excellent,看见有红色标志bonus的东西一定要过去瞧一瞧,买东西的时候,就算没有bonus折扣,也要让营业员把自己的bonus卡照一下。

我会想念亲切而总是杂乱肮脏的欧妈OMA,热闹的小菜场还有亲切的小贩,那些包着头巾的土耳其大妈推着小车,悠闲漫步其间。

我会想念土耳其烤肉店,下课后饥肠辘辘的我,买上一个即便是没有肉的土耳其比萨都会觉得是一种美味的奢侈,有点小钱的话就去买五欧元里面要什么有什么的卡帕萨隆。

我会想念东方行里中国商品的充实,捧着老干妈回去的激昂,想念那里滔滔不绝的广东话。

我会想念在市中心总是骑着马潇洒散步的骑警,虽然我总是觉得他们无所事事,把马拿出来遛遛罢了。

我会想念呼啸过街声音刺耳的急救车,在安静的星期天早晨,即使躲在被窝里,也能听着它急促的声响:由远及近,再由近及远。

我会想念到了四点钟以后像是死寂一样的市中心街道,商店都关门行人也没有,可是所有人的自行车都在不断丢失,我想念那个傻里傻气的小猜测:大家都去了哪里?是不是在玩藏自行车的游戏?

我会想念每到星期四夜市那天荷兰人全部出动买打折商品的热闹,这一刻,我又很好奇,大家是从哪里突然冒出来的呢?

我会想念女王节的全城派对,还有大街小巷的橘黄色,和满地的啤酒瓶碎片。

我会想念NS火车,虽然它经常晚点。我会想念每次要去哪里都在家里面查好ns.nl或者9292.nl,到了时间再出门,不用提前早到茫然地等待,继续在家里面上着网磨蹭。我会想念火车到点关门时候的那哨声,那一刻我充满想象力地编织一些凄美的电影情节。

我会想念荷兰火车出发时候,看着窗外发呆的时刻。从小我就喜欢坐火车,即使只是从上海到苏州,都会激动一个晚上,在荷兰坐火车却是一件稀松平常的事情。从一个城市到另外一个城市,只需要二三十分钟,跨越整个荷兰四五个小时也就够了。我喜欢看着另外一边的窗外,就如同电影一般。往往景致是牛羊在平旷的绿地上吃草,有时候闭上眼,这些景致便化成一张张画。配合着火车与铁轨敲打的声响,一切都是那么宁静,大自然的景致令人敬畏与心旷神怡。即便下雨,在窗户上面的水珠都是俏皮的问候。

我会想念窄小的荷兰楼梯,总是被迫害妄想症地觉得穿高跟鞋如果绊倒了会跌得很惨。

我会想念那一整年的冬天和雨季,无论外面的世界正在如何水深火热,这里就算出太阳也要下雨,不用带伞因为大家都在雨中行走。比起巴黎,这里的人们更懂浪漫。

我会想念大冬天到了中午仍然乌黑的天,无论刮风下雪天雷滚滚,坚毅的荷兰同学仍然在一清早裹得严严实实骑着小车准时出现在教室里。我会怀念那些孩子坐在自行车前的篮筐,母亲在后面骑着送去上学,感觉那些孩子可以论斤来买。

我会想念在火车站一边总是排列整齐到壮观的自行车,还有所在运河上的自行车们。我怀念每时每刻走在街上内心的由衷感慨:怎么那么多!是自行车会生小孩吗?

