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屋

查尔斯·狄更斯

我初次见到这篇圣诞故事里面的那幢鬼屋时,那里既没有人们公认的那种鬼魅事件,周围也没有传统意义上魑魅魍魉的环境。我见到它是在一个白昼,屋顶洒满了阳光。没有风雨交加,没有电闪雷鸣,没有任何可怕或异常的情况增强效果。不只如此,我是从一个火车站径直来到这个鬼屋的:它离车站不到一英里远;我矗立在房外,回头看看来时的路,可以看到货车在峡谷中平稳地沿铁路线行进。我不会说一切绝对正常,因为我心中总怀疑世间会不会有什么是绝对正常的,除非对那些绝对平凡的人来说——而我还是自负有几分不凡的;但是我可以负责任地说,任何人在秋高气爽的早晨看到那座房屋都会产生类似的想法。

我是这样来到这里的。

我从北方来,准备去伦敦,打算半路上顺便歇歇脚去看看这幢房子。由于健康问题,我需要暂时在乡下住上一段时间。我的一个朋友了解这种情况,他碰巧曾开车路过这幢房子,便写了封信给我,提议说这是个合适的地方。我在午夜登上火车,在车上睡了一觉,醒来后便坐在那里透过车窗欣赏天空中绚烂的北极光,直到我又进入梦乡。再次醒来时,夜晚已经过去了,由于我像往常一样完全感觉不到自己曾经入睡,我十分不满——关于这个问题,想起来真是羞愧,我居然蠢到跟坐在对面的那个人争执开来。整整一夜,对面的那个人腿太多余,也太长——坐在对面的人总是如此。除了这个过分的行为(那仅是对他的期待),他还有一支铅笔和一个袖珍笔记本,一直在倾听和记笔记。在我看来,这些恼人的笔记和车厢颠簸摇晃有关,我应该不去打搅,让他专心记笔记。如果他听我讲话的时候,眼睛不是直直地盯着我头顶上方的话,我会以为他是搞土木工程的呢。这位绅士眼球凸出,脸上总带着一副困惑表情,他的行为后来变得让人无法忍受了。

那是一个寒冷而萧索的早晨(太阳还未升起),我一直看着窗外这个钢铁之国的大火发出的黯淡光芒,看着我与天边的星星以及我与黎明间垂下的烟雾帘幔,然后转向我的旅伴说: “请原谅,先生,你是否在观察我身上某种特别的东西?” 这是真的,因为他似乎一直在笔记中记录我的旅帽或者我的头发,细微得近乎放肆。

凸眼绅士收回落在我身后的视线,好像车厢后面距此十万八千里远似的。然后,带着一种对我的微不足道深表怜悯的神情说:

“在你的?——B。”

“B,先生?” 我说,感觉温暖了起来。

“我做的一切和你无关,先生,” 那位绅士答道, “求你让我听吧——O。”

他停了好长时间,然后咬牙切齿地用力发出这个O字,随之把它写了下来。

起初我很担心,因为很显然对方是个疯子,而周围又找不到警卫。此时我想到这个人可能是个所谓的招魂术士,于是松了口气。对此类人等我崇敬无比,但是毫不相信。我刚想问他是否如此,他却抢先一步开言了。

“请原谅我,” 绅士不无鄙夷地讲, “如果我跟普通人比起来太超前,以至于让你烦扰。整个晚上——跟过去的半辈子一样——我一直在和灵界交流。”

“哦!” 我稍有些烦躁地说。

“今天晚上的讨论是从这句话开始的,” 那位绅士接着说,并且翻出笔记本上的一页, “上面写着: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

“至理名言,” 我说, “但这是你新写的吗?”

“是我从幽灵那里新听来的。” 绅士答道。

我只能又烦躁地重复那个 “O!” 字,并问他我是否能有幸听听这次谈话。

“ ‘一鸟在手’ ,” 这位绅士庄重地朗读着他最新写下的一个句子, “ ‘胜过双鸟在岭’ 。”

“我与你所见略同,” 我说, “但是否应该是在林?”

