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对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1)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都是中国共产党在新世纪面对国内外政治经济新形势提出的重要理论创新,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全面部署的同时,也首次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任务。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兴国之魂,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方向。没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引领,社会主义建设就会迷失方向、失去根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具有其他任何价值体系不可替代的整合力、凝聚力、影响力和感召力。

第一节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涵

社会和谐是古今中外的人们千百年来的社会理想,我们的先贤对和谐以及和谐社会都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但只有在社会主义阶段才可能实现前所未有的社会和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呈现出与以往的社会不同的特征。探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涵和特征是我们进一步探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前提。

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涵及主要特征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马克思主义者和共产党人的不懈追求。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表达世界社会主义运动最高纲领时写道:“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马克思恩格斯选集》,2版,第1卷,29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自由人的联合体”或者“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社会”,正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所设想的未来和谐社会的模式。

中国共产党人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行了艰辛的探索。毛泽东在1956年发表的《论十大关系》、1957年发表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等重要文章中就开始了正确处理社会矛盾问题,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创造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的探索。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邓小平提出了社会主义本质论、不同区域不同人群的协调发展、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和平与发展是时代主题、稳定压倒一切等重要论断,对构建和谐社会进行了重要的探索。江泽民同志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明确在十六大报告中指出:“我们要在本世纪头二十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十六大把“社会更加和谐”作为我们党的一个重要目标提了出来。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党根据时代的要求进行了一系列理论创新,明确提出了党在新时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任务。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科学发展观,强调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则明确把“社会和谐”作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总体目标之一,明确提出:“要适应我国社会的深刻变化,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则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作出了全面而具体的部署。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的和谐程度会不断提高。到2020年,我们所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这样一幅图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更加完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逐步扭转,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家庭财产普遍增加,人民过上更加富足的生活;社会就业比较充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有较大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良好道德风尚、和谐人际关系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创造活力显著增强,创新型国家基本建成;社会管理体系更加完善,社会秩序良好;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实现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的目标,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

党的十八大报告号召全党全国人民行动起来,开创社会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

概括起来,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如下特点:

第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的社会。所谓民主法治,就是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民主法制更加完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发扬民主,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证人民行使民主权利,才能更好地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民主的功能还在于通过设置合理的各项制度为公民的利益诉求提供充足的表达渠道,为解决利益冲突提供足够可信任的机制,使社会矛盾通过正常渠道得到舒缓和排解。加强法制建设,实施依法治国,是形成稳定有序的和谐状态的必然要求。依法治国保证了人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保障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利和利益,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履行义务,为改革发展稳定、为社会和谐提供政治、法律保障。

第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公平正义的社会。所谓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公平和正义,是协调社会各阶层相互关系的基本准则,是一个社会具有凝聚力、向心力和感召力的道义源泉。社会公平和正义是人类追求美好社会的永恒主题和共同理想,是衡量一个社会是否和谐的一个重要尺度,是评价一种制度文明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也是社会主义题中应有之义。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涉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今天我们讲公平正义,就是要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定政策和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高度重视和维护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妥善处理和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从而使各方面的利益关系都能得到妥善解决。只有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人们的心情才能舒畅,各方面的社会关系才能协调,人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才能充分发挥出来。只有实现公平正义,才能达到社会和谐。

第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诚信友爱的社会。所谓诚信友爱,就是全社会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全体人民平等友爱、融洽相处。人无信不立。诚信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道德基础,是良好人际关系的道德基石,和谐社会离不开诚信道德的规范和维护。人与人之间的友爱关怀是社会和谐融洽的润滑剂。人与人之间如果没有相互关爱,彼此冷漠,势必导致人际关系紧张,这个社会也难以长久维系。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内在地要求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良好道德风尚、和谐人际关系进一步形成,诚信友爱是其外在的表现。

