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 坚定制度自信: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1

没有坚定的制度自信就不可能有全面深化改革的勇气,同样,离开不断改革,制度自信也不可能彻底、不可能久远。我们全面深化改革,是要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好;我们说坚定制度自信,不是要固步自封,而是要不断革除体制机制弊端,让我们的制度成熟而持久。

为什么说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的必然选择

中国走社会主义道路,选择社会主义制度符合中国近代历史发展的内在规律,也是中国民众在历史发展进程中的必然选择。选择社会主义制度不是由少数人的意志来决定的,而是社会客观发展的历史必然取向。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胡锦涛指出,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一切成绩和进步归结起来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历史发展的实践也证明,只有社会主义制度才可以救中国和发展中国。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近代历史的必然选择

近代中国所处的历史时期正好是世界资本主义文明大发展的时期;在资本主义大发展的同时,社会主义思潮也开始萌芽和兴起。对此鸦片战争之后,对于“中国要走什么样的道路,建设一个什么样的中国?”这个问题,中国社会各个阶层进行了积极的实践和探索。“中国选择社会主义,不是由人们的主观愿望所决定的。归根结底,是由中国的国情决定的。”近代以来,随着资本主义文明的发展,中国的自然经济受到了严重的打击,中国已经不能再继续维持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清朝的统治地位已不可能继续维持,太平天国起义和义和团运动向清王朝发动了强有力的挑战,尽管均告失败,但是太平天国起义和义和团运动的失败正好也证明了中国是不可能继续走过去的封建道路的。

封建统治者也从社会发展和民意上看到了变法图存的必要性,虽然中国的新兴资产阶级推动变法和改良的想法是真诚的,但历史和当时的现实都没能让中国实现君主立宪制,因为中国缺乏实行君主立宪的各种客观条件。中国的封建经济基础过于稳定,小农生产模式的强大阻隔了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没有同世界的资本主义共同进步。虽然说帝国主义用坚船利炮打开了中国的国门,将资本主义带入到了中国,客观上刺激了中国新式资本主义的兴起,但这种资本主义并不是经过健康发展和优胜劣汰的竞争后成长起来的资本主义,是一种外来的软弱的资本主义,所以在发展过程中必然会有着极大的局限性。这也导致了中国资产阶级性质的变法和革命基本都是因为经济基础薄弱和阶级基础不牢固而失败流产。中国新兴资产阶级发现通过改良是无法实现推翻封建帝制和创建资产阶级的民主共和之后,转而采用了暴力性的革命手段。孙中山先生领导和发起了一系列艰苦卓绝的革命斗争,最终推翻了清王朝的统治,结束了中国几千年的封建帝制,但是从本质上来讲,孙中山先生的革命运动并没有彻底完成反帝反封建的任务。不管是康有为领导的戊戌变法,还是孙中山倡导的民主共和都最终失败了,这样的结果充分说明了中国是不可能照搬西方国家的资本主义制度的。

经过多年的军阀混战割据之后,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南京国民政府坚持国民党一党专政,坚持蒋介石一人独裁制,形式上实行五院制,但本质上实行“训政”。南京国民政府根本就没能对中国农村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有所触动,没有做到彻底推翻帝国主义,表面暂时的统一距离中国的民族独立和国富民强还有很大的距离。之所以会给国民政府这样的评价,主要原因是新掌权者代表的仍然是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利益,不可能实行多党制,不可能实行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制,不可能消除封建土地制来解放农民。中国不管是走变革和改良之路,还是走革命之路,最终的结果是不但没有化解中国的各种危机,反而使得各种危机日益加深。

十月革命的成功使马克思主义传入到了中国,苏俄革命提出的社会主义共富思想给中国带来了挡不住的诱惑,毛泽东从苏俄革命运动中看到了中国的希望,认为中国只有走俄国的道路,通过新民主主义革命来建立社会主义制度,才能拯救中国,才是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可以说“新民主主义理论是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下形成的,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社会实际,与中国革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毛泽东在1940年写了《新民主主义论》,然后又在1949年写了《论人民民主专政》,对中国革命必须分为两步走的必然性进行了论述,指出了中国第一步必须是新民主主义,然后第二步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主义,并且指出新民主主义的发展历程会是相当长的。事实上,新中国成立后很长一段时间,中国的社会主义道路在很大程度上是前苏联模式的照搬,实行的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模式。多年的实践证明,这样的发展模式在中国是走不通的,中国必须积极探索有自己特色的发展道路。