“我听到的是岭。” 绅士答道。

然后他告诉我苏格拉底曾在夜间显灵,给他如下启示: “朋友,希望你一切安康。还有车厢里坐着的那两个人。你们好?一万七千四百七十九个幽灵在侧,但你们肉眼凡胎无从得见。毕达哥拉斯在这里。他没有跟你讲话的自由,但是希望你喜欢旅行。” 伽利略同样也顺便来访,带着他的科学情报: “很高兴见到你,朋友。你好吗?冷到一定程度,水会结冰。再见!” 晚上还来了以下这些伟人。巴特勒主教坚持把他的名字拼成 “巴伯勒” ,如果有人不遵守这种拼法或规则,他便认为对方脾气不好。约翰·弥尔顿(被人说成故弄玄虚的那位)说《失乐园》并非他的作品,而是由两位不出名的绅士,格伦戈斯和斯卡德根通合著的。英格兰国王约翰的侄子亚瑟王子形容自己相当舒适地待在第七层地狱,正在特里默太太和苏格兰玛丽女王的指导下学习如何在丝绒上作画。

坦白说,我对这些讲述颇不耐烦,如果那位对我颇有好感,给我讲这些秘事的绅士也注意到冉冉升起的红日,以及广阔宇宙的伟大秩序,我想他会体谅的。一句话,我对这番话十分不耐烦,因此很高兴在下一站下车,将这些云雾和蒸气换成天堂的自由气息。

到此时为止,这都是个美丽的早晨。当我踩着从金色、棕色以及红褐色的树上飘零下来的片片落叶前行之时;当我环顾四周由造物主创造的种种奇迹,同时思考维持它的那些稳定、不变以及和谐的定律之时;那位绅士的灵界交流在我看来似乎是这个世上最糟糕的一件旅途作品了。就是怀着这种异教徒的心态,我见到了那所房子,并停下来仔细打量它。

这是一栋独立式房屋,矗立在一个被不幸荒弃的,占地约两英亩的正方形花园中。这座房子大约是乔治二世时代的;它生硬,冰冷,正式,品味低下,一切都是乔治时代四重奏的忠实拥趸者喜欢的模样。屋子无人居住,但是近一两年内曾简单翻修过,以便住人。我说简单,是因为只是表面维修了一下,且油漆和灰泥已经开始朽了,尽管颜色还挺新的。花园墙上垂着块歪歪斜斜的板子,宣称它 “布置精良,廉价出让” 。这所房子离树太近,周围树荫浓密,特别是在阳面窗户前立着六棵高高大大的白杨,令人倍感阴郁,它们选择生长在这个地点也未免太差了。

很容易看出大家都躲着这所房子——全村人对它避之唯恐不及,我看到教堂的尖顶离它大约有半英里开外——无人愿意要这座房子。很自然能够推论出,这所房子闹鬼的名声早已不胫而走。

昼夜二十四小时中,对我而言早晨这段时光是最庄严肃穆的。夏天,我经常早早起床,早饭前就到我的房间去做一日的工作,而此时周围的寂静与孤独总是深深影响着我。此外,看到周围正在熟睡的熟悉面庞是一件令人不快的事情——知道我们的至亲,同时对他们来讲,我们也是至亲的人们,处于毫无感情的状态,丝毫意识不到我们的存在,似乎预兆着我们都在日趋接近的那种神秘状态——生命终止。昨日支离破碎的回忆、空座位、合上的书、未竟而放弃的事业,一切都是死亡的图像。这一刻的平静是死亡的平静。周围的颜色和严寒也与死亡相关。甚至我们熟悉的家用物品,当它们走出晚上的阴影,在清晨的光影中乍现的时候,也产生了一种特定的感觉,让人觉得它们焕发出以前的年轻光辉。那是它们很久以前的模样,可如今沉淀下来的是这些物品久经磨损的成熟老化外表,行将就木。此外,就在这个时间,我曾经看见过我父亲的幽灵。他就像活着的时候一样,身体健康,没什么特殊状况。但是我在白昼看见他,背对着我坐在我床边的座位上。他双手捧着脑袋,我分不清他是在打盹还是伤心。看到他在那里,我非常吃惊,于是坐起身,挪了个位置,斜向床外看着他。他一动不动,于是我跟他说了好几次话。他还是不动,我惊恐万分,把手搭在他肩上,应该说我想这么做——结果那里空荡荡的。

除了上述这些以外,还有其他用言语描述起来更复杂的理由,我发现一大早是最可怕的时间。我认为在清晨时分,所有房子或多或少都有鬼怪出没;而于我来说,闹鬼的房子在那段时间更名副其实。

我继续向前走进了村庄,脑子里想的满是这所被遗弃的房子,我找到了小旅馆的店老板,他正在门口打磨台阶。我点了早饭,并开始讨论房子的问题。

“那房子闹鬼吗?” 我问。

老板看着我摇了摇头,说: “我可没说什么。”

“那么它是闹鬼了?”