第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充满活力的社会。一个社会充满活力体现在政治、经济、文化各个层面。经济上,要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以造福于人民;政治上,要努力营造既有集中又有民主,既有纪律又有自由,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意见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文化上,要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使人民群众享有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使积极向上的社会文化在人们的精神生活中发挥重要作用;在人的发展方面,就是要不断提高人的素质,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促进人的身心和谐,个人与群体和社会的和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各尽其能、激发活力、强调创造的和谐社会,它尊重创造愿望,支持创造活动,肯定创造成果。只有社会成员各尽其能,只有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才能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发展动力,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第五,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安定有序的社会。安定有序,就是社会组织机制健全,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保持安定团结。没有社会的稳定就没有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也不会有社会的和谐。安定和有序结合,才能构造和谐。而社会有序,就要在经济、政治、思想、文化、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有章可循,社会管理体系和政策法规完善,保证社会政治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发展。

第六,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是在实现发展生产造福人民的同时,实现生态文明。人类社会的发展必然建立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在生产中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寻求人类发展的物质基础。只有在生产中尊重客观规律,与自然和谐相处,人类才能获得可持续发展的生产力,在发展生产的同时,实现人民生活富裕,生态发展良好。

正如十八大报告所指出的,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

坚持人类中心,掠夺式地开发自然资源,必然遭受自然的惩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持科学发展,转变增长方式,提高发展质量,推进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走生产发展、经济繁荣、生活富裕、环境优化、生态良好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从总体上来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是有机的整体。民主法治体现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政治方面的特征,公平正义体现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社会、文化方面的特征,诚信友爱体现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文化或道德方面的特征,充满活力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方面的动态的特征,安定有序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社会状态方面的特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环境方面的特征。这些特征只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相应方面的突出表现,并不代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全部。

需要说明的是,首先,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并不是无差别无矛盾的社会,多样化与差异性是和谐社会的前提。没有差异,也就无所谓和谐,正如古人所说:“同也,焉得为和?”我们寻求在丰富的多样性的基础上的和谐,寻求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和谐。

其次,我国社会目前总体上是和谐的,但仍存在种种不和谐的因素,在人与自然的关系方面,人口资源环境压力仍然很大;在人的自我身心关系以及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方面,比较突出的问题是一些社会成员诚信缺失、道德失范,一些领导干部的素质、能力和作风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不适应;一些领域的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在社会内部结构方面,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很不平衡,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医疗、住房、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方面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比较突出;体制机制尚不完善,民主法制还不健全;在社会外部环境方面,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也会危及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正是由于存在着种种不和谐的因素,我们才更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1.社会和谐是我们党不懈奋斗的目标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社会理想,但只有马克思主义理论科学地揭示了社会的本质、发展动力和发展规律,才使人类的社会和谐理想变成了科学。我们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遵循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把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未来社会的科学构想与中国实际相结合,逐步将其变成社会发展的现实目标和具体措施。

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为促进社会和谐进行了艰辛探索,积累了正反两方面经验,取得了重要进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积极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为促进社会和谐进行了不懈努力。党的十二大明确了“三步走”的现代化建设战略部署,提出了包括经济富强、政治民主、精神文明在内的三位一体的现代化建设总体格局。党的十五大围绕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目标,在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的基础上,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的基本纲领,从而使现代化建设格局更加明晰而深入。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党对社会和谐的认识不断深化,明确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中的地位,明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使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更为有利的条件。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时期提出的治国理政的核心理念。它体现了崇高的价值目标和社会历史发展过程的高度统一,体现了最高社会目标与当前奋斗纲领的有机统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党带领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并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的必由之路,也是中国共产党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调动起来,共同为完成党的执政目标和执政任务而奋斗的现实要求。

2.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利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是我们党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重要体现。我们党始终强调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强调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强调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利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趋完善,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不断加强,综合国力大幅度提高,人民生活显著改善,社会政治长期保持稳定。但当前社会仍存在一些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比如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医疗、住房、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社会治安等问题,要真正实现社会和谐,必须逐步解决这些问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持续过程,更是一个实现、维护、发展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过程。

解决当前社会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是我们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前提,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我们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部署,为我们认识和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指明了方向、明确了路径。

3.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利于我们准确把握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有力应对来自外部的各种挑战和风险

