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遇见世上最好的爱情

一九六五年,台北南港胡适纪念馆突然收到一批胡适的亲笔信件,包括信、电报、明信片等,总共近两百件,这批珍贵的信件,时间上的跨度长达近五十年,隐隐泛着岁月的黄沁,也看得出其上有收信人一遍遍翻阅摩挲而留下的手泽。

这批信件的保存者,是一位美国女士,她也是这批信件的收信人。她,就是——燕嫡兹·克利福德·韦莲司。在遥远的大洋彼岸,她始终温柔而忠诚地守护着它们,一起走过岁月的风霜雨雪。

她是与胡适心有灵犀的第一人,在她八十六年漫长的生命旅途中,她只做了一件事——全心全意地爱着胡适。

“人在爱欲之中,独生独死,独去独来,苦乐自当,无有代者。”《无量寿经》中这句话,道尽韦莲司的一生。从头到尾,从生到死,从爱上一个人,她就一直守着这种“独生独死,独去独来”的姿势,不曾改变。

她是韦莲司,他是胡适。

她是他思想的舵手,精神的紧密友人,常常给他深刻的启发;

他结婚,她送去祝福;

他的情人赴美读书,她给予极大关照;

她为他拒绝许多优秀的追求者,终生未嫁;

她不在乎别人的眼光,只为能够以自由之身为他做一些事情。

于是,后来的人都说:她给了他这世间最好的爱。

我在这世上太孤独,但孤独得

还不够

使每一刻真正化为神圣

我在这世上太渺小,但渺小得

还不够

成为你面前的某个物体

黑暗而轻灵

我渴望我的自由意志,渴望它伴我

走上通往行动的大道

我渴望在那些被疑问困扰的时刻

当事情发生时

可以成为知情者之一

而非泯于一无所知的孤寂

一九一〇年,胡适通过了第二批庚款留美官费生的考试,同年九月来到美国纽约州伊萨卡镇,成为康奈尔大学的一名留学生。

伊萨卡是美国东北部的一座小山城,康奈尔大学高居于此,依山临湖,四周环绕嶙峋山石,参天古木,宛如世外桃源。在这个美丽的校园里,许多留学生情侣都留下了爱的足迹,如林徽因、梁思成;冰心、吴文藻。后来,醉情于此的胡适为这个美丽小城起了个更美丽的名字:绮色佳。

在绮色佳求学四年后,一个夏天,胡适在一位教授的家中认识了韦莲司。韦莲司是这位教授的小女儿,比胡适大六岁,是一位很有天分的艺术家。她曾在耶鲁大学学过美术,又在英、法、意等国游学若干年。与胡适相识时,她已是纽约达达派小有名气的青年画家。韦莲司善于画风景、人物和静物,同时她也尝试进行雕塑和摄影创作,取得了不小的成就。

韦莲司的父亲是康奈尔大学的教授,他们家中经常有学生前来拜访或闲聊,客厅的暖炉前就是绝佳的畅谈之所。胡适就是常来这里的学生之一。

当时胡适大概二十三岁左右,年轻英俊、文质彬彬,谈吐不凡。韦莲司的母亲对他从来不掩赞赏和疼爱,每逢节假日,都会邀请他到家中做客。慢慢地,胡适和韦莲司这两个年轻人逐渐熟知,并陆续有书信往来。他们总有说不完的话,文学艺术、思想哲学、第一次世界大战、美国参战问题、日本对华“二十一条”要求,等等,这些都是他们经常谈论的话题。在他们彼此心中,已然认定了彼此就是自己的灵魂伴侣,这世界上再也找不到别的人,能够在心灵的深度和广度上与自己这般契合。

青年男女的心灵一旦靠近,就会海阔天空地结伴翱翔,而且在他们毫无渣滓的纯净心灵中,世俗的观念与规则总是被排除在外的。于是,不久后发生的“独处”事件,狠狠地敲醒了两个人:他们之间并非毫无障碍,即使是单纯地在一起谈天。