“文化大革命”的十年,“左”的思想泛滥,严重阻碍了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建设,也对人民的生活带来了很大冲击。直到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在总结了历史失败教训的基础上开启了以改革开放为显著特色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新探索,这样的探索正是毛泽东同志所积极探索的中国社会主义道路。任何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歪曲成民主社会主义,任何想利用各种歪曲理论来否定毛泽东建立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行为都是漏洞百出的,都是站不住脚的。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改革正是对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必须从历史的发展轨迹中明确,资本主义制度在中国是无法走通的,机械照搬前苏联的社会主义制度也是行不通的,历史决定了中国必须走一条有自己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民众的必然选择

从中国近代历史的发展来看,不屈不挠的中国人民从来就没有停止过对民族独立的争取,没有停止过为了中华的振兴而斗争。不管是抵御外来入侵的义和团运动,还是反封建的太平天国运动,甚至到后来的反帝反封建的五四爱国运动都表现出了民众的极大热情。中国广大民众不甘于长期遭受欺凌和压迫,为了能积极改善中国积弱积贫的现状,改善劳苦大众的贫困生活处境,中国的民众都表现出了强烈的愿望。不同阶级和阶层的民众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做出了各种各样的尝试。

在历次的民众运动中,农民阶级因为自身的局限性没有将革命领导成功,资产阶级的改良运动也没有逃脱掉失败的命运,就连经历了多少风雨磨难的资产阶级革命也没有能真正地推翻封建王朝,最后的胜利果实也被反动派篡夺。中国爱国民众为了拯救民族,敢于赴汤蹈火的精神是可敬的,但无数次的失败经验告诉我们资本主义制度在中国是行不通的。“实际上,在关于中国社会制度选择的思想交锋中,资本主义理想从来就没有成为主体思潮,更不用说形成一股强大的政治力量。”同时,历史的经验也告诉我们,哪种制度更能顺应民心和民意,哪种制度就一定能受到广大民众的拥护。

革命的再三失败使得中国的先进分子都非常迷茫,直到1917年十月革命的胜利才又激发了中国民众的热情和希望。随后五四运动爆发拉开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序幕,1921年创立的中国共产党更是创造性地将马克思主义同中国的具体革命实践结合起来。抗日战争胜利以后,中国的前途和命运如何定夺的问题又趋于白热化,国民党和共产党都各自掌握有军队,有控制的地域,有可以利用的资财,并且国民党的装备要远远优于共产党。但最终,中国的民众还是决定拥护共产党。深究这里的原因,我们会发现还是民心向背的问题。虽然中国国民党也有过光荣的传统,也曾经备受民众爱戴,但是国民党后来脱离了人民群众,腐败严重,渐渐失去了民心。而共产党却在慢慢受到民众的拥护,解放区的民众自愿出人和出粮支持人民解放军,在历经多年的斗争后取得了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最终在中国建立起了社会主义制度。所以说,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及新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并不是历史的偶发事件,是民心问题决定了历史的最终走向,是人民选择了历史发展的道路,是人民选择了必然会将中国推向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中国共产党。

从1953年开始,中国开始了有计划地建设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改造的胜利给中国全面进行社会主义建设提供了保障,开辟了前进的道路。中国共产党创造性地实现了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后来的改革开放更是取得了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胜利,中国共产党在党的十三大上提出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三步走”的战略部署,然后又在十六大中明确指出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国在共产党的英明领导下,在亿万民众共同的努力下走上了中华民族的复兴之路。

如何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开启历史新阶段和新征程

胡锦涛同志在报告中明确指出:“经过长期努力,我们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取得了重大理论和实践成果,最重要的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是党和人民90多年奋斗、创造、积累的根本成就,必须倍加珍惜、始终坚持、不断发展。”

必须首先弄清什么是社会主义

制度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是为经济基础服务的。我们要坚持和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的。因此,要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就必须首先弄清什么是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创立者邓小平明确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邓小平作出此界定,显然是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我国国情相结合的产物。这一界定,暗含了贫穷、平均主义和两极分化都不是社会主义,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才是社会主义的根本思想。因此,我们要坚持和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就必须为着解放和发展生产力、逐步消灭剥削、避免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而服务。我们所有的制度包括所有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设计与出台,都必须服从和服务于这一大前提。否则,就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性质不兼容。