新世纪新阶段,我们面临的发展机遇前所未有,面对的挑战也前所未有。和平、发展、合作成为时代潮流,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深入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国际产业升级和转移速度加快,各国注重经济发展和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加速。从总体上看,这些因素给我国的改革发展带来了难得机遇和有利条件。同时,国际环境复杂多变,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影响和平与发展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我们仍将长期面对发达国家在经济科技等方面占优势的压力。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利于我们在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下,应对来自外部的各种挑战和风险,把国内的事情办好,始终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局面。这是集中全党全民族的智慧和力量、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保障。

第二节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容与定位

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命题的提出,是十六大以来党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之一。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刻地阐明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此后,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认识不断深入。

2007年6月25日,胡锦涛同志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发表的重要讲话中再次强调,要大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2007年10月15日,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要“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兴国之魂,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精髓,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方向”。李长春在对该《决定》的解释中指出:历史和现实反复证明,没有核心价值体系,一种文化就立不起来、强不起来,一个民族就没有赖以维系的精神纽带,一个国家就没有统一意志和共同行动。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之所以如此重要,是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涵、内容及其地位分不开的。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命题的提出,符合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是古今中外治国理政、安民固邦经验教训给我们的深刻启示,也蕴含了中国共产党在精神层面上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宝贵经验和规律性认识。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概念解析

解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需要沿着价值、价值观和核心价值观、价值体系和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进路一一展开。

首先是价值。马克思指出,“‘价值’这个普遍的概念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19卷,40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3。)。概括地说,价值是处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的人,在同外界发生具体联系的过程中,外界物满足人的需要的属性。其中包含着四个要素,一是价值形成源于主体的需要;二是价值形成的条件是客体外界物具有满足主体的需要的属性;三是价值的实质是在实践的基础上主客体之间需要与满足关系的不断生成,是主客体相互作用的结果,是在主体与客体的相互关系、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中产生的那些有用、有益的东西;四是价值形成过程中结成的主体与客体的关系是在主体与主体的社会关系的映照下的主体与客体的关系,对价值的理解必须从社会关系的角度出发。

其次是价值观和核心价值观。当人们从社会关系的角度出发,去理解价值,创造和实现价值的时候,就会形成一定的价值观。价值观是指处于社会关系中的人关于事物价值的基本看法、总的观点,表现为人们相对稳定的信念、信仰、理想。价值观具有双重意向。一方面,它体现为人们的价值追求和价值目标;另一方面,又体现为价值标准,起到规范、引导人们的价值选择和价值判断的作用。价值观是人们人生观、世界观中的核心内容,它决定着人们对外界事物的判断、评价、取向和选择,也深刻地影响着人的思维方式、道德观念、审美情趣,决定着人在具体事物上对善恶、义利、得失、美丑等的判断和选择。价值观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比如,从客体所属的不同领域的角度分,可以分为道德价值观、经济价值观、审美价值观等等;从主体的角度区分,可以分为个人价值观、群体价值观、社会价值观等等。

一个社会的价值观是这个社会中的人们对于事物的价值进行认识和评价的总体观点和态度,一方面表现为整个社会的价值取向、价值追求和价值目标,另一方面又表现为这个社会的价值标准和价值规范,成为整个社会进行价值评价的基本倾向。一个社会的价值观是这个社会思想文化体系的核心内容,代表了这个社会深层次的信念系统,规定着这个社会的精神气质。一个社会的价值观可以依据其在整个社会价值体系中的不同地位,分为核心价值观和非核心价值观。

核心价值观是一个社会中居统领地位、起支配作用的价值理念,是一种社会制度、社会形态长期普遍遵循、自觉践行的主导价值观念和主导价值追求,它在价值观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起统摄和决定作用,能够影响社会成员的价值观,从而引导社会的价值方向。核心价值观是相对稳定的根本价值准则,是一个社会的价值观、价值体系和核心价值体系的灵魂。它既具有现实性,包含着为广大社会成员普遍接受的价值观,又体现了一定的理想性,感召人们不断提升和认同先进性价值理念。

再次是价值体系和核心价值体系。我们所说的价值体系实际上是指价值观体系,是在一定生产方式的制约下,一个社会中的各个层次、各个方面的价值观的总和,是社会价值取向、价值追求、价值标准的综合体系,通过社会的思想理论、价值观念、理想信念、道德准则、精神风尚等要素综合地反映出来。价值体系是一定社会文明的反映,价值体系的发展进程是一个由低级向高级逐步演化的过程。

