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序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笔者开始执教婚姻法时,正值《婚姻法》修订工作启动,一场铺天盖地、席卷全国的“婚姻观”大讨论,不仅让笔者见识了社会各界脱离法律、不求共识的情绪宣泄,而且,积淀多年的思想碰撞更使笔者视野大开。尽管喧嚣而热闹的讨论随着法律草案的顺利通过戛然而止,但传统与现代交锋所释放出的价值理念,直接影响了国人未来的婚姻走向。事实证明,2001年《婚姻法》的修订成为中国婚姻关系的一个拐点,在之后的十多年间,笔者见证了婚姻法学界的同仁们为构建稳定、和谐的婚姻关系所做的坚持与努力,但现实却朝着相反的方向发展。较之当年,如今的家庭解体已变得稀松平常,当事人不再为情感纠缠而是转为争夺财产的坦然,社会不再热衷辩论夫妻间“忠”与“不忠”的是与非,而是转向谴责官员的腐败……时代变迁,恍如隔世。

本书写作的初衷,原本是想借助权利冲突理论寻找一条可以化解夫妻冲突的途径,使婚姻关系朝着良性的方向发展,然而,当笔者沿着历史发展的脉络一路走来,却十分清晰地看到,百余年来人类为之奋斗的,实质上都是要摆脱人与人之间的依附,都是在为挣脱家庭的束缚而努力。换句话说,人类在追求人格自由、平等与独立的同时,也在一步步地瓦解着传统的婚姻制度和家庭伦理。可以说,正是因为人权思想的普及、法治社会的建设以及经济的繁荣发展,激发了人们对追求个人幸福与价值的强烈愿望,才进一步加剧了夫妻矛盾,导致了婚姻关系的大量解体。而与此同时,古往今来人类追求的除感情外再无其他目的的理想婚姻,终于有了实现的可能性,且已经成为一部分人的生活。

序本书研究的过程,是一个对婚姻法律制度重新审视的过程,虽然理想的家庭关系并非法律所能构建,人的幸福与否也无法以婚姻来衡量,甚至在直面具体的家庭与个人时,是非曲直都难以言说,但是,法律对婚姻关系的调节仍然是必要的。笔者在本书中主要想阐述以下两个观点:第一,婚姻法律制度的设计应当顺应社会的发展,应当将“以人为本”作为基本理念,始终将尊重人作为其核心价值。维系家庭关系的稳定是婚姻法追求的目标,但不应绝对化,更不能以维护家庭的名义而牺牲个人的权利与尊严。第二,社会发展并未彻底改变婚姻关系的本质,传统的家庭伦理依然为主流的价值观,且对社会和个人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国家有责任对婚姻关系进行适度的干预和保障。

最后,笔者想强调的是,无论现在还是未来,夫妻间身份权与人格权的冲突都是不可避免的,从积极的意义上讲,冲突有助于人类社会的进步,有助于法律制度的建设,有助于观念的更新,也有助于婚姻关系朝着更加符合人性的方向发展。

孙若军

2013年元旦于清华园

身份权与人格权的问题研究 - 第一章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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