必须进一步弄清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的各自内涵及相互关系

要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也必须进一步弄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四个概念的各自内涵及相互关系。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四者是紧密联系、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统一体。一方面,主义是“管总”的,它规定了道路、理论体系、制度的性质和方向,并通过它们体现、发挥引领与规范作用。主义不是道路、理论体系、制度的简单集合,更不是单纯的符号和标识。从根本上讲,主义就是党的指导思想,蕴含着党的性质、宗旨、纲领、理论、路线,是全党的共同信仰、共同理想、共同目标的集中表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党和国家的灵魂,昭示着党和国家的性质,指引社会发展的方向,凝聚全党和全国人民的智慧和力量。

有同志说,党中央所说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中,没有包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这是误解。我们应该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不同概念。

我们《党章》关于党的指导思想中,明确标有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既包括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又包括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而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包括的是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及今后的发展,这其中不包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另一方面,道路、理论体系和制度是旗帜的具体支撑和实践载体,离开了这三者,主义就会变成空洞的口号。道路是实践路径,理论体系是思想指引,制度是根本保障,它们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宏伟事业。举什么旗即坚持以什么主义为指导,走什么路,以什么理论体系为指引,建设什么样的制度,共同构成了主义或伟大旗帜的实际内容。

必须弄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内涵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还必须弄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内涵。《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总纲”第一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

因此,也可以说,社会主义制度这一根本制度,是我们的总制度,是最高层次的制度。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所有国家,都是阶级斗争不可调和的产物,是统治阶级实行阶级专政以及组织生产的工具。国家的性质即国家的阶级本质,是指社会各个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其中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在国家中所处的位置。二是统治阶级内部领导者与被领导者的关系。在我国,工人阶级是国家的领导阶级,工农联盟是国家的阶级基础,而知识分子则是我国工人阶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社会主义国家国体的这一根本性质,就必然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包括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所结成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则都属于人民的范畴。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消灭,但是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一切敌视和破坏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内外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是我们专政的对象。社会主义这一根本制度的确立、巩固和发展,是中国人民和无数仁人志士其中包括千百万先烈流血牺牲经过千辛万苦的探索和不屈不挠的斗争得来的,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灵通宝玉”,须臾不可离开,“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首先体现在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上。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的经济基础。经济制度,是一定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总和,是区别不同社会形态的基本依据。生产资料所有权制度是经济制度的基础,并决定着经济制度的性质、社会生产的目的和任务、社会产品的分配形式等。因此,任何社会的经济制度,都处于社会各种制度的核心地位。正因如此,我国《宪法》第六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胡锦涛的报告在阐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制度时,特别强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这一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强调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这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战略意义。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方面,我们实行与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这一根本制度相适应的人民民主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种人民政权的组织形式。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政体,或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资产阶级议会制有着根本的不同。不仅两者所服务的国体不同、组成的阶级基础不同,并且组织与活动的组织原则也根本不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建立在全体人民依照法律的规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从一定意义上讲,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这一国体是内容,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则是为人民民主专政这一国体内容服务的形式,即政体。二者的有机统一构成我国社会主义这一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则是我们的基本政治制度。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制度方面,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指导,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既正视文化多样化的需求,并强调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文化产业中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并不断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制度方面,坚持公平正义,倡导和谐互助的社会理念,正视社会差异,扶助弱势群体,强化制度保障,激发社会活力,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力量源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本质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相一致

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社会主义本质的制度形态,最集中反映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是为了最大限度地满足人们的需要,是人民群众实现根本利益的基础。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既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又是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破除了对社会主义教条和僵化的束缚,从中国实际出发,充分体现具有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优越性。实践证明,正是这些制度的贯彻落实,生动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使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使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使国家的综合实力得到极大增强,使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使人民能够日益满足物质文化需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GDP总量已经跃居世界第二,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有了很大提高,充分显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资本主义不同的特点就是共同富裕,不搞两极分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确立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各项具体制度,体现了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特点和优势。通过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不断缩小贫富差距。通过逐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通过扩大转移支付、强化税收调节、打破经营垄断等制度,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缩小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发展差距,推动东、中、西部地区协调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无论是根本制度,还是基本制度,无论是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体制机制,还是体制机制基础上的具体制度,都是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制度体系。

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政治制度,为人民当家作主创建了最好的组织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根据“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在普选基础上选举各级人大代表,组成国家权力机关,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其他国家机关,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为社会主义制度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基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这一基本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都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保证人民在国家生活中的主人翁地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确立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把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起来,既注重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又注重加强国家的宏观调控,实现了效益与公平的高度统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以人为本,保障人民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真正使人民既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又是社会财富的享用者,从而最大限度激发人民主人翁精神,最大限度激发全社会创造活力。

人民群众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决定力量

人民群众是历史和制度的创造主体,是坚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力量之源。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必须坚定不移地依靠人民群众。