当时,韦莲司一直在纽约学习美术,有自己的公寓。有一天,胡适去纽约,就去韦莲司的公寓拜访。整整一下午,两人都在一起喝茶、聊天。

韦莲司的母亲得知此事后立刻询问当时是否有旁人在场。胡适一五一十地老实作答:他先到了韦莲司的公寓,后来又打电话请另一位朋友前来,三人一起喝茶聊天。

即使这样,韦莲司的母亲依然非常生气:既然那个朋友是后来才到的,那么在他来之前,胡适与韦莲司两人就单独共处一室,这是万万不可的。在当时仍较保守的美国社会中,有一条不成文的准则:但凡年轻的男女在一起聊天、郊游时,旁边要有一个中年已婚妇女同行,即便一时找不到“中年已婚”妇女,也要有第三人在场,以示监督之意,否则就是有伤风化,会遭人闲言闲语。于是,韦莲司的母亲马上给韦莲司写信,将她严厉地训斥一通,责怪她如此不守规矩。

所以,尽管胡适在美留学多年,却极少与韦莲司单独在一起,虽然他们经常外出散步、或在家中聊天、喝茶,也曾相约去美术馆、图书馆,但旁边总有韦莲司的母亲在“监视”着。对于韦莲司母亲的严密监视和守旧思想,胡适不无愤慨,他曾在日记中写道:“夫人如役令媛如奴婢,则何妨锁之深闺,毋使越闺阁一步;如信令媛有人身自由,则应任渠善自主张,自行抉择。”

彼时的胡适是有婚约之人,这一点,胡适没有对任何人隐瞒,韦莲司也很清楚。所以,当感情在彼此心中萌动之时,他们都选择去克制,去无视,只是感情从来都不是理性的思考所能控制和驾驭的。只要它选定了一片沃土,就一定会生根发芽。胡适与韦莲司之间的情感就在日复一日的倾慕与矜持中缓缓朝着它应有的方向发展着。

从没遇到的你

我的爱,一开始就从我的怀里迷失

我甚至不知道什么样的歌

能让你喜欢,我虽然已经放弃在下一个时刻的波动里辨认你

但我把所有的美丽珍藏在心底——那些遥远

却触动我心灵的风景。城市。塔楼。桥梁

还有那些漫不经心的小道的弯曲

那些曾经伴随神灵的脉搏

跳动的沧海桑田

所有这一切都触发我想到

我永远梦寐以求的你

胡适一向自恃才高,对朋友的选择标准也很高,故一般人难入他的法眼。在康奈尔大学时期,他平时交游往来的同学多是些泛泛之交,在他看来,“美国大学学生大多数皆不读书,不能文,谈吐鄙陋,而思想固隘”,真正令他引为知音者极少。

胡适曾在自己的留学日记中,如是写道:“我所需要的是一个舵手来引领我。然而,到目前为止,除了你以外,从来就没有一个人能够给我这个我真正需要的东西。”这其中的“你”便是韦莲司。只有韦莲司,是他的知音,他的“舵手”,他精神上最紧密的朋友。

林语堂曾说过:“无论谈到什么题目,女子是攫住现实的。她知道何者为饱满人生意义的事实,何者为学者无谓的空谈。”这样的女子是胡适从未遇到过的一类人,给了他从未有过的思想与情感上的触动和认知:“吾自识韦女士以来,生平对于女子之见解为之大变,……今始知女子教育之最上目的乃在造成一种能自由能独立之女子。”

在胡适的留学日记中,还可以看到,胡适赞美韦莲司的笔墨。他评价韦莲司“极能思想,读书甚多,高洁几近狂狷,虽生富家而不事服饰。一日自剪其发,仅留二三寸,其母与姊腹非之而无可如何也,其狂如此”;“女士见地之高,诚非寻常女子所可望其肩背。余所见女子多矣,其真能见思想、识力、魄力、热诚于一身者惟一人耳”;“与女士谈论最有益,以其能启发人之思想也”。

对于“傲骨狂思”的胡适来说,能够将一名女子赞为是引领自己思想的舵手,这是何等的服膺和崇敬,也足以看出韦莲司的思想深度及智慧确非常人所能及。她在精神上无比地贴近他,也是她带领年轻的他走进了一片新奇粲然的天地。虽然有胡适的婚约在隔,他们依然携手走入朦胧的初恋时节。