“哦!” 店主喊道,他看上去很是绝望,突如其来地坦白起来—— “反正我不会睡在里面。”

“为什么?”

“如果我想让房子里所有的铃都丁零作响,却找不到按铃的人;所有的门都被敲得梆梆响,却找不到敲门的人;各种各样的脚步声,却找不到走路的人;只有那样,” 店主说, “我才会睡在那栋房子里。”

“有人在那里看到什么东西了吗?”

店主再次看看我,还带着先前那副绝望的神情,朝着他的马厩喊了声: “艾奇!”

喊声刚落,走来个年轻人,长着耸肩膀,圆脸盘,面色红润,黄棕色平头,一张滑稽的阔嘴,朝天鼻,身穿紫条扩袖、钉着螺钿扣子的上衣,衣服就像长在他身上似的,很有可能——如果没有裁短的话——能把他从头到脚都裹住。

“这位绅士想知道,” 店主说, “是不是有人在白杨林那儿看到过什么。”

“戴头巾的喵头鹰妇人。” 艾奇精神为之一振,答道。

“你的意思是猫叫?”

“我是说一只鸟,喵头鹰,先生。”

“带着一只猫头鹰的戴头巾女人。天啊!你见过她吗?”

“我见过那只喵头鹰。”

“从没见过那女人?”

“不像喵头鹰那么清楚,但是她们如影随形。”

“有没有人清清楚楚地见过那女人,像看见那只猫头鹰一样清楚?”

“上帝保佑,先生!很多人见过。”

“谁?”

“上帝保佑,先生!很多人。”

“比如对门那个杂货商,就是正打开店铺大门的那个?”

“珀金斯?上帝保佑,珀金斯才不会半夜去那种地方。没有!” 年轻人满怀感情地说, “他这人倒不是聪明绝顶,我是说珀金斯,但他不至于傻成那样。”

(此时,店主小声说他也相信珀金斯不那么傻。)

“谁是——或者说谁是已故的——带着猫头鹰的戴头巾女人?你知道吗?”

“嗨!” 艾奇一手举着帽子,另一只手搔着头,说道, “他们都说她是被谋杀的,那只猫头鹰当时一直在嗥叫。”

这番简短的话是我能了解到的一切了,只有一件事除外:有一个年轻人,和其他年轻人一样强健,一样充满希望,但是在见到那个戴头巾的女人后昏厥过去,一直没能苏醒过来。此外,有个出名之辈,好像被人描述为 “一个有影响力的家伙,独眼流浪汉,他通常让人称呼他宙比,除非你略带挑衅地管他叫绿林格林威德,然后他会说 ‘为什么不?就算是这样,管好你自己的事吧’” 。他五六次遇到过戴头巾的女人。但是,我并没有真正见过这些目击者。因为前一个当时在加利福尼亚,而后一个,用艾奇的话说(店主也进一步证实了此事),在随便什么地方。

其实,尽管我对神秘事件有种肃静庄严的恐惧,在它们与现在这种存在状态之间有最后的审判以及会降临在所有生命身上的变化等障碍;而且尽管我不敢装出一副对它们了如指掌的模样;我无法接受将嘭嘭的敲门声、铃声、木板嘎吱嘎吱的响声,以及诸如此类无关紧要的琐事,与我得以掌握的神圣规则的庄严之美与普遍推论联系起来,就像不久前我无法将我那位旅伴的灵界交流与冉冉升起的太阳战车联系起来那样。此外,我曾两次住在鬼屋中——都是在国外。其中一次我住在一座古老的意大利宫殿里,由于大家都说那里闹鬼闹得很凶,因此最近它两度转手,我在里面住了八个月,过得安静而愉快。虽然那房子有二十几间神秘卧室,里面从来都无人居住或使用,我卧室隔壁那间我长时间坐在里面读书的大房间是头号弄虚作假的鬼屋。我缓缓将这些想法透露给了旅店老板。至于这栋声名狼藉的房子,我劝导他说,有多少事物被冠以不应有的恶名,以及败坏名声是多么轻而易举的事。他可以想想,如果他和我不断地在村里悄悄放出风声,说附近某个相貌诡异、成日醉醺醺的老补锅匠已经将自己出卖给了魔鬼,那人们最终会疑心他真个做过这种交易。但旅店老板面对这番至理名言却无动于衷,必须要承认的是,我这辈子总是如此失败。