我会想念从炸鱼的小店铺传来的香味和门口排着队流着口水的荷兰人,我会想念总有一两个人站在那里手里拎着一条新鲜的鱼,沾满了切成小颗粒的洋葱,以一种标准的国民吃鱼姿势,张大了嘴巴往里面放。

我会想念高高大大的荷兰人,和我说话总是要低下头来,而我呢,那脖子快要断了的仰望。

我会想念北部小岛上的旅途,会想念夏天那一如既往的阴冷多雨。

我会想念运河两岸如同积木一样的红色荷兰房屋。

……

城市永远不会变老,而只有我们,在不断行走不断经历,无时无刻不在细微地老去。无论曾经在这里挣扎也罢,厌弃也罢,始终,这里占据了我最青春最自由的一段时光。也同样地,它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一直看着我成长的某一段轨迹。

半年前,毕业后离开荷兰来到巴塞罗那生活。前段日子收到了一封邮件,同样是在荷兰读书的留学生,也同样很想快速离开这个“鬼地方”。很奇怪,我居然会站在荷兰那一边说荷兰的好话,我在回信里写道:

“回到在荷兰生活这件事情上,无论决定继续留下来读书,还是一走了之,每个地方就像一个人一样,你了解得越多,往往越会接受它的合理性,也渐渐会去接受它。最北部的小岛很美,有机会一定要去那里踏着自行车沿着海港逛一圈。最南部的荷兰、比利时、德国三国交界点藏得很隐蔽,徒步寻找发现的时候令人感激涕零。从Venlo火车站下来,一路沿着公路走到德国边境,看着提示牌上在荷兰画一个叉,有股越狱的快感。而没事干去一次阿姆斯特丹混在游人当中拍拍照,到红灯区观察变态地瞄着姿色各异橱窗女的变态叔叔。去一趟鹿特丹闹市区,非要让自己感受一下上海的气氛。或者在大冬天穿得像个熊一样,去海牙的皇家海滩,对着冬天的大海大喊大叫。”

一口气说了这些地方,即使相比巴塞罗那,荷兰实在不能算hot或sexy。但,走得越近,越是会被那些自己发现的美吸引住。至于荷兰人,外热内冷也好,外冷内冷也罢,无所谓他们如何,遇到了朋友,他们就是“朋友”,不再是“荷兰人”了。

其实,我多希望三年前有人能告诉我这些。

鬼地方,谢谢你带给我的成长。

那年冬天宁静的海

没什么是理所当然的,只要一点点任性,一点点珍惜,幸福就容易了。

所有不按常理出牌的人,喜欢在大夏天里将空调温度开到最低,洒一身花露水,然后躲进厚棉被幸福地哆嗦;喜欢在冬天尽情晒太阳,街头看到雪糕柜如获至宝,边用力吸鼻子边幸福地舔棒冰。

越是稀缺的资源,越是珍贵。那么这个经济学原理,可以让一个拥有一切却不快乐的城里人,在偏执里给自己一点幸福。

欧洲的度假胜地,往往是万里无云阳光充沛的南法或西班牙海岛;我总向人称赞的,却是海牙冬天的海。

海牙皇家海滩在夏天时的拥挤盛况是无法想象的,一家家酒吧搭起了扩展到沙地上的露天座椅,迪斯科音乐此起彼伏,简易搭建的零食车可以买到便宜却美味的炸春卷或香肠,沙滩上海水里满是拖家带口的荷兰人。

因此,但凡想来荷兰的游客,大多被建议在郁金香花开的四五月来最好,那时天气温暖,阳光也是一年四季难得好的。其余时节,尤其冬日,简直miserable!那时上课,千年准时的荷兰同学一觉醒来,看到窗外正午十二点依然风雨大作一片漆黑的天也会产生厌世感,纷纷找理由给导师发邮件不上学。

冬日,一切是死掉了的。

我呢?却兴奋至极,挑个下雪的周末,全副武装:最厚的羽绒服、雪地靴、裤袜,踏上开足暖气的一号电车(贯穿海牙城市两端,从代尔夫特一直到海滩),到站后在凛冽寒风中张开双手奔向大海。

因为积雪,沙地是一片雪白的。远处的海永不结冰,深蓝色不动声色地潮起潮落。我走在沙滩留下深深浅浅的一个个脚印,偶尔能遇到同样怪癖好的荷兰人,他们欢快地打雪仗,看到我和同伴,友好地喊“kom!”调皮奔放地,就直接一个雪球扔过来。噢!还不能忘了去堆雪人,在沙滩上堆出来的雪人都是奶油巧克力味道的!秘诀在于积雪下是湿了的沙子。

