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周恩来促成圆桌会议

第1章中国为和平解决朝鲜问题斗争

周恩来复电联合国秘书长:“在会议的形式上应该采取圆桌会议的形式。”

周恩来说:“我们要充分利用这次机会打开新中国的外交局面。”

周恩来严正声明:“朝中两国政府一贯坚持和平政策与以和平协商方法解决朝鲜问题的立场。”

1953年7月27日,对于中国人民和朝鲜人民来说,这是一个不同寻常的日子,这一天,历时两年之久的朝鲜停战谈判完全达成协议,并签署停战协定。

抗美援朝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板门店本来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地方,它位于朝鲜半岛西南部砂川河畔,是京义线上的一个小村。1953年7月27日,朝鲜停战谈判在这里签字,从此,板门店也名扬世界。

当天上午9时30分,朝鲜人民军和中国人民志愿军及“联合国军”、南朝鲜军共8名佩带安全袖章的军官分别步入会议大厅。

签字大厅布置得庄严朴素。大厅正中,向北并排排列着两张长方形的会议桌,它们中间是一张置放朝鲜停战协定文本的方桌。

会议桌上铺着绿色的绒布,靠西的会议桌上有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国旗,靠东的桌上有联合国的旗帜,在大厅西部是朝中方面的席次,东部是联合国军方面的席次。大厅北面凸字形突出部分,设有双方新闻记者的席位。

双方出席签字仪式的人员,分别由指定的东西门入厅就坐。

10时整,朝中代表团首席代表南日大将和“联合国军”代表团首席代哈里逊中将进入签字仪式大厅,分别在会议桌前就坐。

在助签人员协助下,两位首席代表在各自一方准备的9本朝鲜停战协定上签字,之后,由助签人员同时交换签字。10时10分,签字仪式结束,分送双方司令官签字。

当天22时,朝鲜人民军最高司令官金日成元帅于平壤在《停战协定》和临时补充协议上正式签字。参加签字仪式的有朝鲜党政领导及人民军高级将领等。

28日9时30分,中国人民志愿军司令员彭德怀于开城松岳堂在《停战协定》及临时补充协议上正式签字。参加签字仪式的有志愿军高级军官100多人。

彭德怀签字后发表谈话,他说:

朝鲜战争证明,一个觉醒了的爱好自由的民族,当它为祖国的光荣和独立而奋起战斗的时候,是不可战胜的。

“联合国军”总司令、美国陆军上将克拉克于汶山帐篷里,在朝鲜《停战协定》及临时补充协议上签字。

他签字后说:“我们失败的地方是未将敌人击败,敌人甚至较以前更强大,更具威胁性”。

《停战协定》签字后,朝鲜人民军最高司令官金日成、中国人民志愿军司令员彭德怀向朝鲜人民军和中国人民志愿军发布停战命令:

应当遵守停战协定,自1953年7月27日22日起,即停战协定签字后的12小时起,全线完全停火;在停战协定签字后的72小时内,全线一律自双方已经公布的军事分界线后撤2公里,并一律不得再进入非军事区一步。

命令还要求朝中部队坚决遵守停战协定,并保持高度戒备,防止来自对方的任何侵袭和破坏行动。

朝鲜停战协定签字后,谈判双方根据停战协定的规定,于当日成立了军事停战委员会。军事停战委员会由10名高级军官组成,其中,5名由朝鲜人民军最高司令官与中国人民志愿军司令官共同指派,5名由“联合国军”总司令指派。军事停战委员会的总任务为监督停战协定的实施及协商处理任何违犯停战规定的事件。

抗美援朝胜利的消息传到国内时,热爱和平的人民欢天喜地、载歌载舞。

1953年7月27日22时,朝鲜战线突然沉寂下来,寂静一片。安静了一会儿之后,前沿上双方官兵从战壕中探出头来,然后一起欢呼。

这时,彭德怀走上还冒着硝烟的前沿阵地。几个小时前这里还在战斗,一队担架抬着中国士兵的遗体走下来。彭德怀轻轻地掀开每一个担架上覆盖着的白布,他的眼睛里充满了泪花。

当晚,开城举行庆祝晚会,有人邀请彭德怀跳舞,彭德怀说他不会,从来不会。再来邀请彭德怀的是一位年龄很小的小姑娘,有一双很大很亮的眼睛。彭德怀说:“孩子,我拉着你,咱们走一圈吧!”