简短说吧,在这所鬼屋的问题上我多少有点赌气,已下了一半决心要租下它。因此,吃过早饭后,我从珀金斯的姐丈那里拿了钥匙(他是做马鞭和马具的,同时还开了家邮局,对不相信主的那位母老虎式的妻子言听计从),并在旅店老板和艾奇的陪同下朝房子走去。

一进去,正如我所料,屋里阴暗诡异。房子笼罩在一片浓郁的树影之中,那影子阴沉至极,飘来飘去不断变化。这所房子的选址、盖法、规划及安排无一不漏洞百出。它非常潮湿,但也不免有干枯之处,里面一股死老鼠味,而且由于经久不用,凡是人生产出来的物品都不幸腐烂了,其状之惨,难以用言语描述。那几间厨房和办公室太大了,而且彼此离得太远。在楼上楼下,浪费空间的高大走廊连接起一间间宽敞的房间。而且在后楼梯下方挂着两排铃,铃下隐蔽着一口发霉的老水井,青苔满布,仿若一个致命的陷阱。有个铃黑底上用日渐斑驳的白字写着B少爷。他们告诉我,响得次数最多的是这只铃。

“B少爷是谁?” 我问, “有人知道他在猫头鹰叫的时候做了什么吗?”

“摇铃。” 艾奇说。

只见这个年轻人敏捷迅速地将皮帽子扔向那个铃,亲自敲响了它,这个举动惊得我目瞪口呆。这个铃发出的声音甚是吵闹,让人听了非常难受。其他铃上面刻的都是房间名,如 “图画室” “双人房” “藏钟室” 等等,铃上有线相应地通向该房间。顺着B少爷的铃溯本求源,我发现那位年轻绅士曾经居住在一个平淡无奇的三流居室中,那是顶楼下方的一个三角形小屋,房子角落里有个壁炉。如果B少爷能够靠它取暖的话,那他的身材得特别矮小才行,而角落里那个直达屋顶的烟道对大拇指汤姆来说应该像个金字塔般的楼梯了。房间一面墙的壁纸已经完全剥落,还粘下来很多块灰泥,几乎把门都堵死了。看来那位B少爷的精神状态让他觉得有必要撕下墙纸。旅店老板和艾奇都说不上来为什么他会做这种蠢事。

除了这所房子顶层有间极大却杂乱无章的阁楼,我再无其他发现。它布置得还不错,但是很空旷。一些家具,差不多三分之一吧,跟房子的年代相近,其他的则来自随后半个世纪以来的各个时期。他们推荐我到这个郡的市场中找一个谷物商人讨论租房事宜。我当天就去了,定下来租六个月。

当时是十月中旬,我带着尚待字闺中的妹妹(冒昧说一句,她年方三十八,美丽,理性又迷人)搬进了这所房子。我们带了一个聋马夫,我的猎犬特克,两个女佣,还有一个名叫 “怪女孩” 的小姑娘。列在最后的这个用人出身于圣劳伦斯工会女孤儿院,我有理由说雇用她是个致命的错误,是场灾难。

那年天冷得比较早,树叶已经凋零,我们入住的那天天气湿冷,而房子的阴暗令人丝毫打不起精神。厨娘(一个和蔼的妇人,但智商不高)一看到厨房便痛哭失声,并且说万一由于潮湿,她有个三长两短的,请把她的银表交给她姐姐(克拉彭山里格斯路图匹陶客园2号)。女佣斯特里克装出一副快活模样,但是她其实内心更难受。只有怪女孩很高兴。她从没到过乡下,准备在碗碟储藏室窗外的花园里种颗橡子,让它长成橡树。

天黑之前,我们经历了很多不幸,以我们这种状态来说它们都是正常的——并无超自然之处。让人沮丧的报告(如烟般)成倍地自地下室升腾到房子顶部,又从顶部直降到底下。没有擀面杖,也没有火蜥蜴(这一点倒不令我吃惊,反正我也不知道它到底是什么),房子里什么也没有;所有的东西都是坏的,上一位房客肯定过着像猪一样的日子,做这样的房东有什么意义呢?看到这些不幸, “怪女孩” 非常快乐,堪作典范。但是入夜四小时后,我们进入了超自然的状态, “怪女孩” 看到了很多双 “眼睛” ,开始歇斯底里起来。

我妹妹和我已经商定决不告诉其他人这所房子闹鬼,而我当时觉得在艾奇帮忙卸车时,我一刻也没有让他和女佣们独处,现在我仍然这样想。然而,正如我刚才所说的那样, “怪女孩” “看到了一双双眼睛” (她别无其他解释),当时还不到九点,而她在十点前便在身上涂满了醋,用量很大,用来腌条大鲑鱼都够了。