人民群众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主体。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制度、走什么样的发展道路,归根结底取决于这个国家最广大人民的意志,取决于这个国家的具体国情和历史文化条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创造性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从我国国情出发,经过长期独立探索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的,是人民群众集体智慧的结晶,是中华民族的伟大创造。要坚持群众路线,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努力使各阶层、各群体的意见和利益诉求都得到通畅的表达,使群众智慧在制度的坚持和完善中真正得以体现和发挥作用。要正确处理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现阶段群众共同利益、不同群体特殊利益的关系,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巩固与完善能够真正体现人民意志。

人民群众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完善和创新的主体依靠力量。实践发展永无止境,理论创新永无止境,道路拓展永无止境,制度完善永无止境。党和人民的实践是不断前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必将在党和人民的创造性实践中不断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必将在深入推进现代化建设中不断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必将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中不断完善。人民群众从实际出发创造性的实践活动,对成熟的制度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不完善的制度要加以完善,没有的制度要根据实际情况努力创新,从而,进一步提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科学化水平。

人民群众是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决定力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有利于保持党和国家活力、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有利于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有利于集中力量办大事、有效应对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挑战,有利于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国家统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这五个优越性,哪一条也离不开人民群众。

人民群众的拥护是衡量制度好坏的最高标准

判断一种制度的好坏优劣,最根本的标准是看人民群众是否拥护。社会主义制度能在中国扎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能够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践中形成,就是因为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就是国家富强,人民富裕,社会公正。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国民经济长期高速发展,人民生活逐步改善,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不断提高,社会保持稳定,这其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保证作用功不可没,由此才为人民群众所拥护,才具有巨大的生命力。

从人类社会发展的大视角,紧紧抓住社会主义要赢得与资本主义相比较的优势这个根本,也必须以人民群众拥护为标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西方的议会制度有着本质区别,同时与当年苏联的社会主义制度有所不同,是完全符合中国具体实际的独特而科学的制度。它体现了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是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也是党在国家政权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最好实现形式,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

在环球视野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的先进的社会制度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创新性,它没有样本,但有基本准绳,它始终坚持以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没有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为最高标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自信,就在于不断完善和创新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一定能够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求,一定能够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包容性。我们之所以吸收世界各国的进步因素,是因为这些进步因素是人类的共同财富,符合人类发展的根本利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包容性,这种包容性是以是否符合人民利益,是否符合人类发展趋势为尺度,是以人民拥护为根本标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

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把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同基本经济制度以及各方面体制机制等具体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坚持把国家层面民主制度同基层民主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坚持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结合起来,符合我国国情,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点和优势,是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历史的必然,是人民的选择

社会制度是为了满足人类基本的社会需要,在各个社会中具有普遍性、在相当一个历史时期里具有稳定性的社会规范体系。社会制度是历史发展的产物,是由一个国家的性质和国情决定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形成和发展,是一个历史的过程。这个历史过程中,有两个重要里程碑,一个是新中国的建立,使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得以确立;一个是改革开放,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最终形成。

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完成了新民主主义革命,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成功实现了中国历史上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在政治制度方面,我国确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在经济制度方面,我国建立了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这些基本制度为进一步探索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人继续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不断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在政治层面,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不断完善党和国家领导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民主制度、行政管理制度、司法制度、决策机制、权力制约监督制度,取得了显著成效。在经济层面,依据新的实践和基本经验,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和基本框架,发展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基本形成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个体和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格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初步建立并日益完善。在文化层面,围绕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文化管理体制和文化生产经营机制逐步形成和发展,现代文化市场体系逐步建立,有利于文化持续发展和更加繁荣的体制机制逐渐形成。在社会管理层面,保障和改善民生,逐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确立基层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网络,逐步建立科学有效的、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的社会管理体制。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我们党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经过长期探索实践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它凝结着几代中国共产党人带领人民艰辛探索的智慧和心血,它是历史的必然、人民的选择,我们必须倍加珍惜、始终坚持、不断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植根中国社会,符合中国国情

从社会性质来讲,我国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我们必须坚持社会主义的道路和方向;从发展程度来讲,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成熟程度还很低,还处于并将长期处于初级阶段。这是我国的基本国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就是适应中国基本国情,设计客观、科学的制度。

从政治制度上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实践中,把人民主权原则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它能充分保障全体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发挥人民的主人翁精神,调动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和统一战线学说与我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有利于各党派合作,有效进行参政、议政。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有效解决中央与少数民族聚居地方之间关系的基本民主制度。基层民主制度是实现民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的有效制度。