这时节的人都是善感而多愁的,胡适也是如此,他一面对她谨慎而恭顺,一面自行消化内心的惶然与惆怅。有一年感恩节,胡适照例来到韦莲司家吃饭,但这天韦莲司却有事提前回了纽约。于是这年的感恩节,胡适便过得无滋无味。当晚回去后,他便给韦莲司写了一封信倾诉怅念之情:“今天,我在你家吃了感恩节晚餐,我们都很尽兴。可是我觉得很难过,因为你无法和我们共度。”

之前,韦莲司从胡适那里知道中国古代关于“折柳送别”的寓意,所以这次她临行前,特地将自己公寓窗前柳树的照片赠给了胡适,以示纪念。“上周四夜晚,我深感怅惘,寒风吹落了窗前所有的柳条,竟使我无法像一个远去的朋友折柳道别。我甚至连照片都没拍一张。”胡适本想折一枝柳条来配合一下韦莲司的浪漫和诗意,结果却未能如愿。

恋爱中人曲曲折折的小心思在其中尽现,他们都是这样深沉地爱着一个前所未见的人。正是这样的人让他们彼此对人世、对灵魂多了更多的渴望和感激。正如布勒东在《疯狂的爱》中所说:“我想你,我唯一想念的就是你。在你来之前,我只能轻抚着那些苍白的孤独。除了你,任何人都不能进入我的世界。我记忆中你的每一个姿势都随着时间远逝。你在哪儿?我如今只能和角落里的幽灵共处。而我最终找到了你,于是世界一片光明,因为我们相爱,因为我们被霓虹环绕。”

两人会面以外,笔谈更胜。后来韦莲司被母亲召回绮色佳,而胡适考入哥伦比亚大学杜威门下,攻读博士学位,并借住在韦莲司在纽约的寓所中。两人再次分隔两地。

在这不到两年的时间里,两人通信百余封。只是,这样密切而热烈的交往,并没有为两人带来结合的可能,追其因由,不光是胡适已有婚约在身,韦莲司的母亲反对“异族通婚”也是二人之间极大的阻力。

是一朵盛开的夏莲

多希望

你能看见现在的我

风霜还不曾来侵蚀

秋雨还未滴落

青涩的季节又已离我远去

我已亭亭不忧亦不惧

现在正是

最美丽的时刻

重门却已深锁

在芬芳的笑靥之后

谁人知我莲的心事

无缘的你啊

不是来得太早就是

太迟

与韦莲司一家相识后,胡适在家信中便提起过韦莲司,不但夸赞她的学识还感激她的帮助。但是胡适母亲并没有觉出这其中有什么不寻常的情愫,直到胡适与韦莲司过从甚密的消息传回胡适的故乡。

不知为何,当时故乡的人们都在议论说,胡家的大学士出洋学习不回来了,还要娶一个洋女人做太太。

从没多心的胡母这下可急坏了,她以为儿子真的铁了心不回国,还要和一个洋女人结婚。所以她连连托人写信,催胡适尽快回家完婚。此时,比她更着急的,自然是胡适的未婚妻江冬秀。江冬秀比胡适大一岁,两家本是远亲。在她十三岁,胡适十二岁那年,便由家人做主给他们订了亲。之后,胡适便到上海读书去了,再后来又去了美国。而江冬秀始终在家乡等他,这一等就是十几年。

与韦莲司的家世、才学、见识相比,江冬秀简直就是“村姑”一人,还是裹小脚的。她没有读过多少书,大字也不识几个,更没机会见什么世面。江冬秀不过是那个时代大多数故事中只留一个背影或模糊景象的寻常妇女,也许,她们永远成不了时代青年故事中的主角。

在当时,社会上一味地求新求变、打破旧习俗,很多受过新式教育,胸怀大抱负的“新青年”们,不论男女,都选择打破这层封建思想的禁锢,大胆地解除父母媒妁所定之婚约,跟随自己的内心去自由地恋爱。社会上的名人名流为此闹出的风波也并不在少数。

胡适是五四新文化运动中第一代启蒙的知识分子,也是其中主要的倡导者和领袖人物。而他在五四时期写的第一个白话剧本《终身大事》就是宣传男女青年自由恋爱,反对包办婚姻。作为中国现代史上力主自由、独立新思想的标志性人物,胡适在自己的婚姻大事上,却意外地始终顺从父母之命,从来都没有动过悔婚另娶的念头。即使当时他心中爱恋的只有韦莲司一人,他依然给予江冬秀极大的尊重,给了她正妻的名分。