于是,彭德怀拉着小姑娘的手,走了起来,大家看着彭德怀和小姑娘的身影,不禁感慨万千。

朝鲜停战协定签字后,中国人民同朝鲜人民一道,努力巩固朝鲜停战,严防侵略战争再起;同时,又为争取召开政治会议,和平解决朝鲜问题而进行斗争。

朝鲜停战协定第60款规定:

为保证朝鲜问题的和平解决,双方军事司令官兹向双方有关各国政府建议在停战协定签字并生效后的3个月内,分派代表召开双方高一级的政治会议,协商从朝鲜撤退一切外国军队及和平解决朝鲜问题等问题。

因此,召开政治会议是朝鲜停战后和平解决朝鲜问题的首要步骤。

第2章周恩来说以圆桌形式召开会议

1953年7月28日22时,朝鲜人民军最高司令官金日成元帅于平壤在《停战协定》和临时补充协议上正式签字。

当时,美国反对讨论从朝鲜撤掉一切外国军队及和平解决朝鲜问题。

美国同李承晚集团于1953年10月10日签订《韩美共同防御条约》,企图使美军对南朝鲜的侵略合法化,从而破坏停战协议。

朝鲜祖国统一民主主义战线中央委员会13日发表声明,抗议美国政府和李承晚集团缔结《韩美共同防御条约》。声明说:

全朝鲜人民和全世界爱好自由人民所期待和渴望的朝鲜停战已经实现了。这是我们朝鲜人民3年来英雄斗争的结果,是我国和我国人民所取得的有历史意义的伟大胜利,是全世界爱好和平民主阵营的伟大胜利,也是争取我国和平统一的第一步,是以协商方法解决一切国际争端与缓和紧张局势的出发点。以伟大的苏联人民为首的民主阵营各国人民,已表示要给予朝鲜人民以一切可能的援助,支援朝鲜人民为医治战争创伤和发展和平的人民经济的斗争。但是,美帝国主义者在停战协定签字的墨水还没有干的时候,就派遣了曾在3年前到朝鲜来策划并发动了朝鲜战争的臭名远扬的战争贩子美国国务卿杜勒斯和李承晚匪帮缔结了所谓《韩美共同防御条约》。

《韩美共同防御条约》的缔结,暴露出美国企图破坏朝鲜停战协定和预先破坏将要召开的政治会议的阴谋策划。美国的这种阴谋对朝鲜和平与远东和平构成了威胁,而且是对世界和平的威胁。

声明接着说:

朝鲜人民在3年的战争中,在金日成元帅的领导下,受到国际民主阵营的声援,取得了伟大的胜利,并在军事、政治和思想上更加团结和加强了。

我们将为和平统一而斗争。我们将为和平统一朝鲜而斗争,我们将为和平解决朝鲜问题的政治会议的成功而斗争。

朝鲜人民是一个整体,朝鲜是单一的民族,朝鲜是朝鲜人民的。朝鲜问题必须由朝鲜人民自己来解决,朝鲜必须和平统一。

1953年8月,第七届联合国大会第三期会议讨论关于政治会议的问题。

中朝两国政府曾分别于8月24日、25日发表声明,阐明政治会议应采取圆桌会议的形式,而不采取朝鲜停战双方单独谈判的形式。

但会议的任何解决,必须得到朝鲜停战双方的一致同意。24日,周恩来发表声明,支持苏联根据圆桌会议形式的原则而提出的关于政治会议成员问题的提案。

声明指出:

朝鲜停战协定的签订,打开了召开政治会议以谋求和平解决朝鲜问题的道路。

现在,联合国大会正在进行关于政治会议问题的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授权本人对于政治会议问题发表声明如下:

1、为了使政治会议能够和谐进行,以便在国际事务中给和平协商解决争端建立典范,政治会议应采取圆桌会议的形式,即朝鲜停战双方在其他有关国家参加之下共同协商的形式,而不采取朝鲜停战双方单独谈判的形式。但会议的任何决议,必须得到朝鲜停战双方的一致同意,才能成立。

2、政治会议的职权范围,应根据朝鲜停战协定第60款的规定,先行协商从朝鲜撤退一切外国军队,包括联合国军及中国人民志愿军在内及和平解决朝鲜问题,然后再讨论其他问题。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认为,苏联政府出席联合国大会代表团团长维辛斯基先生1953年8月18日在联合国大会政治委员会上所提的关于政治会议的成员的提案是符合于上述原则的,我们表示支持。