从经济制度上看,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既能体现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保障社会主义的道路和方向,又能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不平衡、多层次的状况,进而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

从社会建设上看,社会管理制度和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以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本质特征,能够充分体现共同富裕这个根本原则和公平正义这个内在要求,有力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实现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从文化制度上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制度,以提高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目的,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能够充分发挥先进文化引领前进方向的作用,凝聚和激励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健康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植根中国社会,符合中国国情,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性质、特点和优势,能够保持党和国家的活力,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我国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不断进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也需要不断创新和发展。

一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当前,经济发展中存在着发展不平衡不协调、收入分配差距较大、科技创新能力和集约发展动能不足、金融体系和财税体制不完善等问题。要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完善宏观调控体系,更大程度、更广范围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构建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的经济运行制度。

二是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现阶段,我国在政治体制上还存在一些不适应的问题,民主政治具体制度方面还存在不完善的地方。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三是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目前,传统文化体制的弊端还在一定范围内产生影响,制约着文化建设的发展。要加快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和文化生产经营机制,建立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健全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形成有利于创新创造的文化发展环境,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

四是推进社会体制改革。当前,社会体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的问题日益突出。要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加快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五是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当前,我国面临着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保护生态环境迫在眉睫。要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评价考核制度,健全基本管理制度,建立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健全责任追究和赔偿制度等。通过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促进人民生活质量不断提高。(执笔人:肖长富、李敬、吴大兵)

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九十多年奋斗、创造、积累的根本成就,必须倍加珍惜、始终坚持、不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点和优势。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构建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领域的制度体系。始终坚持这些制度,我们创造了诸多“中国奇迹”,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制度有约束和激励两大功能,加强制度建设,不仅能有效地规范人们的行为,而且能使制度规范内化为人们行为的自觉自律,激励人们在规制范围内满足自己的需要,从而实现组织的目标。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必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健全民主集中制,不断推进党的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十八大报告进一步指出,必须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不失时机深化重要领域改革,坚决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因此,我们应立足于人的社会性,谋求人的全面发展,将法治和德治结合起来,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通过有效的制度安排引导调控好人们的需求,满足人们合理、合法、现实的需要。具体讲,应从如下三方面作出努力:

一要加强党的制度建设。拥有8200多万名党员的中国共产党,正站在时代前沿、担当民族大义,以党内民主促进人民民主,以党的制度建设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及各项事业建设。推进党的制度建设,我们要按照十八大作出的部署,坚持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重点,以加强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为基础,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发展党内民主,积极稳妥地推进党务公开,完善党代表大会制度和党内选举制度,完善党内民主决策机制。要求领导干部倾心了解真实情况,通过广开言路来集中智慧,通过民主讨论来形成共识。要进一步健全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的有关制度,加强党内监督,不断巩固党的团结统一,不断增强党的创造活力。

二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推进依法行政,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使法治成为解决社会问题的基本规则。

三要坚持制度管理。要制定强有力的组织措施、考核措施、激励措施,健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维护制度权威,牢固树立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观念,要认真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健全决策机制和程序,建立决策问责和纠错制度。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个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制定明确的岗位职责说明书,形成违反制度必受惩罚的社会氛围。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建立依法举报有奖制度,保护举报者利益不受侵犯,切实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

制度何以自信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的提出,深刻揭示了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意义,而制度自信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新的战略布局中更具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那么,制度自信来自何处?

第一,我们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保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胜利后,确定新中国的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1954年正式建立以后,得到了不断完善和发展。改革开放以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不断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了越来越大的作用,社会主义人民民主在更大范围和更深层次上得以全面和广泛的体现。党的十八大进一步强调,要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作用,依法行使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职权,加强立法工作组织协调,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等等。实践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体现中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代表广大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能够充分保证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

第二,我们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基本保障。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既能实现广泛的民主参与,集中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各界人士的智慧,促进执政党和各级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又能实现集中统一,统筹兼顾各方面群众的利益要求;既能避免一党执政缺乏监督的弊端,又可避免多党纷争、互相倾轧造成的政治混乱和社会不安定团结。十八大强调,要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更好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加强同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之中,增强民主协商时效性。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根据我国的历史发展、文化特点、民族关系和民族分布等具体情况作出的用民族区域自治的办法解决民族问题的制度安排,符合各民族人民的共同利益和发展要求。由于成功地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我国少数民族依法自主地管理本民族事务,民主地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保证了各民族不论大小都享有平等的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权利,共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分裂国家和破坏民族团结的行为,形成了各民族相互支持、相互帮助、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和谐民族关系。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扩大基层民主,以农村村民委员会、城市居民委员会和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为主要内容的基层民主自治制度体系的基本政治制度,体现了完善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趋势和重要基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基层民主不断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渠道增多,民主的实现形式日益丰富。广大人民在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依法直接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对所在基层组织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行民主自治,已经成为当代中国最直接、最广泛的民主实践。党的十八大要求,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以扩大有序参与、推进信息公开、加强议事协商、强化权力监督为重点,拓宽范围和途径,丰富内容和形式,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