他这样做并非是“谨小慎微”,而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对于这段婚姻,他曾有过万千的思虑,所谓人情世故的种种都放入其中,唯独忘了放入自己的真心。而这万千思虑便是一张交错的网,将他自己网在中央,再也动弹不得。

他首先考虑的是他的母亲。他深知母亲对他的一片慈母心,所以不忍辜负。他是一个大孝子,这点在胡适写给母亲及亲友的信中不难看出。胡适远在美国这些年,胡母已多次将江冬秀接到家中居住,对她接人待物等行事作风都非常满意,一心认定她将来必会成为胡适的贤内助,给他带来幸福。母亲的眼光未必准,但母亲疼爱儿子的一片苦心却一定是最真的。

其次是他自己的婚姻观和责任感。他并不认为娶妻一定要娶一个才女,他曾说过:“吾见有读书作文,而不能为良妻贤母者多矣”,“若悬‘智识平等,学问平等’八字为求偶之准则,则终身鳏居无疑”。在胡适眼中,只要自己的妻子温和贤淑,能够相夫教子持家就可以了。这也是因为他一向自恃过高,并不认为有女子能够在思想和智识上与他相匹配。这种偏颇的想法在遇到韦莲司之后有了变化。只是这种变化并不足以让他做出悔婚之举。

一个男人应该有其必须担负的责任感,在胡适看来,悔婚之举固然会让自己的感情得到满足,却会将痛苦全部加到了原来的妻子及其家人身上,在那个年代,一桩婚姻的取消会直接影响到两个家庭的名誉和幸福。

因此,胡适在家信中频频向母亲保证,自己只是因为学业未完才没有回国,并不是在国外另娶了妻子。此外,他对江冬秀也是关怀有加,不但要求家里给她放足,让她读书识字,还常常写信写诗给她,安抚她不安的心。

虽然胡适已经做了信守婚约的决定,在理智上,他也将自己的行为控制得很好,与韦莲司发乎情,止乎礼。但即便如此,饶是他再怎么理智,也无法阻止自己情感的收放。他与韦莲司毕竟志趣相合,因此而擦出的火花并不能轻易就熄灭。对江冬秀再关怀也不过是责任感使然,他依然无法对那个从未谋面的未婚妻产生真正的爱情。

自哥伦比亚大学毕业后,他一再将归期推迟,只为尽可能多与韦莲司相处些时日,他也只对她说过自己心中对这段婚姻的真实感受:“我不能说我是欣喜地企盼着我们的婚礼。我是带着怦怦然的好奇心,去迎接这个大实验的日子——人生的实验!”

在回国前这段时间里,他曾为韦莲司写下一曲《满庭芳》,其中满满寄托着他内心曲折:

枫翼敲帘,榆钱入户,柳棉飞上春衣。落花时节,随地乱莺啼。枝上红襟软语,商量定、掠地双飞。何须待,销魂杜宇,劝我不如归?

归期,今倦数。十年作客,已惯天涯。况壑深多瀑,湖丽如斯。多谢殷勤我友,能容我、傲骨狂思。频相思,微风晚日,指点过湖堤。

他的思虑在前,种种计量都万分周全,只是他的心却无法不痛苦摇摆。然而他们那一代的故事就是这般冷暖不由人心,他们的关系似乎从一开始,就注定会是地底的暗泉,沉蛰着,沉蛰着,不起波澜。

终究必须离去这柔媚清朗

有着微微湿润的风的春日

这周遭光亮细致并且不厌其烦地

呈现着所有生命过程的世界

即使是把微小的欢悦努力扩大

把凝神品味着的

平静的幸福尽量延长

那从起点到终点之间

如谜一般的距离依旧无法丈量

(这无垠的孤独啊这必须的担负)

所有的记忆离我并不很远

就在我们曾经同行过的苔痕映照静寂的林间

可是有一种不能确知的心情即使是

寻找到了适当的字句也逐渐无法再驾驭

到了最后我之于你

一如深紫色的鸢尾花之于这个春季

终究仍要互相背弃

那些爱情,从未老去-维小词著 - 序 遇见世上最好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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