在这些麻烦屡屡发生之后,大约十点半左右的样子吧,通向B少爷房间的铃忽然狂响起来,同时特克也哀嚎大叫,声音响彻整个房子。读者们颇有见识,想必能判断出我当时感受如何吧。

数周以来由于对B少爷的回忆,我的心态一直像异教徒一般,我希望以后再不会陷入这样的思想状态。我不知道铃是被什么弄响的,是老鼠、蝙蝠、风、偶然的震动,或者时而是这种原因,时而是那种原因,又或者是多个原因共同造成的。但是,有一件事是肯定的,铃隔一两个晚上就这样响一回,到后来我简直想扭断B少爷的脖子——换句话说,让那个铃停止响起——并且让这位年轻绅士安静下来,不再打搅我的生活和信念——永远。

但就在那时, “怪女孩” 患上了越来越严重的强直性昏厥症,这使她成了证明种种麻烦的混乱状况的一个最突出的例子。就跟生来就毫无理性的盖伊·福克斯一样,她会在最不恰当的场合变得浑身僵直。我想召集仆人训话,明确地向他们指出我已经撕掉了墙纸,将B少爷的房间粉饰一新,并且把B少爷的铃铛拿掉,让它无法再响。如果他们猜想那个讨厌的男孩曾在此住过,后来死去了,并认为他不干好事,在目前这种不够尽善尽美的生存状态中,将桦树扫把上几处扎手的木屑都理所当然地说成跟他有关的话,那么他们是否也可以做出这样的猜想,我,一个可怜的人,有能力用卑鄙手段对抗那些虚无的亡灵,限制他们发挥力量?——说的时候我会语气强硬,令人信服,但是由于 “怪女孩” 会突然从头到脚僵硬无比,像教堂里的石像一样呆呆地瞪着我们,我这番话想来说了也收效甚微。

女佣斯特里克也天生很容易不安。我不知道她是属于常见的黏液质,还是有其他问题,但这个姑娘简直成了个蒸馏室,我这辈子从来没看到过谁能制造出这么多、这么透明的眼泪。除此以外,她的泪还有个独到之处:顽强坚持,它们并不会落下来,而是挂在她的脸上和鼻子上。在这种情况下,每当她在悲叹中微微摇头,她的沉默会使我倍感苦恼,比那位多才多艺的克赖顿关于一袋钱的口头辩论更令我困惑。同样,厨娘也经常使我笼罩在一片惶惑中,让它如影随形伴着我。她总是迂回暗示说乌斯河在缠磨着她,并且温和地重复关于她那只银表的遗愿。

到了晚上,我们之间蔓延着一片怀疑和恐惧之情,这在全天下都是绝无仅有的。戴头巾的女人?据说我们住的房子曾是一所女修道院,住的全是戴头巾的女人。奇怪的声音?随着楼下声音的蔓延,我自己曾坐在阴沉的客厅里倾听,直到听到了很多这种奇怪的声音,如果不是冲出去寻觅真相这一举动使我的血液得以温暖的话,那些声音非得让我的血液冻结了。晚上睡觉的时候躺在床上,体会一下这种滋味吧:无眠的夜晚,在你家舒适的壁炉边体会一下这种滋味吧。如果愿意,你可以将任何房子填满噪音,直到你系统中每根神经都充斥着一种噪音。

再说一遍,到了晚上,我们之中蔓延着一片怀疑和恐惧之情,这在全天下都是绝无仅有的。女人们(她们的鼻子因为闻了太多的溴盐而表皮脱落)始终全副武装,随时准备昏倒,并预备一有情况马上逃离。两个年长的女佣在做貌似危险的事情时,总不要 “怪女孩” 相伴,她们都知道她历险后总会全身僵硬而归。如果厨娘或斯特里克在天黑以后上楼的话,我们知道马上就会听到天花板上传来砰的一声。这种事时常发生,就像有个勇士匆匆忙忙地在房子里四下走动,凡是遇到用人就使用他那一招半式,我想该管它叫 “一锤定音” 吧。