核心价值体系是由一个社会的核心价值观所构成的,是价值体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处于价值体系的统摄和支配地位,是一个社会倡导和主导的价值体系,规定和引领一个社会各种不同的价值取向、价值追求、价值尺度和价值原则的发展方向。社会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系统得以运转、社会秩序得以维持的基本精神依托。“核心价值体系是一个社会的方向盘,是一个国家的稳定器。能否构建起具有强大感召力的核心价值体系,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国家长治久安。”(刘云山:《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载《党建》,2008(5)。)

最后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顾名思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性质的核心价值体系,是指在社会主义社会中,体现社会主义本质规定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构成的价值体系,它是社会主义价值体系的内核,决定社会主义价值体系的根本性质、基本方向和基本特征,引领和主导社会主义社会价值体系的建构。同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精神和生命之魂,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大厦的基石,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根本。没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导,整个社会主义建设就会迷失方向。正如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强调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兴国之魂,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精髓,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方向”。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结构层次与基本内容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内核,全面体现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本质要求的、系统化的核心价值体系。它是立足于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之上的价值系统,涉及思想、政治、经济、文化等方方面面,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属性。在结构层次上,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灵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题,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精髓,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一系列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核。

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灵魂。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的根本指导思想,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旗帜和灵魂。马克思主义是关于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类思维发展普遍规律的科学,是正确认识和改造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它为我们提供了正确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无产阶级、劳动人民和全人类解放的理论武器,是建设社会主义的理论基础和行动指南。中国共产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从而形成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形成了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这些理论成果是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在当代中国,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就是要把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党和国家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践。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基础,动摇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就会动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根基,动摇全党全国人民团结一致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决心和信心。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题。我们的共同理想,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把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目标、国家的发展、民族的振兴与个人的幸福紧密联系在一起,把各个阶层、各个群体的共同愿望有机结合在一起,激励着我们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光明前途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继续团结奋斗。

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精髓。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在长期共同社会实践中形成的民族意识、民族心理、民族品格、民族气质的总和,是一个民族生生不息、薪火相传的精神血脉。在五千多年的发展中,中华民族形成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我们党领导人民在长期奋斗中不断丰富着这个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是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格、中华民族富于进取的思想品格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践相结合的伟大成果,已成为各族人民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强大精神力量。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是相互交融的,深深熔铸在民族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之中,深深熔铸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之中,使中华民族能够以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对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全面系统、准确通俗的表达。社会主义荣辱观旗帜鲜明地指出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应当坚持和提倡什么、反对和抵制什么,为全体社会成员判断行为得失、作出道德选择、确定价值取向,提供了基本的价值准则和行为规范。社会主义荣辱观既鼓励先进,又照顾多数,把先进性和广泛性结合起来,树立了鲜明的社会价值导向,是引领社会道德风尚的一面旗帜。

这四个方面既相互联系又各有侧重。马克思主义在核心价值体系中处于统领地位,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灵魂,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根本指导思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全社会的共同理想,反映了全体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揭示了民族振兴、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社会和谐的必由之路,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伟大旗帜。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薪火相传的精神支撑,是中国人民开拓进取、创造崭新业绩的力量源泉。社会主义荣辱观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优秀革命道德与时代精神的完美融合,是全体社会成员判断行为得失、作出道德选择的价值标准。这四个方面高度概括,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框架,在这个框架之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还包含一系列核心价值观。

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的十八大作出了明确概括:“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十八大报告从国家、社会、个人三个层面概括了社会主义社会所应坚持的核心价值观,为全社会树立了明确的价值导向。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我们在国家层面的价值追求,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是全民族的共同理想。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我们在社会层面的价值要求,建设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会是我们不懈努力的动力源泉。对个人而言,我们要树立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价值理念,不断提升个人的精神境界。

总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内核,全面体现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本质要求的、系统化的价值体系。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灵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题,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精髓,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在政治价值观层面,我们认为集体主义、以人为本、公平正义、民主法制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地位与功能