玩得累了,就躺下来,深深陷在雪地里,不远处的深沉海浪,呼吸也跟着慢了下来。

路灯昏黄,乌云密布,时间早已无关紧要。

可以大吼可以打滚可以尽情奔跑跌倒。这样纯真的幸福,够浓烈。

想必,也有很多这样不按常理出牌而快乐的人吧。世间万物如同春夏秋冬,不断毫无悬念地循环往复,没有一个季节是完美的,总能找到不爱的理由:太热,太冻,太晒,太阴……偏执的人却能找到自己的快乐逻辑来:如果冰棍吃太多就不被珍惜,那就在冬天当作宝贝吧;如果夏天太拥挤,那就找到属于自己的冬日之海吧。

没有什么是理所当然的,只要一点点任性,一点点珍惜,幸福就容易了。

香港

减法生活

香港的狭小空间教会人不去浪费,更学会生活,不断做减法题,最后拥有的,都是最需要的东西。蜗居,对于人生是一种很有趣的练习。

去年今日,跑到香港住朋友家。

我从太子站下来,穿越狭窄拥挤的商铺,跨入一寓所。电梯不断攀升,抵达后,再于潮湿空气以及鱼蛋面香味中,穿越只容一人通行的走廊。途经一户户铁门,有的对外敞开,可听见屋内小童嬉笑大人对话,电视与吃饭的碗筷碰撞声交错。

最终角落处,友人掏出钥匙,边转动边嘱咐:“你可别期待太多啊!这边寸土寸金,房租死贵,能住在靠近市中心已倍感满意。”

门一开,只见十五平方米左右的小客厅,连沙发和吃饭桌子都无。四方卫生间,冲凉与如厕共用。朋友的卧室,一张小床、一张书桌、一把小椅、一个衣柜,早已塞满屋,两人同时出现其中,拥挤出奇。

原来满大街奢侈品、满眼高楼大厦的香港,居住其中的人却过着如此生活。朋友看我愣在那儿,更起劲,说:“来,看看我室友的房间!”一开门,只是张小床,竟空间已满!

“就在这里,我的香港房东一家五口就曾生活了十多年。”朋友介绍道。我一想到炎炎夏日,工作忙碌,香港出街吃饭因为人多地少都需要拼桌,过马路人潮汹涌胳膊肘互相碰触,回到家,又是抬头不见低头撞到,那么狭小的空间里,人不浮躁满是野心追逐大房子生活已够难,又该如何幸福呢?

突然想起,舒国治认定的“家”,不过是睡觉冲凉和大便的地方,意即一张床一个卫生间足矣;三毛向往的“家”,万水千山走遍,仅需一个灯泡下和爱的人吃饭;乔布斯的“家”,简简单单没有摆设,一张放电脑的矮桌,照片里他就坐在地上。

难怪乎,在香港诞生了一位生活家——欧阳应霁。关于蜗居,他认为这并不是“问题”,反而挺好的。香港的狭小空间教会人不去浪费,更学会生活,不断做减法题,最后拥有的,都是最需要的东西。

回忆童年,欧阳和弟弟、妹妹、爸爸、妈妈,还有一个长辈,六个人住在二十平方米的房子里。爸妈一间房,他、长辈还有弟妹则睡另一间房,分别是上下铺,房间还不到十平方米。

但他强调:“我们一家很快乐!”

“给你一个大空间,如果里头没有人跟你在一起,孤零零的,我觉得更难过。或者就算你有钱,你可以把那个空间都堆满你喜欢的东西,但是东西那么多,你可能要花两三年才能完全眷顾到它们,很多衣服买回来从来也不拆,十年后才发觉原来自己有这件衣服。”原来,蜗居对于我们的人生是一种很有趣的练习。

老话说,有才华的人省下买衣服钱。好友A,汗衫牛仔裤加帆布鞋,不爱逛街,基本款走天下,可一旦跳起舞来,整个人闪闪发光,即便身上这基本款也立刻鸡犬升天。同样,再小的空间,倘是一家人相亲相爱,或又倘是一个人住充满希望,一碗一筷都因此是精致的。