中央人民政府并认为,凡以军队参加联合国军在朝鲜进行战争的国家,可被考虑作为停战的一方参加会议。

4、应该指出,联合国大会关于政治会议问题的讨论,竟拒绝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代表参加,这是不合理的。

因此,为了促成政治会议的顺利召开,联合国大会有责任将一切有关政治会议问题的各项提案和建议随时通知中朝两个政府。联合国大会的任何建议,如果符合于本声明中前述的各项原则,中央人民政府将予考虑作为举行政治会议的基础。

8月28日,联合国秘书长哈马舍尔德致电周恩来,转来了联合国大会第四三零次全体会议所通过的有关朝鲜问题的两项决议案的全文。

联合国大会第四三零次全体会议拒绝了以圆桌会议形式为基础的苏联提案,而通过了以交战双方举行谈判为基础的15国提案,把参加政治会议的成员限于交战双方的国家。

9月13日,周恩来复电联合国秘书长哈马舍尔德,指出联合国的做法“这是对于朝鲜停战协定第60款的有害的曲解”。

周恩来在电文中指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认为:政治会议的成员问题与政治会议任务的能否圆满达成有着重大关系。它不应该由一方单独作出决定,而只能由联合国和中朝两国政府共同协商,加以解决。

因此,中央人民政府本其一贯忠诚地谋求和平解决朝鲜问题的政策。

曾于1953年8月24日发表声明,阐明自己对于政治会议问题的主张,并支持苏联政府出席联合国大会代表团维辛斯基团长根据圆桌会议形式的原则而提出的关于政治会议成员问题的提案。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政府也于8月25日发表了同样的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对于联合国大会第四三零次全体会议关于政治会议成员问题的决议表示不能完全同意。

我们希望第八届联合国大会根据朝鲜停战协定第60款所规定的政治会议的任务,尽速采取步骤来扩大政治会议的成员,使这个会议得以迅速召开。

周恩来还就召开政治会议提出具体建议:

……

为此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提出建议如下:

1、参加政治会议的成员国,应为在朝鲜交战双方的全体国家,包括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及南朝鲜在内,以及被邀请的有关中立国家苏联、印度、印度尼西亚、巴基斯坦、缅甸。

2、政治会议应采取圆桌会议形式。但政治会议的任何决议必须得到朝鲜交战双方的一致同意。

3、为使政治会议问题得以顺利解决,并为以和平协商方式解决国际争端树立典范,第八届联合国大会在讨论扩大政治会议成员问题时,应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及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政府派遣代表出席大会,共同协商。

4、在政治会议的成员问题经过协商解决之后,朝鲜交战双方应即对会议的地点和时间进行商洽和安排。

5、我要求你将这个复文的全文分发给除中国国民党反动残余集团外的出席第八届联合国大会的所有会员国,并将它列入第八届联合国大会议程。

6、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等待第八届联合国大会的回答。

9月18日,在第八届联大会议上,美国表示愿意派遣代表同朝中方面代表商谈政治会议的安排,后来又通过瑞典将此项通知致送中朝政府。

中国政府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政府协商后,于1953年10月10日和19日授权周恩来,就瑞典驻中国大使馆先后于9月19日、9月24日、10月9日、10月14日代替美国政府转来的通知,提出了答复声明和通知。

周恩来的声明同意派遣代表于1953年10月26日在板门店会谈关于政治会议问题,并指出:

这一会谈不仅应该解决政治会议的地点和时间问题,而且更主要的是应当解决政治会议的成员问题。

周恩来最后特别声明:

保留在这一会谈中提出讨论和解决政治会议成员问题的权利。

这样,朝双方开始筹备第一次与美国的政治会谈。

第3章周恩来强硬回复美国通知

1953年10月14日,美国政府通过瑞典政府将关于政治会议的通知致送给周恩来。周恩来接到瑞典驻中国大使馆交来的通知后,于10月19日对美方的通知提出答复通知,由中国外交部送致瑞典大使馆,然后转致美国政府。

当天晚上,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将周恩来的上述通知用电报拍给联合国秘书长哈马舍尔德先生,请他转致联合国第八届大会主席潘迪特夫人,并请潘迪特夫人分发给除中国国民党反动残余集团外的所有出席联合国大会的联合国会员国。

周恩来的通知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已经注意到了、并已与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政府共同研究了美国政府经由瑞典政府于1953年10月14日转来的通知。我现在受权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通知如下:

(1)美国政府在其10月14日的通知中,硬说朝中停战谈判代表团首席代表南日大将过去曾经坚持过政治会议的参加者应该仅限于双方有关政府。这是完全不合乎事实的。当1952年2月朝鲜停战谈判第5项议程正在进行之时,联合国军方面谈判代表力图将并未参加朝鲜战争的绝大多数联合国会员国列入朝鲜交战双方中的敌对一方,因此,南日大将在讨论过程中,曾经将“敌对双方有关各国政府”一辞的含意明确肯定为: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两国政府为一方,联合国军有关各国政府为另一方;并指出不应把联合国中绝大多数未曾参加朝鲜战争的会员国列为朝鲜交战双方中的敌对一方……

(2)根据上述,联合国大会本应接受中朝两国政府在9月13日和14日先后复哈马舍尔德秘书长的电文中的建议,来推荐组成政治会议的全体成员,包括交战双方及其他有关中立国家在内;但联合国大会竟屈从少数国家的意旨,违背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拒绝了中朝方面的合理建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对此不能不再度表示深切遗憾。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在与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政府协商之后,同意共同派遣代表于10月26日在板门店与美国代表会晤,进行关于政治会议问题的会谈。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认为,在这一会谈中,可以包括美国政府通知中所提出的解决政治会议的地点和时间问题,以及有关程序的、行政管理的和安排方面的各项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部长

与此同时,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政府接到了瑞典政府转交的上述美国政府关于政治会议的通知。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政府外务省南日外务相也已在10月19日提出了同样的答复通知。

10月26日,朝中方面和美方在朝鲜板门店就召开政治会议的各项问题开始举行磋商。

11月17日至28日,关于政治会议的双方会谈分成两个小组委员会,分别进行政治会议成员与地点问题及时间问题的实质讨论,但没有任何进展。

美国政府代表迪安在一篇冗长的发言中,反对中立国家参加,并列举了巴基斯坦、印度、缅甸、锡兰和印度尼西亚等国,对这些亚洲中立国家的公正和责任感表示严重的怀疑。

迪安恶意地说:“假如我们邀请中立国家参加”,那么,“政治会议会被变成一个无休止的辩论会”。

迪安一口抹煞许多中立国家,特别是印度等亚洲中立国家对实现朝鲜停战所作的贡献。迪安认为,中立国家不应参加政治会议,因为他们对政治会议的结果并不“付出代价”,只有那些对“它们自己的行动的后果付出代价”的交战国家才能参加。

迪安还专断地说:假如朝中代表不撤回政治会议的成员问题这一根本问题,“很明白的将会阻挠任何协议”,而且现在的会谈将是“没有结果的”。

迪安在发言中又重复美国歪曲南日将军在停战谈判中的发言和曲解停战协定第60款的滥调,声称中立国家不应参加政治会议,并硬说朝中两国政府在给美国政府的通知中主张只是在提到政治会议的时间和地点问题之后,才提到成员问题。

朝中两国政府代表在会议上强调指出:美方没有任何理由来阻止有关中立国家,特别是亚洲的有关中立国家参加政治会议,以协力寻求朝鲜问题的和平解决。

由于美国代表安迪对停战协定第六十款恶意曲解,双方会谈陷入僵局,美方借故拖延会谈。

于是,周恩来想方设法把美国重新拉回谈判桌上。

第4章周恩来主张立即恢复双方会谈

1953年10月26日,朝中方面和美方在朝鲜板门店就召开政治会议的各项问题开始举行会谈。由于美国方面的拖延,一个多月后,会谈没有取得实质性成果。

在11月30日的会谈中,中朝方面郑重提出关于政治会议的全面建议:规定政治会议于1953年12月28日在印度新德里召开;双方应邀请苏联、印度、印度尼西亚、巴基斯坦、缅甸等5个中立国参加政治会议。

在中立国的权限问题上,朝中方面同意中立国应按照双方协议确定的议程项目来进行讨论,并不参加任何表决。中立国必须具有与双方各国同等的权利参加政治会议的全部活动。政治会议的一切决议,须经双方每一成员国参加表决并取得一致协议以后始能成立。

政治会议的程序是,首先讨论战俘问题,然后按次序讨论解决从朝鲜撤退一切外国军队问题、和平解决朝鲜问题和其他问题。

这个建议受到世界舆论的欢迎,为双方会谈提供了协议的基础。但美方代表拒绝进行认真的讨论。这样,拖延至1953年12月8日,美方代表才在会上提出一个17条的所谓“建议草案”。