第三,我们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法律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我国民主政治建设提供可靠保障。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治国方略,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经过长期努力,一个以宪法为核心,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社会政治生活各个领域和立法、司法、执政、行政各个环节均实现了有法可依,人权状况不断改善,人民民主制度有了可靠的法律保障。十八大进一步要求,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推进依法行政,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第四,我们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经济基础。党的十八大重申,要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推行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推动国有资本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不断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这是党的十八大对基本经济制度的郑重宣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创新全面推进,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日臻完善,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对外开放格局基本形成;从而使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完善,极大地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强大动力和体制保障。

第五,更为重要的是,制度自信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伟大事业根本保障的自信。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进程中,我们党清醒地认识到“执政、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外部环境”等四重考验和“精神懈怠、能力不足、脱离群众、消极腐败”等四重危险叠加在一起的严峻性,充分认识到“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始终自觉地坚持巩固根本制度和基本制度,坚持创新具体体制和运行机制,坚持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各领域的程序化、规范化与制度化,注重将制度建设和制度创新贯穿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始终。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一整套相互衔接、相互联系的制度体系,由根本层面的制度、基本层面的制度、具体层面的制度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组成,不同层面的制度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中具有不同的地位和作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最根本的制度保障,道路、理论和制度三者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这也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在建设社会主义长期实践中形成的最鲜明特色。

论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之源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是党和人民90多年奋斗、创造、积累的根本成就,必须倍加珍惜、始终坚持、不断发展;强调“全党要坚定这样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在政党政治时代,任何国家在执政党的领导下,要实现国家发展宏伟目标,必须坚持正确科学的理论指导、符合国情的发展道路、合理有效的制度保障以及三者的有机统一。由于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道路选择和理论创新,最终都要靠制度来落实、贯彻和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及建立在这些制度基础上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等各项具体制度。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源于这一制度体系的科学内涵。

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源于根本制度的科学内涵。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政治制度,追根溯源是由该国家的国情和性质决定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制度,它是根据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组成整个国家机构,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一种政权组织形式。它是党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伟大创造,是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经过长期奋斗和实践找到的符合我国国情的唯一正确道路,是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发展历史的必然,是中国人民自己的选择。从其内涵和发展看,与时俱进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自身的本质特征。一是这一制度与西方议会有着本质区别。在这一制度框架内,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不是在野党,更不是反对党。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实行的是多党制或两党制,有执政党,还有反对党和在野党,各党派明争暗斗,上台执政都是极力维护自己及其利益集团的利益。二是人大和“一府两院”的关系与西方国家国家机关间的关系有着本质区别。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人大产生各个国家机关的目标是一致的,都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宪法法律,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这与西方国家议会、政府、法院相互掣肘有本质不同。三是人大代表与西方议员有着本质区别。我国的人大代表,来自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工人、农民、知识分子、解放军和妇女、归国华侨等都有适当比例的代表,人口再少的民族也至少有一名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这不同于西方议员与党派利益牵涉很深、有自己的议员助手和工作班子的职业政客身份。这一制度正以独特的魅力向世人昭告,它是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制度。

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自信源于基本制度的科学内涵。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由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和生产力发展状况所决定的,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基本要求。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型政党制度,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和社会各界的代表,对国家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的决策和执行进行协商的制度。它是中国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政治智慧的结晶,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实行区域自治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它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列主义基本原理和民族理论与中国民族和民族问题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伟大创举,是党和国家根据中国的历史发展、文化特点、民族关系和民族分布等具体情况做出的制度安排,符合各民族人民的共同利益和发展要求。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是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方式。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基础,是人民群众直接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平台,是我国最直接、最广泛、最生动的社会主义民主实践。

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自信源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科学内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以宪法为统帅,以法律为主干,以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重要组成部分,由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它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历史进程而逐步形成的,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发展实践经验制度化、法制化的集中体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永葆本色的法制根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新实践的法制体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兴旺发达的法制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体现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时代要求,体现了结构内在统一而又多层次的国情要求,体现了继承中国法制文化优秀传统和借鉴人类法制文明成果的文化要求,体现了动态、开放、与时俱进的发展要求。