耳机里,孙燕姿幸福地唱着《完美的一天》:“我有一间大房子,有很多的落地窗户。”闭上眼,我看见的却是朋友,她在香港的卧室,屋内仅有生活必需品,小书桌上贴着便签纸,上面是一句句激励她每天奋斗的话语。

怀揣理想的港漂,是不是该这样幸福地唱:“我有一间小小房,有很多的梦想和明天。”

西班牙

幸福的直觉

原来并不是越长大就会变得越“将就”,而是我们渐渐发现,幸福其实不需要太多的思考,直觉是唯一的答案。那过去无数次的错误恋情,帮助我们炼就了“幸福的直觉”。

1.

知道梁咏琪嫁来西班牙的新闻,我正和玛利亚在巴塞罗那的住所里搅拌面粉,做奥利奥芝士蛋糕。阳光慵懒地透过窗帘映射在木质地板上,图案斑驳。

玛利亚问:“为什么要那么惊讶?”

我说,缘分是从巴塞罗那开始的。看着她在西班牙“派对海岛”上的婚礼,千百万个难以置信。她和郑伊健之间一波三折的恋情还清晰如昨,接着关于她和美国男友之间的浪漫情事也堪称高调,怎么那么快就settle down,而且,两人认识不过半年!

2.

叙利亚土耳其边境的小城镇圣鲁尔法,这里根本不是旅游胜地,当飞机盘旋下降时,放眼望去,只见得茫茫一片荒无人烟的红土山脉,那一刻我激动得好似哥伦布发现美洲。

但没想到,我不是唯一发现“新大陆”的人。接下去的旅途中,竟遇到了一个住在这儿的美国人!

他正在铁器店里,捧着茶和一个当地铁匠聊天,那时房东正带我四处闲逛,路过这家店时,他指了指里面,说:“那个人是美国人,哈哈!叫汤姆。两年前来这里旅游的时候,也住在我的旅社。现在他又回来,决定长期住在这里呢!”听见我们正说英文,汤姆站起身走过来打招呼。他五十多岁模样,戴着银框眼镜,不似会做出脑袋发热举动的嬉皮士。我问:“你怎么决定要住在这里?太不可思议了。”他说:“很简单啊,因为我喜欢这里。”

3.

旅行结束,我去了巴塞罗那工作。老板很年轻,来自加拿大。八年前,他曾是来巴塞罗那读研的学生,毕业之后在此创业,并一直居住在这里。有天我好奇地问他:“地球上那么多地方可以去,为什么选择巴塞罗那?”他的回答,竟和汤姆一模一样:“因为我喜欢这里。”

听到这答案,我暗暗惊叹,这两人一把年纪了,怎么还那么草率!

会不会随着年岁的增长,我们对于幸福也越来越“将就”了呢?

4.

一次上西语课,爱斯特里亚在讲台上问:“你想找怎么样的另一半呢?”班级里年纪小的,特别是十五六岁还没有谈过恋爱的中国人,回答得最积极,“要帅哥!”“要会开车!”“要懂浪漫!”至于另一批,三四十岁还没有尘埃落定的,答案出奇地简单:“让我有感觉的人。”

但看到娱乐节目的访问,我似乎得到了解答。她满脸幸福(更是天真)地讲着求婚的细节,讲着两人相处的一个个故事,甚至连看电影时选择字幕语言,都能讲出一段令她感动的小细节,嘴角洋溢甜蜜的笑。

原来并不是越长大就会变得越“将就”,而是我们渐渐发现,幸福其实不需要太多的思考,直觉是唯一的答案。

曾经写下的一条条要求,在过去成长的道路上,我们改变自己,为了配得上那个“想象中的人”,在努力进步中,我们更因此吸引到了这一类的人。至于那过去无数次的错误恋情,更帮助我们炼就了“幸福的直觉”,于是当与那个对的人相遇,一切不需要拐弯抹角的算计,不需要浓妆艳抹的刻意,只是顺理成章地牵起手来:哦,原来我等的人是你!

