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我不准备全面介绍生命科学,我只想说生命科学是年轻人和年纪大的人都能做,比如我虽然年纪大一点,但我回国不是为了退休,我准备继续做研究;同时,生命科学是聪明的人和一般的人都能做的,而且都有可能做得很好,大概有50%的重要工作是聪明人做出来的,50%的重要工作是一般人做出来的。

我今天讲的是特例,需要动脑筋的生物学。在一般人的印象里,包括大多数现在做生命科学的人,认为生命科学不需要动很多脑筋,特别是生命科学的结论和很多获诺贝尔经济学奖的结论是很相似的,也就是非常浅显易懂。生命科学的很多结论确实不难理解,但是它们是怎么提出、又怎么证明的,有一部分研究过程是很难的。

我今天讲的故事里面有两个主人公:一个是天才、一个是伯乐。我希望用他们两个人的故事和他们做的事情,一方面讲述一个年轻人如何决定人生的方向、如何做科学研究;另一方面讲掌握资源的人,要有能力识才、爱才,支持年轻人、支持有才华的人、甚至支持性格有缺陷的人。

我总结了一下第一个人,这几句排比句,是我写的:他为了智力的追求而不惜放弃天伦之乐;他在学术群体之外,做出了科学的核心发现;他用数学分析生物,成功地进行了学科交叉;他10年做了一系列实验,用一篇论文开创了一个学科。他是孤独的天才,因为他自己在当时的科学界是孤立的,他提出的理论是不为大家接受的;甚至在他去世几十年后,这个领域里面才出现了第二个最伟大的科学家,但这第二个最伟大的科学家也不理解他。他发现的理论很简单,绝大多数在座的人都知道这个理论,因为浅显,致使很多人都没有意识到他的工作的智力高度。而他自己不是为了利益在做科学,可是不仅在生前不被理解,在他死后还经常有人打他的“假”,每过几年就有一个聪明人起来打他的“假”,说他哪个地方造了“假”。

我要说明一下,我讲这两个人的故事,不是依据其他的中文研究书籍讲的,我不仅有信心比其他中文文献都准确,还有信心比绝大多数的英文书籍都准确。我查了一些文献,发现好些英文书籍和文章都有乱说的成分。

第一部分是“孤独的天才”,他是一个自称物理学家的人。这个人其实大家都知道,就是孟德尔(Gregor Johann Mendel,1822—1884)。我要讲一个观点:我认为生物学有两次智力高峰,第一次是1865年孟德尔独立的工作;第二次是弗朗西斯•克里克和他不同的合作者,孟德尔和克里克碰巧相隔100年。

我觉得今天重新读孟德尔的论文、追寻他的研究思路很有意义。因为他在世的时候不出名,所以他死后留存的东西很少,但对于我们了解他的生物学思想来说,反映他的学术思想的主要论文还是保存下来了。他的第一篇主要的遗传学论文写得非常精彩,他的第二篇遗传学论文,是说第一篇不够全面。他另外还写过10封信给一个科学家,留下来了。他除了生物学的文章以外,还发表过气象、水文等方面的论文,但那些并不是传世之作。

在孟德尔以前,没有对于遗传的科学认识,即科学家和街上走的普通人的认识是一样的,有一个不成文的、没有论证的理论叫做混合遗传学说,简单地说,如果父本是黑的,母本是白的,两个加起来,子代就变成灰的。这个看上去很浅显易懂,很容易接受,所以谁都没去证明过。孟德尔没有用这种不证自明的理论,他锲而不舍地做了10年的实验,进行了科学研究,然后宣读并发表了论文。他自我认同是德国人,发表论文用的是德文,刊载于当地的自然科学学会的会志,他的论文题目是《植物杂交的实验》。这篇原文多次被译为英文,1996年那一版翻译得最准确,但对科学没太大意义,1900年代英国人翻译的版本,当时对科学界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大家读的多是那个版本。