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自信源于各项具体制度的科学内涵。建立在根本制度和基本制度基础上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等各项具体制度,其自信源于这些制度的核心、重点、目标与关键。经济体制方面各项具体制度的核心,就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更加尊重市场规律,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一方面,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推行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完善国有经济的体制机制,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另一方面,进一步发展和健全土地、资本、劳动力、技术、信息等要素市场,完善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的生产要素和资源价格形成机制,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市场法规和监管体制,加快改革财税体制,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形成多种所有制和多种经营形式的现代金融体系。政治体制方面各项具体制度的重点,就是从党的领导体制逐步规范化、制度化,到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的实践;从推进机构改革,到建设、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行政管理体制;从废除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到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从实行基层群众自治,到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从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到建立和完善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文化体制方面各项具体制度的目标,就是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进一步弘扬良好思想道德风尚;丰富适应人民需要的文化产品,基本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全面形成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进一步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和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为文化繁荣发展培育高素质文化人才队伍。社会体制方面各项具体制度的关键,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体制自我完善和发展,为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体制保障。

总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原则,符合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顺应了和平、发展、合作的时代潮流,体现了经济全球化、世界多极化的发展趋势。它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不断前进。

对我国制度自信基础的认识

当前我国在政治层面的制度自信,一方面来自于我国已经确立起了以追求公益、敬畏民意、促进和谐、尊重才德、避免纷争、衡平价值、注重结果为特色的政治制度优势;另一方面来自于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层面正确处理了公益与私利、多数与少数、一致与多样、精英与大众、信任与监督、中庸与侧重、结果与程序之间的关系,体现出对我国政治制度与政治体制深入认知与全面把握基础上的制度自信。

自信不仅需要外显的客观成功,也需要内隐的主观自我评价,是主客观因素共同交互作用的一种心理现象。客观的成功需要得到社会承认的以事实为基础的成就或业绩作为支撑,主观的自我评价是主体自我凭借自知之明对客体自我的认识,既包括对自身的能力、价值及优势的正确估计与肯定性判断,也包括对自身劣势、局限性的清醒认识。自信通常不是源自对自身完美无缺的评价与认识,而是建立在正确认识自身优势与劣势基础上的,是一种自我认识、自我控制的能力与素质。

衡量一种政治制度是不是民主的,关键要看最广大人民的意愿是否得到了充分反映,最广大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是否得到了充分实现,最广大人民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障。当前中国共产党在政治层面的制度自信,首先是因为改革开放以来通过政治制度、政治体制作出的决策及政策的执行在满足人们需要或诉求方面取得了社会公认的成就与绩效。

制度自信,除了要以制度实践层面上的客观成功为基础,更为重要的必须从主观上对制度本身的优势确立自信。一种制度要赢得人们的承认,是必须要具有一些制度优势的,并且需要有知识、思想和信仰为它的正当性和有效性提供支撑。因此,制度自信,首先是对制度背后的文化价值的自信。

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既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忠实传承者和弘扬者,又是中国先进文化的积极倡导者和发展者。中国共产党在推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进程中,积极致力于实现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精华相融合、同中华民族精神相贯通,使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具有深厚的中国文化底蕴、鲜明的中华民族特色。我们可以发现,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吸收了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的民主性精华,使马克思主义政治原理能够与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的民主性精华相契合,并运用具有共通性的文化价值来规范我国政治领域体制机制的运行,从而凸显出我国社会主义政治特殊的制度优势。

自信源自对制度优越性及其价值观基础的肯定

公益政治。中国古代崇尚“天下为公”的观念。坚持与发展社会主义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方向与目标,也是中国古代“尚公”理念的历史延续与现代升华,它体现于新中国成立后具体的制度设计之中。我国宪法总纲第一条指出: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同时宪法还规定,我国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我国的经济基础决定了中国政治不受少数人操纵,不是少数人的民主,而是最广大人民的民主,以追求公益为目标的,这是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势的突出表现。