在随后的几次会议上,美方强调这个“建议草案”是“最后建议”,“将不作任何更改”,并要求双方代表当场签字。

其实,这个“建议草案”不过是美方的无理主张的总和,并不能解决实质问题。因此,1953年12月12日,中朝代表针对美方“草案”中关于表决程序进行严厉驳斥。美方代表竟借故退出了会场。

至此,关于政治会议问题的双方会谈进行了48天而被美方破坏。

1953年12月13日,迪安发表一个关于战俘问题的声明,其中道出了迪安中断会谈的原因。该声明表明,不论政治会议是否召开,战俘一定要按照美方所预定的“时间表”予以强迫扣留。这个时间表就是:

解释工作应于1953年12月22日终止。尚未行使被遣返权利的战俘应于1954年1月22日“恢复平民身份”;1954年2月22日,战俘工作“完成”,中立国遣返委员会宣告解散。

这份声明充分暴露了美方蓄意拖延时间的企图。

为了打破美国方面对召开政治会议的阻挠和破坏,周恩来于1954年1月9日就恢复关于朝鲜政治会议问题的双方会谈发表声明,主张立即恢复双方会谈。

周恩来在声明中指出:

朝中方面在1953年11月30日提出的关于召开政治会议的全面建议,可以作为双方继续会谈的基础;美国方面对于这一全面建议如有任何不同意见,可以而且只能在双方会谈中经过协商求得解决。朝中两国政府一贯坚持和平政策与以和平协商方法解决朝鲜问题的立场,现在又一次对双方会谈的恢复主动地作了巨大的努力。

1月10日,朝鲜外务相南日也发表了同样的声明。

第二天,朝中代表联名致函美方代表,要求美方立即指派联络秘书于1月13日在板门店商定恢复双方会谈的日期。

1月14日,双方联络秘书会议得以举行。但至1月26日为止的5次会议中,美方无理要求修改过去会谈记录做为恢复会谈的条件,致使会谈无法恢复。

就在双方就政治会议的举行问题进行会谈期间,美国侵朝军队于1月20日和21日,用武力劫夺了2.19万名朝中被俘人员。遭到武力劫夺的朝中战俘被分别押往南朝鲜的浦项和群山以及台湾基隆,编入李承晚和蒋介石的反动军队。

按照朝鲜停战协定规定,停战协定生效后60天内,各方应将一切坚持遣返的战俘分批直接遣返,尚未直接遣返的战俘交由中立国遣返委员会看管,由战俘所属国家派遣代表在90天内对战俘进行解释,经过90天的解释期限,尚未行使遣返权利的战俘,交由政治会议在30天内协商解决。

美国强迫和扣留朝中战俘的行动激起朝中人民的极大愤怒。

1月29日和30日,中国外长周恩来和朝鲜外务相南日分别代表中朝两国政府提出强硬地抗议,郑重声明:

美国方面对于强迫扣留的朝中战俘在任何时候都负有全部追回、并向朝中方面提出交代的责任;朝中方面保留把这个问题提交朝鲜政治会议及其他有关国际会议讨论的权利。并且不论政治会议何时召开,不论这些战俘被强迫扣留在什么地方,只要美方一天不把他们追回,朝中方面就不放弃对美方这种罪行进行追究。

美国蓄意阻挠召开政治会议,并用武力劫夺朝中2.19万名名被俘人员,说明在朝鲜战场上已被迫停战的美国侵略者,仍然竭力破坏朝鲜问题的和平解决。

美国的行为遭到全世界人民的正义谴责。

25日,苏、美、英、法4国外长会议在柏林举行,于2月18日结束,19日发表公报。

其中关于朝鲜问题,公报说:

建议由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美利坚合众国、法兰西共和国、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韩民国、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及其他有武装部队参加朝鲜战争并愿意参加会议的国家的代表于1954年4月26日在日内瓦举行会议,以期对朝鲜问题取得和平解决。

这样,美国代表在当时的国际形势下被迫同意,在日内瓦会议上讨论和平解决朝鲜问题。

因此,这一谈判斗争,由板门店的会谈转到日内瓦会议上来。

针锋相对:中国代表团出席日内瓦会议 - 第一卷周恩来促成圆桌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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