做什么都是白费力气。当亲眼看到一只真的猫头鹰时,害怕是白费力气的,随后跟别人讲猫头鹰的事也是白费力气。在钢琴上偶然弹首刺耳的曲子,结果特克总是在特定的音符或组合时大声嚎叫,这种发现是白费力气。像铁面判官一样对待那些铃,如果有哪个不幸的铃无故响起,无情地将其摘下,让它就此沉寂,这种做法白费力气。在烟囱里点火,将火把扔到井下,猛冲进可疑房间或耳房,这一切都白费力气。我们换了批用人,但于事无补。新用人跑了,换成第三批,还是不行。最终,我们舒适的家被搞得凌乱不堪,有天晚上我沮丧地对妹妹说: “帕蒂,对于请人跟我们继续生活在一起的事,我已经绝望了,我想我们得就此放弃。”

我妹妹是个意志无比坚强的女人,她说: “不,约翰,别放弃。不要认输,约翰。还有个法子。”

“什么法子?” 我说。

“约翰,” 我妹妹说, “不管理由是否合理,如果我们不想被赶出这所房子的话,你我都明白我们必须亲自打理这所房子,不再假手于人。”

“但是,仆人们……” 我说。

“不要仆人了。” 我妹妹果敢地说。

同处于我这个生活级别的多数人一样,我从没考虑过有可能在生活中缺了那些忠于职守的碍事的家伙们。这个想法我闻所未闻,因此乍听到时我对此充满疑惑。

“我们知道他们来到这里后饱受惊吓,这会彼此影响的,而我们知道他们害怕,并且确实彼此影响。” 我妹妹说。

“除了博特斯以外。” 我沉思着说。

(那个耳聋马车夫。我留下他差遣,直到今天,整个英国都没有比这更郁闷的事了。)

“是啊,约翰,” 我妹妹表示同意, “博特斯除外。可这能说明什么?博特斯不跟任何人交谈,除非冲他大吼,否则他什么也听不到,他曾使什么人感到惊恐了吗?别人曾使他感到惊恐了吗?没有。”

千真万确!我们谈论的对象每天晚上十点就回到马房上床睡觉了,除了一把干草杈和一桶水以外,身边别无长物。十点以后,如果我不经通传就踏进博特斯的地盘的话,那桶水会浇到我头上,而干草叉会穿透我的身体,对此我牢记于心。博特斯也从不理会我们的那些骚乱。他是个镇静而缄默的人,在大家坐下吃饭时,只见斯特里克昏了过去, “怪女孩” 呆若石像,而他只是又拿了块土豆放进嘴里,或者利用这种常见的悲惨局面,尽情地享用牛排馅饼。

“那么,” 我妹妹继续说, “就留下博特斯吧。约翰,考虑到房子太大,或许也太偏僻,仅仅靠你、我与博特斯三个人无法打理好,我建议跟我们的朋友们说说,从他们里面挑几个最可靠的,同时也是最乐意的——在这里组成一个三个月的团体——为自己和他人效劳——快乐地生活在一起——然后看看情况如何。”

我妹妹简直令人折服,我当场拥抱了她,激情澎湃地开始了这个计划。

当时是十一月的第三周。我们积极行动,我们找到的那些朋友也极力赞成我们的想法,因此不到一周的时间我们就高兴地一起聚在鬼屋里了。

在此我要提一句,在我妹妹和我独自待着的时候,我在两处地方做了些小调整。想到特克有可能晚上在屋里乱吠,部分原因是它想出去,我将它安置到了屋外的狗窝里,但是并未将它锁上。我郑重地警告村里人,如果任何人跑到它身边,都免不了让它在喉咙上撕开个口子。然后我漫不经心地问艾奇,他是否能判断出枪的好坏?他说: “是,先生,我一看就知道那是不是把好枪。” 我恳求他赏脸进屋,看看我那把枪。

“正牌货,先生,” 艾奇仔细看了看我几年前在纽约买的双筒步枪说, “确实没错,先生。”

“艾奇,” 我说, “这件事别跟别人提起。我在这栋房子看到了一个人。”

“不会的,先生?” 他贪婪地睁开双眼,小声说, “是个戴头巾的女人吗,先生?”

“别怕,” 我说, “那个影子颇有几分像你。”

“天啊,先生?”

“艾奇!” 我边说边与他亲切地或者说热情地握手, “如果这些鬼故事是真的,我能够为你效劳的,就是朝那个影子开枪。而且我向你发誓,天地可鉴,如果我再见到它,我就用这把枪射击!”