民意政治。古代民本思想中包含着统治者必须回应社会整体性愿望与要求的民主意愿,无论是在中国古代,还是在近现代中国,民本思想都具有积极的政治意义。在半封建体制被推翻之后,中国共产党积极践行人民主权的思想,民意作主成为有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逻辑。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总纲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邓小平曾经说过:要始终把人民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赞成不赞成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江泽民在庆祝建党8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最重要的是必须首先考虑并满足最大多数人的利益要求,这始终关系党的执政的全局,关系国家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的全局,关系全国各族人民的团结和社会安定的全局。”胡锦涛指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理论路线和方针政策以及全部工作,“只有顺民意、谋民利、得民心,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才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和谐政治。梁漱溟先生认为,中国人的人生态度为无对,追求人自身的和谐、人与人的和谐以及人与宇宙的和谐。“无对”不仅是中国人的人生态度,也是中国政治关系的重要原则。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因此,谋求社会政治和谐,是当代中国追求的重要政治目标,也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规范,体现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多项制度安排之中。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指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张明澍在承担的2011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国情调查科研项目——“中国公民政治素质调查与研究”的最终成果中指出,喜欢协商民主的中国人与倾向于表决民主的中国人之比,是64.7%比18.2%。该调查分析指出:“协商的民主,比较符合中国文化追求和谐的特征。”

精英政治。中国为政者的道德禀赋是治国安邦的资质,也是能够为民作主的前提。中国的政治文化是尊重和依赖具备比自己更高才德的人。因为他们能够爱民敬民,更好地代表及维护百姓利益。中国共产党重视党内民主,认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提出“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这是因为在中国所有的政党中,还从来没有任何政党像共产党那样集中了如此众多的先进分子和优秀人才。并且,他们能够在代表、实现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方面发挥关键作用。由于政协委员中也有大量的社会精英人才,中国共产党也十分重视协商民主的作用,提出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

信任政治。性善论维持了中国人对国家的一种“信任”取向的价值观念。中国的老百姓基于对儒家型政治家自我约束能力的信任以及政治家对人民福祉的承诺,通常都会很和顺,不造反;但是当这种信任一旦失去,造反起来也很彻底。这就是儒家“水可载舟,亦可覆舟”的思想。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获得人民在政治上的持续信任,是需要理由的。《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白皮书指出: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程向世人昭示: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找到了一条实现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的正确道路,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找到了一条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现代化国家的正确道路。也正因如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被明确载入了《宪法》。正是基于信任的政治文化,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是不需要通过竞争来获取的,避免了西方国家因党争及执政地位频繁更替导致政策缺乏稳定性,难以从国家长远利益出发制定政策的问题。

中庸政治。中庸是儒家处理政治关系和作出政治决策的道德准则和思维方式,强调“过犹不及”,反对做事走极端,主张任何事情都要遵循一个适当的“度”。为了在推进中国民主政治建设过程中,避免“过”和“不及”两种极端民主类型,中国共产党强调,社会主义民主在实行过程中要坚持民主与专政、民主与法制、民主与纪律、民主与集中、权利与义务的统一。为了通过政治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党的执政方式,把握好权威、民主与法治的关系,中国共产党提出,“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实用政治。《论语·里仁》中讲:“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中国人对待事物的态度既不是盲目排拒,也不是盲目钦羡,而是根据国家和社会的实际需要以正当合理的标准进行取舍。中国共产党将实用理性的思维方式运用于政治领域具有两方面的特征与优势:

第一,重视社会政治结果,通过结果证明其手段的合理性。邓小平曾经指出:我们实行的就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院制,这最符合中国实际。如果政策正确,方向正确,这种体制益处很大,很有助于国家的兴旺发达,避免很多牵扯。当然,如果政策搞错了,不管你什么院制也没有用。

第二,对外来政治文化具有包容、借鉴能力。紧密结合中国实际,是中国共产党学习与借鉴人类政治文明成果的一项重要原则。《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白皮书指出:中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基本原则为指导,借鉴了人类政治文明包括西方民主的有益成果,吸收了中国传统文化和制度文明中的民主性因素,因此,中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

中国改革开放的成功实践证明,在追求公益(公益政治)、敬畏民意(民意政治)、促进和谐(和谐政治)、尊重才德(精英政治)、避免纷争(信任政治)、衡平价值(中庸政治)、注重结果(实用政治)等方面,中国政治制度与政治体制的确具有制度优势。

自信体现在对制度局限性的理性认识

执政党的制度自信,除了来自于对制度优越性及其价值观基础的肯定,还体现在对制度局限性的清醒认识以及明确的改革思路上。辩证地看,任何事物都有其两面性。无论哪种政治体制,都有其优越性与局限性,中国的政治体制也概莫能外。政治体制改革始终是我国全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中国共产党充分认识到,僵化的马克思主义教条和封建主义残余的结合给我国政治体制造成的严重危害性。通过分析中国共产党对下述几对重要关系的认识与把握,从中可以看到中国共产党对我国制度局限性的清醒认知以及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思路。

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 - 上篇 坚定制度自信: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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