可以奋不顾身地付出,然后淡淡说一句:“因为我喜欢这里!”

好令人羡慕的幸福!

幸好不是你,陪我到最后

也许喜欢想象你,多于得到你。想清楚了,没有一个人,没有一座城市,注定是我们最后的归宿,也就习惯漂泊。

耳机里,循环播放着《怀念》。

“也许喜欢怀念你,多于看见你。也许喜欢想想你,受不了真的在一起。”真有感觉。

我认识一个东北的女孩,她五岁的时候,在两个家族聚会上,见到了比她只大一岁的男孩。大人们起哄,要定个娃娃亲,两家人本来关系就好,这样的话,以后亲上加亲。男孩没有概念,可这句话却深深植入了女孩心里。在那一刻,她发现自己喜欢上了这个男孩。

接下去的节日和庆祝,偶尔被带去这样的大聚餐,她才能见到男孩。甚至有三四年,都失去联系,倒也不能说是“联系”,因为他们连话都没有说过。就这样的喜欢,女孩竟然坚持到了十八岁。

对于男孩的想念,已经成为习惯。

只是,那些大人似乎早已忘记了当年的玩笑话。也只是,每一次她见到男孩的时候,有些疑惑。这个她一呼一吸之间想念的人,出现在眼前,却陌生得很。

对于男孩,她一无所知。和小时候的相貌比起来,她不知道自己喜欢的是当年的那个他,还是现在逐渐长成大人模样的他。

她还是没勇气和他说话,更没勇气告诉他这么多年的想念。她去看他的网上页面,某一刹那清醒:“我不过是给了自己一个幻觉。我只是把这样一个人,当成想念的对象而已。”

木心写道:“好事坏事,过后谈起来都很罗曼蒂克。”

《午夜巴塞罗那》中有一句话:“只有不满足的爱最浪漫。”

原来,冷眼旁观romantic,不过就是两种可能:1.无能为力的时候;2.注定是个悲剧的时候。

她告诉我这个故事,我发现,它符合关于浪漫的这两点因素。

你不在我身边的时候,我最爱你。幸好不是你,陪我到最后。我才能在不断的回味里,继续迷信你,继续想念你。这样一个你的存在,让我成为茨威格笔下,写信的那个陌生女人。

我们对于城市,也包含了这样的感情。有时是别扭,有时是诗意。

在香港,A狠狠批判这座城市逆流成河的物欲;离开后,在北欧的超市,每次买到屈臣氏矿泉水,A都欣喜若狂。

在西班牙,B总跑到中国超市买奶茶冲泡粉,到中餐馆只为了绿茶冰激凌;回国后,每每喝到西班牙红酒就热泪盈眶,拿到工资就去洋餐馆点海鲜饭。

A和B这样的人很多,总结起来,在家乡的时候,最爱肯德基麦当劳必胜客;出去之后,最爱中国餐厅的蛋炒饭。

他们总沉溺在哀伤之中,一种由于空间转换,而带来的怀念。这样的怀念,就是:“也许喜欢怀念你,多于看见你。也许喜欢想想你,受不了真的在一起。”

他们都忘了,此刻所在的城市,是不会成为最后归宿的。他们接下去还会换一个地方的,可就如同每一次恋爱,他们总一头扎进去,每一次都是初恋,每一次都轰轰烈烈,每一次都山盟海誓。这样的人,每去到一座城市,都会怀念曾经驻足的地方,因为他们以为,现在的所在,会是永远。

想清楚了这些,我们为什么不去学会将泛滥的情绪烂在心里?

也许喜欢想象你,多于得到你。想清楚了,没有一个人,没有一座城市,注定是我们最后的归宿,也就习惯漂泊。而习惯漂泊,就不再有想念,不再被那无法呼吸的怀念之痛捕获。

没有城市是我最终的家,没有人是我一生的陪伴,于是,我才学会了珍惜此刻。

为了那随时的告别,我总是做好了准备。谁叫我们都不过是这世界暂住的过客呢?