年轻人对我表示感谢,然后略显仓促地离开了。临走前我留他喝上一杯,他婉言谢绝了。我之所以向他吐露了秘密,是因为我忘不了他将帽子扔向铃铛那回事;因为后来还有一次,一个铃声大作的夜晚,我注意到某个很像皮帽子的东西就躺在铃的附近;还因为我注意到每当他在晚上过来安慰仆人的时候,我们这儿就闹鬼闹得凶。我对艾奇并不是有失公允。他害怕这座房子,坚信它闹鬼;然而逮到机会他就会在闹鬼的那厢装神弄鬼。 “怪女孩” 也是如此。她在房子里四下走动的时候,内心实际上十分害怕。然而她奇怪而不着边际地撒谎,散布的很多警报是她编造出来的,我们听到的很多声响也是她发出的。我一直观察这两个人,我清楚。在此我没有必要对这种荒谬的想法作出解释;我只想说每个有才智的,在医学、法律或者其他需要观察力的领域颇有经验的人都会理解;这是那种观察家们熟悉的成熟且普遍的想法;而且它是这种问题中最值得怀疑,受到最严格搜索,并且被拆解最多的首要因素。

让我们回到聚会的问题上吧。我们聚在一起做的第一件事是抽签分卧室。每间卧室,事实上是整幢房子,立即被彻底检查了一番,我们分配了各种家务,就好像吉卜赛人聚会似的,或者说像个游艇会,像个狩猎会,或者像一群沉船的遇难者。然后我将戴头巾女士、猫头鹰以及B少爷的流言重新讲述了一番,还讲了些我们住在这里以后听到的更富有戏剧性的流言,大致是关于某个荒唐的老女鬼上下走动,手里还抱着个圆桌鬼;还有个无法触摸到的傻子,从来没人能抓住他。我完全相信底层人士传播这些想法的方式与疾病传播颇为相似,他们无须口头交流。我们严肃地请求彼此作证,我们不受别人欺骗,同时也不骗人——我们认为其实它们是一回事——而且,怀着一种强烈的责任感,我们会彼此忠诚,并彻底坚持真理。大家达成了共识,如果有人晚上听到不寻常的声音,想追踪它们的话,应该敲我的门;最后,在主显节前夜,也就是圣诞季的最后一天,我们一起聚在鬼屋的全部独特经历将公布于众,这样对大家都好;而且直到那时我们在这个问题上应和平相处,除非有某种强烈的刺激打破沉默。

我们的人数和角色如下:

首先——我妹妹和我——我们两个人。抽签时,我妹妹抽中了她自己的房间,我抽中了B少爷的那间。接下来是我们嫡亲的堂兄约翰·赫舍尔,他是以伟大的天文学家的名字命名的,我认为他比死去的那位天文学家更擅长用望远镜。跟他一起的是他的妻子,一个迷人的女人,他们春天刚刚结婚,在我看来(在此情况下)带她一起来未免太过轻率,因为即便一个假的警报在这种时刻都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但是我猜他自己的事自己知道,而且如果她是我太太的话,我也无法离开她可爱而生动的面庞。他们抽中了藏钟室。艾尔弗雷德·斯塔林二十八岁,是个非常和蔼可亲的人,我非常喜欢他。他抽中的是两室套房。那间屋通常是我睡,它之所以起这么个名字,是因为里面有个更衣室,这间屋子的两个窗户巨大笨重,我想做个楔子都做不了,但不管天气如何,刮风还是不刮风,它们都纹丝不动。艾尔弗雷德这个年轻人总装出一副 “放荡” 的模样(我认为这个词是放纵的同义词),但实际上他是个好人,极富理性,并非那种轻浮之辈。其实他本来可以出人头地的,可惜的是,他父亲给他留下了一小笔钱,足以维持他的温饱,因此他这辈子唯一的营生就是玩牌了。然而我希望他存钱的那个银行倒闭,或者他搞一桩承诺有百分之二十收益的投机生意。因为我相信如果他能够一败涂地的话,就能开始赚钱了。贝琳达·贝茨是我妹妹的闺蜜,一个聪明、亲切、令人愉快的姑娘,她抽到了图画室。她是个天才诗人,同时还具备真正的商业热忱,她 “从事” 的是——用艾尔弗雷德的话说——女性使命、女性权益、女性冤屈以及所有用女性二字打头的工作,或者那些本该用女性打头却没用,本不该用女性打头却用了的诸项工作。 “亲爱的,精神可嘉,上帝祝福你!” 头一个晚上我走出她住的图画室大门时向她小声说, “但是别做得太过火了。关于工作需求问题,亲爱的,女人能做的工作确实远远超出我们这个文明所赋予她们的,但是不要攻击那些不幸的男人们,即便乍一看他们阻碍了你的道路,好像他们天生就压迫你们这个性别似的。相信我吧,贝琳达,他们的工资有时也花在妻女、姐妹、母亲、阿姨及祖母身上;真的,这场演出中不光是大灰狼和小红帽,也有其他角色。” 不过,我跑题了。