孟德尔的文章一共有11个部分,你顺着他的文章读下去,就可以体会到他是怎么做研究的,他是怎么发现重要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途径的,他是怎么设计实验、进行实验并得到结果的,他通过分析结果,提出了理论,接下来又通过进一步的实验得到更多的结果,最后推广理论、证明理论,是非常清晰的一条路。他的论文很像现代人写的论文,这个意思是说,达尔文那些人写的论文,现在看过去觉得慢半拍、嫌罗唆,孟德尔的论文不是这样的,他写的论文很像现代人写的,非常清晰。

在引言部分,孟德尔说前面有人做过杂交,然后他又说,“问题是没有人成功地提出过杂交形成过程中普遍适用的规律”。孟德尔认为要考虑到几个方面,首先是规模要大,要对不同型的杂交后代进行定量分析,要准确知道不同型之间的关系,而且要知道不同型相对的数量关系。他最后说,“要得到普遍适用的规律,需要花相当大的力气做大量实验,这是唯一正确的路,才能解决我前面提出的问题”。他说,“本文就是仔细研究的结果”。

孟德尔所说的八年实验,是指他收集论文数据所用的八年。其实在此前,他已经做了两年实验,以选择最佳实验材料,所以实际上,在发表论文以前他进行了十年实验。十年实验后,又隔两年才发表论文,论文发表后,他还用其他植物做过几年研究。

怎么选择合适的生物体进行实验?他说怎么选以及选什么东西非常重要,生物学是这样,可能一些其他学科也是一样,当你选择的对象有问题的时候,你最后可能做不出来,太复杂了或者是当时还有很多其他原因在技术上解决不了。他说:“任何实验的价值和用处取决于所用材料是否符合其目的,所以选什么植物和怎么做实验并非不重要,必须特别小心地选择植物,从开始就避免获得有疑问的结果。”

孟德尔认为做这个实验所要选的植物要符合三个条件:第一,具有恒定的分化特征,恒定的意思有两层,一层是在不同代之间,他能明白地看到;第二层其实当时没有说出来,我们现在反过来知道,他是用纯合体做的实验,起点是纯合体。第二,在进行杂交的时候不会受到外来花粉的污染,让A植物跟B植物杂交,不能是风吹来了、或者鸟啄来了C植物的花粉造成污染。第三,每一代杂交后代生殖力不能变。

后人发现他很可能考虑过二十多种植物。他自己在文章中说,他选择豆科(Leguminosae)是因为豆科的花的形状比较特别。他用的是豌豆(Pisum),但是他不很肯定具体用的哪种豌豆,我们后面会讲,为什么他对植物分类没有把握,他说,大多数“专家”认为是Pisum sativum,不过他明确指出分类对其研究并不重要。他在1854年、1855年一共试验了34种不同的豌豆,最后才确定了他最后做的主要一种和其他几种。

用豌豆做杂交有一个好处,就是自花授粉和异花授粉都可以,可以比较好地控制这个实验。遗传实验那时不能用人作为研究对象,因为无法规定谁跟谁交配,不好控制,但用豌豆做,它可以自花授粉又可以异花授粉,很好掌握。他跟别人学的授粉技术。实验的工具很简单,就是小镊子、小毛刷子。

在确定了用什么材料做实验之后,下一步是研究的分工和安排,他选了种子的形状、种子的颜色、茎的高度等7类性状,对应这7类性状,他设计了7个实验,分别跟踪这7类性状。他说了实验一做了6代、实验二做了多少代,等等,我算了一下,他至少做了17610次授粉。

性状的选择很重要,因为我们大家都知道,多数的人和父母都有一点相像,但不完全一样,譬如不能从父母那里完全精确地预计孩子的身高是多少,实际上这两年我们才知道,与身高相关的基因至少有40个,而40个基因常见的对人身高有影响的变异将近200种。另外身高还和环境因素有关,是否在一定年龄吃饱了等。所以,你如果选择这种性状做实验是很难的。

北大微讲堂:天才与伯乐 -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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