西班牙情结

一个地方对于一个人的深刻意义,不仅仅是歇脚。家乡可能慢慢看着你长大,而有些地方,是注定要看你的跳跃性改变的。

有西班牙情结的人,都会爱三毛,都会有一股骨子里面火红的热情,希望活成一道浓烈的色彩。

其实一开始对于西班牙,仅限于瑞典男孩从马德里旅行回来,送我的一瓶酒,产地西班牙。他说:“你喜欢红酒,又喜欢红色,我看到了这小瓶子的酒就知道你会喜欢。”

那个瓶子很漂亮,有西班牙女郎跳弗拉门戈的身影,也有斗牛士手里飘扬的布头。后来,在爱尔兰当交换生,结交了一群西班牙朋友。

一起做饭,一起吃饭,一起去跳舞,一起旅行,一起看电视剧恐怖片文艺片,最后演变成,一起参加聚会时,连我都会大言不惭,与荷兰严格守时的朋友说:“西班牙文化硬性规定要晚来一个小时的啊!”

巴塞罗那,第一次抵达。当飞机顺利亲吻大地,每个飞机上的乘客都鼓起掌来,甚至还有欢呼声。这是我头一次,以这样的方式被一座城市迎接。

一个地方对于一个人的深刻意义,不仅仅是歇脚,家乡可能慢慢看着你长大,而有些地方,是注定要看你的跳跃性改变的。

凌晨一点,这里的夏天还是那么热烈。暖黄色的街灯下走过的,是滑板少年,牵手散步的恋人,准备去夜店激动的美国游客,也有身体健壮脸庞俊俏的超级模特。在这里,所有的天马行空都得到了合理的解释,有毕加索,有高迪,有达利,也有很性感的过去现在与未来。

无论你带着什么心情来到这里,始终影响不了她的明媚阳光,即使行遍万里的旅人,在此,终于暂时寻得令人满足的港湾。

这是个太过符号化的城市。一个地方,不求带走什么,只为了配合在某一阶段的自己。欧洲的故事从跨越比利牛斯山脉的那一刻结束了。接下去,只是关于西班牙的一切。

在飞机上听见西班牙语,就开始产生了亲切感。不亚于每次坐KLM(荷兰皇家航空)听见从喉咙里挤出的荷兰文。更不用说在餐厅用餐,尤其在上海时候,喝着果酒看着隔壁一桌子西班牙人在那里聊天。

那些手,在空中挥来挥去,这样的画面,怎不叫人感到亲切?

世界杯夺冠的那个夜晚,在巴塞罗那露天广场和朋友们一起喝着啤酒看那场比赛。快门按下的那一刻,画面其实刻在心里了。

红色的礼花四处绽放,大家互相拥抱亲吻。马路上汽车鸣笛,连我们回家的时候也都狂按喇叭。

夏天乘坐热气球,西班牙的小镇,可能在地球仪上面只是无名的小点,却仍有阳光慷慨地洒下。

也记得一次参加葬礼,老人的儿女子孙悲伤地送别遗体,在教堂每个人都那么伤心。可是下一刻,一个个家庭开车到附近的tapas饭店,占满了门口一整排桌椅。壮观的家人聚餐,突然没有了丧事的哀,大家都笑着讲天气讲食物讲旅行讲过去的快乐生活。

若是比较没有心机,更坦荡更脚踏实地地活在现在,非西班牙人莫属。更不用提恐怖袭击后,绝大多数西班牙朋友表示照样过他们的生活,照样搭乘地铁。

因为灾难、末日,这些无妄之说,无论存在不存在,他们都只要过好这一刻就好。一度站在风口浪尖的西班牙,被指责黄瓜西红柿导致某国国民死亡与受感染。国内蔬菜出口成巨大问题,也不见得有农民想不开。

打开电视,居然还有长达三分钟的众人吃黄瓜的宣传,可爱之余看见了他们天性里的豁达。

好友中,许多都有着浓烈的西班牙情结。

理由很多,喜欢他们说英语时的口音,喜欢男生留胡子的那股帅气,喜欢西班牙慵懒随性的生活,喜欢不怕生不怕被拒绝的马不停蹄的热情,也有追随三毛的女孩们。

还没有想好自己是属于哪个,或许,也只是因为有一个人的存在,这里成为家。管那么多呢,至少这份情结会一直在。

上海

一个虹口人的星期天

这里是上海,这里是家。毕竟,必须离开过,才能说“回家”;必须失去过,才能说“珍惜”;必须厌恶过,才能说“惊艳”。

1.