如前所述,贝琳达占了图画室。只剩下三个房间了:角落房、橱柜间和园林房。我的老朋友杰克·戈韦尔纳说他在角落房中 “挂起吊床” 。我一直认为杰克是有史以来长得最好看的海员。他现在已然头发花白,但外表丝毫不减当年——不对,是比以前更帅了。他肩膀宽阔,身材魁梧,活泼开朗,体形健美,有双明亮的黑眼睛,又粗又黑的眉毛,脸上总挂着坦诚的微笑。记忆中他头发漆黑时也是这般容貌,如今在银发的衬托下这一切看起来更美了。与他同名的海员工会声名传播到哪个地方,他就到过哪个地方。远在大西洋对面的地中海上,我遇到过曾与他共事的几个海员,我随口提到他的名字,他们立即面露喜色,笑逐颜开地喊道: “你认识杰克?那么你认识一位人中之龙了!” 他确实是!他看上去显然就是一名海军军官,以至于当你看到他走出爱斯基摩人的雪屋,身穿海豹皮制成的衣服时,也会隐约觉得他身上穿的完全是海军制服。

杰克明亮清澈的目光曾经追随在我妹妹左右;但是后来他却娶了别的女人,并带她去了南美,而她在那里去世了。这是十几年前的事了。他到我们这幢鬼屋来的时候带了一小桶腌牛肉,这是因为他总是相信别人腌的牛肉是腐烂不堪的,即便是去伦敦,他也一如既往地往旅行包里塞上块牛肉。他还自愿带了个叫 “纳特·比弗” 的人来,那是他的一个老同事,一艘商船的船长。比弗先生长着一副蠢笨生硬的面孔,身材也是如此,看起来浑身像块石头那样结实,但是他用满腹的海上经验和渊博的实用知识证明了自己是个聪明人。有时候,他莫名其妙地有些紧张,显然是出于某种宿疾的后遗症,但是这种现象持续不了几分钟。他抽到了橱柜间,住在他隔壁的是我的朋友和律师昂德里先生:他不是以律师身份来的,用他的话说是来 “体验一下” ,他打惠斯特牌的水平在整个法律界无人能及,一开局就拿到一手主牌,打到牌局结束时还是能拿到一手主牌。

我这辈子从来没这么高兴过,相信我们每个人都是这样。杰克·戈韦尔纳一向是很有办法的一个人,他担任大厨,做的菜是我这辈子吃过最好的,包括通常让人难以接受的咖喱。我妹妹负责做糕点和糖果。我和斯塔林帮厨,忙得团团转,遇到特殊时候大厨会 “逼迫” 比弗先生帮个忙。我们做大量户外运动和锻炼,但是在屋里也毫不怠慢,大家彼此间没有恶意的玩笑或误解,而晚上也非常愉快,以至我们至少有一个理由不愿上床睡觉。

头几晚我们有几次警报。第一个晚上,我被杰克敲门砸醒,他手里提着一盏奇妙的船用提灯,看起来像是用某种深海怪物的腮做的,他告诉我他 “要上到主桅杆顶” 去把风向标取下来。当夜下着暴风雨,我劝他还是算了吧;但是杰克要我注意,说它发出的声音就像绝望的哭喊,并且说如果不摘下来的话,有人马上就会招来幽灵。所以,我们到了楼上,那里的狂风吹得我简直无法站直身子,比弗先生也陪我们一起去了;在那里,杰克提着灯笼等家什,身后跟着比弗先生,一起到了圆圆的屋顶上,这里比耸立的烟囱高出二十几英尺,他们并没有踩在什么特别的东西上,沉着地取下了风向标,狂风和高度让他们精神大振,以至于我以为他们永远就待在上面了。转天晚上,他们又一次出现,取下一个烟囱罩。再下一个晚上,他们卸下来一段呜呜作响的水管。后来的晚上,他们又有其他发现。好几次,他们两个同时镇定自若地爬出各自卧室的窗口,双手交替地顺着床单爬下来,以便 “彻底检查” 花园里某种神秘的东西。

我们忠实遵守着彼此的约定,什么也没有透露给别人。我们所知道的一切就是,如果哪个房间闹鬼的话,没人期待会有更坏的事情发生。

啊!:大作家·短故事惊悚篇 - 鬼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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