从前文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概念解析及其主要内容的阐释中,我们可以看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属于社会意识形态范畴,它从不同的侧面反映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并且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中居于主导地位。正是由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社会意识形态中的独特地位,决定了它必将发挥维护经济基础等重要功能。

作为意识形态理论的最早提出者,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指出:“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2版,第2卷,32页。)因此,所谓意识形态,就是指一定阶级和社会集团对于社会经济形态和政治制度的系统和自觉反映所表现出来的思想体系,是该阶级和社会集团根本利益在思想理论上的体现,是社会思想上层建筑的重要内容。

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就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反映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系统化、理论化的世界观。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社会意识的内容来源于社会存在,社会存在的状况决定着社会意识的变化发展。意识形态是反映一定阶级和社会集团的社会经济形态和政治制度的一种思想体系,体现该阶级和集团在思想理论上的根本利益。马克思恩格斯曾指出:“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这就是那些使某一个阶级成为统治阶级的关系在观念上的表现,因而这也就是这个阶级的统治的思想。”(《马克思恩格斯选集》,2版,第1卷,98页。)

任何一种社会意识形态都是一个庞大而又复杂的体系,正如恩格斯所强调的:“政治、法律、哲学、宗教、文学、艺术等的发展是以经济发展为基础的。但是,它们又都相互影响并对经济基础发生影响。”(《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版,第4卷,50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社会意识形态不同的表现形式,不但相互联系、相互作用,而且有核心和边缘、本质和现象之别。对于任何社会的意识形态,哲学思想、政治思想、法律思想、伦理道德等等都必然是它的基本表现形式,而其中蕴含的核心价值观念则体现了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了它代表的是什么阶级、什么群体的利益,它的基本指导思想,以及它所昭示的方向、道路是什么等等。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通过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昭示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价值追求,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指导思想、理想信念、精神动力和道德要求等不同的方面体现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

核心价值体系集中体现社会意识形态的本质,是一定的社会系统得以运转、一定的社会秩序得以维持的基本精神依托。(参见秋石:《坚定不移地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载《求是》,2009(11)。)社会意识形态的本质内容是阶级、政党、国家对自身根本利益和要求的深刻认识,对自身发展道路和目标任务的高度概括,对自身理想信念和行为规范的集中表达。它需要解决的是一个政党、国家的思想旗帜、发展道路、精神风貌、理想目标等根本性问题。其重要性正如马克思所说:“如果从观念上来考察,那么一定的意识形式的解体足以使整个时代覆灭。”(《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46卷下,3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在这个意义上,意识形态的号召力,将成为决定性的力量,作为意识形态本质的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作用也因此而凸显出来。

意识形态以及体现意识形态本质的核心价值体系在各个历史时期、各个国家都受到了高度重视。美国前总统尼克松在1988年出版的《1999:不战而胜》一书中直言不讳:“苏美的竞争是军事、经济和制度的竞争,但是对抗的根本原因是意识形态的。如果我们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失败,我们所有的武器、条约、外援和文化交流都将毫无意义。”对于意识形态问题,江泽民也指出:“任何一个社会的思想领域,总是由那个社会的统治阶级的思想占统治地位的。任何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为了巩固其政治统治,都要竭力维护和发展其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西方国家从来就不允许马克思主义在他们的意识形态中居于指导地位。西方国家都有一套系统的方法和手段,来对他们的官员、学生、群众、军队灌输资本主义的思想、价值观和政治信条。在这个问题上,他们也是抓得很紧的。”

由于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在思想上层建筑领域中居于统治地位,而核心价值体系又是统治阶级意识形态的最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它能够在社会思想意识体系中起引领作用,对社会的经济、政治产生重要的反作用,它不但极大地影响着一个国家的思想和政治状况,影响社会政治稳定,而且对经济制度及生产力发展发挥重要的能动作用。因此,能否适应社会经济基础和政治制度的要求,构建起具有强大感召力和凝聚力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事关我国的社会政治稳定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成败。

总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精神之魂,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大厦的基石。没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导,整个社会主义建设就会迷失方向。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价值 - 第一章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对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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