终于决定去游泳,恨不得给自己铸个奖杯。

两星期前,和大辰约好去上外游泳。开始倒计时,雄心壮志,仔细想来,上回做运动居然是一年半前。冬天,易心宽体胖。尤其此刻,过年大餐,劫后余生。该强身健体,做个合格的社会主义接班人。

留学时代,穷,不吃药,对药也无知。感冒发烧了,超市买只柠檬,挤出汁,龙舌兰shot(一种喝龙舌兰酒的方法。shot指一种小杯,一般一口一杯。)一样,一口。睡一觉,第二天保证活蹦乱跳。如今,借马家辉自称一用——成了东亚病夫,办公室从天亮坐到天黑,屁股坐方坐大,小肚子也有了。年初时,一感冒就持续了一个多月,病好时,恨不得将喜讯昭告天下。

周末临近,悔意渐生。虽然这些天出太阳,上海依旧冷到骨头里,要是那天下起雨来,风一吹,又成病夫。况且久别运动场,暴毙泳池如何是好?对了,该穿什么泳衣?现在泳池里穿连体服,要是被十几岁犀利晚辈黑成“老河马”,一不小心就做了微博段子女主角。比基尼很久没穿了,早已不敢在洗澡后看望身体,巴不得雾气越浓越好,但愿泳池不会淹没了我的自尊!

还是不去了吧。活着心宽体胖挺好,偶尔来些小毛小病,请个病假在家吃零食看电影。

走在五角场,在口袋摸着手机,不断想着发给大辰的措辞。又想到,明天还是去吧,说好了的,临时变卦不靠谱,以后就没人一道吃饱了撑着冬天去游泳了。不就是一开始受些冻嘛!中学的游泳课,大冬天不也是别别扭扭的,但游完泳洗过澡,寒风里全身还是暖洋洋的。和坐云霄飞车一样,排队时候怕,坐过一回,下车后腿还在发软,但觉着爽,还想再玩。

睡前再次反悔,似乎大家也都没睡,明天星期天,元宵节,十二点钟小区居民们纷纷出动,为PM2.5做贡献顺便烧钱。错过了现在,早晨再说不去游泳,那就是个不靠谱的人了!现在还是那么冷啊,穿上了泳衣简直是自虐,不知道游泳池的水温不温。洗头后,要是没吹风机就尴尬了……爆竹声里翻来覆去想了一晚上。

醒来,是个阳光大好的星期天。黑着眼圈吃早饭,头发一把抓,大光明,马尾盘成一个包。吐口气,沉重地迈出家门。

终于上!路!了!

2.

远远见到大辰穿着中学校服,第一句话:“泳池没开门啊。”瞬间变成卡通人物,头顶在下雨。

星期天早晨,马路空荡荡。两个人,一个穿中学校服拎塑料袋推自行车,一个全身运动服两手搭胸口书包背上,朝四川北路走去。

“昨天,我在想要不要和你说不来的。吃了甜品不舒服,可又想想那不是理由,今天早上好多了,还是来了。”大辰先开口。发现彼此都内心战斗过,也被半夜鞭炮折腾过,哈哈大笑。游泳不成,去鲁迅公园逛一圈。但绝不去龙之梦,一来两人外表落魄,二来口袋也落魄:加起来只带了一百元出头的钱,没有手机,没有手表,被打劫也只拿得出两条毛巾和两套泳衣。

我想和这个世界不一样 - 第一章 一个人走山水,就想去看看这个世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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